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新闻

证监会回应小散能否自由炒股: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
证监会回应小散能否自由炒股: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

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详情]

中国证监会网站|2017年06月28日  16:38
沪深交易所:买入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资产不能低于50万
沪深交易所:买入退市整理股票投资者资产不能低于50万

上交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中也分别补充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和100万元的要求。[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6月29日  02:20
公私募全口径步入适当性管理:投资者与基金五档定级
公私募全口径步入适当性管理:投资者与基金五档定级

在不必要投资者信息核实、转化等环节进行了简化,同时采取新老划断安排,避免新政可能带给市场存量投资者的影响;另一方面,考虑到基金销售的互联网化等特点,也给予了募集机构6个月的系统改造“过渡期”。[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2017年06月29日  05:37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维持“500万元”资产门槛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中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口径,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详情]

全景网|2017年06月28日  21:14
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作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详情]

中国证监会网站|2017年06月28日  16:35
7月起股票投资者分为普通专业两类 炒股需37分以上
7月起股票投资者分为普通专业两类 炒股需37分以上

7月1日前仍没有通过风险测评,想要买卖股票,就要到营业部现场书面“答题”,在摄像头和录音机下面进行录像和录音的双录,在充分了解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股票交易。[详情]

新浪综合|2017年06月24日  13:34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券商备战进入倒计时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实施 券商备战进入倒计时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着《办法》正式实施日期的临近,目前,多数券商机构已经完成了管理制度梳理、信息技术系统改造等工作,各项准备工作正按《办法》要求平稳推进。[详情]

上海证券报|2017年06月26日  01:21
基金版的《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也将同步落实 诸多疑惑待解
基金版的《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也将同步落实 诸多疑惑待解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版的《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也将同步落实,但从基金公司反馈情况来看,大多已经构建起系统,各部门之间也进行了联动配合,但依然有不少问题未能解决。[详情]

中国基金报|2017年06月26日  01:09
基金不是想买就能买 搞懂这10个问题不然你只配买货基
基金不是想买就能买 搞懂这10个问题不然你只配买货基

普通投资者买基金需要经过风险测评问卷的评估,看看自己属于哪一等级的投资者。之前小伙伴们肯定听过保守、稳健、进取之类的词语,这次协会将普通投资者也分了5类,分别是C1、 C2、 C3、C4、 C5。[详情]

中国基金报|2017年06月25日  22:22

相关解读

李迅雷: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保护意义深远
李迅雷:适当性管理对投资者保护意义深远

将补齐我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制度短板。此次《办法》的出台明确了统一、清晰的监管底线要求和处理措施,是覆盖各市场、产品、业务的基础性适当性制度,有利于促进形成投资者保护各项制度的整体合力。[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6月29日  02:20
同时满足3个条件休眠账户将被中止交易(附激活账户流程)
同时满足3个条件休眠账户将被中止交易(附激活账户流程)

主要是满足以下条件即纳入本次休眠账户管理:1、证券账户余额为0;2、关联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3、最近连续一年以上没有发生交易(以2017年6月9日为基准)。[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7年06月26日  00:52
券商: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是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
券商: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是保护投资者的第一道防线

对普通投资者是否适合产品或服务提出明确的匹配意见,帮助普通投资者正确认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之间的匹配关系,供普通投资者参考,辅助普通投资者更好的参与资本市场。[详情]

证券日报|2017年06月26日  03:04
适当性新规实施倒计时 证券机构三步走保护投资者
适当性新规实施倒计时 证券机构三步走保护投资者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是保护投资者的政策设计,强化了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约束,规范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行为,有利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而投资者的交易自由不受限制。[详情]

证券时报|2017年06月26日  02:06

最新新闻

投资者适应性新规落地10日:部分基金公司系统仍未上线
投资者适应性新规落地10日:部分基金公司系统仍未上线

  本报记者 李洁雪 深圳报道 自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已经10日之余,各机构的相关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展开。 从新规实施情况来看,券商是目前各类机构中压力最大、出现状况最多的,这主要在于券商在办理诸如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创业板、分级基金等诸多业务时都需要进行双录,工作量极大。 相较而言,由于基金公司的销售工作主要由代销渠道展开,较少需要自行进行双录程序,任务量要少许多。但即便如此,仍有部分基金公司至今还在进行系统改造工作,尚未上线新系统。 “双录”环节适应期 尽管已进行过多轮测试,但新规实施以来,不少券商柜台实施双录时仍然状况频出。 7月12日,据华南一家大型券商营业部人士介绍,由于大部分业务都要进行双录,要求又十分严格,因此很多业务在办理流程上显得较为繁琐。“之前我们有客户过来办理分级基金业务,花了几个小时才办好。还有的客户过来开通创业板,录了好几遍视频都没审核成功最后客户直接说不办了。有的营业部据说办融资融券直接从早上办到下午四点才搞定。”其指出。 “之前我们有顾客过来说要取消之前开通的融资融券业务,我们当时就很努力地劝她千万别取消,因为新规后开通融资融券会流程复杂很多。” 7月12日,一家深圳券商营业部人士谈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新系统不稳定、员工流程不熟悉、风险确认环节较多等原因,不少投资者在券商进行双录时确实体验感较差,对双录的配合度很低,部分投资者更是由于比较复杂的流程而取消业务办理。 另一方面,券商柜台人员也因为工作量大增而感到压力,以致于出现投资者到券商柜台办理业务时,部分券商工作人员鼓励投资者自己用手机办理业务以免因双录带来麻烦的情况。 一家中型券商员工坦承,近期因为投资者新规的实施压力确实较大,不仅要看各种合规知识,公司还接连多场关于双录和投资者适当性的考试,不断强化对业务流程的熟悉度,但即便如此在现实执行时还是有很多问题。 整体而言,此前在测试期间出现的种种状况,在《办法》实施以来并没有得到缓解,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券商都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基金焦虑风险评级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尽管较少需要直接给投资者进行双录,但同样有“麻烦”需要解决。据悉不少基金公司还在进行系统的调试,部分基金公司至今还未上线新系统。 “主要是新老划断提出得比较晚”,7月12日,华南某基金公司互联网金融部人士赵宸(化名)表示,“6月28日才提出可以新老划断,而在这之前所有基金公司都是按照全都要重来的规则进行系统改造。此外, 6个月缓冲期也是新提出的,所以此前准备好的新系统还需要重新改为新老划断。很多基金公司的系统都不是自己开发的,需要开发商调整,会更加慢。”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至今还未上线新的直销系统,该基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我们原本也是准备在7月1日上线新系统,但6月28日时协会通知说可以推迟上线,所以我们决定进一步优化系统,希望能够把用户体验做得好一些再上线。因为有的系统在新规实施后会直接停掉一些业务,对客户来说体验太差,而我们单独对定投这块做了很多特殊处理,如果没有客户授权的状态下不会停,我们马上也要上线了。” 7月12日,另一家已经上线新系统的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虽然新上线的系统目前运行正常,但较多客户对新规的重新测评及越级提醒表示体验不好,太多提示,此外普升专流程的解释也较为复杂。而且销售方面购买步骤增多,客户操作门槛提高,体验确实还需要改善。” 事实上,除了系统修复或改造方面的工作还在进行,基金公司对如何进行投资者的风险评级也仍然存在疑惑。 赵宸表示:“首先基金公司内部缺乏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定的能力,因为这涉及很多方面;第二基金公司在评定用户时可能有失偏颇,坦白讲如果定得太严苛我们很难开展业务,越严格可能会越难做,但太宽松肯定也是不合适的,这是整个行业都面临的新考验。” 赵宸补充指出:“虽然没有投资者适应性新规前基金公司也要做评定,但基金公司之前在这块一直都不太规范,新规后只是有模板但具体怎么评还是不知道,并没有多大的变化。我们内部对怎么评也有争议,这个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即使现在已经上了新系统,但如果后面发现不太合适的话,我们还是要去修改新的评定规则。” 这意味着,面对新的考题,市场的各方都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与磨合。 (编辑:杨颖桦)[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7年07月13日 06:50
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券商周末抓紧演练 中国基金报记者 邱玥 章子林 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基金公司、券商等机构纷纷发布相关公告,提醒投资者完善信息,注意交易规则的变化。 由于7月1日并非交易日,所以投资者实际上会在今天接触到新上线的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上线和运行,机构也在加班加点,甚至在系统7月1日上线之后,利用周末的非交易时间进行交易系统灾备切换等一系列应急演练工作。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6年5月26日通过审议的《办法》共四十三条,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也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现代金融服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让“适合的投资者购买适合的产品”,避免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将金融产品提供给风险并不匹配的投资群体,导致投资者由于误解产品而发生较大风险。 为配合《办法》落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7〕4号)(以下简称《指引》),并配套发布了六大类业务参考模板。《指引》要求,投资者要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基金募集机构要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同时,基金募集机构要将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划分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 等级的划分是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匹配的基础,以便在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以达到“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的目的。《指引》详细规定了各风险承受等级的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原则,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以外的投资者,若要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需要完善一系列手续,如主动申请、确认风险警示等。 基金公司已准备就绪 自《办法》出台以来,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就已经开始进行流程改造和系统调整,《指引》的落地更是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办法》提供了指导。 北京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电商部门人士告诉中国基金报记者,针对销售新规的准备时间比较长了,《指引》出台后,公司内部对流程又进行了微调,主要是落实制度性、工作流程、基础表单等,系统改造有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上足够完成调整。 华夏基金表示,华夏基金高度重视对《办法》的落实,根据《办法》要求,专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为保证制度落实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加大投入完成系统开发和升级。目前,华夏基金已完成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顺利迎接《办法》的正式实施。 7月1日,基金公司陆续发布了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 2017年7月1日起,基金公司将启用更新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程序,对投资者类别、投资者风险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据此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警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并听取基金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在公告中给出了重要提示,《办法》实施后,投资者的开户以及销售程序较为复杂,提请投资者充分重视开户和销售程序的变更事项,合理安排交易时间,为业务的办理预留充足时间。 券商周末抓紧演练 对券商来说,进行适当性改造是一次大的系统性工程,各券商都成立了专门的适当性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审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配套细则及产品业务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于业务资质发生变化、流程环节要求增加,券商适当性管理的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业务流程梳理、系统改造上,同时还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宣传。 6月28日,券商翘首以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终于落地,细则对券商适当性管理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给出了6个月过渡期。这对一直加班加点的券商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据了解,目前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明确表示可以按时上线全部系统,但多数券商均选择逐步、分批上线新系统,优先上线股票交易、产品销售、两融等主要业务,也就是说,先上线一些基础功能系统,之后再上线其他个性化功能。 对于大多数券商来说,在忙完系统开发升级、各种流程的完善和后期人员的培训之后,在系统正式上线前要忙的就是测试各大系统,做最后的检查工作。 沪上一家券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券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的第二天一直加班加点改制度、流程和表单,快到半夜的时候部署上线了一些基础功能,周五就主要对这些系统进行上线前测试。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仅券商总部在忙,各大券商营业部也是严阵以待。“今天我们晚一点还要忙系统测试,把系统里的业务再过一遍,再熟悉下新系统、新流程。”上周五,招商证券陆家嘴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多数券商也都没有歇着,而是利用这两天时间进行交易系统应急测试和演练。[详情]

中国基金报 | 2017年07月03日 00:49
私募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 数据库及双录为主攻方向
私募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 数据库及双录为主攻方向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房佩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业协会颁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目前私募和销售机构都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做好人员安排,开展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其中投资者数据库、“双录”等是重点攻关项目。私募人士认为,新规将改变私募销售格局,加速不规范机构的淘汰,给私募发展带来新的机会。 私募销售迎适当性新规实施 完善分级、建立数据库 记者采访多家私募销售机构了解到,目前落实新规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更改、“双录”设备开通以及销售人员培训等。 格上理财一位研究员表示,近期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进行了多次培训,“双录”设备已经到位,正在调试。 这次新规并未对不同产品对应的风险等级划分做出细节规定,留给私募机构有更自主的评判空间。私募排排网产品部总监温志飞表示,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在产品分级上放松了要求,并未限定某类产品的具体等级,而是根据产品结构、杠杆水平、投资标的流动性等来划分。 好买财富基金研究中心总监曾令华则表示,新规更符合私募产品的实际情况,私募产品比较灵活,不太拘泥于股票型还是混合型。据他介绍,好买财富主要根据三个因素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包括标的的风险收益特征、产品流动性以及结构,并且按照产品可能有的最大风险去考虑。比如R5主要是投资股权、天使、新三板,R4为管理期货、宏观对冲,R3是股票、R2是债券、R1是货币基金等。 温志飞表示,他们现在主要精力花在投资者端,重点是建立数据库。 但华南某大型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士表示,券商在私募基金产品代销这块比较严格,之前就要求做“双录”、风险测评、合格投资者准入等,新规出来后在操作上变化不会特别大。 据记者了解,由于私募管理人的销售方式和资源大不相同,他们在销售适当性方面的准备情况差距较大,比如华东某量化私募表示,公司已搭建了“双录室”,7月1日后将自带道具,摄影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北京某大型私募则表示,他们对客户情况了解较少,新规要求“双录”,他们日常客服电话接听进行录音,但并没有录像;但也有中小型私募表示,现在没有太多准备,以第三方代销为主。 “双录”等问题得以明确 新规将改变行业竞争格局 对于新规的颁布私募做好了充分准备,但一些私募代销机构也表示,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难。 朝阳财富产研部总经理何菁菁告诉记者,不少机构默认新客户将自己归类为“专业”投资人,这样操作中会比较省力。而一旦发生风险不匹配的情况,销售机构就要承担错误引导客户填报风险评测结果的责任。 据记者了解,此前“双录”等问题一直是难点,此次《指引》给了6个月的过渡期,让机构完成系统改造。 温志飞告诉记者,他们是依靠互联网销售私募产品,现在没有做现场“双录”,计划在网络操作上做留痕工作,目前正在跟设备供应商沟通。 何菁菁表示,已经开通“双录”。相比信托而言,证监管辖下的机构对于“双录”还比较陌生,需要一定时间习惯。 此前业内还担心老产品的投资者可能会被“追溯”,但这次监管明确了实施过程中的新老划断安排,受到业内欢迎。格上理财研究员表示,老产品投资者已通过募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风险匹配,问题不大;而且老投资者人数众多,追溯起来难度较大,甚至容易引发大量赎回的风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适当性新规的实施将改变私募销售行业的格局。目前有牌照的第三方销售有100家左右,新规实施后,将加速不规范销售机构的淘汰。对于私募来说,以后做直销的成本比较高,可能会更倾向于代销,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还有人认为,对于擅长风险评级的机构,可能迎来新的机会。温志飞表示,私募排排网未来可以在第三方评级上发力,帮助私募管理人解决难题。[详情]

中国基金报 | 2017年07月03日 00:49
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明起实施 券商升级系统认真落实
证券日报 | 2017年06月30日 03:38
适当性管理树新标 证券经营机构迎转型
上海证券报 | 2017年06月30日 01:51
深沪交易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
证券时报 | 2017年06月29日 02:20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全景网6月28日讯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答记者问,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本次新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与《管理办法》的衔接,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予以相应地修订或补充。 二、本次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完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新三板市场对自然人投资者准入实行多维标准。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次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由“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时点指标修改为“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的区间指标。 二是在维持“500万元”资产门槛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中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口径,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 三是参照《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有关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将“证券投资经验”修改为“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将“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修改为“金融从业经历”,以更加客观、全面地衡量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金融专业知识水平。 三、本次对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将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由“注册资本”变更为“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以与合伙企业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实缴出资”一致,确保规则的公平性。 主办券商在认定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或者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时,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90日内 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为其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准,确保认定依据的公允性和时效性。 四、本次对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进行了怎样的细化完善? 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一项持续的、动态的工作。由于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复杂性,为使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相匹配,避免投资者进行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本次修订明确主办券商自为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权限之日起每12个月内至少对其进行一次持续评估,并在自然人投资者前5个转让日日均资产低于申请开通权限时准入资产规模要求的60%时,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五、本次对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报送及档案留痕要求有哪些完善,具体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明确了主办券商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信息,同时应妥善保存适当性管理信息资料,不得少于20年。主要考虑一是明确监管要求及预期,督促主办券商履行适当性管理信息报送义务;二是与《办法》第三十二条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资料的留痕要求保持一致,督促主办券商加强内部留痕管理。 六、本次修订《管理细则》对现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有何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实施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详情]

全景网 | 2017年06月28日 21:14
上交所就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答记者问
上交所就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答记者问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上交所发布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修改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就上述规则的修改背景和修改内容,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此次规则修改及发布的背景和后续安排是怎样的? 适当性管理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提升上交所市场适当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上交所对照《办法》规定,对现行规则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与《办法》不一致的内容予以修改或补充,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准入规定,做好与《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的衔接。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办法》及相关规则规定,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投教宣传等各方面做好工作。在相关规则施行后,上交所将持续督促经营机构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规定,加强投教宣传,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此次修改涉及哪几项规则? 上交所本次修改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三、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此次修改涉及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1、调整规则名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增加《办法》作为制定依据;3、明确会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原则性规定及会员对普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的规定;4、调整关于投资者分类及专业投资者范围的表述;5、增加关于投资者分类转化的规定。 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补充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三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补充个人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四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分别补充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四、此次规则修改对投资者参与交易有哪些影响? 此次修改的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对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经营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规则对其进行适当性评估;在7月1日前已经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五、关于此次规则修改,投资者可以从哪里找到相关解读材料? 为引导投资者全面了解此次规则修改的内容,上交所根据《办法》规定,结合此次修改的规则内容,围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主题,编制了一系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且可广泛适用于移动端传播的漫画长图文《“适”说新语》等专题解读材料,开设了微课。投资者可通过关注“上交所发布”、“上交所投教”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了解。[详情]

新浪综合 | 2017年06月28日 19:43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的通知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的通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上交所发布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市场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规则名称调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详见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上述规则现予发布,修改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3.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 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详情]

新浪综合 | 2017年06月28日 19:41
证监会回应小散能否自由炒股: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
中国证监会网站 | 2017年06月28日 16:38
投资者适应性新规落地10日:部分基金公司系统仍未上线
投资者适应性新规落地10日:部分基金公司系统仍未上线

  本报记者 李洁雪 深圳报道 自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已经10日之余,各机构的相关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展开。 从新规实施情况来看,券商是目前各类机构中压力最大、出现状况最多的,这主要在于券商在办理诸如融资融券、个股期权、创业板、分级基金等诸多业务时都需要进行双录,工作量极大。 相较而言,由于基金公司的销售工作主要由代销渠道展开,较少需要自行进行双录程序,任务量要少许多。但即便如此,仍有部分基金公司至今还在进行系统改造工作,尚未上线新系统。 “双录”环节适应期 尽管已进行过多轮测试,但新规实施以来,不少券商柜台实施双录时仍然状况频出。 7月12日,据华南一家大型券商营业部人士介绍,由于大部分业务都要进行双录,要求又十分严格,因此很多业务在办理流程上显得较为繁琐。“之前我们有客户过来办理分级基金业务,花了几个小时才办好。还有的客户过来开通创业板,录了好几遍视频都没审核成功最后客户直接说不办了。有的营业部据说办融资融券直接从早上办到下午四点才搞定。”其指出。 “之前我们有顾客过来说要取消之前开通的融资融券业务,我们当时就很努力地劝她千万别取消,因为新规后开通融资融券会流程复杂很多。” 7月12日,一家深圳券商营业部人士谈道。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新系统不稳定、员工流程不熟悉、风险确认环节较多等原因,不少投资者在券商进行双录时确实体验感较差,对双录的配合度很低,部分投资者更是由于比较复杂的流程而取消业务办理。 另一方面,券商柜台人员也因为工作量大增而感到压力,以致于出现投资者到券商柜台办理业务时,部分券商工作人员鼓励投资者自己用手机办理业务以免因双录带来麻烦的情况。 一家中型券商员工坦承,近期因为投资者新规的实施压力确实较大,不仅要看各种合规知识,公司还接连多场关于双录和投资者适当性的考试,不断强化对业务流程的熟悉度,但即便如此在现实执行时还是有很多问题。 整体而言,此前在测试期间出现的种种状况,在《办法》实施以来并没有得到缓解,无论是投资者还是券商都需要一定的适应期。 基金焦虑风险评级 对于基金公司而言,尽管较少需要直接给投资者进行双录,但同样有“麻烦”需要解决。据悉不少基金公司还在进行系统的调试,部分基金公司至今还未上线新系统。 “主要是新老划断提出得比较晚”,7月12日,华南某基金公司互联网金融部人士赵宸(化名)表示,“6月28日才提出可以新老划断,而在这之前所有基金公司都是按照全都要重来的规则进行系统改造。此外, 6个月缓冲期也是新提出的,所以此前准备好的新系统还需要重新改为新老划断。很多基金公司的系统都不是自己开发的,需要开发商调整,会更加慢。” 深圳一家基金公司至今还未上线新的直销系统,该基金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我们原本也是准备在7月1日上线新系统,但6月28日时协会通知说可以推迟上线,所以我们决定进一步优化系统,希望能够把用户体验做得好一些再上线。因为有的系统在新规实施后会直接停掉一些业务,对客户来说体验太差,而我们单独对定投这块做了很多特殊处理,如果没有客户授权的状态下不会停,我们马上也要上线了。” 7月12日,另一家已经上线新系统的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则表示,“虽然新上线的系统目前运行正常,但较多客户对新规的重新测评及越级提醒表示体验不好,太多提示,此外普升专流程的解释也较为复杂。而且销售方面购买步骤增多,客户操作门槛提高,体验确实还需要改善。” 事实上,除了系统修复或改造方面的工作还在进行,基金公司对如何进行投资者的风险评级也仍然存在疑惑。 赵宸表示:“首先基金公司内部缺乏对投资者进行风险评定的能力,因为这涉及很多方面;第二基金公司在评定用户时可能有失偏颇,坦白讲如果定得太严苛我们很难开展业务,越严格可能会越难做,但太宽松肯定也是不合适的,这是整个行业都面临的新考验。” 赵宸补充指出:“虽然没有投资者适应性新规前基金公司也要做评定,但基金公司之前在这块一直都不太规范,新规后只是有模板但具体怎么评还是不知道,并没有多大的变化。我们内部对怎么评也有争议,这个直到现在都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所以即使现在已经上了新系统,但如果后面发现不太合适的话,我们还是要去修改新的评定规则。” 这意味着,面对新的考题,市场的各方都需要进一步的学习与磨合。 (编辑:杨颖桦)[详情]

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基金公司准备就绪 券商周末抓紧演练 中国基金报记者 邱玥 章子林 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基金公司、券商等机构纷纷发布相关公告,提醒投资者完善信息,注意交易规则的变化。 由于7月1日并非交易日,所以投资者实际上会在今天接触到新上线的系统。为了保证系统的正常上线和运行,机构也在加班加点,甚至在系统7月1日上线之后,利用周末的非交易时间进行交易系统灾备切换等一系列应急演练工作。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2016年5月26日通过审议的《办法》共四十三条,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也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现代金融服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让“适合的投资者购买适合的产品”,避免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将金融产品提供给风险并不匹配的投资群体,导致投资者由于误解产品而发生较大风险。 为配合《办法》落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7〕4号)(以下简称《指引》),并配套发布了六大类业务参考模板。《指引》要求,投资者要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基金募集机构要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同时,基金募集机构要将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划分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 等级的划分是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匹配的基础,以便在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类型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之间建立合理的对应关系,以达到“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的目的。《指引》详细规定了各风险承受等级的普通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原则,对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以外的投资者,若要购买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需要完善一系列手续,如主动申请、确认风险警示等。 基金公司已准备就绪 自《办法》出台以来,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就已经开始进行流程改造和系统调整,《指引》的落地更是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办法》提供了指导。 北京一家小型基金公司电商部门人士告诉中国基金报记者,针对销售新规的准备时间比较长了,《指引》出台后,公司内部对流程又进行了微调,主要是落实制度性、工作流程、基础表单等,系统改造有6个月的过渡期,时间上足够完成调整。 华夏基金表示,华夏基金高度重视对《办法》的落实,根据《办法》要求,专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为保证制度落实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加大投入完成系统开发和升级。目前,华夏基金已完成系统开发和升级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准备,顺利迎接《办法》的正式实施。 7月1日,基金公司陆续发布了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的公告。公告显示,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 2017年7月1日起,基金公司将启用更新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程序,对投资者类别、投资者风险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据此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警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并听取基金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泰达宏利基金在公告中给出了重要提示,《办法》实施后,投资者的开户以及销售程序较为复杂,提请投资者充分重视开户和销售程序的变更事项,合理安排交易时间,为业务的办理预留充足时间。 券商周末抓紧演练 对券商来说,进行适当性改造是一次大的系统性工程,各券商都成立了专门的适当性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审定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配套细则及产品业务风险等级评估结果,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由于业务资质发生变化、流程环节要求增加,券商适当性管理的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内部管理制度修订、业务流程梳理、系统改造上,同时还要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宣传。 6月28日,券商翘首以盼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终于落地,细则对券商适当性管理技术系统的改造升级给出了6个月过渡期。这对一直加班加点的券商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据了解,目前银河证券、广发证券明确表示可以按时上线全部系统,但多数券商均选择逐步、分批上线新系统,优先上线股票交易、产品销售、两融等主要业务,也就是说,先上线一些基础功能系统,之后再上线其他个性化功能。 对于大多数券商来说,在忙完系统开发升级、各种流程的完善和后期人员的培训之后,在系统正式上线前要忙的就是测试各大系统,做最后的检查工作。 沪上一家券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她所在的券商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的第二天一直加班加点改制度、流程和表单,快到半夜的时候部署上线了一些基础功能,周五就主要对这些系统进行上线前测试。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仅券商总部在忙,各大券商营业部也是严阵以待。“今天我们晚一点还要忙系统测试,把系统里的业务再过一遍,再熟悉下新系统、新流程。”上周五,招商证券陆家嘴营业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据了解,在刚刚过去的周末,多数券商也都没有歇着,而是利用这两天时间进行交易系统应急测试和演练。[详情]

私募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 数据库及双录为主攻方向
私募积极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 数据库及双录为主攻方向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君 房佩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7月1日起正式实施。基金业协会颁布《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下称《指引》),目前私募和销售机构都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做好人员安排,开展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其中投资者数据库、“双录”等是重点攻关项目。私募人士认为,新规将改变私募销售格局,加速不规范机构的淘汰,给私募发展带来新的机会。 私募销售迎适当性新规实施 完善分级、建立数据库 记者采访多家私募销售机构了解到,目前落实新规的准备工作基本完成,包括内部管理制度的更改、“双录”设备开通以及销售人员培训等。 格上理财一位研究员表示,近期各部门特别是销售部进行了多次培训,“双录”设备已经到位,正在调试。 这次新规并未对不同产品对应的风险等级划分做出细节规定,留给私募机构有更自主的评判空间。私募排排网产品部总监温志飞表示,相比征求意见稿,正式版在产品分级上放松了要求,并未限定某类产品的具体等级,而是根据产品结构、杠杆水平、投资标的流动性等来划分。 好买财富基金研究中心总监曾令华则表示,新规更符合私募产品的实际情况,私募产品比较灵活,不太拘泥于股票型还是混合型。据他介绍,好买财富主要根据三个因素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包括标的的风险收益特征、产品流动性以及结构,并且按照产品可能有的最大风险去考虑。比如R5主要是投资股权、天使、新三板,R4为管理期货、宏观对冲,R3是股票、R2是债券、R1是货币基金等。 温志飞表示,他们现在主要精力花在投资者端,重点是建立数据库。 但华南某大型券商机构业务部人士表示,券商在私募基金产品代销这块比较严格,之前就要求做“双录”、风险测评、合格投资者准入等,新规出来后在操作上变化不会特别大。 据记者了解,由于私募管理人的销售方式和资源大不相同,他们在销售适当性方面的准备情况差距较大,比如华东某量化私募表示,公司已搭建了“双录室”,7月1日后将自带道具,摄影设备,全程录像录音。北京某大型私募则表示,他们对客户情况了解较少,新规要求“双录”,他们日常客服电话接听进行录音,但并没有录像;但也有中小型私募表示,现在没有太多准备,以第三方代销为主。 “双录”等问题得以明确 新规将改变行业竞争格局 对于新规的颁布私募做好了充分准备,但一些私募代销机构也表示,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遇到不少困难。 朝阳财富产研部总经理何菁菁告诉记者,不少机构默认新客户将自己归类为“专业”投资人,这样操作中会比较省力。而一旦发生风险不匹配的情况,销售机构就要承担错误引导客户填报风险评测结果的责任。 据记者了解,此前“双录”等问题一直是难点,此次《指引》给了6个月的过渡期,让机构完成系统改造。 温志飞告诉记者,他们是依靠互联网销售私募产品,现在没有做现场“双录”,计划在网络操作上做留痕工作,目前正在跟设备供应商沟通。 何菁菁表示,已经开通“双录”。相比信托而言,证监管辖下的机构对于“双录”还比较陌生,需要一定时间习惯。 此前业内还担心老产品的投资者可能会被“追溯”,但这次监管明确了实施过程中的新老划断安排,受到业内欢迎。格上理财研究员表示,老产品投资者已通过募集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风险匹配,问题不大;而且老投资者人数众多,追溯起来难度较大,甚至容易引发大量赎回的风险。 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适当性新规的实施将改变私募销售行业的格局。目前有牌照的第三方销售有100家左右,新规实施后,将加速不规范销售机构的淘汰。对于私募来说,以后做直销的成本比较高,可能会更倾向于代销,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还有人认为,对于擅长风险评级的机构,可能迎来新的机会。温志飞表示,私募排排网未来可以在第三方评级上发力,帮助私募管理人解决难题。[详情]

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明起实施 券商升级系统认真落实
投资者适当性办法明起实施 券商升级系统认真落实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我们对这方面的工作非常重视,一个月前就组织了培训,每周一次。具体到我们营业部,每周有2次到3次的学习。同时,我们的系统也已经升级改造完成,到时候一切换就可以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要求马上执行。”联储证券首席投资顾问胡晓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 作为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2017年6月28日发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当天包括证券业、基金业、期货业协会三个行业协会,以及沪深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中金所都陆续公布了相关的自律指引规则。 《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然而,在记者调查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券商从业人员对《办法》并没有理解到位,甚至提醒投资者“抓紧时间先把一些业务给开通了”。不过,总体来看,记者调查的几家营业部都做得不错,积极落实《办法》,做到“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那么,是否会出现投资者赶在《办法》正式实施前,抓紧时间到营业部开通相关业务的情况呢?从记者调查的情况来看,这种情况是存在的。 “从我们营业部的情况来看,确实有出现这种情况,但数量非常少。”北京的一家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是,就算是客户想要开通相关业务,比如融资融券业务,我们也不会直接给他开,而是需要先对他做风险测评。如果测评结果与投资者自身所能承受的风险不相匹配,我们会进行劝导。” 胡晓辉也告诉《证券日报》记者,如果遇到有些客户非要开通一些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业务,工作人员会好言相劝。 对此,大同证券台州西街营业部总经理郑虹表示赞同。她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证券从业人员主要是向客户提示风险,告诉他不同产品各自的风险程度,要在自己风险承受的范围内做理性的投资。 “如果客户非要去开通,我们也没法阻拦,我们要做的就是做好风险提示工作,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郑虹说。 根据《办法》,经营机构通过营业网点向普通投资者进行《办法》第十二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 “‘双录’确实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但是这可以帮助我们把投资者的类型梳理出来,进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满意的服务,这是非常好的。”胡晓辉表示。 一家总部位于上海的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表示,风险测评的意义在于采集客户信息更加详细多样,依据风险等级细化分类投资者。“这是对券商服务的细化,也是对投资者负责。”[详情]

适当性管理树新标 证券经营机构迎转型
适当性管理树新标 证券经营机构迎转型

  原标题:适当性管理为证券经营机构树起了高标准 兰 波 将从下月起实施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及其配套制度《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指引》)是一项证券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人们看到,从去年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到今年的私募监管升级及这次的适当性新规,呈现出的是一种强烈的重塑规则、统一监管倾向。 当下业界的共识是,在范围更为广阔的混业金融活动中,根据产品类型、形态、风险差别来构筑更高层面的适当性规范框架,在强化金融监管协调的当下尤为必要。当然,其标准能否朝着趋同的方向前行,显然还有赖于金融监管体制及相关上位法的完善。 《办法》对投资者最大的影响,不是限制了中小投资者炒股,而是增强了市场的保护功能。对证券、基金、期货等中介机构而言,适当性管理新规意味着全新的要求与更高的标准。 首先,中介机构只与业绩挂钩的考核机制过时了。《办法》明确了证券、基金、期货等中介机构在推介产品时,一定要按照“将适当的产品营销给合适的客户”原则,不能只追求业务的多样化及更高的业绩提成而忽略投资者的真实投资感受和需求。因此,忽略深入服务的模式将会彻底改变。证券、基金、期货等中介机构必须为此而作出更多努力。 其次,投资者的资产配置理财模式有了可靠的依据。不同类型的证券产品,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多年来多数投资人习惯于满仓操作、集中投资,更偏好追涨杀跌和频繁操作,难以分散化投资,对此,《办法》规定的不仅是投资者参与各类证券产品的投资门槛及风险承受能力,更是倡导一种资产配置理念。通过更加严格的准入条件和门槛,使投资者能够更好地通过资产配置,以此回避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第三,中介机构经营模式转型有了新标尺。此前,由于我国证券市场缺乏分级分类服务,致使市场资源错配,这大大影响了上市公司的整体估值标准和定价体系。《办法》实施后,证券市场资源被扭曲的不良局面有望全面扭转,进而改变证券、基金、期货等中介机构的盈利模式,促使其通过开发和设计更为丰富的证券金融衍生产品,满足投资者管理投资风险的需求。而投资者也有了较强的规范自身投资行为的义务。 还有,中介机构电子技术服务将接受新考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针对的恰是如何平衡证券、基金、期货之间的资源竞争关系。传统证券、基金、期货等经营机构的服务模式,将在最新电子技术的基础上全面升级。尽管目前投资者可“一人多户”,但电子科技的运用仍是证券、基金、期货竞争的焦点所在,证券中介机构若没有对证券、基金、期货等资源的全面整合与运用,就无法适应投资者运用手机APP等业务的需要。 再深一层分析,《办法》不光能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为证券经营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重要保障。当然,这还需要证券经营机构做好多方面的基础性工作。 证券经营机构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反洗钱风险,常常是证券、基金、期货开户的信息不完整,尤其是制度缺失造成的。《办法》要求证券经营机构必须严格履行风险评估义务,切实做好投资者的信息调查,贯彻落实开户实名制,这就堵住了客户因身份疑问而形成的洗钱漏洞。同时,严格按照证券期货适当性管理办法要求,把合适的产品营销给合适的客户,实现客户资源与证券资源的完善匹配,也能避免因资源错配而诱发洗钱风险。 证券经营机构的反洗钱,必须从探索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入手,不断形成反洗钱工作机制,提高证券经营机构反洗钱的针对性。从这个角度说,证券经营机构的反洗钱与合规管理是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关系。因而,证券经营机构在合规管理中需全面贯彻反洗钱的要求,而不能将合规管理与反洗钱管理割裂开来。证券经营机构要制定针对贯彻落实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反洗钱指引,并落实到具体的反洗钱岗位上,尤其是员工的合规目标任务中。为此,证券经营机构在有序推动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过程中,还需将反洗钱成效纳入员工日常业绩考核体系。 (作者系市场观察分析人士)[详情]

深沪交易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
深沪交易所发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

  证券时报记者 吴少龙 王一鸣 为落实证监会《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化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深沪交易所近期对现行涉及适当性管理的相关业务规则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和修订,具体涉及两所投资者、退市个股交易管理、深港通和沪港通、债券市场投资、股票期权等方面。根据安排,上述规则将于7月1日起同步施行。 债券方面,深沪交易所新规明确了债券市场投资者分类,以及各类投资者可参与的债券产品范围,并将交易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标准与证监会《适当性管理办法》“专业投资者”相关标准保持统一。同时,还强化了经营机构在债券市场适当性匹配、风险告知、动态跟踪评估等方面的适当性管理职责。 具体来看,合格投资者标准方面,新规要求专业投资者中的非金融机构投资者需要同时符合资产性资质和专业经历的要求。其中,资产性资质要求机构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且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专业经历要求机构及个人具备一定的投资经历或工作经历;个人投资者投资范围方面,深沪交易所根据债券风险属性的不同,区分了不同的投资者适格标准。 对于退市个股和港股通的交易管理,深沪交易所均补充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的要求,其中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另外,上交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中也分别补充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合计不低于50万元和100万元的要求。 据悉,此次修改的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对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经营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规则对其进行适当性评估;在7月1日前已经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深沪交易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适当性管理规则制定、修订是落实“依法监管、全面监管、从严监管”要求,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基础制度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将产生积极和深远的影响。下一步,深沪交易所将按照《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督促经营机构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加强投资者教育宣传,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详情]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股转解答新三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六大疑问

  全景网6月28日讯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就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答记者问,以下为详细内容: 一、本次新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管理细则》)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6年12月1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做好与《管理办法》的衔接,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予以相应地修订或补充。 二、本次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完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新三板市场对自然人投资者准入实行多维标准。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次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主要做了以下调整完善: 一是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由“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时点指标修改为“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的区间指标。 二是在维持“500万元”资产门槛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中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口径,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 三是参照《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有关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将“证券投资经验”修改为“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将“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修改为“金融从业经历”,以更加客观、全面地衡量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金融专业知识水平。 三、本次对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进行了哪些调整,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将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由“注册资本”变更为“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以与合伙企业准入资产规模认定标准“实缴出资”一致,确保规则的公平性。 主办券商在认定法人机构投资者的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或者合伙企业的实缴出资时,应以“会计师事务所最近90日内 为其出具的验资报告或为其出具的最近一期审计报告”为准,确保认定依据的公允性和时效性。 四、本次对投资者适当性持续管理要求进行了怎样的细化完善? 答: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一项持续的、动态的工作。由于市场发展的连续性和风险的复杂性,为使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相匹配,避免投资者进行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本次修订明确主办券商自为自然人投资者开通权限之日起每12个月内至少对其进行一次持续评估,并在自然人投资者前5个转让日日均资产低于申请开通权限时准入资产规模要求的60%时,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 五、本次对主办券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报送及档案留痕要求有哪些完善,具体考虑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明确了主办券商应当按照要求报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信息,同时应妥善保存适当性管理信息资料,不得少于20年。主要考虑一是明确监管要求及预期,督促主办券商履行适当性管理信息报送义务;二是与《办法》第三十二条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信息资料的留痕要求保持一致,督促主办券商加强内部留痕管理。 六、本次修订《管理细则》对现有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有何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则的实施要求,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详情]

上交所就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答记者问
上交所就修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答记者问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上交所发布 近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式修改并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就上述规则的修改背景和修改内容,上交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一、此次规则修改及发布的背景和后续安排是怎样的? 适当性管理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基础性制度。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2月12日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 为做好《办法》贯彻实施工作,切实提升上交所市场适当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上交所对照《办法》规定,对现行规则规定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与《办法》不一致的内容予以修改或补充,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准入规定,做好与《办法》第十四条等规定的衔接。 下一步,上交所将按照《办法》及相关规则规定,督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投教宣传等各方面做好工作。在相关规则施行后,上交所将持续督促经营机构严格执行适当性管理规定,加强投教宣传,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二、此次修改涉及哪几项规则? 上交所本次修改的规则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 三、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此次修改涉及了哪些方面的内容? 此次修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一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1、调整规则名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增加《办法》作为制定依据;3、明确会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的原则性规定及会员对普通投资者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的规定;4、调整关于投资者分类及专业投资者范围的表述;5、增加关于投资者分类转化的规定。 二是《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补充个人投资者买入退市整理股票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三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补充个人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四是《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分别补充个人投资者、普通机构投资者准入要求中资产条件应满足20个交易日日均的要求。 四、此次规则修改对投资者参与交易有哪些影响? 此次修改的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对在2017年7月1日以后新申请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经营机构应当按照修改后的规则对其进行适当性评估;在7月1日前已经开通港股通、退市整理股票等交易权限或衍生品合约账户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交易。 五、关于此次规则修改,投资者可以从哪里找到相关解读材料? 为引导投资者全面了解此次规则修改的内容,上交所根据《办法》规定,结合此次修改的规则内容,围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主题,编制了一系列生动有趣、通俗易懂,且可广泛适用于移动端传播的漫画长图文《“适”说新语》等专题解读材料,开设了微课。投资者可通过关注“上交所发布”、“上交所投教”微信公众号,或登陆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了解。[详情]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的通知
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则的通知

  来源:微信公众号 上交所发布 各市场参与人: 为规范市场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办法》(修改后规则名称调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详见附件)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 上述规则现予发布,修改内容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2.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 3.上海证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 4.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2017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八日[详情]

证监会回应小散能否自由炒股: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
证监会回应小散能否自由炒股: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

  1、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定位是什么? 答:《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加快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的股票市场”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的具体成果,标志着我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又向前迈进了重要一步,对我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将带来积极和深远的影响。 《办法》定位于适当性管理的“母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适当性管理各环节的标准或底线,归纳整合了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相关要求,成为各市场、产品、服务适当性管理的基本依据。《办法》的核心是强化经营机构的适当性责任,围绕评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产品风险等级、充分揭示风险、提出匹配意见等核心内容,通过一系列看得见、抓得着的制度安排,规范经营机构义务,明确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履职要求,制定逐一对应的监督管理措施,确保各项适当性要求落到实处,实现将适当的产品销售给适合的投资者。这也是境外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普遍遵循的基本逻辑,2008年金融危机后,境外成熟市场普遍要求金融中介机构在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时,遵循一系列适当性行为准则,确保履行适当性义务,比如美国2010年《多德-弗兰克法案》进一步提高了金融中介的适当性义务要求。 2、问:《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作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基本规范,首次对投资者基本分类做出了统一安排,明确了产品分级和适当性匹配的底线要求,系统规定了经营机构违反适当性义务的处罚措施。 《办法》共43条,针对适当性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主要规定了以下制度安排:一是形成了依据多维度指标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的体系,统一投资者分类标准和管理要求,解决了投资者分类无统一标准、无底线要求和分类职责不明确等问题。二是明确了产品分级的底线要求和职责分工,建立层层把关、严控风险的产品分级机制,建立了监管部门确立底线要求、行业协会制定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经营机构具体划分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的产品分级体系。三是规定了经营机构从了解投资者到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应当履行的适当性义务,全面从严规范相关行为,突出了适当性义务规定的可操作性,细化其具体内容、方式和程序,避免成为原则性的“口号立法”。四是突出对于普通投资者的特别保护,向投资者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五是强化了监管职责与法律责任,针对各项义务制定了相应的违规罚则,确保适当性义务落到实处,避免《办法》成为无约束力的“豆腐立法”和“没有牙齿的立法”。 3、问:2007年以来,证监会在部分市场、产品和业务中陆续实施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什么还要出台《办法》? 答:证券期货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专业化市场,各种产品风险特征千差万别,而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也存在很大不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正是基于两者的差异,通过要求经营机构履行必要的义务,减少信息不对称,从而为投资者提供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的针对性措施,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 2007年以来,证监会陆续在基金销售、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产品或业务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效果。但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的门槛,对经营机构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和明确。为此,证监会总结了各市场、产品、服务的适当性要求,借鉴国际经验,并在充分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建立统一的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投资者基本分类、产品分级底线标准,规范经营机构义务,强化监管与自律要求。 对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而言,由于其在信息获取、产品风险认知与承受能力等方面处于弱势,通过要求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相关义务,有助于帮助投资者识别风险,减少超出其承受能力风险的损害。 对经营机构而言,通过执行了解评估投资者和产品、匹配销售、加强内部管理等适当性安排,能够促使经营机构规范自身行为,有效管理风险,优化投资服务,提高差异化竞争能力,有助于证券期货行业的健康发展。 对监管部门而言,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水平和投资者适当性意识的提升,有利于依法、从严、全面加强对市场的监管,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形成有效的市场监管体系;还可以通过适当性制度,将监管要求和压力有效传导到一线经营机构,督促其重视和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责任,促进市场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 4、问:《办法》突出了对普通投资者的保护,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办法》根据投资者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投资知识和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等因素,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两类,目的是要求经营机构根据投资者需求及证券期货产品或服务风险程度的不同,向不同类别的投资者推荐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履行差异化的适当性义务。 《办法》规定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这是根据我国当前特殊的投资者结构,以及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在信息获取、风险认知能力、专业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方面的差异,平衡保护投资者的需要与增加经营机构合规运营成本所做出的制度安排。具体体现在:一是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前,应当告知可能导致其投资风险的信息及适当性匹配意见;二是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应当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三是不得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或者不符合其投资目标的产品或者服务;四是向普通投资者进行规定情形下的现场告知、警示,应当全过程录音或者录像,非现场方式应当完善配套留痕安排;五是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的,经营机构应当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其已向投资者履行相应义务。 5、问:《办法》实施后,中小投资者还能否自由买卖股票? 答:《办法》明确了投资者分类、产品分级、适当性匹配等各环节的标准和底线,目的是让投资者能够买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产品,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投资者主动要求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经过特别的风险警示程序后,经营机构仍然可以向其销售产品,投资者买卖股票的权利不受影响,可见《办法》并未限制投资者交易自由,而是让合适的投资者购买适当的产品。 6、问:《办法》实施后,现有投资者如何实行适当性管理? 答:现有投资者参与证券期货交易是按原有的制度安排进行的,实施新的《办法》将充分考虑这一现实情况,实行区别对待,“新老划断”。具体的做法是: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向新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向老客户销售(提供)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需要按照《办法》要求执行。向老客户销售(提供)不高于原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的,可继续进行,不受影响。也就是说现有投资者,如股票投资者,在《办法》实施后,可以继续买卖股票及风险等级不高于股票的产品,但当购买比股票风险等级高的产品时,比如结构化产品、场外衍生品等,则经营机构需要按照《办法》执行适当性管理要求。同时,鼓励经营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客户回访、自查、评估等工作,主动对老客户的适当性管理做出妥善安排。《办法》是证券期货市场的基础性制度,我会将在《办法》实施后不断总结经验,持续优化、完善适当性管理制度。[详情]

你是股市合格投资者吗?没人拦着你“炒股”
你是股市合格投资者吗?没人拦着你“炒股”

  做股票投资不仅需要学习,同时需要修炼。因为企业家为我们创造价值的期限,经常和我们收益诉求的期限是错配的。所以,我始终不希望那个“炒”字,一贯主张“做股票是股权投资”,需要常识、更需要时间。[详情]

下月起实施的法律法规:股民炒股要分类 公积金全国联通
下月起实施的法律法规:股民炒股要分类 公积金全国联通

  2017年7月1日,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正式实施。其中包括,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新修订的测绘法;公积金全国联通;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新测绘法:互联网地图无法再"任性" 严格无人机准入制度 2017年4月27日,新修订的测绘法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该法上一次修订于2002年。15年来,随着互联网地图等技术的应用,我国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可谓日新月异。针对此,最新出台的测绘法加强了对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监管、严格了用于测绘的无人机准入制度、促进了地理信息成果的共享和应用。[详细]全面实施身份证异地受理 充分体现“就近、便利”原则 今年7月1日在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详细] 公积金全国联通,保障异地劳动者权益按照住建部的部署,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除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其他多个省会城市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外,更多地方城市保证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系统建成后,我国住房公积金将真正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详细]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减至三档 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同时,对按照17%税率征税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购入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避免因进项抵扣减少而增加税负。[详细] 商业健康保险个税试点7月1日起全国实施 自今年7月1日起,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详细】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7月1日起实施 《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明确界定中央和地方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有利于完善监管协同机制,防止监管空白和监管套利,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保留对普通投资者特别保护《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考虑到我国资本市场以普通投资者为主,且普通投资者相对于专业投资者在各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为实现实质公平,应给予特别保护,因此保留了相关规定。[详细][详情]

证监会用心良苦:7月1日起 股民炒股要分类了
证监会用心良苦:7月1日起 股民炒股要分类了

  记得在2006年,2007年那波大牛市的时候,有很多投资者的故事,比如有一位完全不懂股市的阿姨,拎着一袋钱就跑去上海一家营业部说要买股票, 还有山东济南的一位大爷,根本不懂什么是权证,觉得价格低就买了上海机场的认沽权证,结果到期后价格清零,他在牛市中血本无归。 这两个故事,其实都是盲目投资的典型,或者说他们就不应该投资股市。所以在去年的12月,中国证监会就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其中就指出,要对投资者进行分类,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并于今年7月1号开始实施。 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实施!投资者分为专业和普通两类 今年7月1日起,证监会颁布的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即将施行。今后投资者将分为专业和普通两类。 从7月1日开始,A股自然人投资者将被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类。 成为专业投资者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二是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律师等。  “专业投资者”之外均属于“普通投资者”。  平安证券北京金融街营业部 彭军:专业投资者是没有任何限制,也就是说可以投资所有的投资品种和标的,普通投资者就必须严格按照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在投资标的和风险等级匹配的产品才能够进行购买。 普通投资者和产品划分为五类 证监会推出的新《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后,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和基金业协会也出台了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将对投资者和产品进行划分。 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多家券商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指引对投资者进行了五类划分,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至高至少划分为五类:即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 对产品或服务也进行了五类划分,按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五类:即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目前,风险测评问卷可通过证券公司的手机软件、官网等方式来完成。按照相关规定,A股、B股、新三板创新层挂牌股票均纳入“中风险”,属于第三档风险等级,匹配投资者类型为稳健型、积极型、激进型三类,但是保守型和谨慎型投资者也并不是不能交易。 中国股市去散户化等为误读 专家表示,部分网媒所说的保守型和谨慎型投资者均无法进行正常炒股,中国股市即将进入去散户化等均为误读。  平安证券北京金融街营业部 彭军:我们的保守型和谨慎型的投资者呢,如果想要进行股票交易,那么只要我们证券公司给他出具一个书面的风险警示,那么客户在充分了解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之后,是可以继续进行股票交易的。 [详情]

7月起股票投资者分为普通专业两类 炒股需37分以上
7月起股票投资者分为普通专业两类 炒股需37分以上

  来源: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6月24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张云山)7月1日起,炒股也要实施准入制了。根据证监会安排,7月1日起,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实施,股票不再是谁想买都能买的产品了,A股、B股、新三板创新层挂牌股票均纳入“中风险”等级,需要风险测评分数在37分以上的投资者才能购买。钱报记者去杭州几家券商营业部采访发现,很多投资者都没有进行风险测评,接下来的7天要抓紧在手机或者网上的券商APP上进行“答卷”了。7月1日前仍没有通过风险测评,想要买卖股票,就要到营业部现场书面“答题”,在摄像头和录音机下面进行录像和录音的双录,在充分了解了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股票交易。 下月起炒股也有新门槛股票属于中风险投资,炒股需37分以上 《7月1日以后,你或许不能炒股了!》很多投资者这周都被这则消息吓坏了。根据证监会安排,经过了半年多的过渡期,新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将在7月1日实施。7月1日以后,股票可能不再是人人想买都能买了,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 中登公司统计数据显示,到6月9日,A股个人投资者共有1.25亿。因此,从7月1日起,新《办法》最先影响这1.25亿投资者。 作为该办法的配套规则,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还向多家券商发布《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投资者被划分为五类: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证券产品也被从低到高划分为五类: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证券业协会出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防止对股票一窍不通的小白进入股市。7月1日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将划分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将根据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由低至高划分为五类:得分20分以下,为保守型投资者,可进行低风险投资。得分20~36分,为谨慎型投资者,可进行中低风险投资。得分37~53分,为稳健型投资者,可进行中等风险投资,可购买A股股票。得分54~82分,为积极型投资者,可进行中高风险投资。可购买港股通股票。得分83分以上,为激进型投资者,可进行高风险投资。 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被划入“中风险”等级产品,只适合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投资者。也就是说,在问卷测试的时候被评价为保守型、谨慎型的投资者,理论上就不能投资中等风险的“A股、B股”了,散户们可要当心了。 现场询问风险测试的人少之又少营业部害怕下个月打印机被累坏 这个新的炒股办法,下个月就将逐步实施,投资者应该怎样去应对呢?钱报记者20日来到了体育场路一家营业部。之前位于一楼的散户大厅和柜台,已经搬到了楼上。由于行情不给力,尽管是交易时间,但散户大厅里坐的投资者并没有几个。 在营业部的业务柜台后,坐着两名工作人员正在聊天。钱报记者询问新的炒股新规问题。“你是第一个来问的客户,现在是手机APP或网上做题目,下个月怎么做我们还要等通知。”这名工作人员说,现在行情寡淡,客户交易积极性不高,他们的业务也很清闲。 钱报记者打开股票交易软件,风险测评一共20道题目,基本都是个人的收入来源、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全部答完用了不到2分钟,得出的结论是积极性投资者,可进行中高风险投资。 “你现在还可以手机上随手点几下,就能通过考试,下个月要想过关,估计就要来营业部现场答题了。”工作人员一边挪着桌子上的文件,一边告诉钱报记者,下个月散户大厅里说不定要排满来现场做风险测评的投资者。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如果投资者做的“风险测试”得分不到37分,也就是属于保守型和谨慎型投资者,就需要到现场来签署一份书面的风险警示书,在充分了解自己的产品和服务的风险之后,才可以继续进行股票交易。“现场答题,还要录音和录像,比现在麻烦多了。”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监管要求严格,现场双录的投资者肯定要排长队,空了几年的打印机能不能挺过这次“测试”高峰,还要打个问号。 在另一家券商营业部,工作人员直接抱怨时间不够用。“新开户客户还好说,风险测评在开户时一起做掉。很多老客户都变了联系方式,一时找不到人。有的中老年投资者,不习惯手机或者网上操作,让他们都来现场也不现实,10天时间全部做好风险测评,这几乎不可能完成。”他说,这几年券商一线工作人员精简得很厉害,前台几乎只剩两三个人,即使每个客户电话都打一遍,也需要一个多月,加上日常工作,很难专心对付风险测试。 坐在散户大厅的刘阿姨正在专心看视频,她说退休后在家里待着太闷,就来营业部跟几个姐妹聊聊天,看看行情。一听说7月份之后,炒股可能会受限制,刘阿姨满不在乎。“我的股票被套了一半,不解套我不卖。”当听到可能影响打新时,刘阿姨马上去柜台问如何做风险测评。她第一次做完,只得到了33分,营业部工作人员再三嘱咐,要想过关,收入和资产往高里填,第二次得出了70分,顺利通过了测试。 钱报记者也发现,由于风险测评问卷可以进行无数次的重新测试,这意味着几乎每个投资者都可以得到高分,是否是本人真实情况,没有人关心这个问题。 要想下月不被限制交易或者不到现场“答卷”,投资者就利用空闲时间,手机上点几下吧,省得下个月到营业部排长队。 下周起,休眠账户将被冻结解冻账户需提出申请 在做风险测评前,投资者还要看一看自己名下是否有休眠账户,因为从下周一(6月26日)起,被确认为休眠账户的,将在交易系统中止交易。 根据中国结算5月23日发布的《关于开展存量一人多户休眠工作的通知》,已启动对同一投资者开立的三户以上多开账户的休眠工作。从6月23日收市后,中国结算将对这些账户进行休眠处理。且这些被确认的休眠账户将于6月26日开始,无法进行任何交易委托。 由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证券公司无法判断你的账户是否属于第四个及以上账户,因此只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都将会被纳入本次休眠账户管理:证券账户余额为0;关联的资金账户余额不超过100元人民币;最近连续一年以上没有发生交易(以2017年6月9日为基准)。 上周开始,很多券商都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来提醒持有休眠账户的客户,询问他们是否保留这个账户。 “上周中国结算给我们提供了一批预休眠账户名单,让我们对是否符合休眠条件进行核对。”一拟上市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称,13日至21日期间,若预休眠账户不满足上述三个要求,则需剔除。 如果投资者的账户被休眠了,想重新激活,需要向原开户证券公司申请办理激活手续,或是在任意一家券商营业部对休眠账户进行注销,再办理新账户。按照《新增休眠账户管理业务操作指引》规定,对于投资者如何激活休眠账户进行了明确,投资者申请激活沪市休眠A股账户及对应的休眠资金账户,由账户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受理;激活无指定交易的休眠A股账户,可在任意证券公司办理。[详情]

从7月起,你可能没资格炒股了
从7月起,你可能没资格炒股了

  股票有风险,投资需谨慎。这句话你肯定很耳熟,为了让大家明白炒股的风险,监管层可谓是苦口婆心地相劝,可是从7月开始,劝可能要改成禁止了。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有新闻报道,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多家证券公司发布了一个征求意见稿。这个意见稿对证券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进行了5类划分,其中A股属于中风险产品。具体分类看下表:如果你在《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的答题中,得分在37分以上的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可以参与A股投资,得分在37分以下的保守型、谨慎型的投资者可能将“无缘”炒股。 不过,监管层也不是一刀切,为了缓解那些承受能力不够、却还非要炒股的人的憋屈劲,方法倒也提供了两个:(1)签署一个不适当警示书,即自己明确知道里面的风险(2)多做几次上面那个问卷,直到“做”合格为止其实,想炒股的人,怎么拦都是拦不住的。这里,规划君也不想拦,只是想跟大家探讨一下“风险”这件事。A股属于中风险?上面那个表格里面的分类很容易误导我们,A股竟然被归类到中风险里。其实这个分类,只是针对证券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的分类,而不是将所有的投资产品进行的分类。这就好比,从10个身高1米8以上的篮球运动员里选一个最矮的,即使被选中,他的身高也比大部分体操运动员高。所以,在各类股票和不同级别的债券等高风险资产里,股票被归为中风险很正常,但是从整体大类资产看,股票绝对属于高风险。下表是规划君的分类:这10类资产,都是我们普通人经常接触的,像私募、信托那些门槛很高的产品,规划君就不在这类比了。大家注意,里面的银行理财产品和P2P产品,规划君都加上了“部分”字眼,原因是只有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它才属于低风险或者中风险产品,如果你不做调查研究就瞎买,那有可能就是高风险产品。股票的风险点在哪?在规划君的分类里,股票毫无疑问是高风险。估计有些喜欢炒股的人要跳出来反对规划君了,买一些银行股白马股风险很低的好不好?!是的,从各个角度分析,这类股票的确整体风险小一些,可是别忘了,它的价格是时刻波动的,你今天刚买,明天就跌2%,从此就跌下去也不是不可能的。也许你会说:放那别动,等个三年五年就涨回来了。如果你做了大量的研究,一开始就做好了投资三年五年的打算,那我绝对支持;可是如果你是因为亏损被套了,那这样的言辞是不是有点自我安慰呢?所以,股票的风险就在于价格的大幅波动和未来价格的不可预知,即使你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很有可能也是徒劳,最后不仅浪费了时间,还损失了金钱。推荐一本书吧很多人炒股都喜欢以巴菲特为目标,心想着哪怕学会点股神的皮毛,也能在股市中分一杯羹,殊不知人家股神的赚钱经,早已经从炒股变成现在的收购和经营企业了。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尝试炒股,规划君推荐你先看一本书——《投资最重要的事》。这本书是巴菲特自己看了两遍还力荐的书,作者是霍华德·马克斯,美国橡树资本管理公司的创始人。不同于巴菲特,他的投资领域全部是证券投资,主要就是股票。这本书没有特别高深的投资理论和模型,全是作者自己这么多年的投资理念,特别适合炒股人士在实战前阅读。相信看完这本书,你对股票会有更深刻的理解。[详情]

全民炒股时代将结束 “韭菜” 买股票或被拒绝
全民炒股时代将结束 “韭菜” 买股票或被拒绝

  继去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之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多家券商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为《办法》针对证券经营机构方面的配套规则。还记得2015年A股步入牛市行情之时,掀起一股全民炒股热潮。而随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的实施,这样的全民炒股时代也将宣布结束,“韭菜”级别的投资者要想买股票可能比较难。7月1日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只有“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分。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投资者将可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五类;普通投资者需要完成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主要考察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年龄学历等内容;问卷得分低于20分,则会被划为保守型投资者,适合投资低风险产品或服务;得分在20分~36分之间的投资者则被划为谨慎性投资者,适合投资中低风险及低风险产品或服务。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时,应当了解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依据《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制作风险等级评估文件,由低至高划分,也为五类,即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中,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将对应不同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将“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划入“中风险”等级产品。而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标准,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7月1日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业内人士表示,除最低风险等级的投资者以外,其他投资者如果签署了不匹配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可以继续投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对投资者影响并不大,反而这个新规对市场是一个利好,随着A股纳入MSCI,市场也将逐步开放,也需要投资者更为理性。[详情]

券商紧张筹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 全民炒股时代将结束
券商紧张筹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 全民炒股时代将结束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将迎来大动作,未来投资者和产品或服务均将被明确划分为五大类,其中,A股股票被划入了“中风险”等级产品。这意味着全民炒股的时代将结束,“韭菜”将可能被挡在A股门外。 继去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之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近期向多家券商发布了《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作为《办法》针对证券经营机构方面的配套规则。 《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目前已进入倒计时。这让近期收到《征求意见稿》的券商进入了紧张的筹备阶段。有券商人士表示,相较以前,新规整体上对金融服务机构进行了实质性梳理,可避免套利空间,也可反洗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但是从实际推进来看,还需要监管层、自律组织进一步协调以完善细则。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中,最为受到投资者关注的是,7月1日后,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这是一个利好,投资者将受到保护,‘割韭菜’现象可能会变少。”一位营业部总经理认为。 券商紧张筹备 新规仍待完善 近期,中国证券业协会向多家券商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在《办法》的基础上对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作出细则性的指引,其中,对投资者进行了五类划分,对产品或服务也进行了五类划分。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投资者将可按其风险承受能力由低到高至少划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和激进型五类;证券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时,应当了解产品或服务的信息,依据《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名录》制作风险等级评估文件,由低至高划分,也为五类,即低风险、中低风险、中风险、中高风险、高风险。 另据第一财经获悉,券商还需要建立投资者评估数据库,通过对客户的交易行为、资产量、资金量和外部信息等对客户的投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以了解客户真实的情况,从而为客户匹配相应的产品和服务。 但对于已经有所细化的《征求意见稿》,多位券商人士仍旧表示难以实质性的推进。“在一些方面,目前证券业协会仍旧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则,比如什么样的产品匹配什么样的等级,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将导致相同类型的产品在不同的券商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适用人群也可能不同。”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券商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向第一财经表示。 目前券商行业对《征求意见稿》最为关注的问题也是相关监管机构或者自律组织能否将规则全部统一。在上述经纪业务部总经理看来,信息来源需要进行统一,比如定性客户的类型,在根据客户的行为、实际状况、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等方面来判断外,还需要通过对接征信系统、监管机构等获得一些信息作为参考来源,而这些参考来源是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出面统一一套来源,还是券商各自对接,前种办法要更有效率。 据第一财经获悉,由于相关细则还待进一步完善,目前不管是路径还是方法上,券商要完成落地存在较大的困难。 “7月1日就要执行,时间很紧张。”上述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表示,按照一般情况,正式的文件出来后,首先要对新规进行研究,然后修改公司的系统、制度,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在当前的时间内难以完成。 上述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表示,目前其所在的券商机构正在着手进行修改产品评级、客户评级以及建立信息系统,同时还需要建立数据库,对客户的行为进行分析,而因为信息来源未统一,所以这方面做起来比较难。 “能够调整的已经调整完了,但需要证券业协会统一标准的就没有办法,客户的分类相对细化一些,目前产品分类规定并不是很详细。”上述经纪业务部总经理同时称,目前尽可能按照《办法》中已经确定的规定进行修改落实,依据《征求意见稿》部分的修改工作,则会在修改系统或者制度的时候备注后续可能会修改,从而尽快进行落实;另外,把业务过程中碰到的相关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的监管机构或自律组织。 全民炒股时代结束 “韭菜” 买股票难 还记得2015年A股步入牛市行情之时,掀起一股全民炒股热潮。而随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的实施,这样的全民炒股时代也将宣布结束,“韭菜”级别的投资者要想买股票可能比较难。 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中,不同类型的投资者将对应不同等级的产品或者服务。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将“A股股票、B股股票、AA级别信用债、创新层挂牌公司股票”划入“中风险”等级产品。 而按照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适当性匹配标准,不适合购买“中风险”及以上风险等级产品的保守型投资者和谨慎型投资者,7月1日以后要想买股票,可能会被“拒绝”。不过,有业内人士表示,除最低风险等级的投资者以外,其他投资者如果签署了不匹配警示及投资者确认书可以继续投资。 7月1日后,中国资本市场上,只有“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之分。据悉,普通投资者需要完成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问卷,主要考察财务状况、投资知识、投资经验、投资目标、风险偏好、年龄学历等内容;问卷得分低于20分,则会被划为保守型投资者,适合投资低风险产品或服务;得分在20分~36分之间的投资者则被划为谨慎性投资者,适合投资中低风险及低风险产品或服务。 一大型券商旗下的营业部总经理向第一财经表示,目前主要是将《征求意见稿》中的上述规定告知给投资者,具体实施还待公司发布正式文件。 “存量客户听到这个消息还是蛮支持的,因为具体分类之后,对投资者也是一种保护。”上述营业部总经理同时称,新增客户方面,则是告知新规后,若风险承受能力低的客户仍想做投资,营业部则会根据其实际情况匹配相应的产品,比如相较股票风险低的固定收益类产品。 在上述营业部总经理看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新规对投资者影响并不大,反而这个新规对市场是一个利好,随着A股纳入MSCI,市场也将逐步开放,也需要投资者更为理性。 其分享亲身经验称,曾在大盘5000多点的时候,有不认识字的个人客户要求参与到股市中来,但当时并没有相关文件给投资者设置门槛,作为证券服务人员也不能为这些客户避免风险而作出实质性的措施;同时,这个新规出来,也可以给一些存量客户提醒,当股市出现一定的急速上涨行情或者异常波动时,券商能够根据相应的标准及时进行风险警示,让投资者有一个冷静期。 此外,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券商应当建立健全投资者回访制度,对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投资者,每年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回访,另有部分普通投资者,证券经营机构必须进行回访。 至于证券经营机构对投资者回访后,发现投资者并不适合投资股票,这将会如何处理?有业内人士表示,会做相应的回访来提醒客户做相应的风险应对,若出现客户与产品不匹配的情况,回访主要目的为明确客户是否知晓该产品等级高于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人员是否尽到适当性义务等内容,并非需要客户调整其风险等级;如果客户不是最低风险类别,而且明确知道等级不匹配,且销售人员已经尽到风险揭示义务,是允许客户购买风险等级不匹配的产品的,只要该客户不是风险等级最低的投资者。[详情]

小调查

微博热议

你还可以输入129
发布

新浪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