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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9月06日  18:03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9月06日  19:52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该文件提出六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详情]

新浪财经|2019年09月06日  18:31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21世纪经济报道|2019年08月23日  21:04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规划 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规划 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央视|2019年08月23日  14:37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视|2019年08月23日  09:39
央行制定三年发展规划 推动金融科技居国际领先水平
央行制定三年发展规划 推动金融科技居国际领先水平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8月23日  09:03
央行印发三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央行印发三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经济日报|2019年08月23日  07:17
央行圈定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六大任务
央行圈定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六大任务

上海证券报|2019年08月23日  06:47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建立健全四梁八柱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建立健全四梁八柱

证券日报|2019年08月23日  01:47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谁将赢得先机?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谁将赢得先机?

新京报网|2019年08月22日  21:19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结束无序发展状态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结束无序发展状态

新浪财经综合|2019年08月22日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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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科技规划出炉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提速
金融科技规划出炉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提速

  时代周报记者 盛潇岚 发自上海 9月6日,《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的全文在央行官网发布。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规划》出台的速度,彰显了高层对金融科技的重视。 今年3月初,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中提出要研究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7月13日,“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召开,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会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制定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近期能够出台”。 一个多月后的8月22日,人民银行印发《规划》,近日央行网站发布了全文。 打破数据壁垒 《规划》确定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华创证券分析师陈宝健认为,六大重点任务表明,此次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顶层设计指导下的具体举措,是短期重点跟长期发展的融合,是运用科技创新驱动金融发展及优化科学监管的结合,是指导金融科技从产品、渠道、服务、效率等多个维度驱动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方面,《规划》提出,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受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条码支付有望成为最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一体化的领域。 《规划》在“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小节明确提出:“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由于是三年规划,意味着2021年之前,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或将落地。 9月9日,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支付领域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有一个统一的支付清算的体系,其他方面的统一可能还需要慢慢来做。基本上技术上不存在太多壁垒,但数据是各家银行的资产,共享会有一些难度。” 目前,在我国实体经济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最迫切最紧急的。 薛洪言指出,经营数据除了掌握在自己手里(以户计,太分散)、平台企业手里(局限于零售环节)、SaaS服务商手里(局限于特定行业或特定环节),还有一个待发掘宝矿,就是散落在政务部门手里的数据—税务、工商、行政处罚;医保、社保、环保;水表、电表、海关报表等。 同时,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金融产品支持,账户、存款、支付、代发薪等基础金融服务中,沉淀了大量有价值数据。但一则这些数据分散在不同银行,二则即便是同一家银行,数据也被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缺乏有效整合,难以发挥合力。 打破这些壁垒的每一步都是“硬骨头”。 薛洪言认为:“数据的打通背后涉及的面非常广,有一些基础的土壤可能还不存在,同时不断会有新的数据生成,技术上也会不断有进步。另外,涉及隐私泄露等风险问题,推进的过程会以稳为主,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会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 《规划》指出,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 穿透性监管 长期以来,“金融科技,是金融还是科技”一直是业内的争议。 《规划》中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义,即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薛洪言认为,《规划》选择了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界定,并强调该定义“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为业内尚存的争议下了定论: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由技术驱动,却不等于技术。既然是金融创新,必然要受金融监管。监管是金融科技生态内重要一环,《规划》特别强调“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其中,《规划》明确要求,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薛洪言认为,穿透监管的强化,消解监管套利的空间,致使低门槛、低水平、同质化的金融活动失去生存土壤,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行业降本提质的创新将成为主流。从这个角度看,市场分化仍会加速,在这个过程中,持牌经营、合规创新、有序竞争的新格局将得到确立。 目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行业的深入应用,中国的金融科技快速崛起。根据毕马威发布的2018 Fintech 100名单显示,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企业前10的排名中,中国占据4席,超过了美国、英国等传统金融强国。 此外,金融科技已成为各家银行半年报的高频词汇和聚焦点。 据统计,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在2019年半年报中提及金融科技的数量分别是10次、8次、7次、17次、13次和9次。股份制银行中,招商银行提及次数最多,共32次;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也分别提及11次、8次之多。 随着顶层设计的推出,也将利好相关金融科技领域公司。华创证券陈宝健认为,从重点任务看产业机遇,资本市场 IT、银行 IT、第三方支付均充分受益。 光大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赵湘怀认为,最先将科技应用到场景、客户导流、风险定价等领域的公司有望取得竞争优势。 赵湘怀表示,未来我国金融科技将呈现几大发展趋势:一是B2C转型B2B2C,在C端市场趋于饱和后,科技赋能B端服务C端将成为主流商业模式;二是5G时代推动万物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将深度发展,重构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形态。 最终发展好金融科技的关键是什么?薛洪言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产业、人才、资金、政策,各方面要配套,需要一个土壤,并不是单一要素能够决定的。” 薛洪言还指出:“政策是面向全行业的,整个行业都会因为这样积极的政策而受益,而最终受益多少不取决于政策,而是取决于企业自己,能不能充分利用政策释放的信号,包括新的空间和资源等。”[详情]

时代周报 | 2019年09月10日 06:23
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全文:涉及大数据、云计算等
澎湃新闻 | 2019年09月06日 21:30
金融科技成银行中报标配 区块链短期难有巨变
金融科技成银行中报标配 区块链短期难有巨变

  近几年,“科技”一词成为“金融”标配。 不难看出,目前资管机构正在铆足了劲角逐金融科技,对于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比如从近期披露的券商2019年半年报来看,多家正在强调金融科技赋能,做强金融科技、优化财富管理业务等。而根据国有六大行中报,其合计提及金融科技超过60次。 事实上,金融科技发展时至今日,技术在改变金融的过程中,其自身关注点也在变化。 恒生电子(600570.SH)执行总裁范径武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带来的变化从人们的关注点中可以窥得一二。“比如资管领域最初说到金融科技,更关注的是交易执行效率。而如今关注点从‘提量’到了‘增质’,现阶段产品量已经大到个人能力与视野无法覆盖,如何运用技术保证快速有效地挑选产品组合成为资管公司竞争的方向之一。” 那么在热度居高不下的同时,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实用的金融创新科技?又有多少“概念”混入其中? 区块链离“变革”尚有距离 的确,越来越成熟的科技为金融带来的改变有目共睹。 2018年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 资料来源于:Gartner 曾经有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高层向记者表示,虽然一些技术很早之前就在国外被研发并应用,国内市场相对起步较晚,但是基于国内应用场景广泛,其技术不断完善,在一些方面已经占据领先地位。 对此,范径武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看法,金融科技涵盖众多细分领域,目前我国在一些应用场景中,金融科技服务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对此,范径武举了一些例子,比如涉及支付等民生方面,以及相关簿记的系统交易撮合等,处理效率和性能都非常高。还有金融投资产品的研发和创新领域中,如余额宝等理财产品,都是庞大用户体量与业务场景迅速结合的范例。“目前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领域,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券商的经纪业务。移动互联网让我们几乎完全放弃了原来的业务方式。” 近期A股区块链概念股迎来中报披露潮,Choice数据显示,86只A股区块链概念股中,共有43只股票对应的公司在半年报中提及“区块链”。 今年以来,巨头们加快区块链布局节奏,带动区块链概念股在资本市场上猛涨,虽然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引发关注,但其实际应用层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范径武认为,虽然现在区块链已经有了一些应用场景的落地,比如在票据与信用证业务上的应用,这些应用带来了相应的变化。“但是我认为短期内区块链技术很难发生巨大变化,如果未来区块链能够真正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才可称得上是变革。” 有概念成为噱头 有技术值得期待 事实上,不止于区块链,还有一些金融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尚未带来实质性改变。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无人银行在从业者眼中其实并不实用,有“噱头”之嫌,因为根据监管要求,银行核心业务必须经由人工审核,无法用智能化替代。 不过,也有一些技术值得期待。 该人士也指出,相较于“无人银行”概念,5G技术对于银行业的意义更加重大。“现如今,线上化和移动化成为趋势,银行的系统基本是轻核心、重外围,而外围业务系统一般更多会采用合作的模式而非银行自建,所以,5G对银行数据传输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认为接下来值得期待的创新可能有两个——大数据及AI技术,尤其是在财富管理领域的资产配置、产品匹配、用户画像方面。一方面,通过大数据与AI,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拥有对客户的更全面的和深入的理解,能够有效地把产品配备给符合适当性要求的客户。另一方面,在资产管理领域,随着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相关的发展,能够帮助机构很快发现原来较难发现的问题,迅速找到新的投资点,解决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范径武表示。 此外,范径武也坦言,在原创性技术方面,中国目前更多还属于应用者的角色。“但是从一些例子能够看到,我们在底层技术上已经有了一些创新,并开始对整个行业产生引领作用,例如阿里云的分布式计算、华为的5G,以及恒生在大容量交易上的技术创新。当然,这些创新依然是点状的,但我相信,发展总是由点到线到面的过程。在点状时,大家可能还看不出来;但到了线状以后,大家就会有感觉;到了面状,大家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改变。”[详情]

中国经营报 | 2019年09月06日 20:20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文件提出三年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文件提出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文件提出五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国际交流、做好宣传贯彻。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9月06日 19:52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该文件提出六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9月06日 18:31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9年09月06日 18:03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原标题:独家丨万字长文披露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 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的全文。 央行指出,虽然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金融风险传导突破时空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方面带来新挑战。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创新动力、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体系,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亟待健全。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以下为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主要内容。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降低服务门槛和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民生应用场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与行业数据规范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全面建成。 ——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大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金融风险管控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效能和金融机构合规水平持续提升。 ——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制定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及自身禀赋谋求差异当、特色化发展。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加快在运营模式、产品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科技投刀力度,重塑业务价值链,补齐传统金融短板,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增长点。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二)优化体制机制。 着力解决利用金融科技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的调整优化,理顺职责关系,打破部门间壁垒,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协作能力,加快制定组织架构重塑计划,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内部孵化与外部合作并举,增强组织与管理的灵活性、适应性,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能力,探索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的轻型化、敏捷化组织架构,加强金融与科技产业对接,集中内外部优势资源,提升新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团队建设规划、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吸纳成熟人才,通过校园招聘构建后备力量,通过顾问、特聘等形式引进行业尖端智慧。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注重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专业人才,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节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四)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推广数据管理能力的国家标准,明确内部数据管理职责,突破部门障碍,促进跨部门信息规范共享,形成统一数据字典,再造数据使用流程,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新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静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肢整合与深度利用。 (五)合理布局云计算。 统筹规划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搭建安全可控的金融行业云服务平台,构建集中式与分布式协调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架构,力争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云计算金融应用规范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弹性伸缩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用,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强化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防范云计算环境下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领域云服务安全可控. (六)稳步应用人工智能。 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稳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监管规则,强化智能化金融工具安全认证,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围绕运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管理要求,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七)加强分布式数据库研发应用。 做好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的长期规划,加大研发与应用投入力度,妥善解决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数据一致性、实际场景验证、迁移保障规范、新型运维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探索产用联合新模式,发挥科技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凝聚新动能。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建立健全产学结合、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加强分布式数据库领域底层和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标准规范,从技术架构、安全防护、灾难恢复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确保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稳妥应用。 (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移动终端可信环境,充分利用可信计算、安全多方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兼顾安全与便捷的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交易验证手段,保障移动互联环境下金融交易安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满意度与安全水平。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第三节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做强线上服务,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优势,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十)完善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需求引领作用,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客户个性化需求和差异化风险偏好,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探索运用敏捷开发、灰度发布、开发运维一体化等方法提升创新研发质量与效率,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客户服务持续跟踪,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改进营销策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营销效果,提高产品易用性与获客留客能力。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探索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多渠道身份核验,提升金融服务客户识别效率。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资源高度复用、灵活调度和有效供给,探索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自动化、智能化业务处理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运营效率。 (十二)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意识,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对零售客户的服务力度,使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面向“三农”和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惠民创新服务模式,借助移动金融、情景感知等手段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实现主要民生领域的金融便捷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保障、诊疗、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加大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基于海量数据处理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及时调整融资主体信用评级,防止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差、清偿难度大的高风险企业,为解决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合理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 利用人工智能、支付标记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移动支付技术架构体系,实现账户统一标记、手机客户端软件(APP)规范接口、交易集中路由。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第四节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合理构建动态风险计量评分体系、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组织建设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领域APP与门户网站实名制和安全管理,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系统的安全监测防护水平,提升对仿冒APP、钓鱼网站的识别处置能力。构建跨行业、跨部门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十六)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增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提升金融业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跨业态、统一的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撑金融业网络攻击溯源和精确应对,提升重大网络攻击的全面掌控和联合处置能力。 (十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 建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对易发生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遵循合法、合理原则,选择符合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的安全控件、终端设备、APP等产品进行金融信息采集和处理,利用通道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保障金融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运用加密存储、信息摘要等手段保证重要金融信息机密性与完整性,通过身份认证、日志完整性保护等措施确保金融信息使用过程有授权、有记录,防范金融信息集中泄露风险。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管理,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金融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与外部安全评估,防止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 正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新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用新技术赋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强化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明确新技术应用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 第五节 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 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十九)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围绕基础通用、技术应用、安全风控等方面,逐步建成纲目并举、完整严密、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细度和匹配度。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二十)加强监管协调性。 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性监管框架,充分发挥金融业综合统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支撑作用,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框架内搭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平台,将金融科技新产品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通过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挖掘算法嵌入、数据多维提取、核心指标可视化呈现等手段,助力“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十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健全数字化监管规则库,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完善监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系统嵌入、API等手段,实时获取风险信息、自动抓取业务特征数据,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提升智能化、自动化合规能力和水平,持续有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规范管理,出台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要求,明确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和底线,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柔性监管方式,划定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边界,使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产品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事前抓好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评估,严把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入口关。事中加强协同共治,以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声明管理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扩大参与度,构建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多位一体治理体系,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及时发现金融科技创新产品风险隐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筑牢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防火墙。事后强化监督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违规惩戒,确保创新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六节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金融科技联合攻关。 合理布局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瓶颈,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深层规律,夯实金融科技应用理论基础。针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部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加强研究攻关,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手段,促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和共享,提升我国金融科技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针对现代科技成果金融应用新特点,推动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厘清法律边界,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破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五)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扩大征信覆盖范围,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用信息泄露风险,完善信用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提升征信市场有效供给和征信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进标准化工作。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创新。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针对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安全管理,促进金融标准的实施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秀标准转换为国际标准,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 (二十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科技市场有序运行。引导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统筹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谋划,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相关单位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中央、地方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重点支持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探索引导性资金支持方式,对需求明确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与应用的税收政策,降低金融科技创新的税收负担。 第三节 完善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环境等优努,加大金融科技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力度,全面做好软硬件方面的统筹布局。加大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力度,科学设立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金融科技示范区,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激发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第四节 强化国际交流 坚持金融业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沟通,在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平等磋商与务实合作,完善金融科技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新规则,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对外输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催生的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等,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做好宣传贯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确保政策准确传导并有效实施。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培等现代金融理念,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为发展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8月23日 21:04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 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 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原标题:独家丨万字长文披露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 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的全文。 央行指出,虽然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金融风险传导突破时空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方面带来新挑战。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创新动力、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体系,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亟待健全。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以下为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主要内容。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降低服务门槛和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民生应用场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与行业数据规范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全面建成。 ——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大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金融风险管控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效能和金融机构合规水平持续提升。 ——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制定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及自身禀赋谋求差异当、特色化发展。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加快在运营模式、产品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科技投刀力度,重塑业务价值链,补齐传统金融短板,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增长点。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二)优化体制机制。 着力解决利用金融科技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的调整优化,理顺职责关系,打破部门间壁垒,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协作能力,加快制定组织架构重塑计划,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内部孵化与外部合作并举,增强组织与管理的灵活性、适应性,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能力,探索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的轻型化、敏捷化组织架构,加强金融与科技产业对接,集中内外部优势资源,提升新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团队建设规划、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吸纳成熟人才,通过校园招聘构建后备力量,通过顾问、特聘等形式引进行业尖端智慧。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注重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专业人才,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节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四)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推广数据管理能力的国家标准,明确内部数据管理职责,突破部门障碍,促进跨部门信息规范共享,形成统一数据字典,再造数据使用流程,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新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静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肢整合与深度利用。 (五)合理布局云计算。 统筹规划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搭建安全可控的金融行业云服务平台,构建集中式与分布式协调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架构,力争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云计算金融应用规范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弹性伸缩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用,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强化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防范云计算环境下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领域云服务安全可控. (六)稳步应用人工智能。 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稳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监管规则,强化智能化金融工具安全认证,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围绕运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管理要求,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七)加强分布式数据库研发应用。 做好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的长期规划,加大研发与应用投入力度,妥善解决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数据一致性、实际场景验证、迁移保障规范、新型运维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探索产用联合新模式,发挥科技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凝聚新动能。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建立健全产学结合、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加强分布式数据库领域底层和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标准规范,从技术架构、安全防护、灾难恢复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确保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稳妥应用。 (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移动终端可信环境,充分利用可信计算、安全多方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兼顾安全与便捷的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交易验证手段,保障移动互联环境下金融交易安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满意度与安全水平。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第三节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做强线上服务,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优势,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十)完善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需求引领作用,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客户个性化需求和差异化风险偏好,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探索运用敏捷开发、灰度发布、开发运维一体化等方法提升创新研发质量与效率,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客户服务持续跟踪,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改进营销策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营销效果,提高产品易用性与获客留客能力。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探索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多渠道身份核验,提升金融服务客户识别效率。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资源高度复用、灵活调度和有效供给,探索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自动化、智能化业务处理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运营效率。 (十二)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意识,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对零售客户的服务力度,使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面向“三农”和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惠民创新服务模式,借助移动金融、情景感知等手段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实现主要民生领域的金融便捷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保障、诊疗、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加大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基于海量数据处理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及时调整融资主体信用评级,防止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差、清偿难度大的高风险企业,为解决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合理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 利用人工智能、支付标记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移动支付技术架构体系,实现账户统一标记、手机客户端软件(APP)规范接口、交易集中路由。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第四节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合理构建动态风险计量评分体系、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组织建设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领域APP与门户网站实名制和安全管理,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系统的安全监测防护水平,提升对仿冒APP、钓鱼网站的识别处置能力。构建跨行业、跨部门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十六)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增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提升金融业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跨业态、统一的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撑金融业网络攻击溯源和精确应对,提升重大网络攻击的全面掌控和联合处置能力。 (十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 建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对易发生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遵循合法、合理原则,选择符合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的安全控件、终端设备、APP等产品进行金融信息采集和处理,利用通道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保障金融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运用加密存储、信息摘要等手段保证重要金融信息机密性与完整性,通过身份认证、日志完整性保护等措施确保金融信息使用过程有授权、有记录,防范金融信息集中泄露风险。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管理,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金融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与外部安全评估,防止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 正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新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用新技术赋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强化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明确新技术应用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 第五节 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 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十九)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围绕基础通用、技术应用、安全风控等方面,逐步建成纲目并举、完整严密、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细度和匹配度。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二十)加强监管协调性。 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性监管框架,充分发挥金融业综合统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支撑作用,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框架内搭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平台,将金融科技新产品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通过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挖掘算法嵌入、数据多维提取、核心指标可视化呈现等手段,助力“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十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健全数字化监管规则库,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完善监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系统嵌入、API等手段,实时获取风险信息、自动抓取业务特征数据,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提升智能化、自动化合规能力和水平,持续有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规范管理,出台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要求,明确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和底线,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柔性监管方式,划定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边界,使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产品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事前抓好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评估,严把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入口关。事中加强协同共治,以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声明管理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扩大参与度,构建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多位一体治理体系,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及时发现金融科技创新产品风险隐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筑牢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防火墙。事后强化监督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违规惩戒,确保创新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六节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金融科技联合攻关。 合理布局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瓶颈,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深层规律,夯实金融科技应用理论基础。针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部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加强研究攻关,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手段,促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和共享,提升我国金融科技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针对现代科技成果金融应用新特点,推动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厘清法律边界,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破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五)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扩大征信覆盖范围,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用信息泄露风险,完善信用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提升征信市场有效供给和征信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进标准化工作。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创新。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针对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安全管理,促进金融标准的实施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秀标准转换为国际标准,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 (二十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科技市场有序运行。引导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统筹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谋划,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相关单位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中央、地方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重点支持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探索引导性资金支持方式,对需求明确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与应用的税收政策,降低金融科技创新的税收负担。 第三节 完善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环境等优努,加大金融科技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力度,全面做好软硬件方面的统筹布局。加大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力度,科学设立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金融科技示范区,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激发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第四节 强化国际交流 坚持金融业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沟通,在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平等磋商与务实合作,完善金融科技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新规则,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对外输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催生的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等,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做好宣传贯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确保政策准确传导并有效实施。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培等现代金融理念,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为发展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8月23日 21:04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规划 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央视 | 2019年08月23日 14:37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原标题: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央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央视 | 2019年08月23日 09:39
金融科技规划出炉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提速
金融科技规划出炉 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提速

  时代周报记者 盛潇岚 发自上海 9月6日,《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的全文在央行官网发布。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规划》出台的速度,彰显了高层对金融科技的重视。 今年3月初,央行金融科技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会议中提出要研究出台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7月13日,“第四届全球金融科技(北京)峰会”召开,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在会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制定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近期能够出台”。 一个多月后的8月22日,人民银行印发《规划》,近日央行网站发布了全文。 打破数据壁垒 《规划》确定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华创证券分析师陈宝健认为,六大重点任务表明,此次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顶层设计指导下的具体举措,是短期重点跟长期发展的融合,是运用科技创新驱动金融发展及优化科学监管的结合,是指导金融科技从产品、渠道、服务、效率等多个维度驱动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方面,《规划》提出,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受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条码支付有望成为最先打破数据壁垒实现一体化的领域。 《规划》在“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小节明确提出:“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由于是三年规划,意味着2021年之前,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或将落地。 9月9日,苏宁金融研究院互联网金融中心主任薛洪言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在支付领域相对来说是比较容易的,有一个统一的支付清算的体系,其他方面的统一可能还需要慢慢来做。基本上技术上不存在太多壁垒,但数据是各家银行的资产,共享会有一些难度。” 目前,在我国实体经济中,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是最迫切最紧急的。 薛洪言指出,经营数据除了掌握在自己手里(以户计,太分散)、平台企业手里(局限于零售环节)、SaaS服务商手里(局限于特定行业或特定环节),还有一个待发掘宝矿,就是散落在政务部门手里的数据—税务、工商、行政处罚;医保、社保、环保;水表、电表、海关报表等。 同时,企业生产经营离不开金融产品支持,账户、存款、支付、代发薪等基础金融服务中,沉淀了大量有价值数据。但一则这些数据分散在不同银行,二则即便是同一家银行,数据也被分散在不同的部门,缺乏有效整合,难以发挥合力。 打破这些壁垒的每一步都是“硬骨头”。 薛洪言认为:“数据的打通背后涉及的面非常广,有一些基础的土壤可能还不存在,同时不断会有新的数据生成,技术上也会不断有进步。另外,涉及隐私泄露等风险问题,推进的过程会以稳为主,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会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 《规划》指出,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 穿透性监管 长期以来,“金融科技,是金融还是科技”一直是业内的争议。 《规划》中明确了金融科技的定义,即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 薛洪言认为,《规划》选择了金融稳定理事会的界定,并强调该定义“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为业内尚存的争议下了定论:即金融科技本质上是一种金融创新,由技术驱动,却不等于技术。既然是金融创新,必然要受金融监管。监管是金融科技生态内重要一环,《规划》特别强调“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其中,《规划》明确要求,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薛洪言认为,穿透监管的强化,消解监管套利的空间,致使低门槛、低水平、同质化的金融活动失去生存土壤,真正服务实体经济、服务金融行业降本提质的创新将成为主流。从这个角度看,市场分化仍会加速,在这个过程中,持牌经营、合规创新、有序竞争的新格局将得到确立。 目前,随着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金融行业的深入应用,中国的金融科技快速崛起。根据毕马威发布的2018 Fintech 100名单显示,2018年全球金融科技企业前10的排名中,中国占据4席,超过了美国、英国等传统金融强国。 此外,金融科技已成为各家银行半年报的高频词汇和聚焦点。 据统计,国有大行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在2019年半年报中提及金融科技的数量分别是10次、8次、7次、17次、13次和9次。股份制银行中,招商银行提及次数最多,共32次;华夏银行、平安银行也分别提及11次、8次之多。 随着顶层设计的推出,也将利好相关金融科技领域公司。华创证券陈宝健认为,从重点任务看产业机遇,资本市场 IT、银行 IT、第三方支付均充分受益。 光大证券非银金融分析师赵湘怀认为,最先将科技应用到场景、客户导流、风险定价等领域的公司有望取得竞争优势。 赵湘怀表示,未来我国金融科技将呈现几大发展趋势:一是B2C转型B2B2C,在C端市场趋于饱和后,科技赋能B端服务C端将成为主流商业模式;二是5G时代推动万物互联,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将深度发展,重构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形态。 最终发展好金融科技的关键是什么?薛洪言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产业、人才、资金、政策,各方面要配套,需要一个土壤,并不是单一要素能够决定的。” 薛洪言还指出:“政策是面向全行业的,整个行业都会因为这样积极的政策而受益,而最终受益多少不取决于政策,而是取决于企业自己,能不能充分利用政策释放的信号,包括新的空间和资源等。”[详情]

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全文:涉及大数据、云计算等
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全文:涉及大数据、云计算等

  原标题: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全文:涉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 今后三年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正式揭开了神秘面纱,9月6日,央行官方正式发布了《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 《规划》开宗明义的指出, 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发展金融科技 ,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金融发展方式,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进一 步增强金融核心竞争力。 《规划》提出的目标是,到2021年 ,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 ”, 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包括六个方面,即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以下为澎湃新闻梳理的《规划》要点: 1.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 2.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 3.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 4.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5.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6.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 7.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 8.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9.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 10.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11.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 12.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 13.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14.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15.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16.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 17.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 18. 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 《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 (2019—2021年)》 前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持牌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发展金融科技,有利于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金融发展方式,筑牢金融安全防线,进一 步增强金融核心竞争力。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 署,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 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 见》、《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 的意见》(国发〔2015〕5 号)、《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国发〔2015〕50 号文印发) 、《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 划》(国发〔2017〕35 号文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 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18 号)、 《“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银发〔2018〕114 号文印 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发 〔2018〕162 号文)等文件,特编制本规划,明确 2019 年至 2021 年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 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 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 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 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 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 。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 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 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降低服务门槛和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民生应用场景。运用金融 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 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 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 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 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第二节 发展基础 我国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先后经历了金融业务电子化阶段、金融渠道网络化阶段,目前正迎来金融科技发展浪潮,信息技术逐步由支撑业务向引领业务方向发展,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已成为新趋势。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等政策文件,陆续发布云计算、声纹识别 等新技术金融应用规范,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 境。经过多年持续积累,金融科技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重要突破,重点细分 领域市场规模成倍增长,用户渗透率快速提升。金融机构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科技手段创新金融 产品、改变经营方式、优化业务流程,金融数据价值更加凸显,金融产品服务向着智能化、精细化、多元化、场景化方 向大步迈进,金融科技已成为践行普惠金融、发展数字经济 的新动力。 虽然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 金融风险传导突破时空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方面带来新挑战。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不平 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 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创新动力、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 响力的生态体系,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适应金融科技 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亟待健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金融发展规律, 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衡好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协同好金融与科技的关系,兼顾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协调好包容与审慎的关系,统筹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趋利避害,充分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 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支撑,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守正创新。正确把握金融科技的核心和本质,忠实履行金融的天职和使命, 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 ,在遵照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前提下,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将科技应用能力内化为金融竞争力,确保金融科技应用不偏离正确方向,使创新成果更具生命力。 ——安全可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把安全作为金融科技创新不可逾越的红线 ,以创新促发展,以安全保发展, 借助现代科技成果提升金融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效能,完善 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 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普惠民生。立足广大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聚焦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和丰富金融产品供给,充分发挥科技成果在拓展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覆盖面等方面的作用,推动金融服务“无处不在、无微不至”,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 更便捷、更普惠、更优质的金融产品与服务。 ——开放共赢。以促进金融开放为基调,深化金融科技对外合作,加强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推动金融与民生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将金融服务无缝融入实 体经济各领域,打破服务门槛和壁垒,拓宽生态边界,形成 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包容开放、互利共赢的发展格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到2021年 ,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 ”, 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 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与行业数据规范融合 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 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全面建成。 ——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大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 步健全,金融风险管控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基本形 成,金融监管效能和金融机构合规水平持续提升。 ——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 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 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紧迫性、 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转 变发展方式、制定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及自身禀赋谋求 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 与总体规划,加快在运营模式、产品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 的改革步伐,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科 技投入力度,重塑业务价值链,补齐传统金融短板,巩固和 扩大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增长点。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 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的科技投入情况。 (二)优化体制机制 。 着力解决利用金融科技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 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的调整优化,理顺职责关系,打破部门间壁垒,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协作能力,加快制定组织架构重塑计划, 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 ,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内部孵化与外部合作并举,增强组织与管理的灵活性、适应性,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能力,探索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的轻型化、敏捷化组织架构,加强金融与科技产业对接,集中内外部优势资源, 提升新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团队建设规划、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 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 。 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 。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吸纳成熟人才, 通过校园招聘构建后备力量,通过顾问、特聘等形式引进行业尖端智慧。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 注重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既懂金融 又懂科技的专业人才,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为金融科技发 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节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 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四)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推广数据管理能力的国家标准,明确内部数据管理职责,突破部门障碍,促进跨部门信息规范共享,形成统一数据字典,再造数据使用流程, 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 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 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 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 强化金融与司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效整合与深度利用。 (五)合理布局云计算 。统筹规划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 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 ,搭建安全可控的金融行业云服务平台,构建集中式与分布式协调发展的信息基 础设施架构,力争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云计算金融应用规范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弹性伸缩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用,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强化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防范云计算环境下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领域云服务安全可控。 (六)稳步应用人工智能。 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稳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 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 ,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监管规 则,强化智能化金融工具安全认证,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围绕运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管理要求,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 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 (七)加强分布式数据库研发应用。 做好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的长期规划,加大研发与应用投入力度,妥善解决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数据一致性、实际场景验证、迁移保障 规范、新型运维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探索产用联合新模式, 发挥科技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凝聚新动能。 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 建立健全产学结合、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加强分布式数据库领域底层和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标准规范,从技术架构、安全防护、灾难恢复等方面明确 管理要求,确保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稳妥应用。 (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移动终端可信环境,充分利用可信计算、安全多方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兼顾安全与便捷的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交易验证手段,保障移动互联环境下金融交易安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满意度与安全水平。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 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第三节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 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做强线上服务,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 优势,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 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 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十)完善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需求引领作用,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 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 。结合客户个性化 需求和差异化风险偏好,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探索运用敏捷开发、灰度发布、开发运维一体化等方法提升创新研发质量与效率,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客户服务持续跟踪,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改进营销策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营销效果,提高产品易用性与获客留客能力。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 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探索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多渠道身份核验,提升金融服务客户识别效率。 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资源高度复用、灵活调度和有效供给,探索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自动化、智能 化业务处理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运营效率。 (十二)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意识, 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对零售客户的服务力度,使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面向“三农”和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务辐射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惠民创新服务模式,借助移动金融、情景感知等手段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民生领域,进一 步拓展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方面的 应用场景,实现主要民生领域的金融便捷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保障、诊疗、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加大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创新力度, 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 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 ,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基于海量数据处理 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及时调整融资主体信用评级,防止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差、清偿难度大的高风险企业,为解决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合理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 利用人工智能、 支付标记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移动支付技术架构体系,实现账户统一标记、手机客户端软件(APP)规范接口、交易集中路由。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 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 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 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 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 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第四节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 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 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 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合理构建动态风险计量评分体系、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组织建设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领域APP 与门户网站实名制和安全管理,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系统的安全监测防护水平, 提升对仿冒APP、钓鱼网站的识别处置能力。构建跨行业、 跨部门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 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十六)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增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 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提升金融业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 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跨业态、统一的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撑金融业网络攻击溯源和精确应对,提升重大网络攻击的全面掌控和联合处置能力。 (十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 建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对易发生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 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遵循合法、合理原则,选择符合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的安全控件、终端设备、APP 等产品进行金融信息采集和处理,利用通道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保障金融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运用加密存储、信息摘要等手段保证重要金融信息机密性与完整性,通过身份认证、日志完整 性保护等措施确保金融信息使用过程有授权、有记录,防范 金融信息集中泄露风险。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管理, 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 任,定期开展金融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与外部安全评估,防止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 正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新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用新技术赋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 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 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强化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明确新技术应用 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 第五节 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 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量,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十九)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和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围绕基础通用、技术应用、安全风控等方面,逐步建成纲目并举、完整严密、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 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监 管措施,提升监管精细度和匹配度。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二十)加强监管协调性。 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性监管框架,充分发挥金融业综合统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支撑作用,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框架内搭 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平台,将金融科技新产品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通过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挖掘算法嵌入、数据多维提取、核心指标可视化呈现等手段,助力“统 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金 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十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 建立健全数字化监管规则库,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完善 监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系统嵌入、API 等手段,实时获取 风险信息、自动抓取业务特征数据,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 ,提升智能化、 自动化合规能力和水平,持续有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 产品规范管理,出台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要求,明确不可逾 越的监管红线和底线,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公众参与、 共同监督的柔性监管方式,划定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边界,使 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产品业务 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事前抓好源头管控,落实主体 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评估,严把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入 口关。事中加强协同共治,以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声明管理为 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扩大参与度,构建行业监 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多位一体治理体系, 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及时发现金融科技创 新产品风险隐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 筑牢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防火墙。事后强化监督惩戒,畅通投 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违规惩戒,确保创新 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六节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金融科技联合攻关。 合理布局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瓶颈,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 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 ,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深层规律,夯实金融科技应用理论基础。针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部门加大支持力 度,鼓励科技企业加强研究攻关,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手段, 促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和共享,提升我国金融科技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针对现代科技成果 金融应用新特点,推动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 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 厘清法律边界,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和金融 机构的权利、义务,破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五)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 扩大征信覆盖范围,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信 用评级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 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用信息泄露风险,完善信用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 任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提升征信市场有 效供给和征信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进标准化工作。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情况、 新趋势,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创新。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针对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安全管理,促进金融标准的实施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秀标准转换为国际标准,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 (二十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适应金 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 供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 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科技市场有序运行。 引导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 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重大突发 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先行 赔付、保险补偿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 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接受社会监 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统筹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谋划,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谋 划、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相关单位推进金 融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 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中央、地方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国家科技计 划(专项、基金等)作用,重点支持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 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 设等。探索引导性资金支持方式,对需求明确的金融科技创 新活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创 新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 与应用的税收政策,降低金融科技创新的税收负担。 第三节 完善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环境等优势,加大 金融科技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力度,全面做好软硬件方面的统 筹布局。加大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力度,科学设立产业园区、 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金融科技示范区, 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激发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 推广等专业服务,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第四节 强化国际交流 坚持金融业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 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沟通,在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 权等方面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平等磋商与务实合 作,完善金融科技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有利于金融科技 发展的国际新规则,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结合共建“一 带一路”倡议,积极对外输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催生的技术、 标准、产品和服务等,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 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做好宣传贯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正面 引导社会舆情,确保政策准确传导并有效实施。金融机构、 行业自律组织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 及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培 养消费者现代金融理念,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为发展 规划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详情]

金融科技成银行中报标配 区块链短期难有巨变
金融科技成银行中报标配 区块链短期难有巨变

  近几年,“科技”一词成为“金融”标配。 不难看出,目前资管机构正在铆足了劲角逐金融科技,对于ABCD(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比如从近期披露的券商2019年半年报来看,多家正在强调金融科技赋能,做强金融科技、优化财富管理业务等。而根据国有六大行中报,其合计提及金融科技超过60次。 事实上,金融科技发展时至今日,技术在改变金融的过程中,其自身关注点也在变化。 恒生电子(600570.SH)执行总裁范径武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技术与金融的融合带来的变化从人们的关注点中可以窥得一二。“比如资管领域最初说到金融科技,更关注的是交易执行效率。而如今关注点从‘提量’到了‘增质’,现阶段产品量已经大到个人能力与视野无法覆盖,如何运用技术保证快速有效地挑选产品组合成为资管公司竞争的方向之一。” 那么在热度居高不下的同时,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实用的金融创新科技?又有多少“概念”混入其中? 区块链离“变革”尚有距离 的确,越来越成熟的科技为金融带来的改变有目共睹。 2018年新兴技术成熟度曲线 资料来源于:Gartner 曾经有银行金融科技子公司高层向记者表示,虽然一些技术很早之前就在国外被研发并应用,国内市场相对起步较晚,但是基于国内应用场景广泛,其技术不断完善,在一些方面已经占据领先地位。 对此,范径武也向记者表达了类似看法,金融科技涵盖众多细分领域,目前我国在一些应用场景中,金融科技服务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对此,范径武举了一些例子,比如涉及支付等民生方面,以及相关簿记的系统交易撮合等,处理效率和性能都非常高。还有金融投资产品的研发和创新领域中,如余额宝等理财产品,都是庞大用户体量与业务场景迅速结合的范例。“目前在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领域,云计算和移动互联网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券商的经纪业务。移动互联网让我们几乎完全放弃了原来的业务方式。” 近期A股区块链概念股迎来中报披露潮,Choice数据显示,86只A股区块链概念股中,共有43只股票对应的公司在半年报中提及“区块链”。 今年以来,巨头们加快区块链布局节奏,带动区块链概念股在资本市场上猛涨,虽然区块链技术作为新兴技术引发关注,但其实际应用层面仍然有很长的路要走。 范径武认为,虽然现在区块链已经有了一些应用场景的落地,比如在票据与信用证业务上的应用,这些应用带来了相应的变化。“但是我认为短期内区块链技术很难发生巨大变化,如果未来区块链能够真正的应用到实际工作中,才可称得上是变革。” 有概念成为噱头 有技术值得期待 事实上,不止于区块链,还有一些金融科技的投入和应用尚未带来实质性改变。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无人银行在从业者眼中其实并不实用,有“噱头”之嫌,因为根据监管要求,银行核心业务必须经由人工审核,无法用智能化替代。 不过,也有一些技术值得期待。 该人士也指出,相较于“无人银行”概念,5G技术对于银行业的意义更加重大。“现如今,线上化和移动化成为趋势,银行的系统基本是轻核心、重外围,而外围业务系统一般更多会采用合作的模式而非银行自建,所以,5G对银行数据传输效率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认为接下来值得期待的创新可能有两个——大数据及AI技术,尤其是在财富管理领域的资产配置、产品匹配、用户画像方面。一方面,通过大数据与AI,能够帮助金融机构拥有对客户的更全面的和深入的理解,能够有效地把产品配备给符合适当性要求的客户。另一方面,在资产管理领域,随着人工智能和自然语言相关的发展,能够帮助机构很快发现原来较难发现的问题,迅速找到新的投资点,解决投资过程中的风险。”范径武表示。 此外,范径武也坦言,在原创性技术方面,中国目前更多还属于应用者的角色。“但是从一些例子能够看到,我们在底层技术上已经有了一些创新,并开始对整个行业产生引领作用,例如阿里云的分布式计算、华为的5G,以及恒生在大容量交易上的技术创新。当然,这些创新依然是点状的,但我相信,发展总是由点到线到面的过程。在点状时,大家可能还看不出来;但到了线状以后,大家就会有感觉;到了面状,大家就会发现,这是一个很惊人的改变。”[详情]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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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文件提出三年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文件提出六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文件提出五项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统筹、加大政策支持、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国际交流、做好宣传贯彻。 [详情]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该文件提出六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详情]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新浪财经讯 9月6日消息,央行今日正式发布《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全文)。 [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原标题:独家丨万字长文披露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 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的全文。 央行指出,虽然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金融风险传导突破时空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方面带来新挑战。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创新动力、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体系,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亟待健全。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以下为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主要内容。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降低服务门槛和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民生应用场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与行业数据规范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全面建成。 ——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大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金融风险管控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效能和金融机构合规水平持续提升。 ——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制定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及自身禀赋谋求差异当、特色化发展。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加快在运营模式、产品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科技投刀力度,重塑业务价值链,补齐传统金融短板,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增长点。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二)优化体制机制。 着力解决利用金融科技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的调整优化,理顺职责关系,打破部门间壁垒,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协作能力,加快制定组织架构重塑计划,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内部孵化与外部合作并举,增强组织与管理的灵活性、适应性,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能力,探索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的轻型化、敏捷化组织架构,加强金融与科技产业对接,集中内外部优势资源,提升新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团队建设规划、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吸纳成熟人才,通过校园招聘构建后备力量,通过顾问、特聘等形式引进行业尖端智慧。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注重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专业人才,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节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四)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推广数据管理能力的国家标准,明确内部数据管理职责,突破部门障碍,促进跨部门信息规范共享,形成统一数据字典,再造数据使用流程,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新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静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肢整合与深度利用。 (五)合理布局云计算。 统筹规划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搭建安全可控的金融行业云服务平台,构建集中式与分布式协调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架构,力争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云计算金融应用规范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弹性伸缩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用,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强化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防范云计算环境下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领域云服务安全可控. (六)稳步应用人工智能。 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稳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监管规则,强化智能化金融工具安全认证,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围绕运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管理要求,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七)加强分布式数据库研发应用。 做好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的长期规划,加大研发与应用投入力度,妥善解决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数据一致性、实际场景验证、迁移保障规范、新型运维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探索产用联合新模式,发挥科技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凝聚新动能。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建立健全产学结合、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加强分布式数据库领域底层和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标准规范,从技术架构、安全防护、灾难恢复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确保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稳妥应用。 (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移动终端可信环境,充分利用可信计算、安全多方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兼顾安全与便捷的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交易验证手段,保障移动互联环境下金融交易安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满意度与安全水平。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第三节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做强线上服务,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优势,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十)完善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需求引领作用,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客户个性化需求和差异化风险偏好,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探索运用敏捷开发、灰度发布、开发运维一体化等方法提升创新研发质量与效率,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客户服务持续跟踪,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改进营销策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营销效果,提高产品易用性与获客留客能力。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探索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多渠道身份核验,提升金融服务客户识别效率。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资源高度复用、灵活调度和有效供给,探索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自动化、智能化业务处理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运营效率。 (十二)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意识,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对零售客户的服务力度,使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面向“三农”和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惠民创新服务模式,借助移动金融、情景感知等手段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实现主要民生领域的金融便捷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保障、诊疗、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加大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基于海量数据处理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及时调整融资主体信用评级,防止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差、清偿难度大的高风险企业,为解决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合理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 利用人工智能、支付标记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移动支付技术架构体系,实现账户统一标记、手机客户端软件(APP)规范接口、交易集中路由。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第四节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合理构建动态风险计量评分体系、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组织建设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领域APP与门户网站实名制和安全管理,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系统的安全监测防护水平,提升对仿冒APP、钓鱼网站的识别处置能力。构建跨行业、跨部门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十六)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增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提升金融业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跨业态、统一的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撑金融业网络攻击溯源和精确应对,提升重大网络攻击的全面掌控和联合处置能力。 (十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 建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对易发生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遵循合法、合理原则,选择符合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的安全控件、终端设备、APP等产品进行金融信息采集和处理,利用通道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保障金融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运用加密存储、信息摘要等手段保证重要金融信息机密性与完整性,通过身份认证、日志完整性保护等措施确保金融信息使用过程有授权、有记录,防范金融信息集中泄露风险。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管理,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金融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与外部安全评估,防止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 正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新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用新技术赋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强化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明确新技术应用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 第五节 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 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十九)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围绕基础通用、技术应用、安全风控等方面,逐步建成纲目并举、完整严密、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细度和匹配度。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二十)加强监管协调性。 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性监管框架,充分发挥金融业综合统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支撑作用,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框架内搭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平台,将金融科技新产品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通过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挖掘算法嵌入、数据多维提取、核心指标可视化呈现等手段,助力“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十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健全数字化监管规则库,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完善监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系统嵌入、API等手段,实时获取风险信息、自动抓取业务特征数据,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提升智能化、自动化合规能力和水平,持续有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规范管理,出台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要求,明确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和底线,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柔性监管方式,划定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边界,使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产品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事前抓好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评估,严把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入口关。事中加强协同共治,以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声明管理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扩大参与度,构建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多位一体治理体系,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及时发现金融科技创新产品风险隐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筑牢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防火墙。事后强化监督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违规惩戒,确保创新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六节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金融科技联合攻关。 合理布局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瓶颈,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深层规律,夯实金融科技应用理论基础。针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部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加强研究攻关,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手段,促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和共享,提升我国金融科技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针对现代科技成果金融应用新特点,推动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厘清法律边界,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破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五)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扩大征信覆盖范围,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用信息泄露风险,完善信用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提升征信市场有效供给和征信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进标准化工作。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创新。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针对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安全管理,促进金融标准的实施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秀标准转换为国际标准,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 (二十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科技市场有序运行。引导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统筹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谋划,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相关单位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中央、地方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重点支持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探索引导性资金支持方式,对需求明确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与应用的税收政策,降低金融科技创新的税收负担。 第三节 完善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环境等优努,加大金融科技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力度,全面做好软硬件方面的统筹布局。加大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力度,科学设立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金融科技示范区,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激发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第四节 强化国际交流 坚持金融业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沟通,在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平等磋商与务实合作,完善金融科技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新规则,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对外输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催生的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等,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做好宣传贯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确保政策准确传导并有效实施。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培等现代金融理念,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为发展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全文公布 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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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独家丨万字长文披露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 8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获悉了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银发〔2019〕209号)的全文。 央行指出,虽然我国在金融科技方面已具备一定基础,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促使金融业务边界逐渐模糊,金融风险传导突破时空限制,给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稳定、金融监管等方面带来新挑战。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存在,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有所缺乏,各类市场主体在科技能力、创新动力、人才队伍、体制机制等方面相对失衡;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尚未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生态体系,缺乏系统的超前研发布局;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基础设施、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亟待健全。 《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共包括27项主要任务。以下为央行《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主要内容。 第一章 发展形势 第一节 重要意义 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该定义由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于2016年提出,目前已成为全球共识),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等,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背景下,金融科技蓬勃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为金融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与安全应用,已成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内在需要和重要选择。 金融科技成为推动金融转型升级的新引擎。金融科技的核心是利用现代科技成果优化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借助机器学习、数据挖掘、智能合约等技术,金融科技能简化供需双方交易环节,降低资金融通边际成本,开辟触达客户全新途径,推动金融机构在盈利模式、业务形态、资产负债、信贷关系、渠道拓展等方面持续优化,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为金融业转型升级持续赋能。 金融科技成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新途径。发展金融科技能够快速捕捉数字经济时代市场需求变化,有效增加和完善金融产品供给,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用先进科技手段对企业经营运行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实时监测资金流、信息流和物流,为资源合理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引导资金从高污染、高能耗的产能过剩产业流向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金融科技成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的新机遇。通过金融科技不断缩小数字鸿沟,解决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成本较高、收益不足、效率和安全难以兼顾等问题,助力金融机构降低服务门槛和成本,将金融服务融入民生应用场景。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滴灌式精准扶持,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金融支农力度需要加大等问题,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供金融支持。 金融科技成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新利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金融风控模型,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智能感知异常交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运用数字化监管协议、智能风控平台等监管科技手段,推动金融监管模式由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监管转变,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消除信息壁垒,缓解监管时滞,提升金融监管效率。 第二章 发展目标 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使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与行业数据规范融合应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创新活力不断激发,安全、可控、先进、高效的金融科技应用体系全面建成。 ——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服务覆盖面逐步扩大,优质金融产品供给不断丰富,金融业务质效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水平取得新突破。 ——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形成,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大幅提高,金融风险防范长效机制逐步健全,金融风险管控水平再上新台阶。 ——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逐步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基本形成,金融监管效能和金融机构合规水平持续提升。 ——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法律和标准体系日益健全,消费者金融素养显著提升,与金融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基础设施逐步健全。 ——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金融科技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专业服务机构对金融科技发展支撑作用不断强化,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体系基本形成。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强化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战略部署,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保障。 (一)加强统筹规划。 深刻认识发展金融科技的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方向、转变发展方式、制定发展战略,结合市场需求及自身禀赋谋求差异当、特色化发展。从战略全局高度谋划,加强顶层设计与总体规划,加快在运营模式、产品服务、风险管控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加大科技投刀力度,重塑业务价值链,补齐传统金融短板,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打造新的增长点。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用于创新性研究与应用 (二)优化体制机制。 着力解决利用金融科技实现转型升级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组织方式的调整优化,理顺职责关系,打破部门间壁垒,突破部门利益固化藩篱,提高跨条线、跨部门协同协作能力,加快制定组织架构重塑计划,依法合规探索设立金融科技子公司等创新模式,切实发挥科技引领驱动作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管理制度创新,推动内部孵化与外部合作并举,增强组织与管理的灵活性、适应性,提升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和能力,探索优化有利于科技成果应用、产品服务创新的轻型化、敏捷化组织架构,加强金融与科技产业对接,集中内外部优势资源,提升新技术自主掌控能力,更好地促进金融科技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金融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与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人才需求目录、团队建设规划、人才激励保障政策等,合理增加金融科技人员占比。金融机构要在年报及其他正式渠道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科技人员数量与占比。建立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激励和发展人才的薪酬和考核制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通过社会招聘吸纳成熟人才,通过校园招聘构建后备力量,通过顾问、特聘等形式引进行业尖端智慧。制定金融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深化校企合作,注重从业人员科技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培养,造就既懂金融又懂科技的专业人才,优化金融业人员结构,为金融科技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第二节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和安全管控,探索新兴技术在金融领域安全应用,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和产品受制于人的局面,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四)科学规划运用大数据。 加强大数据战略规划和统筹部署,加快完善数据治理机制,推广数据管理能力的国家标准,明确内部数据管理职责,突破部门障碍,促进跨部门信息规范共享,形成统一数据字典,再造数据使用流程,建立健全企业级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数据洞察能力和基于场景的数据挖掘能力,充分释放大数据作为基础性战略资源的核心价值。打通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通道,破除不同金融业态的数据壁垒,化解信息孤岛,制定数据融合应用标准规范,发挥金融大数据的集聚和增值作用,推动形成金融业数据融合应用新格局,助推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在切实保障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与敏感数据前提下,强化金融与新法、社保、工商、税务、海关、电力、电信等行业的数据静源融合应用,加快推进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融合应用机制,实现数据资源有肢整合与深度利用。 (五)合理布局云计算。 统筹规划云计算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引导金融机构探索与互联网交易特征相适应、与金融信息安全要求相匹配的云计算解决方案,搭建安全可控的金融行业云服务平台,构建集中式与分布式协调发展的信息基础设施架构,力争云计算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加快云计算金融应用规范落地实施,充分发挥云计算在资源整合、弹性伸缩等方面的优势,探索利用分布式计算、分布式存储等技术实现根据业务需求自动配置资源、快速部署应用,更好地适应互联网渠道交易瞬时高并发、多频次、大流量的新型金融业务特征,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强化云计算安全技术研究与应用,加强服务外包风险管控,防范云计算环境下的金融风险,确保金融领域云服务安全可控. (六)稳步应用人工智能。 深入把握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特点,统筹优化数据资源、算法模型、算力支持等人工智能核心资产,稳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根据不同场景的业务特征创新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探索相对成熟的人工智能技术在资产管理、授信融资、客户服务、精准营销、身份识别、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路径和方法,构建全流程智能金融服务模式,推动金融服务向主动化、个性化、智慧化发展,助力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加强金融领域人工智能应用潜在风险研判和防范,完善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的政策评估、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配套措施,健全人工智能金融应用安全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监管规则,强化智能化金融工具安全认证,确保把人工智能金融应用规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内。围绕运用人工智能开展金融业务的复杂性、风险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研究提出基础性、前瞻性管理要求,整合多学科力量加强人工智能金融应用相关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推动建立人工智能金融应用法律法规、伦理规范和政策体系。 (七)加强分布式数据库研发应用。 做好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的长期规划,加大研发与应用投入力度,妥善解决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在数据一致性、实际场景验证、迁移保障规范、新型运维体系等方面的问题。探索产用联合新模式,发挥科技公司的技术与创新能力,共同研发新产品、发展新产业、凝聚新动能。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推动分布式数据库产品先行先试,形成可借鉴、能推广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案,为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的全面应用探明路径。建立健全产学结合、校企协同的人才培养机制,持续加强分布式数据库领域底层和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分布式数据库金融应用标准规范,从技术架构、安全防护、灾难恢复等方面明确管理要求,确保分布式数据库在金融领域稳妥应用。 (八)健全网络身份认证体系。 构建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移动终端可信环境,充分利用可信计算、安全多方计算、密码算法、生物识别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兼顾安全与便捷的多元化身份认证体系,不断丰富金融交易验证手段,保障移动互联环境下金融交易安全,提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满意度与安全水平。综合运用数字签名技术、共识机制等手段,强化金融交易报文规范管理,保障金融交易过程的可追溯和不可抵赖,提升金融交易信息的真实性、保密性和完整性。积极探索新兴技术在优化金融交易可信环境方面的应用,稳妥推进分布式账本等技术验证试点和研发运用。 第三节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拓宽金融服务渠道。 充分运用信息技术与互联网资源做强线上服务,丰富完善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线上金融服务。进一步发挥线下资源优势,构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经营发展模式,加快制定线上线下渠道布局规划和全渠道服务实施方案,实现电子渠道与实体网点、自助设备等的信息共享和服务整合,增强交叉营销、跨渠道服务水平,解决线上线下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借助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等手段深化跨界合作,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将金融业务整合解构和模块封装,支持合作方在不同应用场景中自行组合与应用,借助各行业优质渠道资源打造新型商业范式,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构建开放、合作、共赢的金融服务生态体系。 (十)完善金融产品供给。 强化需求引领作用,主动适应数字经济环境下市场需求的快速变化,在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分析客户金融需求,借助机器学习、生物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提升金融多媒体数据处理与理解能力,打造“看懂文字”、“听懂语言”的智能金融产品与服务。结合客户个性化需求和差异化风险偏好,构建以产品为中心的金融科技设计研发体系,探索运用敏捷开发、灰度发布、开发运维一体化等方法提升创新研发质量与效率,打造差异化、场景化、智能化的金融服务产品。加强客户服务持续跟踪,借助互联网等渠道改进营销策略、改善用户体验、提升营销效果,提高产品易用性与获客留客能力。 (十一)提升金融服务效率。 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影像识别等技术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营销型、体验型智慧网点转变,优化改进网点布局和服务流程,缩减业务办理时间,提升网点营业效率。探索基于跨行业数据资源开展多渠道身份核验,提升金融服务客户识别效率。探索轻型化金融服务模式,打造对内聚合产品与服务、对外连接合作机构与客户的综合性金融与民生服务平台,发挥客户集聚效应,降低金融服务边际成本,提升金融服务与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利用云计算等技术实现资源高度复用、灵活调度和有效供给,探索构建跨层级、跨区域的自动化、智能化业务处理中心,提升金融服务运营效率。 (十二)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 强化金融服务意识,下沉经营重心,加大对零售客户的服务力度,使金融科技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民生。依托电信基础设施,发挥移动互联网泛在优势,面向“三农”和偏远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地区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特色化金融科技服务,延伸金融服半径,突破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制约,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积极探索金融惠民创新服务模式,借助移动金融、情景感知等手段将金融服务深度融入民生领域,进一步拓展金融服务在衣食住行、医疗教育、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实现主要民生领域的金融便捷服务广覆盖,提升社会保障、诊疗、公用事业缴费等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 (十三)优化企业信贷融资服务。 加大金融科技产品服务创新力度,加强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成果运用,加快完善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科创企业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引导企业征信机构利用替代数据评估企业信用状况,降低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度,纾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局,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基于海量数据处理和智能审计等技术,综合分析企业类型、财务状况、偿债能力等,降低信息不对称,加强风险侦测和预警,及时调整融资主体信用评级,防止资金流向经营状况差、清偿难度大的高风险企业,为解决脱实向虚、资金空转等问题提供决策支持。加强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确保借贷资金基于真实交易,通过跨界融合、搭建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产业链生态等,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渠道,解决供应链资金配置失衡等问题,合理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 (十四)加大科技赋能支付服务力度。 利用人工智能、支付标记化、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优化移动支付技术架构体系,实现账户统一标记、手机客户端软件(APP)规范接口、交易集中路由。推动条码支付互联互通,研究制定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条码支付编码规则、构建条码支付互联互通技术体系,打通条码支付服务壁垒,实现不同APP和商户条码标识互认互扫。探索人脸识别线下支付安全应用,借助密码识别、隐私计算、数据标签、模式识别等技术,利用专用口令、“无感”活体检测等实现交易验证,突破1:N人脸辨识支付应用性能瓶颈,由持牌金融机构构建以人脸特征为路由标识的转接清算模式,实现支付工具安全与便捷的统一。 第四节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五)提升金融业务风险防范能力。 完善金融业务风险防控体系,运用数据挖掘、机器学习等技术优化风险防控数据指标、分析模型,精准刻画客户风险特征,有效甄别高风险交易,提高金融业务风险识别和处置的准确性。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合理构建动态风险计量评分体系、制定分级分类风控规则,将智能风控嵌入业务流程,实现可疑交易自动化拦截与风险应急处置,提升风险防控的及时性。组织建设统一的金融风险监控平台,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领域APP与门户网站实名制和安全管理,增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等业务系统的安全监测防护水平,提升对仿冒APP、钓鱼网站的识别处置能力。构建跨行业、跨部门的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风险信息披露和共享,加大联合惩戒力度,防止风险交叉传染,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提升金融风险整体防控水平。 (十六)加强金融网络安全风险管控。 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等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标准,持续加大网络安全管理力度,健全全流程、全链条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加快制定并组织实施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规划,增强与网信、公安、工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切实提高金融业关键软硬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完善网络安全技术体系建设,健全金融网络安全应急管理体系,优化金融业灾难备份系统布局,提升金融业信息系统业务连续性。加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动态监测分析网络流量和网络实体行为,绘制金融网络安全整体态势图,准确把握网络威胁的规律和趋势,实现风险全局感知和预判预警,提升重大网络威胁、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建设跨业态、统一的金融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支撑金融业网络攻击溯源和精确应对,提升重大网络攻击的全面掌控和联合处置能力。 (十七)加大金融信息保护力度。 建立金融信息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金融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定期组织对易发生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进行排查,保障身份、财产、账户、信用、交易等数据资产安全。加强金融信息安全防护,遵循合法、合理原则,选择符合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的安全控件、终端设备、APP等产品进行金融信息采集和处理,利用通道加密、双向认证等技术保障金融信息传输的安全性,运用加密存储、信息摘要等手段保证重要金融信息机密性与完整性,通过身份认证、日志完整性保护等措施确保金融信息使用过程有授权、有记录,防范金融信息集中泄露风险。强化金融信息保护内部控制管理,健全金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金融信息安全内部审计与外部安全评估,防止金融信息泄露和滥用。 (十八)做好新技术金融应用风险防范。 正确把握金融科技创新与安全的关系,加强新技术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在安全合规的前提下,合理应用新技术赋能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综合实际业务场景、交易规模等深入研判新技术的适用性、安全性和供应链稳定性,科学选择应用相对成熟可控、稳定高效的技术。充分评估新技术与业务融合的潜在风险,建立健全试错容错机制,完善风险拨备资金、保险计划、应急处置等风险补偿措施,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新技术试点验证,做好用户反馈与舆情信息收集,不断提升金融产品安全与质量水平。强化新技术应用保障机制,明确新技术应用的运行监控和风险应急处置策略,防范新技术自身风险与应用风险。 第五节 加大金融审慎监管力度 加强金融科技审慎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大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力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适时动态监管线上线下、国际国内的资金流向流向,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十九)建立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 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系统梳理现行监管规则,结合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趋势,加强金融科技监管顶层设计,围绕基础通用、技术应用、安全风控等方面,逐步建成纲目并举、完整严密、互为支撑的金融科技监管基本规则体系。针对不同业务、不同技术、不同机构的共性特点,明确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应遵循的基础性、通用性、普适性监管要求,划定金融科技产品和服务的门槛和底线。针对专项技术的本质特征和风险特性,提出专业性、针对性的监管要求,制定差异化的金融监管措施,提升监管精细度和匹配度。针对金融科技创新应用在信息保护、交易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的共性风险,从敏感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安全可控身份认证、金融交易智能风控等通用安全要求入手,明确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 (二十)加强监管协调性。 建立健全金融协调性监管框架,充分发挥金融业综合统计对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的支撑作用,在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框架内搭建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报告平台,将金融科技新产品纳入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通过统计信息标准化、数据挖掘算法嵌入、数据多维提取、核心指标可视化呈现等手段,助力“统一、全面、共享”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建设,覆盖所有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和金融活动,确保统计信息的完整性和权威性。 (二十一)提升穿透式监管能力。 加强监管科技应用,建立健全数字化监管规则库,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模型,完善监管数据采集机制,通过系统嵌入、API等手段,实时获取风险信息、自动抓取业务特征数据,保证监管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综合全流程监管信息建立监测分析模型,把资金来源、中间环节与最终投向穿透联接起来,透过金融创新表象全方位、自动化分析金融业务本质和法律关系,精准识别、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监管渗透的深度和广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实施穿透式监管,通过系统接口准确上送经营数据,合理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合规风险监测,提升智能化、自动化合规能力和水平,持续有效满足金融监管要求。 (二十二)建立健全创新管理机制。 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规范管理,出台基础性、通用性监管要求,明确不可逾越的监管红线和底线,运用信息公开、产品公示、公众参与、共同监督的柔性监管方式,划定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边界,使金融科技创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金融科技产品业务合规、技术安全、风险可控。事前抓好源头管控,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控和外部评估,严把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入口关。事中加强协同共治,以金融科技创新产品声明管理为抓手,充分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扩大参与度,构建行业监管、社会监督、协会自律、机构自治的多位一体治理体系,共同打造全社会协同共治的治理格局,及时发现金融科技创新产品风险隐患,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带病上线”,筑牢金融科技创新安全防火墙。事后强化监督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违规惩戒,确保创新产品不突破监管要求和法律法规,不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 第六节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有力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二十三)加强金融科技联合攻关。 合理布局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促进产学研用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聚焦重大科学前沿问题和基础理论瓶颈,开展前瞻性、基础性研究,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研究建立金融科技相关学科体系,推动经济金融、计算机科学、数理科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深层规律,夯实金融科技应用理论基础。针对金融科技发展面临的共性技术难题,推动产业部门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加强研究攻关,为金融科技发展与应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孵化平台、专项合作、试点推广等手段,促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和共享,提升我国金融科技产业链整体竞争力。 (二十四)推动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针对现代科技成果金融应用新特点,推动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研究调整完善不适应金融科技发展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推动出台金融业新技术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条件成熟时将原有立法层次较低的部门规章等及时上升为法律法规。厘清法律边界,明确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能和金融机构的权利、义务,破除信息共享等方面的政策壁垒,营造公平规范市场环境,为金融与科技融合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十五)增强信用服务支撑作用。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引导市场化征信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征信业务,扩大征信覆盖范围,打造具有较高公信力和较大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促进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加强信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防范信用信息泄露风险,完善信用信息主体的异议、投诉及责任处理机制,切实保障个人信用信息安全,提升征信市场有效供给和征信服务水平。 (二十六)推进标准化工作。 针对金融科技发展新情况、新趋势,完善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培育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国家及金融行业标准,加强标准间协调,从基础通用、产品服务、运营管理、信息技术和行业管理等方面规范引导金融创新。加快制定完善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在金融业应用的技术与安全规范。针对金融业信息技术应用建立健全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机制,进一步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安全管理,促进金融标准的实施落地,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安全水平。持续推进金融业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标准的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推动国内优秀标准转换为国际标准,促进我国金融科技创新全球化发展。 (二十七)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建立健全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科技产品与服务,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查处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护金融科技市场有序运行。引导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制定先行赔付、保险补偿等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具体措施。督促和指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完善投诉处理程序,提升投诉处理质量与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统筹 金融科技发展规划是关系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前瞻谋划,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统筹协调,以钉钉子的精神切实抓好落实,一张蓝图干到底。根据职能定位和任务分工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正向激励机制,提高相关单位推进金融科技发展的积极性,形成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产业部门、社会团体等密切配合、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加大中央、地方预算内资金投入力度,发挥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作用,重点支持金融科技领域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以及重大应用试点示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探索引导性资金支持方式,对需求明确的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金融机构的创新主体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落实国家支持科技创新与应用的税收政策,降低金融科技创新的税收负担。 第三节 完善配套服务 充分发挥各地区资源、技术、人才、环境等优努,加大金融科技相关配套服务支持力度,全面做好软硬件方面的统筹布局。加大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力度,科学设立产业园区、孵化器、加速器、特色小镇、众创空间等金融科技示范区,集中承载金融科技业态,激发金融机构、科技公司等的内生发展动力。探索金融资源与科技资源对接的新机制,发展法律咨询、知识产权、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创业孵化、市场推广等专业服务,构建全链条、全方位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 第四节 强化国际交流 坚持金融业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紧密联系与沟通,在人才、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强多形式、多层次、多领域的平等磋商与务实合作,完善金融科技全球治理体系,推动建立有利于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新规则,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结合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对外输出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催生的技术、标准、产品和服务等,探索双边、多边的示范性项目合作,不断提升我国金融业利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 第五节 做好宣传贯彻 主动做好政策解读,推进相关政策措施公开透明,正面引导社会舆情,确保政策准确传导并有效实施。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要积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普及金融科技应用与发展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培等现代金融理念,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能力,为发展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详情]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规划 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央行印发金融科技规划 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深度融合

  原标题:央行印发金融科技三年规划 到2021年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 来源:人民网-金融频道 人民网北京8月22日电(王仁宏)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秉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原标题:央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出炉 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视网消息:记者从央行获悉,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央行制定三年发展规划 推动金融科技居国际领先水平
央行制定三年发展规划 推动金融科技居国际领先水平

  来源 金融时报 原标题 人民银行制定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 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记者 张末冬 本报讯 记者张末冬报道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3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秉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央行划六大重点任务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央行划六大重点任务

  原标题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央行划定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等六大重点任务 记者 张莫 汪子旭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22日从央行网站获悉,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央行表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为此,《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1年,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具体来看,《规划》确定了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强化金融科技监管以及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方面,将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强化金融科技监管方面,将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此前表示,发展金融科技意义重大,但也要认识到金融科技的发展之路绝对不是坦途。首先,目前金融科技领域人才结构失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问题比较突出。其次,金融科技发展还需要应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的风险挑战。 对此,《规划》提出,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同时,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值得一提的是,李伟还表示,央行也会同相关部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省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这个试点一方面在遵照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前提下,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提升金融服务的效率,将优秀的经验和做法辐射到其他地区、领域和行业,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另一方面也希望通过试点建立一个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体制机制。[详情]

央行印发三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央行印发三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原标题:央行印发三年发展规划 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 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记者 姚进)[详情]

央行圈定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六大任务
央行圈定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六大任务

  原标题:央行圈定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六大任务 来源:上海证券报 □ 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 □ 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 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 □ 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 强化金融科技监管 □ 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黄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 明确六大任务
央行发布金融科技三年发展规划 明确六大任务

  原标题 证券时报 记者 孙璐璐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近日公开指出,当前在发展金融科技的过程中,金融机构既面临着人才失衡,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等突出问题,也要应对资金安全、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的风险挑战。特别是少部分机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缺失,打着科技创新的旗号,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侵害消费者资金和信息的安全。 据李伟透露,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金融科技监管将着力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关键信息技术的应用管理,央行将研究制定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的监管规则,技术架构、安全管理、业务连续性等方面提出管理要求。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的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的乱像。二是强化金融信息的安全保护,明确覆盖金融信息收集、传输、销毁全周期的策略。三是加强金融科技创新产品的管理,强化金融科技实践,探索运用自然语言分析,广义监管规则,提取文本规则中的量化指标,实现金融监管形式化、数字化、程序化。[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强化合理应用确定6项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强化合理应用确定6项任务

  原标题: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来源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马嫡)央行金融科技规划在8月22日正式面世。在分析人士看来,《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意在对金融科技发展方向做引导,同时明确了金融科技,不是名字包装成金融科技业务,而是要促进金融的高质量发展。业内预测,《规划》出台会让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传统金融公司把其金融科技部分进行剥离。 8月22日,据央行官网披露,近日,央行印发的《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到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规划》提出,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3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就曾表示,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总体规划统筹,避免了很多重复建设,鼓励大家发展特色的、面向具体的领域、场景的金融科技,而不是大而全的发展,结束了金融科技发展无序状态,有利于构建多层立体的金融科技发展体系。 在他看来,此次规划更多意在对金融科技发展方向做引导,让行业注重金融风险、金融效率提升,向降低金融业务成本发展。 具体而言,《规划》提到,要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另外,在持续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扶持力度的同时也需注意,创新的背后往往与风险相伴随,为此就需要监管部门科学化监管、与时俱进。《规划》提出,要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科技快速进步,金融与科技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合理地出台监管政策进行监管是很大的问题。如果前期政策制定不合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导致后期出台强监管,甚至扼杀一个新兴行业。这需要监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知识,积极与从业机构沟通交流,提升认识。 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需谨防金融科技概念被滥用。《规划》也提到,要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李伟表示,需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地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的乱象。 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方面,《规划》指出,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孙扬认为,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不是名字包装成金融科技业务,而是要促进金融的高质量发展。通过金融科技建设来提升金融风险管控的能力,是其最重要的战略目的。以此实现对底层风险的穿透,对场景金融的结合,对金融业务向普惠金融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另外,《规划》出台还会让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传统金融公司把其金融科技部分进行剥离,《规划》对金融科技会有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和规则,让金融科技在金融业里的分工更加清晰化,不和网贷、消费金融等业务混淆。[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建立健全四梁八柱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顶层设计:2021年建立健全四梁八柱

  原标题:央行金融科技发展顶层设计出台 到2021年建立健全“四梁八柱” 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 8月22日,央行发布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金融科技是决定金融业未来转型创新的关键变量。金融业本质上属于服务业,提供的是关于人与人服务价值交换的业务。在过去,金融机构构建了以网点为主要形式的渠道体系,通过员工与客户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从中发掘和满足客户需求。而金融科技的飞速发展,突破金融服务的时空束缚,批量地且更个性化地服务客户。对于深处服务价值链高端的金融,这无疑将带来深刻影响。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业的同时,也对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影响。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由于其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延展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外溢性”,董希淼指出。 董希淼表示,相信在《规划》的指引下,我国金融机构、金融科技公司和监管部门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不断增强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详情]

监管工具箱不断完善 央行金融科技规划有六大重点
监管工具箱不断完善 央行金融科技规划有六大重点

  原标题 央行金融科技规划 有六大重点 杜川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8月22日,央行公告称,已于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早在7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就表示,央行正在制定金融科技发展规划,目前正在相关部门会签协调意见,近期能够出台。 西南财经大学普惠金融与智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文对第一财经表示,《规划》的推出充分说明央行对于金融科技创新的鼓励和支持,金融科技创新作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其价值得到充分肯定。 划定六大重点 近年来,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并重新定义金融机构。不过,伴随金融科技的发展,该领域也存在一些无序发展的行业现象和监管真空的管理问题。比如,业务边界正变得越来越模糊。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此前曾表示,金融科技创新催生新的金融业态,使金融业务表现出跨行业、跨市场的特点,也使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市场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和考验。此外,网络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也存在挑战,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针对安全性问题,《规划》提出,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基于先前互联网金融无序创新引发乱象的教训,规划中强调了金融科技战略部署顶层设计的作用;针对部分金融科技创新帮助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套利的问题,规划明确金融科技应当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陈文称。 实际上,伴随金融科技融合发展,金融监管政策也在不断校正。除了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外,《规划》还确定了其余五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 监管工具箱不断完善 今年6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基于96份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调查数据发布了一份全球金融科技调查报告。“通过报告,有2/3的受访国家和地区已经充分认识到金融科技的潜在价值,并从战略角度实施金融科技发展。”日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表示。 金融科技的监管规则体系和工具箱正在不断完善,监管科技、监管沙箱等监管新手段也在不断尝试。 联合国数据显示,目前约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已经开展了监管科技应用探索,超过50个国家和地区已经设立或者计划设立监管沙箱,超过40个国家和地区已设立了创新办公室或创新加速器。 而为了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早在2017年5月,央行便成立了金融科技委员会。同时,为了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监管沙盒,央行会同相关部委,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十个省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希望通过试点能够建立完善适应金融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李伟此前表示。 陈文对记者表示,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的关键是平衡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及防范金融科技风险两者的矛盾,当下引入监管沙盒试点,建立容错监管制度是重要突破。金融科技覆盖范围广,顶层设计下要做到创新和风险的平衡,就必须做好金融科技分类管理,不排除未来针对敏感领域的金融科技创新推出牌照管理制度。 “金融科技的发展要紧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一主题。”陆书春表示,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强化监管的技术支撑,通过科技手段提升风险信息采集分析的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和可追溯性,助力解决数字化时代下金融风险的早期预警、穿透以及全覆盖等问题。[详情]

监管顶层设计出炉:央行划定金融科技发展六大重点
监管顶层设计出炉:央行划定金融科技发展六大重点

  原标题:监管顶层设计出炉,央行划定金融科技发展六大重点 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并强调要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近年来,金融科技迅猛发展并重新定义金融机构,不过伴随金融科技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首先是服务方式的虚拟化和复杂化使业务边界越来越模糊,金融科技创新催生新的金融业态,使金融业务表现出跨行业、跨市场的特点,也使商业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在市场中面临更为激烈的竞争和考验。其次是金融安全的挑战。包括网络安全、技术安全等方面。另外,造成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增加。”此前,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魏革军表示。 伴随金融科技融合发展,金融监管政策也在不断校正。具体而言,《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详情]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谁将赢得先机?
金融科技发展三年规划出炉 谁将赢得先机?

  原标题:三年规划出炉,金融科技发展进入快车道,谁将赢得先机? 在流量红利消失之后,金融科技转型是必然的,但并非所有的机构都能获得成功。 金融科技迎来首份发展规划。据央行8月22日公告,近日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下称《规划》),明确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 《规划》明确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就包括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此外还有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强化金融科技监管等。 业内人士指出,这是我国金融科技第一份科学、全面的规划,是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 近年来,金融科技发展生机勃勃,很大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例如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移动支付、解决企业和个人融资难的互联网金融等。但与此同时,由于金融科技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延展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外溢性。 确定六方面重点任务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等。 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方颂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当前我国正从“供给侧改革”深入至“金融供给侧改革”,金融体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愈加严峻,急需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运行效率。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是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驱动力。通过加大金融科技研发力度,有助于提升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和覆盖面,健全金融科技监管体系等手段,为金融体系高效运转提供新动能。 “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进入新阶段之时,央行印发了《规划》,这是我国金融科技第一份科学、全面的规划,是金融科技发展进程中的里程碑。”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分析称,《规划》明确了科技创新的边界和发力方向,提出了16字原则:“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尊重科技发展的开放性,引导创新资源重点发力普惠民生领域。在监管有形之手的干预下,着力于解决普惠金融痛点和难点,致力于降低金融服务门槛、扩大金融服务范围的科技和模式创新,会迎来更大的增长空间。 对于《规划》强调的“安全可控”,薛洪言表示,新技术应用难免带来不确定性,与安全可控原则难以两全,未来围绕金融科技效率与创新的平衡,将持续影响金融科技探索与应用的力度和空间。 央行曾多次提及金融科技风险防范 本次《规划》六大重点中,有关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的具体要求为: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董希淼表示,金融科技是决定金融业未来转型创新的关键变量,但金融科技在重塑金融业的同时,也对金融稳定带来一定影响。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由于其电子化、虚拟化等特点,延展了金融业风险管理内涵,使风险更具隐蔽性、传染性和外溢性。 事实上,围绕金融科技的风险,监管已曾多次表态。今年两会央行记者会上,央行副行长范一飞回答新京报记者有关金融科技发展的提问时称,要强化监管科技应用,提高金融风险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 今年5月,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发表的《人民银行加强金融科技规划,行新举措推动金融科技行稳致远》文中,提到风险逾20次。李伟称,新技术应用为金融服务提质增效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风险,要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 薛洪言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近年来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效果显著,但在经济下行、金融防风险的复杂局势下,科技驱动金融的新模式也引发了一些担忧。在此背景下,《规划》明确提出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可以荡涤市场中的杂音,引导全行业集中精力发展金融科技,金融科技发展会步入快车道。 金融科技发展进入转型期 “当一些银行人谈金融科技时,他们会大谈IT流程改造,也会谈一谈区块链应用和大数据整合,他们会强调金融科技的本质是金融;当一些互金创业者谈金融科技时,他们会大谈大数据风控,也会谈一谈流量变现等,在他们眼里,他们的企业本身就是金融科技。”这是一段业内流传的关于“千面”金融科技的解读。 我国金融科技从什么时候火热起来的?有业内人士认为是从2014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首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互联网金融”开始,过去几年金融科技主要表现为互联网金融。同时,包括银行、券商等在内的传统金融机构也积极拥抱金融科技。  “中国人口基数大,面向C端的业务创新相对简单,发展速度很快。而开拓C端市场的核心要素是流量。无论砸钱打价格战拼补贴,还是打造各类消费场景拼体验,导入流量并转化成客户就是王道。到目前为止,各家公司依然还在做流量生意。而各家金融机构的网络金融创新,也主要聚焦于零售客户。”董希淼介绍。 金融科技的发展不仅由市场层面推动。2017年5月,央行成立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范一飞在今年两会回答新京报记者提问时介绍,去年底,央行又会同发改委等部门,在北京、上海、广东等10个省市启动了金融科技应用试点,重点围绕加强金融科技应用、做好顶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据资源融合运用、强化监管科技应用等四方面为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分析计划能力提供实践经验和相关借鉴。 在董希淼看来,未来我国金融科技将呈现出几大发展趋势,其中在重心上,将从争抢C端到发力B端。他表示,过去C端市场是争夺重点,在线支付、网络借贷等成为重要业务。而普华永道认为,中国互联网下一个风口将出现在B端,科技企业赋能B端服务C端将成为主流商业模式。 在技术上,将从移动互联到万物互联。董希淼分析称,6月6日,工信部发放首批5G商用牌照。5G不仅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更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基础设施。随着5G时代到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将深度发展,物联网、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将加速应用。这将深刻改变金融的产品和服务形态,并很大程度上将重构金融业务模式。 董希淼称,在流量红利消失之后,金融科技转型是必然的,但并非所有的机构都能获得成功。B端市场与C端市场具有本质的不同,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新京报记者 陈鹏 程维妙 编辑 王宇 校对 陆爱英[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结束无序发展状态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 结束无序发展状态

  央行金融科技顶层设计出台,结束无序发展状态 来源:北京商报 央行金融科技规划在8月22日正式面世。在分析人士看来,《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意在对金融科技发展方向做引导,同时明确了金融科技,不是名字包装成金融科技业务,而是要促进金融的高质量发展。业内预测,《规划》出台会让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传统金融公司把其金融科技部分进行剥离。 8月22日,据央行官网披露,近日,央行印发的《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其中提到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 《规划》提出,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7月13日,央行科技司司长李伟就曾表示,做好金融科技的发展规划,顶层设计至关重要。苏宁金融研究院金融科技中心主任孙扬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总体规划统筹,避免了很多重复建设,鼓励大家发展特色的、面向具体的领域、场景的金融科技,而不是大而全的发展,结束了金融科技发展无序状态,有利于构建多层立体的金融科技发展体系。 在他看来,此次规划更多意在对金融科技发展方向做引导,让行业注重金融风险、金融效率提升、向降低金融业务成本发展。 具体而言,《规划》提到,要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另外,在持续加大金融科技创新扶持力度的同时也需注意,创新的背后往往与风险相伴随,为此就需要监管部门科学化监管、与时俱进。《规划》提出,要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随着我国互联网科技快速进步,使得金融与科技的边界越来越模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如何合理的出台监管政策进行监管是很大的问题。如果前期政策制定不合理,就会出现很多问题,导致后期出台强监管,甚至扼杀一个新兴行业。这需要监管人员不断学习新的知识,积极与从业机构沟通交流,提升认识。 在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的同时,也需谨防金融科技概念被滥用。《规划》也提到,要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李伟表示,需引导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合理的运用,纠正部分机构,有技术就滥用,有技术就任性的乱象。 在金融科技风险防控方面,《规划》指出,要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孙扬认为,规划明确了金融科技,不是名字包装成金融科技业务,而是要促进金融的高质量发展。通过金融科技建设来提升金融风险管控的能力,是其最重要的战略目的。以此实现对底层风险的穿透,对场景金融的结合,对金融业务向普惠金融发展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另外,《规划》出台还会让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和传统金融公司把其金融科技部分进行剥离,规划对金融科技会有一个独立的监管体系和规则,让金融科技在金融业里的分工更加清晰化,不和网贷、消费金融等业务混淆。 [详情]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确定六方面重点任务
央行:金融科技发展确定六方面重点任务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 发展规划(2019—2021年)》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秉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完)[详情]

央行: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
央行: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

  原标题: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 发展规划(2019—2021年)》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三年金融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 《规划》指出,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金融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秉持“守正创新、安全可控、普惠民生、开放共赢”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金融科技赋能作用,推动我国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规划》提出,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增强金融业科技应用能力,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协调发展,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对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满意度,推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居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金融科技应用先进可控、金融服务能力稳步增强、金融风控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监管效能持续提升、金融科技支撑不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繁荣发展。 《规划》确定了六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金融科技战略部署,从长远视角加强顶层设计,把握金融科技发展态势,做好统筹规划、体制机制优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金融科技合理应用,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规范关键共性技术的选型、能力建设、应用场景以及安全管控,全面提升金融科技应用水平,将金融科技打造成为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三是赋能金融服务提质增效,合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丰富服务渠道、完善产品供给、降低服务成本、优化融资服务,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使金融科技创新成果更好地惠及百姓民生,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增强金融风险技防能力,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运用金融科技提升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控和金融信息保护,做好新技术应用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五是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基本规则体系,加快推进监管基本规则拟订、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探索金融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服务金融业综合统计,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六是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持续完善金融科技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体系,从技术攻关、法规建设、信用服务、标准规范、消费者保护等方面支撑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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