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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周亚峰)为创造整洁和谐的城市环境,《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武汉市城管局法制处负责人昨日接受采访时,对新法规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希望800万市民能对条例内容有所了解,力争做个文明武汉人。
谁来执法
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为执法主体,中心城区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共约1600人,各街道聘请的协管员无执法资格。
执法程序
城管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着装规范,佩戴明显执法标志,主动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说明违反哪些条款,开具现场处罚决定书或责令改正通知书。
执法时,双方争执怎么办
市民丢烟蒂、吐痰,乱扔果皮、口香糖被城管人员当场发现,若市民不承认,怎么办?城管部门表示,执法点均配有摄像机,会摄下违法一幕,若无摄像,执法人员可找其他人证。
罚款怎样上缴
执法人员必须出具统一的罚款收据,罚款50元或实际收款有困难的,可执行简易程序现场收取;50元以上则可凭相关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所有罚款收入全部上缴市区两级财政。
处罚幅度如何裁定
新条例采取定额处罚与幅度处罚相结合的办法,如乱倒生活垃圾、居民装修垃圾,可处50-200元罚款……法制处负责人表示,法规有自由裁量权,一般由一线执法队员根据违法情节轻重、危害程度、认错改正态度等来决定具体处罚金额。
部分条款先以教育为主
55条主干道沿街晾晒有碍市容物品,可处50-500元罚款,若市民不在家或不开门,怎么办?城管部门表示,该条款先以教育为主,可通知其社区转告当事人改正,若拒不改正,才考虑予以处罚。
执法手段更多样
新条例执法手段更多样,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宣传品、门面招牌等设施有强制拆除权,对违法占道经营的物品和工具有暂扣权,对路面污染的有代为清除权等。
怎样避免交叉管理
对工业垃圾、医疗卫生垃圾及其他易燃、易爆、放射性等有毒、有害废弃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环保、公安等部门处置;工地排水等路面污染由城管部门管理,地下污染则由水务部门负责。
不服执法行为怎么办
市民对城管部门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依照相关法律,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若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城管部门可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何监督执法
市城管直属分局设有督察大队,若您发现执法人员违反条例,可拨打投诉热线:85797197、85732110。执法人员违反规定,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监察机关可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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