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浙商财险上半年亏损至3亿 信用保证险遭遇严监管
浙商财险上半年亏损至3亿 信用保证险遭遇严监管

近日,保监会向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责令其停止接收非车险新业务,也就意味着浙商财险新业务将进入瘫痪状态,在背负巨额赔付压力的同时,浙商财险再添新烦恼。[详情]

北京商报|2017年09月13日  08:06
浙商财险受罚追问: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亏损逾3亿
浙商财险受罚追问: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 亏损逾3亿

目前,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两项均不达标,经营压力高企,而上述三项监管措施更是为其敲响了警钟。[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9月12日  05:36
浙商财险风险评级罕降至D类 保监会叫停其非车业务
浙商财险风险评级罕降至D类 保监会叫停其非车业务

日前,保监会于近日下发监管函,称浙商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责令其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09月11日  07:26
保监会叫停浙商财险非车险新业务 因偿付能力不达标
保监会叫停浙商财险非车险新业务 因偿付能力不达标

保监会9月5日下发监管函,指出浙商财险因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要求其增加资本金,停止非车险新业务,停止增设分支机构。[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9月08日  07:28
浙商财险踩雷侨兴债巨亏 偿付力至90%低于监管红线
浙商财险踩雷侨兴债巨亏 偿付力至90%低于监管红线

因侨兴私募债违约,浙商财险2016年保证保险巨亏,成为2016年亏损最多的一家财险公司。[详情]

北京商报|2017年08月01日  01:02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去年“踩雷”侨兴债违约事件亏掉6.5亿元,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显示,继续亏损3亿元。[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08月01日  01:22
侨兴债赔付致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监管责令其增资
侨兴债赔付致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监管责令其增资

近日,保监会以非公开方式向浙商财险下发监管函。监管函称,浙商财险2017年二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详情]

华夏时报|2017年09月08日  19:11

最新新闻

“踩雷”侨兴债的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被保监会叫停非车险新业务
界面 | 2017年09月09日 07:33
传浙商财险收监管函 被要求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传浙商财险收监管函 被要求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新浪财经讯  9月7日消息,近日,有消息透露浙商财险收到保监会监管函,因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被保监会点名。 保监会称,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两项均不达标且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蓝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  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2.  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3.  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以上监管措施自公司收文之日起执行。[详情]

新浪财经 | 2017年09月07日 15:46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去年“踩雷”侨兴债违约事件亏掉6.5亿元,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显示,继续亏损3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浙商财险去年四季度、今年一、二季度,其“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分别增加了3.48亿元、8727万元、4.09亿元。 此外,公司最新的净资产数据为3.8亿元,一季度末为7.1亿元。其二季度的偿付能力也表现为不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最新的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以及90.79%。 浙商财险对此表示,上述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15亿元增资款。如果考虑此影响,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将提升至多少,公司是否已测算下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浙商财险办公室,不过对方称不了解这一情况。 计入增资将提升偿付能力 浙商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最新的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以及90.79%,较今年一季度的97.88%和159.93%大幅下降。其2017年一季度的风险评级结果为A,2016年四季度为B。 不过,浙商财险表示,“本季度末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15亿元增资款,增加计提已到位的15亿元注册资本金后,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浙商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6月27日,公司增资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增资请示文件于6月29日上报中国保监会进行审批。”截至目前,浙商财险此次增资尚未得到保监会批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益于股东增资,浙商财险二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增加至16亿元,上季度为-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大增拉动当季度净现金流为12.5亿元,而上季度为-1.25亿元。 上述报告还显示,2017年上半年,浙商财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亿元,同比下降1.48亿元,公司称主要受“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增速低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速的影响。 今年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偿付能力报告,浙商财险上半年“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一项同比增加4.96亿元。而今年一季度,该项目增加8727万元,以此计算,二季度新增赔款数额超过4亿元。 受侨兴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去年受巨额赔付拖累巨亏6.5亿元,其中,保证保险业务承保亏损3.7亿元。另据其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第四季度的“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3.48亿元。而最近两个季度的赔款额分别增加8727万元、4.09亿元,表明去年浙商财险不幸“踩雷”的负面影响仍在延续。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亏损3.06亿元,一季度盈利556.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浙商财险最新的净资产已由今年一季度的7.1亿元,进一步下降至3.8亿元。2016年初其净资产为13.8亿元。 今年6月,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保险公司做相关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方面,上述意见稿规定,总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笔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这就意味着,若未来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仍能达到相关要求,以最新的净资产3.8亿元计算,单笔责任额也不超过2000万元。 浙商财险的流动性指标还显示,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1年内、1年以上分别为 208.30%、121.32%、53.32%,其中:3个月内环比上升 86.14个百分点、1年内环比上升19.94个百分点、1年以上环比下降9.09个百分点。浙商财险表示,“受15亿元增资款的影响,我司本季度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高于200%,但是1年以上仍低于100%,仅为53.32%,因此公司可考虑加大对1年期以上投资资产的配置。” 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仍为负值,浙商财险表示,“公司需要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保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1~5月,浙商财险实现保费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5.88%。  [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 | 2017年08月01日 01:22
现金流为负偿付能力告急,迎增资的浙商财险仍有难题
蓝鲸财经 | 2017年07月29日 18:55
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杜卿卿 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日趋严厉,让悄悄操作老鼠仓交易累计6700万元的刘雄军感到“风声日紧”,他决定先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 刘雄军的老鼠仓案发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当时他正担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投资经理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资金规模数十亿。其间,他将自己研发的选股模型应用于公司大账户,同时应用于私人小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7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刘雄军的“模型”并没有给私人小账户带来收益,反而造成32万元亏损。 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雄军“老鼠仓”案做出判决,认定其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我们查询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先买机票飞到韩国济州岛,之后又飞到美国。”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办案人员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2016年6月公安机关对刘雄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俗称“老鼠仓”)进行立案,立案之后却发现,刘雄军在2月份已经悄悄出境。 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刘雄军1975年11月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市,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他在浙商财险投资管理部(后改称资产管理部)担任副总经理,同时担任股票投资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3月离职。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雄军自认为智商较高,在浙商资管做投资经理的时候,自己研发了一套软件系统,来进行选股、交易。 2014年上半年开始,随着牛市启动,“公奔私”热潮涌现,许多公募基金、券商以及保险资管的基金经理计划“单飞”。刘雄军也有这样的想法,恰恰就在此时,他遇到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刘雄军自2014年1月开始,负责“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这个账户的证券投资交易。2月份,经人介绍,他开始为湖南一家企业的老板彭某操盘,彭某向刘雄军提供了一个“卜某”的证券账户。但是到了4月份,账户一直亏损,彭某就将该账户的管理权从刘雄军手中收回。而上述操盘期间,正是刘雄军做老鼠仓的时间段。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刘雄军多次利用其担任“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账户投资经理职务便利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在其操作的卜某证券账户内,先于、同期于或略迟于“传统保险产品”账户买入“新华联”等27只相同股票,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6700余万元,亏损32万余元。 由于公司账户资金上亿,建仓买入需要几个交易日逐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刘雄军就在公司大账户买入的同时,用私人小账户跟进买入。 “比较典型的老鼠仓行为是公司大账户买股票之前,私人小账户先埋伏进去,然后用大账户去托,专门让小账户赚钱,这是比较恶劣的一种情况。”上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透露,刘雄军的交易手法不一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搭便车”。 “他不是用自己的或亲戚朋友的账户炒股谋求获利,而是替别人操盘,人家委托他炒股,同时人家可以看到股票交易的盈亏情况。当时市场行情还可以,但他的账户一直在亏损,人家就不让他管了。”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刘雄军不是为了自己赚钱,也没有跟彭某商定盈利怎么分成、亏损怎么解决,主观恶意较小,但是客观上依然构成了趋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 出逃半年回国自首 在感到“风声日紧”之后,刘雄军决定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 去年一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老鼠仓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当中比例最高的一类。前述移送的案件当中,就包括刘雄军的案子。2016年12月23日,证监会宣布联合公安部共同部署“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这也是当年第四批专项执法行动。随着专项行动的推进,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 从做老鼠仓到主动辞职,再到提前出逃,可以看到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预判非常清晰。 “虽然交易是亏损的,但是交易金额特别巨大。对老鼠仓案件而言,是亏损还是盈利,并不影响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交易金额6700万,已经达到了移送公安立案的标准。”前述公安办案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去年6月份上海市公安局收到通知后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发现刘雄军早已在2月份就出逃到境外了。上述办案人员说,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比较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问题比较严重。而且先期的调查也让他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再加上早有移民打算,他就决定到国外去躲一躲。 与一般出逃人员不同,刘雄军的“流亡”生活要好过一些。刘雄军妻子常年做跨境生意,在海外有许多朋友和合作伙伴,且一家人早有移民打算。 “6月份立案之后,我们首先查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到韩国、后到美国。然后我们对他的关系人进行排查,发现他妻子还在境内。”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刘雄军的妻子,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认定向刘雄军进行了传达。 当时,刘雄军没有取得国外合法身份,妻子等家人尚在国内,公安机关还会采取追逃等措施,若拒不回国,必然是举步维艰。 2016年8月31日,刘雄军经规劝主动回国向侦查机关投案。“刘雄军也经历了很大的思想波动,我们前后沟通了七次。”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考虑他的具体情况,法院作出“判三缓三”的决定。 该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交易金额7500万元,没有其他情况的话,预计会判5年以上实刑。但刘雄军因为是代客操盘、时间较短、软件操作、没有获利,且主动归国投案自首,配合调查,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给予降格处理也是可以接受的。 老鼠仓“新花样” 对于老鼠仓行为的认定和查处,2009年与2013年是两个非常具有标志性的时间点。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完成,明确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为老鼠仓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13年,沪深交易所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分析数据的能力大大提升。 “目前看到的老鼠仓案件案发期间多集中在2009年到2014年左右,原因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在2009年明确的,但是之后的几年,由于宣传教育不够、业界认识不清,很多基金经理还在做老鼠仓。随着规则适用、法律宣传、案件公开越来越到位,近几年公募基金、券商的老鼠仓行为是明显减少的。”前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的老鼠仓案件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越来越复杂。以前基金经理“简单粗暴”,用自己的账户或父母、岳父岳母的账户交易,资金也是自己或家人的资金,操作下单就是在家里或者办公室,监管部门“一查一个准”。之后规避手段日趋复杂,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所有人、账户操作等完全割裂。 二是老鼠仓行为不只出现在公募基金、券商,也出现在保险资管、银行托管。券商、公募基金对从业人员炒股票有严格规定,但是保险资管相对而言面临的规则要更松一些。 “原来保险行业的老鼠仓案子发现得比较少,因为交易所大数据以往主要是分析公募基金账户,最近开始将保险账户也纳入分析范围,可以发现更多线索,查处更多案件。”前述经侦办案人员表示,现在大家对于老鼠仓是否构成犯罪都十分清楚,只不过部分人还依然抱有侥幸心理。 证监会发言人去年底曾对机构从业者公开“喊话”称,近年来金融资管行业中个别高学历、高智商、金融从业经验丰富的所谓行业精英人才严重背离职业操守,成为市场唾弃的“老鼠”,先后受到法律的制裁,个人前程尽毁,行业声誉受损,教训十分深刻。证监会警告切勿以身试法,违法者立即收手并尽快投案自首。 机构内部防控 老鼠仓危害市场公平,损耗投资效率。在监管层看来,老鼠仓不但损害了市场投资者利益,还抹黑金融资管行业信誉,危害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防范老鼠仓,不仅要求从业者提高职业操守,也需要机构内部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中信建投合规部负责人丁建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对老鼠仓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合力“围剿”。 以中信建投为例,在不同的业务线建立不同的防控制度,建立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员工进行申报并签署承诺书,特别是资管、自营业务线,都需要签署合规承诺书,并明确职业禁忌。 “我们员工人数较多,所以安排先通过合规管理系统签署,然后由合规中台打印出来,再交给员工签署纸质版留存。”丁建强介绍称,同时还要对异常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对涉及到的交易行为进行梳理,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展现出来的员工违反职业道德或操守,以及操作失误产生的交易异常,进行识别,并在系统中进行监测、分析和判断。 另外,对交易过程中手机管理、通讯系统管理有明确规定。 “我们对投研部门也有严格要求,研究员自己研究的股票,研究报告都需要内部审查;在跟客户接触方面,禁止自营人员为自己获取内幕信息或未公开详细信息。”丁建强表示,公司的投行和投研人员交流的邮件,会自动同步发到公司中央控制室,通过系统和人工的方式进行监测。 老鼠仓行为不是公募基金或券商独有的,近年来在整个大资管领域都时有发生。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5.8万亿,净资产1.6万亿,净资本1.47万亿,2016年全年净利润达到1234亿;基金公司109家,总资产1700多亿,净资产1100亿。证券基金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43万亿,其中公募基金超过9万亿,私募资管产品30多万亿。此外,还有巨额的保险资金。 面对如此庞大的资管行业,如何防范老鼠仓、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对监管者而言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丁建强认为,以案说法,让业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是从规则上来看,对未公开信息的管控还不够清晰,需要一个更明确的规则而非以案例来解释。他建议统一监管规则,在银、证、保领域,凡是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这一类机构,应使用同样的标准,包括员工行为管控、未公开信息认定、公司法定义务的设定,各个行业都要使用一致的业务管理规则。[详情]

第一财经日报 | 2017年07月20日 07:35
独家|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事发前出逃躲避半年
一财网 | 2017年07月19日 14:26
亏损6.5亿浙商财险获原股东补血: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亏损6.5亿浙商财险获原股东补血: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姚茂敦 受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2016年亏损6.5亿元,亏损幅度居财险公司之首。 如今,“亏损王”终于迎来股东“补血”。日前,浙商财险发布增资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拟增资15亿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增加至30亿元。 对于陷入亏损泥淖的浙商财险而言,15亿增资款到位将大幅改善偿付能力,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浙商财险内部人士,但未能得到对方回应。 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从经营情况而言,这家成立8年的财险公司盈利情况并不乐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显示,浙商财险成立7个会计年度累计亏损超过1亿元。而随着2016年底曝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该公司的业绩陷入低谷,以当年6.5亿元的亏损幅度高居财险公司之首。 与此同时,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也受到考验。年报显示,浙商财险2016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其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亿元。今年一季度,“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8727万元。 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9.93%,较上季度末的157.06%略有上升。不过,最新的风险评级结果显示2016年末为B,而2016年三季度末为A。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原股东对浙商财险的增资,将改善该公司的偿付能力。 浙商财险在其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本季度净现金流负数,因此,公司需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1~5月,浙商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5.22亿元,同比上升16%。 倒逼监管条例完善 在充分暴露了浙商保险业务风险的同时,去年的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也给保险信保业务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相关监管条例逐步出台,使得保险公司在未来开展保证保险业务时也有章可循。 去年1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今年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可承保的业务范围划出明确红线,一方面还对公司承保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以及偿付能力数据做出明确要求。 在自留责任余额方面规定,总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笔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以浙商保险最新的净资产约7亿元计算,若按该规定实行,单笔责任额最多3500万元,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在偿付能力方面规定,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保险公司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包括天安财险、安华农业、三星财险等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不符合此条件。 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 | 2017年07月07日 01:23
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亏损王”终于等到了股东“补血”。7月4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下称《公告》),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这本是一条很普通的增资公告,但因主角是浙商财险变得备受关注。去年,“侨兴私募债”本金加利息共计11.46亿元的“天雷”炸在浙商财险头上,又碰上广发行“萝卜章”狗血事件,浙商财险含泪先行赔付。正是这场风波将一直默默无闻的浙商财险推到了风口浪尖。沦为“亏损王”根据浙商财险公布的2016年度报告,其去年净利润由盈转亏,下滑至-6.49亿元;其中仅保证保险一个险种承保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根据中保协网站上披露的70家非上市财险公司2016年年报,浙商财险毫无悬念成为“亏损王”。数据显示,浙商财险去年保险业务收入35.02亿元,同比上升4.5%;投资收益0.76亿元,同比下降72%;净利润-6.49亿元,同比下降1372%;其营业支出中,仅赔付支出一项就占到23.5亿元,相较2015年增加4.4亿元。从偿付能力来看,受业务亏损、赔付增加、2016年首次计提控制风险最低资本等因素影响,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亿元,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风险评级结果从前一季度末的A,下降至B。在现金流方面,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浙商财险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近8亿元。“踩雷”侨兴债糟糕的业绩表现源于一场私募债违约风波。2014年,侨兴集团旗下两家公司侨兴电讯、侨兴电信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发行10亿元私募债,各分7期。蚂蚁金服旗下的招财宝将这些私募债在平台上拆分成多期,并售卖给个人投资者,前提是浙商财险为其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浙商财险又去找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一份保函,为其进行反担保来降低风险。之后,侨兴集团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违约,具有承保责任的浙商财险拿着保函找到广发行惠州分行,结果被告知保函是假的,惠州分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与广发行僵持一周后,顶不住压力的浙商财险于2016年12月27日晚间宣布,为践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同时启动追偿程序。据悉,11.46亿元“侨兴债”已全部到期,“浙商财险”在此前已预赔付3.66亿元基础上,将对剩余已到期本息合计7.8亿元侨兴债进行分期预赔。7月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致电浙商财险客服热线,对方表示相关理赔正在进行,需要提供保单号、确认身份信息后,待专人负责相关处置工作。年报数据显示,浙商财险近年来净利润都在1亿元以下波动,2011至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15亿元、0.31亿元、-0.55亿元、0.32亿元、0.52亿元。因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公司业绩遭遇重创,以6.5亿元亏损额度居财险公司之首。其中,保证保险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赔款3.8亿元,保额56.7亿元,而承保保费仅为0.33亿元。保证保险“被点名”浙商财险的遭遇引起了保监会对保证保险的关注。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海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保监会对于准入、展业的要求比较高,从源头上加强信用保证保险的监管。与此同时,《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着重点笔墨,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对合作的网贷平台制定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此外,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做好保险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要求合作网贷平台公布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的保险产品重要信息,相关宣传内容应当经双方共同审核同意,避免网贷平台进行虚假、误导宣传。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保监会此前已关注到网贷平台融资等行为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并进行风险底数排查,从而估算相应的风险敞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在此背景下推出的《暂行办法》可以说是有的放矢”。另悉,今年前2个月,信用保险的承保利润为-2.95亿元,承保利润率为-39.77%,两项指标均位列财产险各险种倒数第一;保证保险前2个月行业承保利润为2.62亿元,承保利润率为9.24%。记者 张颖[详情]

财经头条 | 2017年07月04日 22:50
“踩雷”侨兴债的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被保监会叫停非车险新业务
“踩雷”侨兴债的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 被保监会叫停非车险新业务

  去年年末“踩雷”侨兴债而巨额赔付11.46亿元的浙商财险,不仅因此事件成为了2016年财险公司中的“亏损王”,偿付能力也亮起“红灯”,并于近日收到保监会的一张监管函。界面新闻记者获得的一份保监会向浙商财险发布的监管函显示,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对浙商财险作出了三项监管意见:第一,责令浙商财险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第二,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业务);第三,停止增设分支机构,并从9月5日起执行。浙商财险公布的2017年第二季度偿付能力数据显示,该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90.79%,偿付能力不达标,风险综合评级为D。该份数据同时显示,浙商财险正陷入净利润和现金流为负的窘境。受此压力,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的股东方已经展开新一轮注资。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浙商财险称,6月27日,公司增资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工作目前已完成,增资请示文件于6月29日上报中国保监会进行审批,目前还在等待审核结果。在7月4日发布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浙商财险宣布,其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浙商财险的实际最终控制人仍然为浙江省国资委。具体从股权结构来看,浙江省商业集团(25.5%)及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国大集团(8%)总计持股33.5%,位居第一大股东地位;雅戈尔集团持有21%股份为第二大股东;第三大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持股20%;正泰集团持股16.5%位居第四。浙商财险2016年年报披露数据显示,其车险业务虽然占到保费收入近半,但浙商财险的车险业务与其他中小险企面临相同的亏损困境,而在信用保证保险方面,其2016年保费收入仅为3399万元,利润却主要由于承担侨兴债的赔付而净亏3.68亿元,显示出巨大风险。去年12月,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出现债券违约: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于2014年分别发行的“侨信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讯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根据协议,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巨额赔付保单由此产生。此后,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第二天,首批赔付款3.66亿元到账。2017年1月24日,11.46亿元侨兴债全部到期,浙商财险再次公告称,在此前已预赔付3.66亿元基础上,将对剩余已到期本息合计7.8亿元侨兴债进行分期预赔。[详情]

传浙商财险收监管函 被要求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传浙商财险收监管函 被要求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新浪财经讯  9月7日消息,近日,有消息透露浙商财险收到保监会监管函,因2017年2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被保监会点名。 保监会称,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45.4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90.79%,两项均不达标且风险综合评级为D类。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蓝管规则第10号: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第二十七条和第二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经保监会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采取以下监管措施: 1.  责令增加资本金,完成增资扩股工作; 2.  总公司及分支机构停止接受非车险新业务(包括直接保险业务和再保险分入业务; 3.  停止增设分支机构; 以上监管措施自公司收文之日起执行。[详情]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浙商财险上半年再亏3亿 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姚祥云 去年“踩雷”侨兴债违约事件亏掉6.5亿元,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显示,继续亏损3亿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浙商财险去年四季度、今年一、二季度,其“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分别增加了3.48亿元、8727万元、4.09亿元。 此外,公司最新的净资产数据为3.8亿元,一季度末为7.1亿元。其二季度的偿付能力也表现为不足(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50%),最新的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以及90.79%。 浙商财险对此表示,上述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15亿元增资款。如果考虑此影响,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将提升至多少,公司是否已测算下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电浙商财险办公室,不过对方称不了解这一情况。 计入增资将提升偿付能力 浙商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最新的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4%以及90.79%,较今年一季度的97.88%和159.93%大幅下降。其2017年一季度的风险评级结果为A,2016年四季度为B。 不过,浙商财险表示,“本季度末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15亿元增资款,增加计提已到位的15亿元注册资本金后,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 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浙商财险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6月27日,公司增资资金已全部到位,目前,验资工作已完成,增资请示文件于6月29日上报中国保监会进行审批。”截至目前,浙商财险此次增资尚未得到保监会批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受益于股东增资,浙商财险二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增加至16亿元,上季度为-2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大增拉动当季度净现金流为12.5亿元,而上季度为-1.25亿元。 上述报告还显示,2017年上半年,浙商财险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4亿元,同比下降1.48亿元,公司称主要受“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同比增速低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增速的影响。 今年二季度新增赔款超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上述偿付能力报告,浙商财险上半年“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一项同比增加4.96亿元。而今年一季度,该项目增加8727万元,以此计算,二季度新增赔款数额超过4亿元。 受侨兴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去年受巨额赔付拖累巨亏6.5亿元,其中,保证保险业务承保亏损3.7亿元。另据其2016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公司第四季度的“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3.48亿元。而最近两个季度的赔款额分别增加8727万元、4.09亿元,表明去年浙商财险不幸“踩雷”的负面影响仍在延续。今年上半年,浙商财险净利润亏损3.06亿元,一季度盈利556.2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注意到,浙商财险最新的净资产已由今年一季度的7.1亿元,进一步下降至3.8亿元。2016年初其净资产为13.8亿元。 今年6月,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保险公司做相关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方面,上述意见稿规定,总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笔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这就意味着,若未来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仍能达到相关要求,以最新的净资产3.8亿元计算,单笔责任额也不超过2000万元。 浙商财险的流动性指标还显示,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1年内、1年以上分别为 208.30%、121.32%、53.32%,其中:3个月内环比上升 86.14个百分点、1年内环比上升19.94个百分点、1年以上环比下降9.09个百分点。浙商财险表示,“受15亿元增资款的影响,我司本季度综合流动比率3个月内高于200%,但是1年以上仍低于100%,仅为53.32%,因此公司可考虑加大对1年期以上投资资产的配置。” 对于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仍为负值,浙商财险表示,“公司需要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保监会数据显示,2016年1~5月,浙商财险实现保费收入15亿元,同比增长15.88%。  [详情]

现金流为负偿付能力告急,迎增资的浙商财险仍有难题
现金流为负偿付能力告急,迎增资的浙商财险仍有难题

  2017-07-29 18:48 蓝鲸保险 实习 李思丹今年以来,伴随保监会强化监管,部分险企日子并不好过。保费下滑、现金流呈负、退保增加,在此背景下,关乎保险公司能否正常履职、健康发展的“生命线”指标——偿付能力数据,备受市场关注。近日,保险公司二季度偿付能力正逐步揭开面纱,值得关注的是,去年“踩雷”侨兴债违约事件的浙商财险,偿付能力告急。最新偿付能力报告数据显示,浙商财险核心偿付能力与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45%以及90%,均未达标。此外,其上半年净利润为负,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超-4亿。内忧外患压力大,浙商财险今年上半年日子过得有点“紧”对于此次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不达标,净利润为负的情况,深究则可发现原因有三点:一是,去年遭遇侨兴私募债兑付风波,难逃其咎,巨额赔付伤元气;二是,财险市场寡头竞争局面仍持续,外加商车费改,中小险企处境艰难;三是,去年末,被暂停股票投资的浙商财险,整体投资收益低靡,这也使得浙商财险生存状况稍显窘迫。原因一:踩雷侨兴债违约事件伤元气,巨额赔付影响大去年12月,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出现债券违约: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于2014年分别发行的“侨信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讯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根据该产品协议,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巨额赔付保单由此产生。此后,12月27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12月28日,首批赔付款 3.67亿元便都到账。2017年1月24日,11.46亿元侨兴债全部到期,浙商财险再次公告称,在此前已预赔付3.66亿元基础上,将对剩余已到期本息合计7.8亿元侨兴债进行分期预赔。而正因为此巨额赔付,让浙商财险成为了2016年财险公司中的“亏损王”。当然,这起引人关注的踩雷事件,无论对于浙商财险还是整个保险业,影响都极为深刻。浙商财险方面,事件暴露出该险企风险把控的短板,同时巨额的赔付也严重影响着其偿付能力。目前最新数据显示,其第二季度偿付能力不达标,净利润为负,或许正是此次事件的余波。原因二:监管趋严,商车深化改革,竞争加剧之下财险公司生存不易除了“踩雷”后遗症,浙商财险本身还面临着行业激烈竞争、深化改革利润再打薄等问题。与寿险激烈的竞争相比,财险市场的大头始终由“老三家”控制,占据了财险超六成的市场份额,对于浙商财险这类中小型险企来说,夹缝中寻求生存实属不易。尤其在车险方面,无论是何种类型财产保险公司,其基本都是对原保费收入贡献最大的产品,其也呈寡头市场竞争格局。与此同时,首轮商车费改中,大公司盈利,中小公司亏损,浙商财险车险业务也难逃大环境影响。车险方面亏损或也成为浙商财险偿付能力不足的原因之一。如今二次商车费改即将在全国全面铺开,包括浙商财险在内的近30家财险公司新的车险条款和费率已获批,但在业内相关人士看来,二次商车费改对于中小险企来说其境遇并不会出现大幅改善,亏损局面仍将持续。原因三:前员工涉“老鼠仓”浙商财险去年底被暂停“炒股”,业绩承压去年底,浙商财险逢“多事之秋”。去年11月8日,保监会发布公告,称按照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有关规定,严禁发生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鉴于当时浙商财险前员工涉嫌“老鼠仓”案件并接受立案调查,因此,决定即日起暂停浙商财险股票投资能力备案。而保监会暂停浙商财险股票投资能力备案,即意味着浙商财险不能进行新的股票投资,以前买的股票也暂时不能卖出。保监会同时表示,浙商财险“应当切实予以整改”,要求其对股票投资制度、运作机制进行完善,并确保股票投资团队人员数量、资质等方面符合监管标准。整改完成后提交整改报告,经评估后方可恢复股票投资能力备案。而股票投资被暂停的影响,首先,波段操作无法自行参与操作,其次,浮盈仓位无法兑现。恰逢市场波动起伏,本身受限的浙商财险,投资端业绩难有亮点。这对于较小的承保端本身亏损的财险公司,更是影响颇深。偿付能力指标不达标,浙商财险相关业务或临停摆?如今,浙商财险偿付能力指标不达标,或将直接影响其业务开展。今年以来,监管逐步加强,而去年浙商财险侨兴债违约风波也被监管屡次提及。在此背景下,7月20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办法规定,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低于上述要求的,应当暂停开展信保新业务,并可在偿付能力满足要求后恢复开展信保业务。对比上述数据,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浙商财险45%的核心偿付能力,与90%的综合偿付能力,远低于监管要求。根据上述监管规定,浙商财险或可能面临业务停滞状态,若是如此,这将继续恶化浙商财险整体经营状况,导致其偿付能力指标难以得到改善。当然,事情正在有所改善。此前,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此次原股东对浙商财险的增资,也将更好的改善该公司的偿付能力。而最新公布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浙商财险也表示,目前,公司增资资金已全部到位,验资工作也已完成。浙商财险强调,二季度末浙商财险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计算口径不含已到位的 15 亿增资款,增加计提已到位的15亿注册资本金后,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将有极大幅度的提升。然而,下半年,得益于增资,偿付能力指标数据提升,逐步走出“阴霾”的浙商财险,仍任重道远。现金流为负、行业竞争更为激烈的压力下,浙商财险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才能确保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以及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详情]

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杜卿卿 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日趋严厉,让悄悄操作老鼠仓交易累计6700万元的刘雄军感到“风声日紧”,他决定先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 刘雄军的老鼠仓案发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当时他正担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投资经理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资金规模数十亿。其间,他将自己研发的选股模型应用于公司大账户,同时应用于私人小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7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刘雄军的“模型”并没有给私人小账户带来收益,反而造成32万元亏损。 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雄军“老鼠仓”案做出判决,认定其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我们查询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先买机票飞到韩国济州岛,之后又飞到美国。”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办案人员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2016年6月公安机关对刘雄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俗称“老鼠仓”)进行立案,立案之后却发现,刘雄军在2月份已经悄悄出境。 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刘雄军1975年11月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市,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他在浙商财险投资管理部(后改称资产管理部)担任副总经理,同时担任股票投资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3月离职。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雄军自认为智商较高,在浙商资管做投资经理的时候,自己研发了一套软件系统,来进行选股、交易。 2014年上半年开始,随着牛市启动,“公奔私”热潮涌现,许多公募基金、券商以及保险资管的基金经理计划“单飞”。刘雄军也有这样的想法,恰恰就在此时,他遇到了一个“表现”的机会。 刘雄军自2014年1月开始,负责“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这个账户的证券投资交易。2月份,经人介绍,他开始为湖南一家企业的老板彭某操盘,彭某向刘雄军提供了一个“卜某”的证券账户。但是到了4月份,账户一直亏损,彭某就将该账户的管理权从刘雄军手中收回。而上述操盘期间,正是刘雄军做老鼠仓的时间段。 根据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刘雄军多次利用其担任“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账户投资经理职务便利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在其操作的卜某证券账户内,先于、同期于或略迟于“传统保险产品”账户买入“新华联”等27只相同股票,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6700余万元,亏损32万余元。 由于公司账户资金上亿,建仓买入需要几个交易日逐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刘雄军就在公司大账户买入的同时,用私人小账户跟进买入。 “比较典型的老鼠仓行为是公司大账户买股票之前,私人小账户先埋伏进去,然后用大账户去托,专门让小账户赚钱,这是比较恶劣的一种情况。”上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透露,刘雄军的交易手法不一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搭便车”。 “他不是用自己的或亲戚朋友的账户炒股谋求获利,而是替别人操盘,人家委托他炒股,同时人家可以看到股票交易的盈亏情况。当时市场行情还可以,但他的账户一直在亏损,人家就不让他管了。”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刘雄军不是为了自己赚钱,也没有跟彭某商定盈利怎么分成、亏损怎么解决,主观恶意较小,但是客观上依然构成了趋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 出逃半年回国自首 在感到“风声日紧”之后,刘雄军决定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 去年一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老鼠仓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当中比例最高的一类。前述移送的案件当中,就包括刘雄军的案子。2016年12月23日,证监会宣布联合公安部共同部署“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这也是当年第四批专项执法行动。随着专项行动的推进,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大。 从做老鼠仓到主动辞职,再到提前出逃,可以看到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预判非常清晰。 “虽然交易是亏损的,但是交易金额特别巨大。对老鼠仓案件而言,是亏损还是盈利,并不影响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交易金额6700万,已经达到了移送公安立案的标准。”前述公安办案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去年6月份上海市公安局收到通知后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发现刘雄军早已在2月份就出逃到境外了。上述办案人员说,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比较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问题比较严重。而且先期的调查也让他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再加上早有移民打算,他就决定到国外去躲一躲。 与一般出逃人员不同,刘雄军的“流亡”生活要好过一些。刘雄军妻子常年做跨境生意,在海外有许多朋友和合作伙伴,且一家人早有移民打算。 “6月份立案之后,我们首先查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到韩国、后到美国。然后我们对他的关系人进行排查,发现他妻子还在境内。”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刘雄军的妻子,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认定向刘雄军进行了传达。 当时,刘雄军没有取得国外合法身份,妻子等家人尚在国内,公安机关还会采取追逃等措施,若拒不回国,必然是举步维艰。 2016年8月31日,刘雄军经规劝主动回国向侦查机关投案。“刘雄军也经历了很大的思想波动,我们前后沟通了七次。”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考虑他的具体情况,法院作出“判三缓三”的决定。 该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交易金额7500万元,没有其他情况的话,预计会判5年以上实刑。但刘雄军因为是代客操盘、时间较短、软件操作、没有获利,且主动归国投案自首,配合调查,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给予降格处理也是可以接受的。 老鼠仓“新花样” 对于老鼠仓行为的认定和查处,2009年与2013年是两个非常具有标志性的时间点。 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完成,明确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为老鼠仓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13年,沪深交易所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分析数据的能力大大提升。 “目前看到的老鼠仓案件案发期间多集中在2009年到2014年左右,原因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在2009年明确的,但是之后的几年,由于宣传教育不够、业界认识不清,很多基金经理还在做老鼠仓。随着规则适用、法律宣传、案件公开越来越到位,近几年公募基金、券商的老鼠仓行为是明显减少的。”前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的老鼠仓案件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 一是作案手段越来越复杂。以前基金经理“简单粗暴”,用自己的账户或父母、岳父岳母的账户交易,资金也是自己或家人的资金,操作下单就是在家里或者办公室,监管部门“一查一个准”。之后规避手段日趋复杂,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所有人、账户操作等完全割裂。 二是老鼠仓行为不只出现在公募基金、券商,也出现在保险资管、银行托管。券商、公募基金对从业人员炒股票有严格规定,但是保险资管相对而言面临的规则要更松一些。 “原来保险行业的老鼠仓案子发现得比较少,因为交易所大数据以往主要是分析公募基金账户,最近开始将保险账户也纳入分析范围,可以发现更多线索,查处更多案件。”前述经侦办案人员表示,现在大家对于老鼠仓是否构成犯罪都十分清楚,只不过部分人还依然抱有侥幸心理。 证监会发言人去年底曾对机构从业者公开“喊话”称,近年来金融资管行业中个别高学历、高智商、金融从业经验丰富的所谓行业精英人才严重背离职业操守,成为市场唾弃的“老鼠”,先后受到法律的制裁,个人前程尽毁,行业声誉受损,教训十分深刻。证监会警告切勿以身试法,违法者立即收手并尽快投案自首。 机构内部防控 老鼠仓危害市场公平,损耗投资效率。在监管层看来,老鼠仓不但损害了市场投资者利益,还抹黑金融资管行业信誉,危害整个行业健康发展。 防范老鼠仓,不仅要求从业者提高职业操守,也需要机构内部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中信建投合规部负责人丁建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对老鼠仓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合力“围剿”。 以中信建投为例,在不同的业务线建立不同的防控制度,建立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员工进行申报并签署承诺书,特别是资管、自营业务线,都需要签署合规承诺书,并明确职业禁忌。 “我们员工人数较多,所以安排先通过合规管理系统签署,然后由合规中台打印出来,再交给员工签署纸质版留存。”丁建强介绍称,同时还要对异常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对涉及到的交易行为进行梳理,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展现出来的员工违反职业道德或操守,以及操作失误产生的交易异常,进行识别,并在系统中进行监测、分析和判断。 另外,对交易过程中手机管理、通讯系统管理有明确规定。 “我们对投研部门也有严格要求,研究员自己研究的股票,研究报告都需要内部审查;在跟客户接触方面,禁止自营人员为自己获取内幕信息或未公开详细信息。”丁建强表示,公司的投行和投研人员交流的邮件,会自动同步发到公司中央控制室,通过系统和人工的方式进行监测。 老鼠仓行为不是公募基金或券商独有的,近年来在整个大资管领域都时有发生。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5.8万亿,净资产1.6万亿,净资本1.47万亿,2016年全年净利润达到1234亿;基金公司109家,总资产1700多亿,净资产1100亿。证券基金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43万亿,其中公募基金超过9万亿,私募资管产品30多万亿。此外,还有巨额的保险资金。 面对如此庞大的资管行业,如何防范老鼠仓、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对监管者而言是个非常大的挑战。 丁建强认为,以案说法,让业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是从规则上来看,对未公开信息的管控还不够清晰,需要一个更明确的规则而非以案例来解释。他建议统一监管规则,在银、证、保领域,凡是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这一类机构,应使用同样的标准,包括员工行为管控、未公开信息认定、公司法定义务的设定,各个行业都要使用一致的业务管理规则。[详情]

独家|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事发前出逃躲避半年
独家|浙商财险前高管“老鼠仓”细节曝光:代人操盘一直亏损  事发前出逃躲避半年

  去年以来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日趋严厉,让悄悄操作老鼠仓交易累计6700万元的刘雄军感到“风声日紧”,他决定先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刘雄军的老鼠仓案发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当时他正担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投资经理兼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管理资金规模数十亿。期间,他将自己研发的选股模型应用于公司大账户,同时应用于私人小账户,进行大规模趋同交易,累计交易金额高达6700余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刘雄军的“模型”并没有给私人小账户带来收益,反而造成32万元亏损。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雄军“老鼠仓”案做出判决,认定其犯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我们查询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先买机票飞到韩国济州岛,之后又飞到美国,”上海市公安局经侦办案人员近日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2016年6月公安机关对刘雄军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俗称“老鼠仓”)进行立案,立案之后却发现,刘雄军在2月份已经悄悄出境。代人操盘一直亏损刘雄军1975年11月出生于湖南省岳阳市,研究生学历。2011年5月至2014年6月,他在浙商财险投资管理部(后改称资产管理部)担任副总经理,同时担任股票投资经理;2014年6月至2015年3月,担任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5年3月离职。据办案人员介绍,刘雄军自认为智商较高,在浙商资管做投资经理的时候,自己研发了一套软件系统,来进行选股、交易。2014年上半年开始,随着牛市启动,“公奔私”热潮涌现,许多公募基金、券商以及保险资管的基金经理计划“单飞”。刘雄军也有这样的想法,恰恰就在此时,他遇到了一个“表现”的机会。刘雄军自2014年1月开始,负责“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这个账户的证券投资交易。2月份,经人介绍,他开始为湖南一家企业的老板彭某操盘,彭某向刘雄军提供了一个“卜某”的证券账户。但是到了4月份,账户一直亏损,彭某就将该账户的管理权从刘雄军手中收回。而上述操盘期间,正是刘雄军做老鼠仓的时间段。根据公安机关调查,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间,刘雄军多次利用其担任“浙商财险-传统保险产品”账户投资经理职务便利所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在其操作的卜某证券账户内,先于、同期于或略迟于 “传统保险产品”账户买入“新华联”等27只相同股票,累计交易金额人民币6700余万元,亏损32万余元。由于公司账户资金上亿,建仓买入需要几个交易日逐步完成,在这个过程中,刘雄军就在公司大账户买入的同时,用私人小账户跟进买入。“比较典型的老鼠仓行为是公司大账户买股票之前,私人小账户先埋伏进去,然后用大账户去托,专门让小账户赚钱,这是比较恶劣的一种情况,”上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透露,刘雄军的交易手法不一样,可以认为是一种“搭便车”。“他不是用自己的或亲戚朋友的账户炒股谋求获利,而是替别人操盘,人家委托他炒股,同时人家可以看到股票交易的盈亏情况。当时市场行情还可以,但他的账户一直在亏损,人家就不让他管了。”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刘雄军不是为了自己赚钱,也没有跟彭某商定盈利怎么分成、亏损怎么解决,主观恶意较小,但是客观上依然构成了趋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认定。出逃半年回国自首在感到“风声日紧”之后,刘雄军决定出去避一避。2016年2月,刘雄军带上孩子,登上了飞往韩国济州岛的飞机。去年一年,证监会向公安机关移送的老鼠仓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当中比例最高的一类。前述移送的案件当中,就包括刘雄军的案子。2016年12月23日,证监会宣布联合公安部共同部署“打击防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这也是当年第四批专项执法行动。随着专项行动的推进,监管层对老鼠仓的打击力度越来越强。从做老鼠仓、到主动辞职,再到提前出逃,可以看到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预判非常清晰。“虽然交易是亏损的,但是交易金额特别巨大。对老鼠仓案件而言,是亏损还是盈利,并不影响案件是否构成犯罪。交易金额6700万,已经达到了移送公安立案的标准。”前述公安办案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去年6月份上海市公安局收到通知后进行立案侦查,然后发现,刘雄军早已在2月份就出逃到境外了。上述办案人员说,刘雄军对自己的行为认识比较清楚,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问题比较严重。而且先期的调查也让他感觉到事态的严重性,再加上早有移民打算,他就决定到国外去躲一躲。与一般出逃人员不同,刘雄军的“流亡”生活要好过一些。刘雄军妻子常年做跨境生意,在海外有许多朋友和合作伙伴,且一家人早有移民打算。“6月份立案之后,我们首先查他的出逃轨迹,发现他到韩国、后到美国。然后我们对他的关系人进行排查,发现他妻子还在境内。”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刘雄军的妻子,将法律法规和政策认定向刘雄军进行了传达。当时,刘雄军没有取得国外合法身份,妻子等家人尚在国内,公安机关还会采取追逃等措施,若拒不回国,必然是举步维艰。2016年8月31日,刘雄军经规劝主动回国向侦查机关投案。“刘雄军也经历了很大的思想波动,我们前后沟通了七次。”前述经侦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考虑他的具体情况,法院作出“判三缓三”的决定。该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交易金额7500万元,没有其他情况的话,预计会判5年以上实刑。但刘雄军因为是代客操盘、时间较短、软件操作、没有获利,且主动归国投案自首,配合调查,在认罪认罚的情况下,给予降格处理也是可以接受的。老鼠仓“新花样”对于老鼠仓行为的认定和查处,2009年与2013年是两个非常具有标志性的时间点。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修订完成,明确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的刑事责任,为老鼠仓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2013年,沪深交易所大数据分析系统升级,监管部门发现线索、分析数据的能力大大提升。“目前看到的老鼠仓案件案发期间多集中在2009年到2014年左右,原因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在2009年明确的,但是之后的几年,由于宣传教育不够、业界认识不清,很多基金经理还在做老鼠仓。随着规则适用、法律宣传、案件公开越来越到位,近几年公募基金、券商的老鼠仓行为是明显减少的。”前述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近期的老鼠仓案件具有非常鲜明的特点。一是作案手段越来越复杂。以前基金经理“简单粗暴”,用自己的账户或父母、岳父岳母的账户交易,资金也是自己或家人的资金,操作下单就是在家里或者办公室,监管部门“一查一个准”。之后规避手段日趋复杂,通过各种方式将资金所有人、账户操作等完全割裂。二是老鼠仓行为不只出现在公募基金、券商,也出现在保险资管、银行托管。券商、公募基金对从业人员炒股票有严格规定,但是保险资管相对而言面临的规则要更松一些。“原来保险行业的老鼠仓案子发现的比较少,因为交易所大数据以往主要是分析公募基金账户,最近开始将保险账户也纳入分析范围,可以发现更多线索,查处更多案件,”前述经侦办案人员表示,现在大家对于老鼠仓是否构成犯罪都十分清楚,只不过部分人还依然抱有侥幸心理。证监会发言人去年底曾对机构从业者公开“喊话”称,近年来金融资管行业中个别高学历、高智商、金融从业经验丰富的所谓行业精英人才严重背离职业操守,成为市场唾弃的“老鼠”,先后受到法律的制裁,个人前程尽毁,行业声誉受损,教训十分深刻。证监会警告切勿以身试法,违法者立即收手并尽快投案自首。机构内部防控老鼠仓危害市场公平,损耗投资效率。在监管层看来,老鼠仓不但损害了市场投资者利益,还抹黑金融资管行业信誉,危害整个行业健康发展。防范老鼠仓,不仅要求从业者提高职业操守,也需要机构内部建立起完善的风险防控制度。中信建投合规部负责人丁建强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对老鼠仓行为需要从多个方面合力“围剿”。以中信建投为例,在不同的业务线建立不同的防控制度,建立申报制度,要求所有员工进行申报并签署承诺书,特别是资管、自营业务线,都需要签署合规承诺书,并明确职业禁忌。“我们员工人数较多,所以安排先通过合规管理系统签署,然后由合规中台打印出来,再交给员工签署纸质版留存,”丁建强介绍称,同时还要对异常交易进行严格管理,对涉及到的交易行为进行梳理,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展现出来的员工违反职业道德或操守,以及操作失误产生的交易异常,进行识别,并在系统总进行监测、分析和判断。另外,对交易过程中手机管理、通讯系统管理有明确规定。“我们对投研部门也有严格要求,研究员自己研究的股票,研究报告都需要内部审查;在跟客户接触方面,禁止自营人员为自己获取内幕信息或未公开细信息,”丁建强表示,公司的投行和投研人员交流的邮件,会自动同步发到公司中央控制室,通过系统和人工的方式进行监测。老鼠仓行为不是公募基金或券商独有的,近年来在整个大资管领域都时有发生。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129家证券公司,总资产5.8万亿,净资产1.6万亿,净资本1.47万亿,2016年全年净利润达到1234亿;基金公司109家,总资产1700多亿,净资产1100亿。证券基金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43万亿,其中公募基金超过9万亿,私募资管产品30多万亿。此外,还有巨额的保险资金。面对如此庞大的资管行业,如何防范老鼠仓、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对监管者而言是个非常大的挑战。丁建强认为,以案说法,让业界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但是从规则上来看,对未公开信息的管控还不够清晰,需要一个更明确的规则而非以案例来解释。他建议统一监管规则,在银、证、保领域,凡是具有资产管理功能的这一类机构,应使用同样的标准,包括员工行为管控、未公开信息认定、公司法定义务的设定,各个行业都要使用一致的业务管理规则。[详情]

亏损6.5亿浙商财险获原股东补血: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亏损6.5亿浙商财险获原股东补血: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姚茂敦 受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影响,浙商财险2016年亏损6.5亿元,亏损幅度居财险公司之首。 如今,“亏损王”终于迎来股东“补血”。日前,浙商财险发布增资公告,称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拟增资15亿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增加至30亿元。 对于陷入亏损泥淖的浙商财险而言,15亿增资款到位将大幅改善偿付能力,为下一步业务发展创造条件。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浙商财险内部人士,但未能得到对方回应。 注册资本将增至30亿 7月4日,浙商财险发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称,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浙商财险成立于2009年6月,注册资本15亿元,由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组建。从经营情况而言,这家成立8年的财险公司盈利情况并不乐观。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显示,浙商财险成立7个会计年度累计亏损超过1亿元。而随着2016年底曝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该公司的业绩陷入低谷,以当年6.5亿元的亏损幅度高居财险公司之首。 与此同时,浙商财险的偿付能力也受到考验。年报显示,浙商财险2016年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其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亿元。今年一季度,“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增加8727万元。 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9.93%,较上季度末的157.06%略有上升。不过,最新的风险评级结果显示2016年末为B,而2016年三季度末为A。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指出,此次原股东对浙商财险的增资,将改善该公司的偿付能力。 浙商财险在其2017年一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中称,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入出现负数,本季度净现金流负数,因此,公司需提升保费规模和质量、增强盈利能力,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 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1~5月,浙商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5.22亿元,同比上升16%。 倒逼监管条例完善 在充分暴露了浙商保险业务风险的同时,去年的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也给保险信保业务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相关监管条例逐步出台,使得保险公司在未来开展保证保险业务时也有章可循。 去年12月,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通过互联网渠道开展的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投保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单户累计最高承保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今年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一方面对保险公司可承保的业务范围划出明确红线,一方面还对公司承保业务的自留责任余额以及偿付能力数据做出明确要求。 在自留责任余额方面规定,总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10倍。单笔自留责任余额不得超过上一季度末净资产的5%,且不得超过5亿元。以浙商保险最新的净资产约7亿元计算,若按该规定实行,单笔责任额最多3500万元,尚在可控范围之内。 在偿付能力方面规定,经营信保业务的保险公司,上一季度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应当不低于75%,且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保险公司今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包括天安财险、安华农业、三星财险等财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不符合此条件。 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详情]

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亏损王”终于等到了股东“补血”。7月4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下称《公告》),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这本是一条很普通的增资公告,但因主角是浙商财险变得备受关注。去年,“侨兴私募债”本金加利息共计11.46亿元的“天雷”炸在浙商财险头上,又碰上广发行“萝卜章”狗血事件,浙商财险含泪先行赔付。正是这场风波将一直默默无闻的浙商财险推到了风口浪尖。沦为“亏损王”根据浙商财险公布的2016年度报告,其去年净利润由盈转亏,下滑至-6.49亿元;其中仅保证保险一个险种承保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根据中保协网站上披露的70家非上市财险公司2016年年报,浙商财险毫无悬念成为“亏损王”。数据显示,浙商财险去年保险业务收入35.02亿元,同比上升4.5%;投资收益0.76亿元,同比下降72%;净利润-6.49亿元,同比下降1372%;其营业支出中,仅赔付支出一项就占到23.5亿元,相较2015年增加4.4亿元。从偿付能力来看,受业务亏损、赔付增加、2016年首次计提控制风险最低资本等因素影响,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亿元,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风险评级结果从前一季度末的A,下降至B。在现金流方面,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浙商财险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近8亿元。“踩雷”侨兴债糟糕的业绩表现源于一场私募债违约风波。2014年,侨兴集团旗下两家公司侨兴电讯、侨兴电信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发行10亿元私募债,各分7期。蚂蚁金服旗下的招财宝将这些私募债在平台上拆分成多期,并售卖给个人投资者,前提是浙商财险为其提供履约保证保险。浙商财险又去找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一份保函,为其进行反担保来降低风险。之后,侨兴集团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违约,具有承保责任的浙商财险拿着保函找到广发行惠州分行,结果被告知保函是假的,惠州分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在与广发行僵持一周后,顶不住压力的浙商财险于2016年12月27日晚间宣布,为践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同时启动追偿程序。据悉,11.46亿元“侨兴债”已全部到期,“浙商财险”在此前已预赔付3.66亿元基础上,将对剩余已到期本息合计7.8亿元侨兴债进行分期预赔。7月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致电浙商财险客服热线,对方表示相关理赔正在进行,需要提供保单号、确认身份信息后,待专人负责相关处置工作。年报数据显示,浙商财险近年来净利润都在1亿元以下波动,2011至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15亿元、0.31亿元、-0.55亿元、0.32亿元、0.52亿元。因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公司业绩遭遇重创,以6.5亿元亏损额度居财险公司之首。其中,保证保险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赔款3.8亿元,保额56.7亿元,而承保保费仅为0.33亿元。保证保险“被点名”浙商财险的遭遇引起了保监会对保证保险的关注。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上海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保监会对于准入、展业的要求比较高,从源头上加强信用保证保险的监管。与此同时,《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着重点笔墨,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对合作的网贷平台制定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此外,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做好保险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要求合作网贷平台公布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的保险产品重要信息,相关宣传内容应当经双方共同审核同意,避免网贷平台进行虚假、误导宣传。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保监会此前已关注到网贷平台融资等行为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并进行风险底数排查,从而估算相应的风险敞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在此背景下推出的《暂行办法》可以说是有的放矢”。另悉,今年前2个月,信用保险的承保利润为-2.95亿元,承保利润率为-39.77%,两项指标均位列财产险各险种倒数第一;保证保险前2个月行业承保利润为2.62亿元,承保利润率为9.24%。记者 张颖[详情]

微博热议

你还可以输入129
发布

新浪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