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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09月26日 11: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在股权拍卖中竞价购得6000万股幸福实业股权后,名流投资有限公司并未能就此拥有“幸福”,如今,“名流”“改选幸福实业董事并提名董事人选”等提案遭到幸福实业董事会否决,随后以证券市场上不多见的方式,自行发出召开幸福实业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昨日记者采访“名流”和幸福实业有关人士,双方都表示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规办理此事。 回顾事态发展,“名流”欲得“幸福”之心显然甚切:8月1日以每股0.67元的价格竞得由盘龙拍卖公司拍卖的、湖北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所持幸福实业6000万股股权;8月24日办妥股权过户手续,成了“幸福”的第一大股东;9月8日,即提出了“以每持有约3000万股股权的股东推选1名董事的原则推选董事候选人”、“设立3名独立董事”等一系列议案。但“心急”往往“吃不了热豆腐”,“名流”的提案9月20日逐一被幸福实业董事会否决。 其实幸福实业董事会给“名流”这颗软钉子前,原第一大股东湖北省国投也一直对“名流”到来持“不结盟”态度,其曾对盘龙企业该次拍卖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并认为拍卖参考价远低于公司1999年末每股净资产值,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随后在“名流”过户时又再次对股权转让价提出异议。 但不管怎样,幸福实业即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名流”能否如愿地实质性得到“幸福”,也将有所分晓。值得注意的在于,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提议股东决定自行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案内容不得增加新的内容,否则提议股东应……重新向董事会提出召开股东大会的请求”,也就是说,“名流”将仍持原议案参与临时股东大会,其中曾逐一被幸福实业董事会指出的“毛病”,会不会在临时股东大会上出现什么“后遗症”呢?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律师认为,股东有合适理由和程序的议案将不易被反驳,否则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遇到阻力的可能性较大,而且如果某些议案在产生程序上就存在问题,即使能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任何股东也都随时可能站出来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记者 张春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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