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与公司间就解雇、劳动保护、福利、保险、培训等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问题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解决,当然,也可以协商解决。
与一般的民事诉讼不同,劳动争议的解决必须先经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的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后,如果员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裁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
劳动争议提起仲裁具有时效的限制,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必须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员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应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方在该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该仲裁裁决,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应在仲裁庭组成之日起六十天内结束。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仲裁庭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以最多延长三十日。(张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