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裁被解职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9月30日  07:12
时尚集团就樊百乐被免副总裁发表声明:因其履历造假
时尚集团就樊百乐被免副总裁发表声明:因其履历造假

新浪财经|2019年10月16日  17:57

高管权力纷争不断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界面|2019年10月15日  13:38
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10月15日  22:18

最新新闻

时尚集团就樊百乐被免副总裁发表声明:因其履历造假
新浪财经 | 2019年10月16日 17:57
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原标题: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来源:星球商业评论 From: 郝大星 星球商业评论 这两天的时尚媒体圈特别热闹。《GQ》杂志出版人唐杰被同事举报受贿,原文很长,大星读下来就记住这么几个字: 他的男朋友。 事件在热搜榜还没下来,唐杰的好朋友,时尚传媒集团前董事,副总裁樊百乐的一条微博,又把自己被公司开除的内幕爆了出来。 这似乎是一桩坟头蹦迪引发的悲剧事件。 今年3月8日,中国“时尚教父”、时尚集团董事长刘江在协和医院陷入重度昏迷。 他是中国第一本时尚杂志《时尚》的创始人,在此基础上创办了时尚传媒,旗下有12本杂志品牌,年收入超过10亿元。 刘江没有想到,就在自己倒下几个小时后,时尚集团的剧变就开幕了。 当晚,副总裁樊百乐带着股东们的高管来到医院看望刘江。临走时,几个人在电梯口拉住刘江的儿子刘畅,“不经意”地说,樊百乐当过律师,让他组织一下: 明天下午咱们几个开个会,处理下公司的事。 按照公司章程,他们的会议可以决定时尚集团的董事长及总裁任免。 从没有介入过时尚集团业务的刘畅没有接话。 时尚集团是一家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企《时尚》杂志社和刘江家族持股相加约为60%,两家外资股东IDG和赫斯特持股相加为40%(去年,泛海控股了IDG)。 一天之后,刘江正在弥留之际,三位董事又来到病房门口,把刘畅堵住了: 医院旁边准备好了会议室,咱们把董事会开了吧。 这件事激怒了刘畅,他一口拒绝。当天,刘江去世,享年62岁。争夺时尚集团的战争,被彻底摆上了台面。 股东的暗战中,副总裁樊百乐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本是刘江一手提拔的部下,但现在和其他股东站在一起。 2011年,樊百乐被“不穿秋裤的”苏芒招进了时尚集团。他从法务负责人,逐渐主管发行和新媒体等不同的业务,是时尚集团最年轻的副总裁。 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己也成了时尚圈的活跃分子,频频出席各种活动,人送外号: 东大桥盖茨比。 取这个外号的人真的太坏了。 内部人士告诉大星,樊百乐一直是刘江和苏芒的宠臣。刘江一路提携樊百乐,不但把自己非常看重的新媒体转型交给他负责,也把外派董事、联络外方股东的事务交给他。 去年,苏芒辞职,刘江回归,就在准备带领时尚集团转型、大干一场的时候,他病倒了。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最佳的夺权机会。国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够高,刘家一团大乱,更重要的是,握有重要一票的“东大桥盖茨比”是外资股东多年的朋友。 时尚集团虽然不能说是媒体巨头,但是手里握着中国娱乐圈和时尚圈的最高话语权。时尚芭莎、时尚cosmo、男人装、时尚先生,这些杂志都是大星的枕边读物。 如果一个明星没有上过时尚杂志的封面,那就和张雨绮说的碎钻那样,不值钱;一年一度的“芭莎明星慈善夜”,更是被看作是娱乐圈争奇斗艳的盛事。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大星,股东们已经做好了安排。刘江去世后空出了董事长和总裁两个职位,如果董事会顺利召开,总裁职位会尽可能回报给老朋友。 老大生死未卜的时候,樊百乐带领外资股东病房“逼宫”的行为,在时尚集团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拒绝出席董事会议的刘畅被推到了前台。 没多久,樊百乐的董事身份被刘家的持股公司褫夺。国庆节前的一周,暂为管理时尚集团的副总裁6人小组一致决议: 开除樊百乐。 从那天起,微博上极为活跃的樊百乐,再也没有更新过微博。而他在时尚集团的同事们,据说为此开了香槟。 战事就此升级,泛海和赫斯特董事会代表马上发来了关注函,直指时尚集团开除樊百乐的程序不合法,他们拒绝来开董事会。时尚集团开除樊百乐的理由则是,樊百乐多年声称的律师身份并不存在,履历造假。 除此之外,时尚集团在回函中表示,樊百乐为人浮夸、业绩差劲、尸位素餐: 开除后,时尚集团员工纷纷表示赞赏。 王朴石看了双方的声明,说自己学会了很多成语。商场和职场,远比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勾心斗角残酷得多。 如今,刘江去世已经7个月了,时尚集团依旧没有董事长,也没有总裁。被开除的樊百乐名义上仍是董事。但他主要靠律师函和老东家沟通,今天他又发起了微博。 关于战争,有句话说的好: 战争中可以容忍敌人的存在,但是中间派必须死。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10月15日 22:18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原标题: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记者 | 周卓然 近日持续爆出高管人事变动的时尚集团又有了新情况。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就一个月以前“被宣布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声明。 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为公司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单方面行为,而免除其职务的组织是“一个由若干副总裁组成的所谓临时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在一个与时尚集团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管理权的个人的指使下,未经董事会决议,用盗用公章的方式和莫须有的名义免除了其副总裁职务。 以下为樊百乐发布的声明: 显然,这封声明是针对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24日发布的《人事变动通告》的直接反驳。2019年9月24日,该通告是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出。 两日后,樊百乐委托君合律师事务所回馈了一封《律师函》,称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所作出的人事调整通告未履行任何内部决议,且樊百乐对此毫不知情,因此,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人事变动通告》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系时尚集团主体公司。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目前有《时尚》杂志社、北京蒙斯通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5名股东,分别持股28.5%、28%、20%、20%、20%、3.5%。 董事会成员也从该5家企业中产生,分别为刘江、熊晓鸽、刘冰、邢文宁、樊百乐和宫娜。刘江任董事长,熊晓鸽、樊百乐、邢文宁、宫娜为董事,刘冰为监事。其中,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中正式写入樊百乐的名字,原董事苏芒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的治理机构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在合资企业中的控制权主要通过董事会席位得以实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称,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因此,樊百乐也在《律师函》中表示,解雇总经理以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董事会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这样高管层对峙局面的根本,还是因在董事长刘江去世后,时尚集团层面至今依然无人主持大局。2019年3月9日,时尚集团前董事长兼总裁刘江因病去世,享年62岁。而无论对于集团内部还是时尚行业、社会大众来说,他一直是时尚集团的权力中心。 但数月来,由于新的接替者还未产生,这造成了企业在过渡期的人事管理困难。面对股东和各位董事各自代表的利益团体,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尽快调整内部架构,形成新的管理体系。 2019年9月24日,该通告是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出。 事实上,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股东架构决定了该企业经营方向的复杂性。刘江为《时尚》杂志社创办人,该杂志社是中国近60年来最有影响力的时尚类期刊,旗下有《芭莎》、《芭莎珠宝》、COSMO等媒体品牌,几乎奠定了时尚媒体行业的基础。 1993年,刘江和吴泓联手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时尚杂志— —《时尚》。2009年,吴泓因病去世,刘江出任时尚集团的总裁,2014年苏芒升任时尚集团总裁,刘江成为董事长。2018年,苏芒辞任时尚集团总裁职务,刘江同期开始兼任总裁一职。而《时尚》杂志社作为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也决定了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发展基调。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刘江于2015年12月4日褪去了《时尚》杂志社法定代表人一职,改由宫娜接任。《时尚》杂志社则为中国旅游协会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游协会成立于1986年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的第一个旅游全行业组织,是由中国旅游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为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时尚的刊号正是挂靠在中国旅游协会之下。 与中国旅游协会的国有背景不同,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则代表外资方。同时,在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第二大持股比例人北京蒙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天畅自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则由北京云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刘畅出资设立,北京云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则为刘畅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刘畅为刘江之子。 但显然在刘江过世后,原本的多方利益平衡被打破。 樊百乐在最新的声明中写道:“有部分既不在董事会任职也不在时尚集团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无法通过正常沟通程序去获得权益,转而使用各种非正常手段,阻挠董事会的正常召开,甚至屡次用非法手段妄图更换在任董事(虽然根本无法实现)......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责的背景下,时尚集团在任的六位副总裁,组成了一个过渡时期的临时管理委员会,代行一部分总裁职责。但这个临时委员会没有任何任免高管的权力,因为根据公司章程,该权力属于董事会。而且,这个管理委员会从未得到过董事会的批准,甚至部分董事是前几天才听说有这个委员会的存在。“ 他同时特别感谢了时尚集团的董事邢文宁先生(代表股东美国赫斯特传媒集团)和监事刘冰先生(代表股东IDG)的正义感。此前,三声披露了由邢文宁和刘冰发出的《关注函》。该关注函指出这场针对樊百乐的卸职行动“是无效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樊百乐一边。[详情]

界面 | 2019年10月15日 13:38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副总裁被平级高管“解职”,时尚集团高层再生变动 来源:三声 一封发自高管的《人事变动通告》,一封《律师函》和一封发自董事和监事的《关注函》。 作者 | 刘丹 编辑 | 邵乐乐 时尚前董事长和总裁刘江于2019年3月9日突然病故后,迟迟未产生新董事长和总裁的、处于转型艰难期的时尚集团再次发生了高层变动事件。 高层变动的信号弹始于9月24日。当日,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即时尚集团主体公司)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了一则《人事变动通告》,宣布集团定于2019年9月24日与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樊百乐于2011年加入时尚集团,历任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法务及渠道运营副总裁。2018年5月8日,樊百乐加入时之尚董事会,并被继续任命为时尚集团副总裁,负责集团新媒体业务的布局和新模式、新机制的规划与实施。 上述《人事变动通告》两天后,樊百乐以《律师函》的形式作出了回应,指出此次解雇未经董事会批准,违反了企业法和公司章程,且损害了其个人名誉。 9月26日下午,君合律师事务所代表樊百乐向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一封《律师函》,声明“时之尚人力资源部门在委托人(樊百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企图以发《人事变动通告》的方式单方面解除与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并企图在未履行任何内部决议的情况下非法解除委托人在时之尚担任的副总裁职务。” 该《律师函》进一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解雇除总经理以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董事会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上述内容,《律师函》宣称,“时之尚相关部门的上述做法,未经知会任何董事,严重损害了时之尚董事会的威信”,“时之尚有关人员将上述决定擅自发送全体员工,并扩散至社会,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名誉及时之尚的品牌形象。” 君合律师事务所声明,“樊百乐仍担任且将持续担任时之尚副总裁等原有职务,时之尚应继续履行与委托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同时要求“以书面方式,向原通告的接受者(包括委托人在内)发送声明,就原通告违法、失实内容向委托人道歉,消除原通告造成的恶劣影响,恢复委托人名誉。” 时尚集团最高管理机构随后卷入这场波动,并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公司现在的管理层。在9月26日樊百乐方《律师函》发布几小时后,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邢文宁与监事刘冰共同发布了致时尚集团高管团队的《关注函》。企查查信息显示,邢文宁为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冰为国际数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IDG)法人代表。时尚集团其他董事会成员还包括刘江、熊晓鸽、樊百乐和宫娜,总计五位董事、一位监事。 《关注函》同样强调了“解雇副总裁樊百乐”的“程序不合法”。《三声》独家拿到的这份《关注函》指出,解除樊百乐副总裁职务的决议由公司的临时性管理机构即高管会议作出,该临时性机构未经与公司董事和监事沟通没有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因此解除樊百乐副总裁职务的高管会议决议“违反了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是无效的”。 《关注函》提示公司高管团队“充分认识到此次行为的草率和错误的严重性,及其对公司管理所开的恶劣先河”,要求“管理团队立即纠正错误,恢复樊百乐先生的职务和待遇,否则公司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求有关责任人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目前,除三份声明之外,《三声》尚未得知这场两派高层及第三方董事博弈背后的详细意图。但以上事端,或与时尚前董事长和总裁刘江突然病故后,时尚集团群龙无首不无关系。 今年3月9日,刘江因突发疾病逝世。根据上文提到的9月26日的《关注函》,时尚集团随后成立了临时性的管理机构即高管会议,在过渡期内行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职能。 现在看来,时尚集团新旧交接的“过渡期”短期内难以结束。在集团内部,新任掌舵者的产生将伴随各方利益的拉锯战。更大的挑战来自外部环境的变化,刘江自2010年就开启的新媒体转型业务仍未算完成,加速迭代的平台和内容生产方式将不断向这一老牌时尚集团抛出新的问题。 [详情]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 | 2019年09月30日 07:12
时尚集团就樊百乐被免副总裁发表声明:因其履历造假
时尚集团就樊百乐被免副总裁发表声明:因其履历造假

  新浪财经讯 10月16日消息,近日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就一个月以前“被宣布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声明。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位为公司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单方面行为,而免除其职务的组织是“一个由若干副总裁组成的所谓临时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在一个与时尚集团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管理权的个人的指使下,未经董事会决议,用盗用公章的方式和莫须有的名义免除了其副总裁职务。 对此时尚集团发表声明,声明中提到与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入职履历造假,以及负责的新媒体业务严重不达标。 以下为声明全文: 时尚集团声明 10月15日,我们注意到樊百乐先生在微博上发出《关于所谓解职事件的个人声明》,为清本源、正视听,时尚集团特此声明如下: 一、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于2019年9月24日与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重要原因之一是其入职履历造假,在没有律师证的情况下在内外谎称自己是律师,同时其负责的新媒体业务严重不达标,公司根据劳动法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正常管理行为。 二、时尚集团创始人和董事长刘江于2019年3月9日不幸离世,为了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行,3月10日,时尚集团高管团队成立管理委员会,过渡期间负责集团经营管理,处理公司日常运转中的管理事务,并于第一时间向股东及全体员工进行通报。 三、迄今为止,集团业务开展正常,各项事务均有条不紊推进,所有事项均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四、樊百乐先生的董事身份,在2019年3月10日已被股东依照公司法和章程予以撤换,工商变更手续未完成不影响董事身份已被撤换的事实和法律效力。 五、公司保留对任何诋毁、诽谤公司名誉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感谢时尚集团所有员工的鼎力支持,感谢各界的关注。 时尚集团 2019年10月16日 [详情]

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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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野蛮人争夺时尚集团 来源:星球商业评论 From: 郝大星 星球商业评论 这两天的时尚媒体圈特别热闹。《GQ》杂志出版人唐杰被同事举报受贿,原文很长,大星读下来就记住这么几个字: 他的男朋友。 事件在热搜榜还没下来,唐杰的好朋友,时尚传媒集团前董事,副总裁樊百乐的一条微博,又把自己被公司开除的内幕爆了出来。 这似乎是一桩坟头蹦迪引发的悲剧事件。 今年3月8日,中国“时尚教父”、时尚集团董事长刘江在协和医院陷入重度昏迷。 他是中国第一本时尚杂志《时尚》的创始人,在此基础上创办了时尚传媒,旗下有12本杂志品牌,年收入超过10亿元。 刘江没有想到,就在自己倒下几个小时后,时尚集团的剧变就开幕了。 当晚,副总裁樊百乐带着股东们的高管来到医院看望刘江。临走时,几个人在电梯口拉住刘江的儿子刘畅,“不经意”地说,樊百乐当过律师,让他组织一下: 明天下午咱们几个开个会,处理下公司的事。 按照公司章程,他们的会议可以决定时尚集团的董事长及总裁任免。 从没有介入过时尚集团业务的刘畅没有接话。 时尚集团是一家典型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国企《时尚》杂志社和刘江家族持股相加约为60%,两家外资股东IDG和赫斯特持股相加为40%(去年,泛海控股了IDG)。 一天之后,刘江正在弥留之际,三位董事又来到病房门口,把刘畅堵住了: 医院旁边准备好了会议室,咱们把董事会开了吧。 这件事激怒了刘畅,他一口拒绝。当天,刘江去世,享年62岁。争夺时尚集团的战争,被彻底摆上了台面。 股东的暗战中,副总裁樊百乐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他本是刘江一手提拔的部下,但现在和其他股东站在一起。 2011年,樊百乐被“不穿秋裤的”苏芒招进了时尚集团。他从法务负责人,逐渐主管发行和新媒体等不同的业务,是时尚集团最年轻的副总裁。 在这个过程中,他自己也成了时尚圈的活跃分子,频频出席各种活动,人送外号: 东大桥盖茨比。 取这个外号的人真的太坏了。 内部人士告诉大星,樊百乐一直是刘江和苏芒的宠臣。刘江一路提携樊百乐,不但把自己非常看重的新媒体转型交给他负责,也把外派董事、联络外方股东的事务交给他。 去年,苏芒辞职,刘江回归,就在准备带领时尚集团转型、大干一场的时候,他病倒了。 但是对很多人来说,这是一个最佳的夺权机会。国资股东持股比例不够高,刘家一团大乱,更重要的是,握有重要一票的“东大桥盖茨比”是外资股东多年的朋友。 时尚集团虽然不能说是媒体巨头,但是手里握着中国娱乐圈和时尚圈的最高话语权。时尚芭莎、时尚cosmo、男人装、时尚先生,这些杂志都是大星的枕边读物。 如果一个明星没有上过时尚杂志的封面,那就和张雨绮说的碎钻那样,不值钱;一年一度的“芭莎明星慈善夜”,更是被看作是娱乐圈争奇斗艳的盛事。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大星,股东们已经做好了安排。刘江去世后空出了董事长和总裁两个职位,如果董事会顺利召开,总裁职位会尽可能回报给老朋友。 老大生死未卜的时候,樊百乐带领外资股东病房“逼宫”的行为,在时尚集团内部引起了轩然大波。拒绝出席董事会议的刘畅被推到了前台。 没多久,樊百乐的董事身份被刘家的持股公司褫夺。国庆节前的一周,暂为管理时尚集团的副总裁6人小组一致决议: 开除樊百乐。 从那天起,微博上极为活跃的樊百乐,再也没有更新过微博。而他在时尚集团的同事们,据说为此开了香槟。 战事就此升级,泛海和赫斯特董事会代表马上发来了关注函,直指时尚集团开除樊百乐的程序不合法,他们拒绝来开董事会。时尚集团开除樊百乐的理由则是,樊百乐多年声称的律师身份并不存在,履历造假。 除此之外,时尚集团在回函中表示,樊百乐为人浮夸、业绩差劲、尸位素餐: 开除后,时尚集团员工纷纷表示赞赏。 王朴石看了双方的声明,说自己学会了很多成语。商场和职场,远比时尚圈和娱乐圈的勾心斗角残酷得多。 如今,刘江去世已经7个月了,时尚集团依旧没有董事长,也没有总裁。被开除的樊百乐名义上仍是董事。但他主要靠律师函和老东家沟通,今天他又发起了微博。 关于战争,有句话说的好: 战争中可以容忍敌人的存在,但是中间派必须死。 [详情]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 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原标题:时尚集团仍处艰难过渡期,高管权力纷争又出新情况  记者 | 周卓然 近日持续爆出高管人事变动的时尚集团又有了新情况。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就一个月以前“被宣布解除劳动关系”一事在个人微博上发表了声明。 声明表示,自己被免除副总裁职为公司违反法律和公司章程做出的单方面行为,而免除其职务的组织是“一个由若干副总裁组成的所谓临时管理委员会”,该组织在一个与时尚集团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任何管理权的个人的指使下,未经董事会决议,用盗用公章的方式和莫须有的名义免除了其副总裁职务。 以下为樊百乐发布的声明: 显然,这封声明是针对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于9月24日发布的《人事变动通告》的直接反驳。2019年9月24日,该通告是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出。 两日后,樊百乐委托君合律师事务所回馈了一封《律师函》,称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所作出的人事调整通告未履行任何内部决议,且樊百乐对此毫不知情,因此,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人事变动通告》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系时尚集团主体公司。根据天眼查显示,该公司目前有《时尚》杂志社、北京蒙斯通咨询有限公司、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和北京东方之韵广告有限公司5名股东,分别持股28.5%、28%、20%、20%、20%、3.5%。 董事会成员也从该5家企业中产生,分别为刘江、熊晓鸽、刘冰、邢文宁、樊百乐和宫娜。刘江任董事长,熊晓鸽、樊百乐、邢文宁、宫娜为董事,刘冰为监事。其中,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董事会中正式写入樊百乐的名字,原董事苏芒退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资企业的治理机构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负责决定合资企业的一切重大事项。股东在合资企业中的控制权主要通过董事会席位得以实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称,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合营企业职工的录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应当依法通过订立合同加以规定。因此,樊百乐也在《律师函》中表示,解雇总经理以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董事会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造成这样高管层对峙局面的根本,还是因在董事长刘江去世后,时尚集团层面至今依然无人主持大局。2019年3月9日,时尚集团前董事长兼总裁刘江因病去世,享年62岁。而无论对于集团内部还是时尚行业、社会大众来说,他一直是时尚集团的权力中心。 但数月来,由于新的接替者还未产生,这造成了企业在过渡期的人事管理困难。面对股东和各位董事各自代表的利益团体,任何一个企业都需要尽快调整内部架构,形成新的管理体系。 2019年9月24日,该通告是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出。 事实上,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股东架构决定了该企业经营方向的复杂性。刘江为《时尚》杂志社创办人,该杂志社是中国近60年来最有影响力的时尚类期刊,旗下有《芭莎》、《芭莎珠宝》、COSMO等媒体品牌,几乎奠定了时尚媒体行业的基础。 1993年,刘江和吴泓联手创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时尚杂志— —《时尚》。2009年,吴泓因病去世,刘江出任时尚集团的总裁,2014年苏芒升任时尚集团总裁,刘江成为董事长。2018年,苏芒辞任时尚集团总裁职务,刘江同期开始兼任总裁一职。而《时尚》杂志社作为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最大股东,也决定了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公司的发展基调。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刘江于2015年12月4日褪去了《时尚》杂志社法定代表人一职,改由宫娜接任。《时尚》杂志社则为中国旅游协会出资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游协会成立于1986年1月30日,是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的第一个旅游全行业组织,是由中国旅游行业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为经国家民政部核准登记的独立社团法人。时尚的刊号正是挂靠在中国旅游协会之下。 与中国旅游协会的国有背景不同,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和美国国际数据集团传媒有限公司则代表外资方。同时,在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中,第二大持股比例人北京蒙斯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天畅自然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则由北京云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刘畅出资设立,北京云畅时代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则为刘畅的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而刘畅为刘江之子。 但显然在刘江过世后,原本的多方利益平衡被打破。 樊百乐在最新的声明中写道:“有部分既不在董事会任职也不在时尚集团有劳动关系的个人,无法通过正常沟通程序去获得权益,转而使用各种非正常手段,阻挠董事会的正常召开,甚至屡次用非法手段妄图更换在任董事(虽然根本无法实现)......在董事会无法正常履责的背景下,时尚集团在任的六位副总裁,组成了一个过渡时期的临时管理委员会,代行一部分总裁职责。但这个临时委员会没有任何任免高管的权力,因为根据公司章程,该权力属于董事会。而且,这个管理委员会从未得到过董事会的批准,甚至部分董事是前几天才听说有这个委员会的存在。“ 他同时特别感谢了时尚集团的董事邢文宁先生(代表股东美国赫斯特传媒集团)和监事刘冰先生(代表股东IDG)的正义感。此前,三声披露了由邢文宁和刘冰发出的《关注函》。该关注函指出这场针对樊百乐的卸职行动“是无效的”。他们选择站在了樊百乐一边。[详情]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被解职 随后发律师函称不合法

  副总裁被平级高管“解职”,时尚集团高层再生变动 来源:三声 一封发自高管的《人事变动通告》,一封《律师函》和一封发自董事和监事的《关注函》。 作者 | 刘丹 编辑 | 邵乐乐 时尚前董事长和总裁刘江于2019年3月9日突然病故后,迟迟未产生新董事长和总裁的、处于转型艰难期的时尚集团再次发生了高层变动事件。 高层变动的信号弹始于9月24日。当日,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即时尚集团主体公司)以邮件形式向全体员工发布了一则《人事变动通告》,宣布集团定于2019年9月24日与时尚集团副总裁樊百乐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公开资料显示,樊百乐于2011年加入时尚集团,历任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法务及渠道运营副总裁。2018年5月8日,樊百乐加入时之尚董事会,并被继续任命为时尚集团副总裁,负责集团新媒体业务的布局和新模式、新机制的规划与实施。 上述《人事变动通告》两天后,樊百乐以《律师函》的形式作出了回应,指出此次解雇未经董事会批准,违反了企业法和公司章程,且损害了其个人名誉。 9月26日下午,君合律师事务所代表樊百乐向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发送了一封《律师函》,声明“时之尚人力资源部门在委托人(樊百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企图以发《人事变动通告》的方式单方面解除与委托人的劳动合同,并企图在未履行任何内部决议的情况下非法解除委托人在时之尚担任的副总裁职务。” 该《律师函》进一步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董事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解雇除总经理以外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需经董事会批准,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基于上述内容,《律师函》宣称,“时之尚相关部门的上述做法,未经知会任何董事,严重损害了时之尚董事会的威信”,“时之尚有关人员将上述决定擅自发送全体员工,并扩散至社会,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名誉及时之尚的品牌形象。” 君合律师事务所声明,“樊百乐仍担任且将持续担任时之尚副总裁等原有职务,时之尚应继续履行与委托人之间的劳动合同等相关协议”,同时要求“以书面方式,向原通告的接受者(包括委托人在内)发送声明,就原通告违法、失实内容向委托人道歉,消除原通告造成的恶劣影响,恢复委托人名誉。” 时尚集团最高管理机构随后卷入这场波动,并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公司现在的管理层。在9月26日樊百乐方《律师函》发布几小时后,北京时之尚广告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邢文宁与监事刘冰共同发布了致时尚集团高管团队的《关注函》。企查查信息显示,邢文宁为美国赫斯特传媒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刘冰为国际数据(中国)投资有限公司(IDG)法人代表。时尚集团其他董事会成员还包括刘江、熊晓鸽、樊百乐和宫娜,总计五位董事、一位监事。 《关注函》同样强调了“解雇副总裁樊百乐”的“程序不合法”。《三声》独家拿到的这份《关注函》指出,解除樊百乐副总裁职务的决议由公司的临时性管理机构即高管会议作出,该临时性机构未经与公司董事和监事沟通没有解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因此解除樊百乐副总裁职务的高管会议决议“违反了公司法、劳动合同法和公司章程”,“是无效的”。 《关注函》提示公司高管团队“充分认识到此次行为的草率和错误的严重性,及其对公司管理所开的恶劣先河”,要求“管理团队立即纠正错误,恢复樊百乐先生的职务和待遇,否则公司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要求有关责任人赔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目前,除三份声明之外,《三声》尚未得知这场两派高层及第三方董事博弈背后的详细意图。但以上事端,或与时尚前董事长和总裁刘江突然病故后,时尚集团群龙无首不无关系。 今年3月9日,刘江因突发疾病逝世。根据上文提到的9月26日的《关注函》,时尚集团随后成立了临时性的管理机构即高管会议,在过渡期内行使公司的日常管理职能。 现在看来,时尚集团新旧交接的“过渡期”短期内难以结束。在集团内部,新任掌舵者的产生将伴随各方利益的拉锯战。更大的挑战来自外部环境的变化,刘江自2010年就开启的新媒体转型业务仍未算完成,加速迭代的平台和内容生产方式将不断向这一老牌时尚集团抛出新的问题。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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