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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太尔迷局:1.3亿理财资金有去无回 德隆系如影随形
斯太尔迷局:1.3亿理财资金有去无回 德隆系如影随形

市场公认的德隆系上市公司之一斯太尔(000760),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情况极其复杂,真相扑朔迷离。针对近期境况,深交所昨日中午再次发出关注函,要求斯太尔补充披露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二股东股权质押涉诉的情况。[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6月05日  08:06
通道违约频发 光大信托体面退场、国通信托陷罗生门
通道违约频发 光大信托体面退场、国通信托陷罗生门

光大信托在*ST德奥案中扮演了一个“通道”的角色,资金完全来源于和合资管,所以出了问题债权也就转给和合资管了,光大信托看似“毫发无损,全身而退”。而与此同时,国通信托似乎则没有那么“幸运”。[详情]

蓝鲸财经|2018年05月29日  20:14
国通信托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共同委托
国通信托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共同委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和《增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股权登记不是设权性登记,而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国通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国通信托表示。[详情]

证券日报|2018年05月30日  05:00
斯太尔1.3亿理财去哪了 国通信托: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斯太尔1.3亿理财去哪了 国通信托: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委托人斯太尔将1.3亿元交付给国通信托后,国通信托根据斯太尔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投资及两位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且玉环德悦投资收到国通信托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资金的划转有托管银行的转款凭证可查”。[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30日  04:51
斯太尔理财踩雷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非主动管理职责
斯太尔理财踩雷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非主动管理职责

5月27日晚间,国通信托专门针对上市公司斯太尔起诉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一案发布声明称:斯太尔是否对公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公司已经履行受托人义务、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28日  22:03
国通信托回应:斯太尔要求返还信托资金无法律依据
国通信托回应:斯太尔要求返还信托资金无法律依据

国通信托表示,因公司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了信托资金,故“天晟项目”项下信托财产尚无现金形态资产,斯太尔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28日  11:19
1.3亿信托资金不翼而飞 斯太尔反被诉无理取闹
1.3亿信托资金不翼而飞 斯太尔反被诉无理取闹

1.3亿信托计划离奇“失踪”的打击还未缓过神来,斯太尔今日再遭重挫。   5月28日,斯太尔在大幅低开后放量跌停,截至下午收盘,公司股价报收于4.62/股。经此大跌后,斯太尔的市值也仅剩下35.7亿元。[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5月28日  23:03
1.3亿信托计划“失踪” 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
1.3亿信托计划“失踪” 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

拿到了一年1000多万元的理财收益,1.3亿元的本金却不知道去了哪里,斯太尔的这个信托理财计划着实让人“震惊”。[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2018年05月28日  00:42

最新新闻

受托1.3亿“不知去向”?国通信托俩月踩了仨雷
受托1.3亿“不知去向”?国通信托俩月踩了仨雷

  受托1.3亿“不知去向”?国通信托俩月踩了仨雷 ■本报记者 冯樱子 金微 北京报道 近日,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和北京天晟事件持续引起关注。 当事双方各执一词,斯太尔称:公司依据信托协议,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并提请信托利润分配,但目前除了约1000万元理财收益外,本金及剩余收益未能收回。且用于所购信托计划的1.3亿元本金“不知去向”。 而作为信托受托人的国通信托则回怼,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且公司按照投资顾问下达的投资指令进行投资,已经履行受托人义务,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对于此事件,记者试图联系国通信托和斯太尔,至发稿时未得到斯太尔回复。国通信托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回应表示,公司已连续发布两份声明,对事件介绍比较清楚,具体内容以声明为准。 实际上,这已是国通信托近两个月内第三次踩雷。 1.3亿信托资金“罗生门” 5月26日,斯太尔公告称,公司已经在湖北起诉国通信托和北京天晟,法院已立案受理。公告称,斯太尔以1.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天晟组合)第1期产品存续满12个月后申请提前终止。 该信托计划于 2016 年8月8日成立,受托人为国通信托,同时斯太尔和国通信托共同委托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下称天晟同创)作为信托计划项下的投资顾问,负责信托计划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向受托人发出投资指令等义务。 2017年8月,斯太尔依据信托协议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并提请信托利润分配,且已得到书面同意。然而经管理层多次催促,斯太尔表述,公司仅于2017年11月2日,收到委托资金自2016年8月8日起一年期的信托收益人民币1040万元,本金及剩余收益未能收回。 且该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为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玉环投资)增资,据公告表述,国通信托出资人民币12870万元认缴玉环投资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 但斯太尔提出,直到收到天晟同创与玉环投资于2017年9月3日的《回函》,公司才知晓此次增资事项。 斯太尔指出:“公司对信托计划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国通信托根本就没有对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对于该信托计划1.3亿元本金“被消失”的问题,5月30日,国通信托官网发布律师声明表示:标的公司(玉环投资)收到国通公司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公司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受托人成为标的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声明表述。 而此前的5月27日,国通信托就曾发声明表示:“我司已按照信托委托人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公司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我司已履行受托人义务,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同时,声明提出,国通信托设立的天晟组合是事务管理信托。一般而言,业内事务管理类信托往往被视为通道业务。“对于信托公司而言,通道业务利润微薄,不承担项目风险。”有信托经理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国通信托也明确对媒体表示:“涉事信托产品中,国通信托仅为通道方,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的职责,项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俩月踩了仨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事件已是近两个月,国通信托第三次踩雷。 此前,4月27日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宣告旗下两款产品出现延期兑付,融资人为天津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保证人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4月29日,作为通道方的国通信托紧急发公告,声明该业务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国通信托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的职责,项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另外,国通信托的“方正东亚信托-聚赢31号”信托项目资金用于购买“天广中茂”流通股股票。而今年4月中上旬爆出,“天广中茂”此前两个月正常41个交易日的情况下,该股仅6个交易日可交易,且均跌停,股价腰斩,“方正东亚信托-聚赢31号”亏4.7亿。 消息一出,国通信托立即发声明表示,上述所提到的信托项目,是国通信托根据委托人意愿所成立的。国通信托按照委托人同意聘请的投资顾问的投资建议,将信托资金用于购买“天广中茂”流通股股票,因股票价格下跌造成的亏损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资金投资风险最终由委托人承担,国通信托并不承担股票投资风险。 除了信托计划多次踩雷,今年年初国通信托又因违规接收地方政府部门提供的还款承诺函等原因被湖北银监局开出3张罚单。 此外,5月初,国通信托官网公布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其2017年营业收入为12.09亿,净利润为5.67亿,记者注意到,这已经是国通信托这两项指标连续3年双双下滑了。这两年,国通信托似乎有些“运气不佳”。 《华夏时报》记者查阅历年年报数据,发现2015年至2017年,国通信托连续3年营业收入指标、净利润指标双双出现回落现象。 具体而言,2014年国通信托营业收入达15.87亿元,净利润8.59亿元;2015年这两项指标分别为15.28亿和6.83亿元。而相比2015年,2016年国通信托营业收入12.45亿元,下降约18.52%;净利润6.02亿元,下降约11.86%。 从整体环境来看,自2016 年信托行业发展短期调整态势明显,各项营收数据增速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落,行业平均的净利润、营业收入和固有收入均为多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有业内人士认为,近几年国通信托出现盈利能力下降等问题可能一定程度上受到外界环境影响。对此记者也联系国通信托,但到发稿时止国通信托还未回复。[详情]

华夏时报 | 2018年06月09日 04:19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频踩雷 盈利能力下滑日子不好过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频踩雷 盈利能力下滑日子不好过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频踩雷 1.3亿元理财资金去向不明,上市公司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太尔”)将信托受托人国通信托告上法庭。而这一控诉随即遭遇国通信托方面的强势反击,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投资顾问方与标的公司方面的沉默令这场官司变得更为复杂。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就在今年4月,国通信托就曾因一家省级融资平台的违约引发信誉危机,同时,多次收到监管罚单、利润规模多年下滑都令国通信托的日子不好过。 真假增资 上市公司斯太尔与国通信托对簿公堂成为近期的新闻热点。 5月26日,斯太尔发布公告称,2016年7月斯太尔将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期限为60个月,门槛收益率为8%/年。该信托计划委托投资顾问为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晟同创”),信托受托人为国通信托。 根据该产品“存续满12个月时可申请提前终止”一项要求,2017年8月,斯太尔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不过仅收回合计1040万元理财收益,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因此,斯太尔于今年5月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主要质疑点集中在资金的去向问题上,斯太尔指出,直到天晟同创于2017年9月3日出具一份《回函》,公司才知晓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用于标的公司玉环德悦增资事务。委托人对该投资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又发现,玉环德悦的股东及注册资本并未发生变化。 对此,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回复称,“尚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斯太尔公司起诉我司的民事诉状,该公司是否对我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 “在委托人将信托资金1.3亿元交付给公司后,国通信托根据委托人委托的投资顾问天晟同创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及其另外两位股东签署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增资行为已经由玉环德悦股东会决议实施。”国通信托进一步反击道。 对于斯太尔质疑的是否增资问题,国通信托也反驳称,“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和《增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股权登记不是设权性登记,而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国通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天眼查数据发现,截至目前,玉环德悦股东信息未有变更迹象。   事件的另一主角天晟同创在事件发酵过程中迟迟不发声,北京商报记者本周多次拨打相关电话进行核实,公司电话却无人接听,留言电话中显示公司名称为“隆德创新资本”(音译)。 通道业务频踩雷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国通信托今年第一次陷入风波。 4月27日中电投先融(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投先融”)宣告旗下两款产品出现延期兑付,也涉及国通信托。 “中电投先融·锐津一号资产管理计划”、“中电投先融·锐津二号资产管理计划”用于认购国通信托发起设立的方正东亚·天津市政开发流动资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人为天津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市政开发”),保证人为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该资管计划第三、四期原到期日为2018年4月13日、4月14日,中电投先融作为管理人在项目到期前后,多次现场或致函方式督促融资融券还款。但是,由于融资人目前正进行资金归集,未能按时偿付本息并请求延期。 随后,作为通道方的国通信托紧急发布公告表示,根据委托人中电投先融的意愿,在2017年设立了“方正东亚·天津市政开发流动资金贷款集合信托计划”,以信托资金向天津市政开发发放了信托贷款共计5亿元,各信托计划已于2018年3月23日至4月14日陆续届满到期,因借款人天津市政开发尚有部分贷款本息没有清偿,该信托计划尚未清算结束。 国通信托声明该业务为事务管理类信托,国通信托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的职责,项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经过双方协商沟通后,融资人于4月27日向国通信托出具延期支付的函件,第三、四期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将于2018年6月29日前全部清偿。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赵卿认为,对于通道业务而言,底层资产的投资实际上多是由委托人或是其他资产管理人决定,信托仅提供通道并进行资金监管,所以信托对项目本身的审核力度较弱。一旦出现违约,通道业务中信托对项目追讨也有限。 在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看来,目前项目涉及的都是之前方正东亚信托的通道业务的历史遗留问题,后面方正东亚信托变更股东,名称改为国通信托,承袭了之前的业务,并不意味着国通信托有内部管理问题,但追踪报道涉及负面新闻还是会对国通信托的信誉产生不良影响。 2016年11月,原方正东亚信托实际控制人由方正集团变为武汉金控;2017年6月,方正东亚信托更名为国通信托的申请获有关部门批复,至此,方正系正式淡出国通信托。 盈利能力下滑 近年国通信托的营业水平也进入“倒退期”。 北京商报记者发现,国通信托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5.87亿元,净利润8.59亿元,两项指标在2015年分别下滑3.7%、20.49%至15.28亿元、6.83亿元,2016年又进一步下滑至12.45亿元、6.02亿元,下滑幅度分别为18.52%、11.86%。2017年国通信托营业收入再度下滑至12.09亿元,净利润跌至5.67亿元。 就收入结构而言,国通信托2017年有超过九成收入来自于信托手续费,而在信托资产分布上,有超过37%资产投资于金融机构,投资实业、基础产业投资占比分别为24.74%、12.03%。从信托业务的构成来看,被动管理型业务规模1823亿元,占整体比例76%。 在监管压顶和资管新规的大背景下,信托行业转型升级已是大势所趋。赵卿强调,信托转型主动管理业务,对资产获取、风控、渠道、专业性等各方面要求都较高,转型期一方面可能会造成部分客户流失,另一方面由主动管理业务弥补通道业务收缩带来的盈利损失也需要一定时间。 除了自身业务吸金能力下滑,近两年国通信托频收罚单也暴露出风控方面潜在的问题,国通信托分别于2017年3月、今年1月因“信息披露不到位”、“设立信托计划时没有对部分委托人严格审查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在信托业务经营中,违规接受了地方政府提供的承诺函”收到湖北银监局开出的50万元、70万元罚单。 北京商报记者 王晗 宋亦桐/文 宋媛媛/制表[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7日 09:40
斯太尔迷局:1.3亿理财资金有去无回 德隆系如影随形
斯太尔迷局:1.3亿理财资金有去无回 德隆系如影随形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于德江 “但凡我们用生命去赌的,一定是最精彩的。”唐万新这句名言,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德隆系好赌的天性。 市场公认的德隆系上市公司之一斯太尔(000760),遭遇前所未有的危机,情况极其复杂,真相扑朔迷离。针对近期境况,深交所昨日中午再次发出关注函,要求斯太尔补充披露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二股东股权质押涉诉的情况。 亿元理财资金离奇失踪 1.3亿元理财资金难以收回,让斯太尔陷入舆论漩涡,公司已就此提起诉讼。而信托公司强势回怼、投资顾问公司悄无声息、标的公司神秘身份,让这件事看起来更加不简单。 2016年7月,斯太尔利用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受托人为方正东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通信托”)。根据当时签订的委托协议,该信托产品门槛收益率8%/年,预设存续期60个月,存续满12个月时可根据投资顾问的指令提前终止。 问题即出在投资顾问这里,斯太尔当时的公告并未说明具体是谁。斯太尔2017年度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原因是该项投资被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审计机构认为可回收性存疑。非标意见专项说明显示,审计机构访谈了国通信托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称“天晟同创”)相关负责人未配合访谈。至此,方知投资顾问姓甚名谁。 年报显示,上述信托于2016年8月8日正式成立,满一年后,斯太尔在2017年8月14日向天晟同创提出赎回及利益分配申请。2017年9月4日,天晟同创回复同意斯太尔赎回申请,但由于信托期限尚未届满,赎回操作存在一定复杂性,承诺在2017年10月31日前支付一年期收益即1040万元,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斯太尔在2017年11月2日收到了投资收益1040万元,但至今仍未收到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 年报中有一点没有提及,在天晟同创回复同意斯太尔赎回信托份额的同时,还出具了一封《回函》,告知斯太尔已经将其支付的信托资产用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玉环德悦”)的增资事务,国通信托出资1.287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斯太尔称此时方知此事。这些内容,直至斯太尔近期的诉讼公告才披露。 在多次催收1.3亿元信托投资款及剩余收益无果的情况下,斯太尔在今年5月25日就上述事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国通信托及天晟同创。在《民事起诉状》中,斯太尔表示,“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公司调查发现,国通信托根本就没有对玉环德悦进行增资,玉环德悦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斯太尔的诉讼请求是,解除《信托委托合同》、《投资顾问合同》,两被告共同返还1.3亿元本金及剩余收益。 国通信托对此反应强烈,在官网连发两份声明。先是在4月27日,国通信托表示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文件,斯太尔是否起诉尚待核实;已按照斯太尔委托的投资顾问天晟同创下达的投资指令,将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用于增加该公司注册资本,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斯太尔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在媒体广泛报道之后,国通信托5月30日再发律师声明,称收到天晟同创指令后与玉环德悦及其另外两位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玉环德悦在收到全部增资款后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受托人已成为标的公司股东,玉环德悦没有履行注册登记信息变更义务不能否认受托人股东身份。 德隆系魅影闪现 依当前的情况推测,斯太尔当年与国通信托签署委托合同后,二者鲜少直接接触,投资指令由天晟同创下达。天晟同创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增资标的玉环德悦又是什么背景?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进行了一番挖掘。 天晟同创注册资本1000万元,刘珂持股70%,齐善杰持股30%。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拨打了天晟同创工商登记电话,接线人员自称是中金创新资本。追问之下,该工作人员表示,老板确实叫刘珂,但其本人并不知道天晟同创。 中金创新资本,即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注册资本1亿元,刘珂持股90%,刘斌持股10%。在斯太尔的公告中,中金创新曾经出现过。几乎和购买前述信托产品同时,斯太尔在2016年7月4日通过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出资9000万元与中金创新、深圳市融通资本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湖北斯太尔中金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早在2015年6月,天晟同创曾拟参与中捷资源的定增。但后来中捷资源多次修改定增方案,天晟同创剔除。还需要注意的是,在斯太尔购买国通信托的产品后三个月,中捷资源斥资2亿元购买了同一信托计划。中捷资源的信托资金同样在投资顾问的指令下被用于增资,标的是北京东晟盈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东晟盈盛”)。更加“巧合”的是,东晟盈盛工商登记电话与玉环德悦一致,同样也未在增资后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新潮能源也在差不多时期购买了国通信托的产品,不过并非上述信托计划。在斯太尔多次催促赎回信托份额无果的时候,新潮能源2017年11月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了智元投资,中捷资源2017年12月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优泽创投。 当前,刘珂还正在谋求进驻新潮能源董事会。今年5月5日,合计持股新潮能源7.76%股份的杭州鸿裕等7名股东联合提请补选刘珂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这7名股东均为合伙企业,其中4家位于宁波的合伙企业系2014年新潮能源发行股份收购浙江犇宝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浙江犇宝”)的交易对手,另外3家为当时的配套资金认购方。此外,刘珂旗下的合伙企业也曾是新潮能源收购对象鼎亮汇通的股东。 浙江犇宝亦和斯太尔有另一层关联,其投资1.7亿元参与设立的长沙泽洺为斯太尔第二大股东,持股9.51%。新潮能源公告显示,长沙泽洺以所持斯太尔7337万股作为质押借贷5亿元,到期无法还款被起诉,浙江犇宝一同成为被告。深交所也在对斯太尔的关注函中问及此事。 新潮能源披露的资料显示,刘珂出生于1971年,任中金创新、湖北高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担任数十只创投基金、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联系上了中金创新一名工作人员,对方以不了解相关事宜为由拒绝了采访,并称将把记者的采访意愿转达给刘珂。后续,该名工作人员手机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短信亦不回复。截至发稿,记者也未收到刘珂的回应。 斯太尔、中捷资源、新潮能源是市场公认的由德隆系旧部操盘的上市公司,刘珂与这三家公司的紧密往来极有可能与德隆系有关。更加巧合的是,在刘珂的投资指令下,国通信托增资的玉环德悦亦有德隆系的身影。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辗转联系上玉环德悦工商登记的大股东陈诗传,对方先是表示不清楚增资事宜,现在未负责公司事务,在记者追问作为大股东是否与国通信托签署过增资协议时,陈诗传以“正在开会,稍后说明情况”为由挂断了电话。但截至发稿,未再回复记者。 以玉环德悦联系方式检索,以此登记的公司多达60家,其中梧桐投资有限公司尤为吸引眼球。梧桐投资由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创办,其早前也担任过法定代表人,后让位女婿张佳运,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宋亮。多家媒体曾报道,在德隆系轰然倒塌之后,梧桐投资接收了多名德隆系高管。此外,张佳运还曾是德隆系另一家上市公司伊立浦(现名“*ST德奥”)的实际控制人,*ST德奥现在的实控人为宋亮。 账户冻结与业绩承诺 6月1日午间,斯太尔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江苏斯太尔”)和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下称“常州斯太尔”)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被冻结金额1.73亿元。稍早之前,斯太尔起诉控股股东业绩补偿承诺未履行一案一审宣判,斯太尔胜诉。 二者之间或存微妙关联。 斯太尔控股股东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下称“英达钢构”)持股15.23%,绝大部分来源于2013年的定增。当年,斯太尔还叫博盈投资,通过定向增发的方式向英达钢构等对象募集资金近15亿元,募投项目之一就是收购武汉梧桐硅谷天堂投资有限公司(即现在的“江苏斯太尔”)100%股权,武汉梧桐的主要资产为所持 Steyr Motors100%股权。 蹊跷的是,做出高额业绩承诺的并非收购交易的对手(江苏斯太尔原股东),而是通过定增成为斯太尔新控股股东的英达钢构,其承诺江苏斯太尔2014~2016年度每年经审计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和6.1亿元,不足部分现金补偿。始料未及的是,江苏斯太尔这三年均未能实现业绩承诺,英达钢构已经履行2014年、2015年的补偿义务,向公司分别支付了1.56亿元、3.51亿元。 2016年度,江苏斯太尔扣非后净利润1.23亿元,仍未能完成业绩承诺,二者相差4.87亿元。按照约定,英达钢构应该在2017年6月11日之前支付该笔业绩赔偿款。然而,英达钢构感到支付困难,经协商后变更了支付方式,约定当年6月26日之前支付第一期1.2亿元、7月28日之前支付第二期1.6亿元、8月28日支付剩余2.07亿元。然而,时至今日,英达钢构仅支付了500万元。 2017年12月,斯太尔提起诉讼,将英达钢构及实际控制人冯文杰告上法庭,请求判令被告支付2016 年度业绩补偿款及相关违约金。2018年5月16日,一审宣判,斯太尔胜诉。截至目前,15日的上诉期限已过,未看到英达钢构、冯文杰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的消息。 关于斯太尔两家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一事,主要原因是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苏控集团”)今年4月27日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对江苏斯太尔及常州斯太尔银行存款1.8亿元予以冻结所致。就此事,深交所6月4日中午发出关注函,要求斯太尔补充披露相关情况。 追溯公告可知,2016年12月6日,江苏斯太尔与苏控集团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以2亿元的价格,将EM12两缸单体泵非道路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M14四缸36KW泵喷嘴非道路民品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M16缸120KW泵喷嘴非道路民品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授权给苏控集团使用。 6月4日晚间,斯太尔披露了涉诉公告,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获悉法院已受理苏控集团诉江苏斯太尔、斯太尔、常州斯太尔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苏控集团在诉状中表示,2016年7月,双方洽谈投资事宜,斯太尔承诺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投资,但希望苏控集团先出资引进上述三款技术,待其到园区投资建厂时再等额回购。许可协议签订后,苏控集团支付了2亿元技术使用费,但斯太尔并未如约投资,在多次催促无果后,选择起诉。 苏控集团还称,2 亿元技术转让费用中已有4670万元转移到斯太尔常州公司在江南银行溧阳支行的账户里,斯太尔交付的技术资料亦存在严重问题,移交的光盘因至今未提供密码而无法打开。 由此可见,斯太尔2016年底进行的技术转让更像是为了周转资金。该笔交易意义重大,既避免了公司连续亏损,也明显降低了英达钢构业绩承诺的补偿金额。2016年报显示,斯太尔发动机技术服务收入1.87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2.94%,全部来自上述交易。由于仅是授权,技术所有权仍归斯太尔,这笔收入几乎可以全部确认为利润。同期斯太尔净利润4605万元,江苏斯太尔扣非后净利润1.23亿元,二者若没有这笔收入均将亏损。 早在2014年,江苏斯太尔还与常州市武进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签订了类似的《技术许可协议》,公司由此确认了逾9000万元的收入和净利润。而当年,斯太尔净利润仅为985万元,没有这笔收入也会亏损。换句话说,没有这两单《技术许可协议》的收入,斯太尔极有可能连续三年亏损,触发暂停上市条款。 重审当年定增方案 造成斯太尔当前困局的源头,要追溯到2013年的定增。该交易为德隆系旧部操盘,斯太尔也自此时起拥有了德隆基因。 斯太尔(时名:博盈投资)2013年的定增方案是,向英达钢构、珠海润霖(时名:长沙泽瑞)、长沙泽洺、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天津恒丰等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约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收购江苏斯太尔(时名:武汉梧桐)100%股权,3亿元用于Steyr Motors增资扩产项目,3亿元用于公司技术研发,剩余用于流动资金补充。 江苏斯太尔实为持股平台,拥有Steyr Motors 100%股权,涉及海外资产。和当前重组常用手法类似,背后资金成立持股平台,先行收购海外资产,再行注入上市公司之事。这一方式,比上市公司直接收购海外资产要方便快捷。 该交易还是一个典型的三方交易,现在看来规避借壳的意味明显。此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权、主营业务均发生了变化,但由于采取了向第三方募集资金再收购资产的方式,该方案归属发审委审核,不属于并购重组委审核范畴,提高了通过的可能性。 定增实施后,英达钢构成为斯太尔的控股股东,并非持股比例具有绝对的优势,而是方案的另一处精妙的设计。英达钢构占定增实施后总股本的15.21%,珠海润霖、长沙泽洺各占 9.51%,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天津恒丰各占 7.61%。 珠海润霖、长沙泽洺合计持股19.02%,超过了英达钢构。二者当时执行事务合伙人都是湖南瑞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发明,系知名德隆系旧部。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合计持股15.21%,和英达钢构比例一致。二者当时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都是上海四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是张银花。 但是,这四家合伙企业却表示仅作为财务投资者认购此次增发,无条件、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应提案权和表决权,不向博盈投资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有了这一条件,英达钢构才被认定为斯太尔的控股股东。 即便如此,按常理来说也不应该是英达钢构来进行业绩承诺,但其却承担了这一义务。当时市场也有质疑的声音,认为控股股东做出高额业绩承诺刺激股价,由此获得了收益。但现实情况是,斯太尔股价经历了大起大落,如今已经低于当时的增发价格,英达钢构浮亏不少。 限售期满后,合伙企业纷纷披露了减持计划,但后续遭遇减持新规,撤出计划受到阻碍。根据斯太尔今年一季报数据,截至3月末,长沙泽洺持股9.51%,珠海润霖持股7.88%,宁波贝鑫持股6.58%,宁波理瑞持股6.42%,天津恒丰持股4.49%。此处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大部分股份仍未减持,但时至今日,多个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已经发生了较大变化,部分出资人完成了变相的减持退出。 合伙企业正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谋求彻底退出,同样不顺利。2017年8月11日,长沙泽洺、珠海润霖、宁波贝鑫、宁波理瑞分别与中银九方签署协议,合计将所持26.9%的股份转让给后者,交易金额超过20亿元。该交易若完成,中银九方将成为斯太尔的控股股东,其还表示将择机向上市公司注入3毫米波核心技术及系统级产品相关资产。 从中可以看出斯太尔控股权的不稳定性,虽然四大合伙企业在定增方案中放弃了对应的股东权利,但当它们同时将所持股份转让给同一受让方之时,上市公司控股权就会发生变化,英达钢构就像一个“假的”控股股东,对此并无干涉能力。 与中银九方的交易最终未能成行,新的接盘方也陷入犹豫之中。斯太尔后来的公告显示,四大合伙企业在2017年度先后与中科迪高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图赛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银九方商讨股权协议转让事宜,均已终止。今年1月4日,四大合伙企业与众诚泰业签署意向书,拟合计转让25.1%股份。3月,众诚泰业回复斯太尔,各方已就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正针对公司近期发布的多项公告内容进行内部讨论,研究交易细节,股权转让工作将继续推进。[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6月05日 08:06
斯太尔因2亿技术使用费纠纷被诉 该款项曾助公司扭亏
斯太尔因2亿技术使用费纠纷被诉 该款项曾助公司扭亏

  每经记者 曾剑    每经编辑 赵桥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昨日晚间,斯太尔(000760,SZ)公告称,因技术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斯太尔动力(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太尔)、斯太尔动力(常州)发动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太尔)被起诉。原告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要求斯太尔方面返还2亿元技术许可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曾堪称斯太尔的救星。2016年,正是靠着其支付的技术许可费用,斯太尔才避免业绩亏损。如今,“亲家”缘何成了“冤家”? 技术许可费用产生诉讼纠纷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提交的《民事起诉状》称,2016年7月,斯太尔与其洽谈投资事宜。斯太尔承诺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投资发动机等项目,但希望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先以技术许可方式从江苏斯太尔引进三款非道路柴油发动机技术,待其到园区投资建厂时再等额回购该技术。 2016年12月,江苏斯太尔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签订了《技术许可协议》。许可协议约定:江苏斯太尔向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许可生产EM12、M14、M16 三款非道路民品柴油发动机的全部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技术使用费用为固定费用2亿元,及授权期内每年经营收入的3.5%;许可期限为十年。上述许可协议签订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向江苏斯太尔支付了2亿元技术使用费,江苏斯太尔也交付了一些技术资料。 然而,斯太尔并未如约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投资项目。在此情况下,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要求江苏斯太尔及斯太尔等额回购该三款发动机技术。 此外,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认为,江苏斯太尔支付的技术资料亦存在严重问题,移交的光盘因至今未提供密码而无法打开。经江苏省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对技术资料进行核查后发现:江苏斯太尔移交的技术资料中未包含涉及的说明书、工艺资料等重要文件,不能构成柴油发动机产品的完整技术资料;且由于现有的技术资料未构成完整技术资料,并且存在关键零部件图纸缺失等诸多问题,因此依据现有技术资料不能生产出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更无法达到规模化生产的要求。 根据上述情况,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要求江苏斯太尔归还2亿元技术许可费,并承担诉讼费用。 信息披露存疑 记者注意到,前文中提到的技术许可费用,曾对斯太尔产生过重大影响。2016年前三季度,斯太尔净利润亏损约1.03亿元,看起来全年亏损在所难免。不过,2016年12月,在接近年底财务结算的时候,斯太尔突然宣布江苏斯太尔与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签订了一份《技术许可协议》,前者将其拥有的3项专有技术授权给后者使用,授权费用2亿元。 在此后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时,斯太尔称,这份协议使公司2016年收入增加1.89亿元。根据上市公司初步估算,江苏斯太尔仅需承担协议产生的1267.93万元税费(不含印花税)。 斯太尔坦言,前述技术授权许可成为公司2016年度扭亏为盈的主要因素。 根据斯太尔2016年年报,到报告期末,江苏斯太尔已收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支付的两笔款项共计1.4亿元,并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向交易对方移交了柴油发动机相关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信息、技术图纸等全套技术资料,并发出发动机样机,交易对方已验收完毕。2017年4月12日,江苏斯太尔收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支付的技术授权许可固定费用第三笔款项6000万元。 根据《民事起诉状》,2017年3月29日,斯太尔董事会向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提交了技术回购方案,计划于2017年10月31日完成2亿元技术回购。此外,斯太尔还安排江苏斯太尔及常州斯太尔向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出具了2亿元转账支票,作为技术回购的保证。不过,最后斯太尔并未履行该回购方案。 如果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上述所述属实,那么斯太尔也应该同步作出信息披露。不过,记者并未在斯太尔临时公告抑或是定期报告中查阅到相关情况。 斯太尔公告表示,针对《民事起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公司将作进一步核实。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和期后损益的影响。 记者昨日致电斯太尔董秘办,但电话无人接听。值得一提的是,按照交易各方约定,为了保证斯太尔在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承诺的投资项目能够到位,江苏斯太尔同意在华夏银行溧阳分行开立收款账户,并由原被告双方共同监管。在斯太尔投资项目落地之前,2亿元资金将一直保存在该账户中。而根据《民事起诉状》所称,2亿元技术转让费用中已有4670万元转移到常州斯太尔在江南银行溧阳支行的账户里。 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已于此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江苏斯太尔及常州斯太尔银行存款1.8亿元也因此被冻结。此事的进展,记者将持续关注。[详情]

每日经济新闻 | 2018年06月05日 00:39
国通信托深夜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委托
国通信托深夜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委托

  ■本报见习记者 闫晶滢  近期,市场上信托公司“踩雷”事务管理类信托的情况频频发生,国通信托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晟项目”)正是其中一例。 针对该项目的始末,昨日晚间,《证券日报》记者对国通信托进行了采访。国通信托相关人士表示,该信托计划系委托人共同委托投资顾问指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公司已履行受托人义务。 委托人起诉国通信托 近日,因天晟项目资金用途问题,方正东亚信托与委托人进行了隔空的“口水战”。 根据委托人公告,2016年7月份,委托人与国通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并与北京天晟、国通信托共同签订《投顾协议》,认购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13000万份信托单位,门槛收益率为8%/年。其中,国通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负责管理、运用1.3亿元信托财产,向委托人支付信托利益;而北京天晟作为委托人与国通信托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负责信托计划投资的前期调查,向国通信托发出投资指令及履行其他义务。 5月25日,天晟项目第一期委托人发布公告称,公司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且发现资金用途存疑。基于此,委托人向湖北省高院递交起诉状,将信托计划受托人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共同作为被告提起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信托合同、投顾协议,并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其返还1.3亿元并赔偿826.30万元损失。 具体来看,委托人表示,在公司申请赎回信托份额并获得同意之时,北京天晟向其出具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玉环德悦)于2017年9月3日的《回函》,彼时公司才知晓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系用于增资事务。根据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87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然而,在信托投资款及收益逾期未支付之际,委托人对该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该次增资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玉环德悦的股东及注册资本并未发生变化。 不过随后,该项目受托人国通信托称,公司已履行受托人义务,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并认为委托人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 增资是否属实惹争议 昨日晚间,国通信托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不过关于该项目的投资顾问,国通信托的说法与委托人并不一致。委托人称,北京天晟为委托人与国通信托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而国通信托表示,该信托计划系委托人共同委托投资顾问指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 此外,针对委托人对国通信托未履行增资义务的说法,国通信托表示,在委托人将信托资金1.3亿元交付给公司后,国通信托根据委托人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及其另外两位股东签署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增资行为已经由玉环德悦股东会决议实施。国通公司以金额为人民币12870万元的第1期信托计划资金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后持有标的公司92.8%的股权,并根据监管规定将1%的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标的公司收到国通信托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公司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受托人成为标的公司股东。至此,受托人已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和《增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股权登记不是设权性登记,而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国通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国通信托表示。 投资顾问难寻 目前来看,在对该笔理财的资金去向的寻找中,投资顾问北京天晟是关键一环。 不过,北京天晟似乎不易沟通。在委托人2017年年报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在审计过程中,其访谈了国通信托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相关负责人未配合访谈,因而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北京天晟成立于2014年3月份,并于2015年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北京天晟的法定代表人为刘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管理基金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员工6人。此外,公示信息亦特别提示称,北京天晟实缴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低于100万元或低于25%。《证券日报》记者致电该公司,公司人员称领导出差在外,无法接受采访。 而就玉环德悦投资公司方面,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成立于2016年1月份,目前仅有两名自然人股东,且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职务。公示系统中,该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未有任何变更信息。记者致电玉环德悦问询该笔投资是否属实,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对此并不清楚,便匆匆挂断电话。[详情]

证券日报 | 2018年05月30日 10:28
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索要理财本金1.3亿 公司业绩堪忧
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索要理财本金1.3亿 公司业绩堪忧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红霞 武汉报道 自2017年年底起,斯太尔遭遇了一波高管离职潮,原核心管理层大部分被更迭。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比例达3274.65%,毛利率也大幅下降 60.57%至 3.61%,引来交易所发函问询。 在经历了业务承诺无法兑现、高管集体“出走”等利空后,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太尔”,000760,SZ)再度陷入购买信托计划的本金“不翼而飞”的尴尬局面。 日前,公司对信托计划购买事情进行详细披露,公司方面表示,公司斥资1.3亿元购买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约定提前终止,但至今只收到1040万元收益款项,本金至今未能收回,就此,公司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方面已受理。 被起诉方国通信托(曾用名方正东亚)则表示,尚未接到法院通知,尚不清楚起诉情况,而这笔信托属于事务管理信托,斯太尔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按照国通信托的说法,投资指令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投资顾问天晟下达的,国通只做支付,但天晟同创的指令是否来自斯太尔不清楚。”5月29日,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吴良涛律师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但按照国通信托的说法,钱已投出去,信托财产已没钱。 5月29日晚间,国通信托对21世纪经济报道回应称,信托计划设立后,公司根据天晟同创的指令,将资金用于并完成了对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德悦”)的增资,成为后者的股东,但股权登记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玉环德悦股东的事实。 “按照国通信托的说法,投资指令是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投资顾问天晟下达的,国通只做支付,但天晟同创的指令是否来自斯太尔不清楚。” 信托机构购买始末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7月,斯太尔将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第1期产品,期限为60个月,门槛收益率为8%/年,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和债权、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稳健型的金融产品投资。该信托计划项下由双方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为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文中简称“天晟同创”)。 根据最初的约定,若信托产品存续满12个月后,斯太尔可申请提前终止。因此,在存续期满后,斯太尔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并提请信托利润分配,在得到相关方书面同意的回复后,斯太尔也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但截至最新披露,剩余权益及本金1.3亿元至今未能收回。为此,斯太尔表示已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并获得受理。 针对这一情况,国通信托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该信托计划系委托人共同委托投资顾问指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根据信托合同约定,受托人管理责任仅限于信托计划资金的拨付、信托费用的计算与支付、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配合进行股权/债权处置、信托财产清算返还等一般事务管理行为,信托计划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斯太尔公司将信托资金1.3亿元交付给国通信托后,国通信托根据天晟同创下达的投资指令 ,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德悦”)及其另外两位股东签署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该增资行为已经玉环德悦股东会决议实施。国通信托以金额为人民币12870万元的第1期信托计划资金认缴玉环投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后持有玉环德悦92.8%的股权,并根据监管规定将1%的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玉环德悦收到国通信托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受托人成为玉环德悦股东。至此,受托人已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针对这种说法,斯太尔表示,公司直至2017年9月3日才知道,上述信托财产用于玉环德悦的增资事务,但国通信托并未对玉环德悦增资,该公司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天眼查信息显示,玉环德悦成立于2016年1月,主营业务为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等,从公开信息看,自成立至今,公司注册资本并未发生改变。 对此,国通信托表示,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和《增资协议》约定,玉环德悦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股权登记不是设权性登记,而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玉环德悦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信托是玉环德悦股东的事实。国通信托作为玉环德悦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因玉环德悦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而增资完毕后,国通信托曾多次书面正式催促 玉环德悦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但对方并未执行。 “信托财产是否投资到玉环德公司,要看双方是如何表述的,且这需要有书面证据。”吴良涛则表示,而如果斯太尔购买的是理财产品,但其投资投向若是做股权投资,一年时间就收回资金投资期限有点短。 理财背后的业绩压力 在出资1.3亿元理财的同时,斯太尔面临的业绩压力不小。 重组后的斯太尔大股东变更为山东英达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达钢构”),双方签订业绩对赌协议,即在2014-2016年,斯太尔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2.3亿元、3.4亿元、6.1亿元。若无法达到上述承诺目标,英达钢构将进行补偿。 但这三年间,斯太尔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666万元、-2.11亿元、1384万元,未完成业绩对赌承诺,至今,英达钢构尚未支付2016年的业绩补偿款 4.86亿元。为此,双方也已对簿公堂。 这种局面下,理财虽失败,斯太尔却并未在2017年对这笔资产进行计提减值。斯太尔则解释,由于公司无法获取与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收回性相关的、充分的、 可靠的证据,所以无法对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情况进行准确估计,所以未计提减值准备。 针对这笔损失,斯太尔表示,公司采取致函、走访等各种措施了解该笔信托投资款相关情况,并积极委托律师就信托投资款赎回事项准备相关材料,以期尽快追回本金及剩余投资收益。 在各类麻烦缠身的同时,斯太尔自身造血功能也在承压。 自2017年年底起,斯太尔遭遇了一波高管离职潮,原核心管理层大部分被更迭。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大幅下滑比例达3274.65%,毛利率也大幅下降 60.57%至 3.61%,引来交易所发函问询。对此,斯太尔解释,2016 年度,公司将三款柴油发动机专有技术授权给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取得2亿元授权许可服务收入,但在2017年未发生该类业务。公司的发动机及配件的销售收入主要以子公司奥地利斯太尔为主,相关发动机及配件毛利率为6.7%,同比下降10.78%。而常州斯太尔尚处于产能爬坡期,尚未产生批量化订单。 综上所述,公司2017年度整体毛利率同比下降幅度较大。 针对公司的多重不利局面,负责斯太尔年报审计工作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其2017年年报出具了保留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出具否定意见。[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8年05月30日 09:06
国通信托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共同委托
国通信托回应天晟项目:投资顾问系委托人共同委托

  ■本报见习记者 闫晶滢  近期,市场上信托公司“踩雷”事务管理类信托的情况频频发生,国通信托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晟项目”)正是其中一例。 针对该项目的始末,昨日晚间,《证券日报》记者对国通信托进行了采访。国通信托相关人士表示,该信托计划系委托人共同委托投资顾问指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公司已履行受托人义务。 委托人起诉国通信托 近日,因天晟项目资金用途问题,方正东亚信托与委托人进行了隔空的“口水战”。 根据委托人公告,2016年7月份,委托人与国通信托签订《信托合同》,并与北京天晟、国通信托共同签订《投顾协议》,认购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期13000万份信托单位,门槛收益率为8%/年。其中,国通信托作为信托计划受托人,负责管理、运用1.3亿元信托财产,向委托人支付信托利益;而北京天晟作为委托人与国通信托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负责信托计划投资的前期调查,向国通信托发出投资指令及履行其他义务。 5月25日,天晟项目第一期委托人发布公告称,公司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且发现资金用途存疑。基于此,委托人向湖北省高院递交起诉状,将信托计划受托人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共同作为被告提起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信托合同、投顾协议,并判令两被告共同向其返还1.3亿元并赔偿826.30万元损失。 具体来看,委托人表示,在公司申请赎回信托份额并获得同意之时,北京天晟向其出具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玉环德悦)于2017年9月3日的《回函》,彼时公司才知晓信托计划项下的信托财产系用于增资事务。根据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87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然而,在信托投资款及收益逾期未支付之际,委托人对该投资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该次增资事项并未实际发生,玉环德悦的股东及注册资本并未发生变化。 不过随后,该项目受托人国通信托称,公司已履行受托人义务,该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并认为委托人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 增资是否属实惹争议 昨日晚间,国通信托接受了《证券日报》记者采访,不过关于该项目的投资顾问,国通信托的说法与委托人并不一致。委托人称,北京天晟为委托人与国通信托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而国通信托表示,该信托计划系委托人共同委托投资顾问指定信托资金用途的事务管理类信托。 此外,针对委托人对国通信托未履行增资义务的说法,国通信托表示,在委托人将信托资金1.3亿元交付给公司后,国通信托根据委托人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及其另外两位股东签署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该增资行为已经由玉环德悦股东会决议实施。国通公司以金额为人民币12870万元的第1期信托计划资金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后持有标的公司92.8%的股权,并根据监管规定将1%的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标的公司收到国通信托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公司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受托人成为标的公司股东。至此,受托人已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和《增资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和股东时,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但股权登记不是设权性登记,而仅是宣示性登记,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本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国通公司作为标的公司的股东身份,并没有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国通信托表示。 投资顾问难寻 目前来看,在对该笔理财的资金去向的寻找中,投资顾问北京天晟是关键一环。 不过,北京天晟似乎不易沟通。在委托人2017年年报中,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在审计过程中,其访谈了国通信托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北京天晟相关负责人未配合访谈,因而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显示,北京天晟成立于2014年3月份,并于2015年进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北京天晟的法定代表人为刘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管理基金类别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员工6人。此外,公示信息亦特别提示称,北京天晟实缴注册资本仅为50万元,低于100万元或低于25%。《证券日报》记者致电该公司,公司人员称领导出差在外,无法接受采访。 而就玉环德悦投资公司方面,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成立于2016年1月份,目前仅有两名自然人股东,且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职务。公示系统中,该公司股权及注册资本未有任何变更信息。记者致电玉环德悦问询该笔投资是否属实,公司内部人士表示对此并不清楚,便匆匆挂断电话。[详情]

证券日报 | 2018年05月30日 05:00
斯太尔1.3亿理财去哪了 国通信托: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斯太尔1.3亿理财去哪了 国通信托:资金去向有据可查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上市公司斯太尔因1.3亿元理财资金未能收回,将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诉诸法院。 斯太尔与国通信托争议的焦点是1.3亿元的资金去向问题。 5月27日,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称,已按照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用于该司增资。 斯太尔却在公告中表示,经调查发现,原本约定1.3亿元用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即标的公司,简称“玉环德悦投资”)增资,但实际情况是玉环德悦投资的股东和注册资本自始至终未发生变化。 对于1.3亿元资金去向细节,5月29日晚间,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委托人斯太尔将1.3亿元交付给国通信托后,国通信托根据斯太尔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下达的投资指令,与玉环德悦投资及两位股东签署了增资协议,且玉环德悦投资收到国通信托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这些资金的划转有托管银行的转款凭证可查”。 回溯以往,5月26日,斯太尔发布诉讼公告表示,在2016年7月利用1.3亿元购买的“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天晟项目)第1期产品,该产品存续满12个月时可申请提前终止。 斯太尔表示,2017年8月,该司依据信托协议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且得到过书面同意回复。但截至目前,斯太尔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 为保护公司权益,5月25日,斯太尔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国通信托和北京天晟归还1.3亿元投资款和赔偿损失826万元。 斯太尔还在公告中称,该司最初对信托资金投向并不知情,直到2017年9月收到国通信托回函才知道,天晟项目信托财产用于玉环德悦投资的增资事务。根据该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87亿元认缴玉环德悦投资新增注册资本,持股92.8%。 斯太尔因调查后发现,玉环德悦投资股东和注册资本未发生任何变化,质疑国通信托根本没有对玉环德悦投资进行增资,并质疑其未履行信托合同义务。 5月29日,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1.3亿元资金中,国通信托以1.287亿元认缴玉环投资新增注册资本,认缴出资后持有标的公司92.8%的股权,并根据监管规定将1%的信托资金用于缴纳信托业保障基金。 该负责人表示,玉环德悦投资在收到国通信托缴付的全部增资款后,向国通信托出具了《股东出资证明》,国通信托成为标的公司股东。至此,国通信托已履行信托合同约定的义务。 同时,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公司法》等约定,办理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是标的公司即玉环德悦投资的义务,不论标的公司是否已就此次增资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均无法否认国通公司是标的公司股东的事实,并不会因标的公司不履行办理注册资本和股东变更登记手续而无效。 国通信托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天晟项目是事务管理类信托,国通信托作为受托人,管理责任仅限于信托计划资金的拨付、信托费用的计算与支付、信托利益的核算和分配等一般事务管理行为。 “信托仅是通道方,类似银行划拨、记账功能,只需要按指令划转资金给对方,而且信托公司原本收取的通道费就很低廉,如果还要监督标的公司增资行为,成本恐怕太高。”一位信托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30日 04:51
通道违约频发 光大信托体面退场、国通信托陷罗生门
通道违约频发 光大信托体面退场、国通信托陷罗生门

  *ST德奥今日发布公告称,收到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法院已受理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因借款合同纠纷对该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 该案缘起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信托”)2017年3月与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即“*ST德奥”)签署的一项价值2亿5千万的《信托贷款合同》。在*ST德奥因经营问题无法按时偿还第一期本息后,光大信托宣布全部信托贷款本息到期,并对公司的债权转移至和合资管名下,和合资管随后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蓝鲸财经调查发现,其实光大信托在此案中扮演了一个“通道”的角色,资金完全来源于和合资管,所以出了问题债权也就转给和合资管了,光大信托看似“毫发无损,全身而退”。 而与此同时,国通信托似乎则没有那么“幸运”。日前,斯太尔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太尔”) 因踩雷1.3亿元信托违约而起诉国通信托,要求国通信托赔偿信托资金及损失,而国通信托则表示通道业务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多位业内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信托违约事件频发,通道业务“暗礁丛生“,一些信托公司虽然收取的是通道业务的费用,却“被承担”了主动管理型信托的责任,违约后很难完全撇清责任。而此前的一些通道业务纠纷也暴露了违约后想要“体面退场”似乎并非易事。 光大信托全身而退,已将债券全部转让 光大信托是2014年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在重组原甘肃信托的基础上成立的金融机构,目前是中国光大集团金融板块中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的四大核心子公司之一。 根据光大信托和*ST德奥2017年3月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的约定,由光大信托向后者提供总计不超过2亿5千万元的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8个月,贷款利率为12.5%/年。 据悉,光大信托分别于2017年4月13日、2017年3月20日分别向被告*ST德奥合计发放贷款6千万元,而后者曾于2017年3月23日、2017年4月21日向光大信托支付利息总计362.5万元。 不过,其实光大信托在此案中扮演的是一个“通道”角色。根据*ST德奥此前发布的公告透露的信息显示,其实是和合资管通过光大信托以“光大-德奥通航股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资金向*ST德奥发放了信托贷款,总共三期合计金额6000万元人民币。 而由于*ST德奥未能按贷款合同约定向光大信托支付应付利息,光大信托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和合资管。和合资管成为公司债权人后,多次向被告催讨,均无果,后委托光大信托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申请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并已向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和合资管请求判令*ST德奥归还借款本金6000万元及相关利息、罚息及费用。*ST德奥表示,公司已与和合资管进行和解磋商,争取达成正式的和解;同时,计划通过加快回收应收账款、处置资产及股东借款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偿债资金。 斯太尔起诉国通信托,一地鸡毛 一位金融从业人士向蓝鲸财经表示,“作为通道业务,信托是不用承担分险的,躺着赚钱;违约后的风险全部传递给委托人,这是行业规矩。” 而这个业内人士口中的通道业务兑付“潜规则”也并非总是奏效。2014年,因所投项目违规停工,深圳华宸未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宸未来资产)主导的资产管理计划陷入实质性违约。其后,卷入其中的三家公司——华宸未来资产、湖南信托和国元信托陷入“口水战”,相继发表声明声称自己仅为通道方。 眼下,国通信托和斯太尔正在为一笔价值1.3亿元信托违纠纷互相“喊话”。5月26日斯太尔公告称,公司以1.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晟组合”)第1期产品存续满12个月后申请提前终止,公司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斯太尔已因此起诉国通信托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 5月27日晚间,国通信托发表声明回应表示,“公司已经履行受托人义务、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国通信托认为该项信托计划是事务管理信托,已按照信托委托人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公司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用于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不过,蹊跷的是,斯泰尔却表示,对于信托计划的投资项目进行的相关调查发现,其根本就没有对玉环投资进行增资,玉环投资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通道业务风险丛生,转型“进行时” 一名专研金融业务的资深律师对蓝鲸财经表示:“信托通道业务违约后很难完全撇清责任。从法律上来讲,信托法就没有通道业务这一说,当然具体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信托公司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近年来,通道业务飞速发展, 占比规模较高。根据信托业协会公布的数据,截至去年年末,信托资产规模破26万亿。虽然2017年4季度信托业55号文等监管规则出台,但是2017年4季度通道业务继续突飞猛进,占比资产管理规模近60%,而其中隐含的风险也不言而喻。 4月27日, 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也就是备受业内关注的“资管新规”,新规明令禁止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过渡期设置到2020年底。信托行业由此面临着产品净值化调整、去通道和清理资金池的压力,此前靠通道业务为支撑的外延式发展模式也面临着巨大压力。 过去“躺着赚钱”的信托通道业务,即将一去不复返。“去通道化”转型正在进行时,直至2020年的过渡期,信托通道业务“只减不增”目前已成行业共识。(来源:蓝鲸银行 梁轶雯)[详情]

蓝鲸财经 | 2018年05月29日 20:14
斯太尔理财踩雷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非主动管理职责
斯太尔理财踩雷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非主动管理职责

  本报记者 崔文官 成都报道 来源:中国经营网 原标题:《斯太尔1.3亿理财资金踩雷 国通信托:通道业务不承担主动管理职责》 5月26日斯太尔(000760.SZ)公告称,公司以1.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方正东亚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天晟组合”)第1期产品存续满12个月后申请提前终止。 斯太尔称,经管理层多次催促,公司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就上述事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起诉国通信托及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晟同创”)。同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发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5月28日下午,国通信托相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涉事信托产品中,国通信托仅为通道方,不承担积极主动管理的职责,项目风险由委托人承担。” 1.3亿资金失踪始末 时间回溯至2016年7月份,斯太尔公告称用1.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了天晟组合信托计划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存续满12个月时可申请提前终止。该信托计划受托人为国通信托,负责向斯太尔支付信托利益。此外,斯太尔和国通信托共同委托天晟同创作为信托计划项下的投资顾问,负责信托计划投资项目的前期调查,向受托人发出投资指令等义务。 不过,2017年8月,斯太尔依据信托协议向相关方申请赎回全部信托份额并提请信托利润分配,且已得到书面同意。然而经管理层多次催促,公司仅收到委托理财部分收益1040万元,理财本金和剩余收益未能收回。 斯太尔公告表示,天晟同创称在2017年11月30日前支付信托投资款1.3亿元及剩余收益。同时,天晟同创还向斯太尔出具了国通信托与玉环德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环投资”)于当年9月3日的回函,斯太尔才知晓该信托计划系将支付的信托财产用于玉环投资的增资事务。根据该增资协议,国通信托出资1.29亿元认缴玉环投资新增注册资本,持股比例为92.8%。 不过,斯太尔公告称,“更令人感到震惊的是,斯太尔自国通信托逾期仍未支付信托投资款及信托收益之后,对于信托计划的投资项目进行了相关调查,发现其根本就没有对玉环投资进行增资,玉环投资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 对于公司信托计划1.3亿元本金被“消失”的问题,斯太尔认为国通信托和天晟同创难辞其咎。 斯太尔称,回顾整个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国通信托存在诸多未能根据《信托法》及《信托合同》履行受托人恪尽职守,为受益人最大化利益履行受托人职责的情形。天晟同创作为经委托的信托计划投资顾问,对于信托计划的投资项目及原告信托利益的兑付也存在诸多违反《信托合同》及《投顾协议》的情形。 受该事件影响,斯太尔2017年度财务报告还被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今年5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所问询函,期间甚至延期回复,为了能够收回权益,斯太尔5月26日公告称已经在湖北起诉国通信托和投资顾问天晟同创。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 措辞矛盾 5月27日晚间,国通信托专门针对上市公司斯太尔起诉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一案发布声明称:斯太尔是否对公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公司已经履行受托人义务、公司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国通信托发布的声明与斯太尔公告透露的信息存在各种“矛盾”。 国通信托在声明中称,“斯太尔是否对公司提起诉讼尚待核实,公司尚未收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斯太尔公司起诉的民事诉状。” 而斯太尔的公告则显示,公司已于2018年5月25日就上述事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递交了《民事起诉状》。同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公司发出了案件受理通知书。此外国通信托还在声明中称,“自己已履行了受托人义务,信托计划的投资风险应由委托人承担。公司按照信托委托人共同委托的投资顾问——北京天晟同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下达的投资指令,将委托人斯太尔交付的1.3亿元信托资金支付给了玉环投资,用于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而斯太尔公告则指出,公司发现国通信托根本就没有对玉环投资进行增资,玉环投资的股东及注册资本自始至终都未发生任何变化。最后,国通信托还强硬表态称,“自己已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管理运用了信托资金,故方正东亚路天晟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尚无现金形态的资产,斯太尔公司要求返还1.3亿元信托资金及赔偿损失的诉求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不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无理诉求。”工商资料显示,天晟同创成立于2014年,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珂。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6日,中兴财光华会计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该所访谈了国通信托的信托经理,但投资顾问天晟同创相关负责人未配合访谈,其无法对该信托计划所投资的项目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记者拨打天晟同创在天眼查上预留的座机号码一直无人接听,而玉环投资相关人士在接听记者采访电话时称,“不清楚此事”便挂断电话。[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8年05月28日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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