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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3月19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书,曾先后在平安证券、齐鲁证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投行部门任职的敖翔因炒股被罚10万元。[详情]

券商中国|2017年03月19日  21:57
华泰联合投行部敖翔违规炒股 亏损14万被罚款10万元
华泰联合投行部敖翔违规炒股 亏损14万被罚款10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详情]

新浪财经|2017年03月03日  14:06
中信证券曲乐违法买卖股票被罚18万元
中信证券曲乐违法买卖股票被罚18万元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了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详情]

证券时报网|2017年01月13日  16:33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借配偶账户违规炒股 被罚没56.5万元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借配偶账户违规炒股 被罚没56.5万元

华泰证券吴江盛泽镇市场路营业部从业人员陆婷婷,在从业期间,借用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交易股票,账户盈利约18.8万元。[详情]

中国证监会网站|2016年12月23日  17:28
广发证券员工违规从事股票交易 被罚没170.8万元
广发证券员工违规从事股票交易 被罚没170.8万元

广发证券南京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赵哲民,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盈利约40.2万元;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详情]

中国证监会网站|2016年12月23日  17:29

相关案例

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在了解他的人眼中,罗向阳从小成绩优秀、家庭和睦,大学毕业后曾在国海证券任职,负责债券业务。进入新时代证券之后,依然主要做债券项目,负责开拓业务、承揽项目。[详情]

第一财经日报|2017年03月02日  06:34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操纵市场行为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详情]

证券日报|2017年03月01日  02:53
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700余万违法所得被没收
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700余万违法所得被没收

时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员工洪卓奇因违规炒股被没收700余万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详情]

京华时报|2016年12月12日  01:59

最新新闻

敖翔不是唯一笑柄:“脑残亏损户”集中亮相 老鼠仓都做亏
上海证券报 | 2017年03月21日 07:47
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原标题:3个月内,竟有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此前还有员工被罚千万,更有员工被终身禁入 作者:程丹 无论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禁令有多严,也不管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呼声有多高,最近几个月时间里,屡有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遭罚。 本周五(3月19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书,曾先后在平安证券、齐鲁证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投行部门任职的敖翔因炒股被罚10万元。一个细节是,敖翔在买卖股票过程中不赚反亏14万。即便如此,证监会也还是把罚单送至敖翔手中。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证监会就加大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稽查力度,仅仅过去的这3个月,就有4名从业人员被罚。此前更是有多位证券从业者,或因炒股、或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严打”,有的罚没款项超过千万,有的被终生市场禁入。 一方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的问题也一直是讨论热点。2015年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曾提出,拟修法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这一度引起市场热议。不过,截止目前,证券法的修法进程尚未有新进展。 “应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持有和买卖股票。”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两会期间的这一表态也在业界广为传播,他建议修改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放开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但要通过建立禁止内幕交易和防范利益冲突机制,规范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股票投资行为。 我们先来看看这4位受罚者。 第一位曾在3家券商任职,亏了14万被罚10万 不赚反亏还被罚,35岁的敖翔算是“倒霉”到家了,这位有着漂亮履历、资深投行经历的从业者没能抵住A股的诱惑,凭着多年市场判断炒股会亏本来是一件沮丧的事情,他应该完全没想到最终还会被监管层揪出来挨罚。 资料显示,敖翔于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现为中泰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5年4月至调查日(2016年5月6日)在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 在上述证券公司任职期间,证监会调查发现,敖翔利用“徐某珍”账户通过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方式交易“中国平安”、“欣旺达”、“金城股份”等多只股票。经查,“徐某珍”账户累计转入资金6056900元,转出资金5916054.8元,累计买入金额25916482.17元,卖出金额25775796.68元,合计亏损140685.49元。截至调查日,“徐某珍”账户无期末持股,资金余额159.71元。 对此,敖翔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徐某珍”账户由其父亲敖某生2010年开立并独立控制,资金主要来源于父亲的积蓄,自己也将部分闲置资金借给父亲,但对父亲开立并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并不知情。直至2014年初,才知晓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的事实,并协助父亲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 但经证监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敖翔与其父亲2010年开始在上海共同居住生活,“徐某珍”账户开立后,即通过敖翔多个银行账户转入多笔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敖翔及其夫妻共同财产;资金转出主要去向为敖翔夫妻、其他个人和企业,用于敖翔家庭日常生活消费以及敖翔对外投资、借给朋友和支付离婚协议费用等。“徐某珍”账户网上委托交易使用多个MAC地址,对应的IP地址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通、南昌和丽江等地,同时还有多笔敖翔通过手机下单的交易记录。敖翔所称其父亲在上海家中使用单一MAC地址下单交易、自己在2014年初之后才知道“徐某珍”账户并仅协助进行少量股票操作的说法与上述事实明显不符。 据了解,敖翔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称融资融券账户都由其操作。证监会最终认定,虽然不排除敖某生可能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股票交易,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敖翔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 第二位是中信证券曲乐,被罚没24万 敖翔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相比敖翔,3月10日领了罚单的中信证券曲乐也没好到哪去,他因为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虽赚了6万多,但被“罚一没三”,最终罚没金额超过了24万。 自2005年7月至今,在中信证券就职的曲乐先后任北京张自忠路证券营业部(现为国贸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电脑维护岗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岗高级经理。曲乐在中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曲某”证券账户买卖 “洪都航空”“云南铜业”“物产中大”等多只股票,曲乐与曲某系兄弟关系,且“曲某”证券账户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曲乐,在此期间,“曲某”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获利67086.39元。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曲乐的违法所得,并处以18万元罚款。 还有两位是华泰陆婷婷、广发赵哲民 和曲乐一样,华泰证券的陆婷婷和广发证券的赵哲民也都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炒股被罚,证监会去年12月17日下达的行政处罚书,其中,陆婷婷是借用其配偶吴某的证券账户买卖“亚星客车”,盈利188565.51元,最终被“没一罚二”罚没款逾56万。而赵哲民不仅借用其亲戚等多个账户操作“珈伟股份”、“利德曼”、“网宿科技”多只股票,还私下接受他们委托交易股票,被证监会“罚一没三”收走了170万的罚没款。 新时代证券这两位被终身禁入 相较之前,上述券商从业人员的行为还不算最严重的,有不少券商炒股还往往伴随着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先来看个从业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例。 有这么一对兄弟,罗向阳和罗杨颖, 他们曾均就职于新时代证券,哥哥罗向阳是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弟弟罗杨颖是证券营业部的营销总监。罗向阳作为专业人士为2013年东方铁塔收购股权项目、2014年黄河旋风定向增发项目、2015年黄河旋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顾问服务,是促成相关项目的核心关键人员。 经证监会调查,罗向阳利用职务知悉内幕信息,与罗杨颖配合,2013年内幕交易“东方铁塔”、2014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2015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兄弟二人内幕交易手法十分隐蔽,违法线索难以发现。罗向阳从多方面切断涉案交易同自身的关联,企图逃避执法部门关注。 内幕交易违法行为被发现之后,罗向阳假意配合,真意规避。 在调查期间,罗向阳正在美国访学,经调查组同新时代证券以及罗向阳本人积极沟通,罗向阳答应第一时间回国配合调查;但在回国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接受调查,在被调查人员发现之后,才被迫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罗杨颖妻子孟某娟声称自己控制涉案证券账户,意图“顶包”,但因孟某娟缺乏股票常识,不能合理解释相关交易行为,终被证监会调查人员识破。 针对罗向阳、罗杨颖设定的多方面规避方法,证监会调查人员对客观证据进行梳理,锁定交易资金同罗向阳、罗杨颖相关联的核心证据,让罗向阳、罗杨颖巧口难辨。最终经证监会调查认定,罗向阳、罗杨颖三次内幕交易,其中还有两次内幕交易亏损,证监会决定没收罗向阳、罗杨颖违法所得共计约44.69万元,并对罗向阳、罗杨颖处以254.08万元罚款,分别对2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一双兄弟今后是与证券市场任职无缘了,还有一位,则是付出了上千万的代价。 国开证券这位前员工被罚没1358万 时任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朱炜明在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利用其父亲、母亲、祖母等人的账户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31.70元。 在此基础上,他还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买入,公开荐股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439254.59元。 获利越多,罚的越狠,最终证监会“罚一没三”的行政处罚书下达,朱炜明被罚没的金额超过了1358万元。 为了防范内幕交易,现行《证券法》一直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采取全面禁止,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允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持有股票。但是,伴随着证券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以及诚信程度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各项监管措施的逐步到位,是否放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问题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 2015年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曾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但截至目前,《证券法》的修订进程尚未有新进展,按照安排,下月《证券法》将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进行“二读”,届时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可以炒股将有新的法律安排。 目前在国外成熟市场,证券从业人员只要不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市,按规定申报登记股票买卖,都是合法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允许证券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买卖符合国际惯例,堵不如疏,目前我国禁止从业人员炒股看似隔离了风险,殊不知仍有部分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手段操作股票,堵的效果并不理想,证券法在修订过程中应考虑这一现状,让股票买卖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市场监督,确保了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力公平,不过也应该建立对违规申报、不如实申报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我是高手赛:上传实盘对账单 瓜分千万实盘金】 【高手战绩】交易成功率100% 最近4月赚15%[详情]

券商中国 | 2017年03月19日 21:57
华泰联合投行部敖翔违规炒股 亏损14万被罚款10万元
新浪财经 | 2017年03月03日 14:06
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第一财经日报 | 2017年03月02日 06:34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原标题:昔日 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微博“吸粉”数十万人如今 因“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被罚没逾580万元 编者按:操纵市场行为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它是证券市场中竞争机制的天敌,是造成虚假供求关系、误导资金流向的罪魁,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隐患。2016年,机构主体从事市场操纵的比例上升。市场操纵主体既有披着“通道”外衣的超级牛散等个人,还有挂牌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机构违法主体占比明显上升。 本期特别策划,挑选四起具有典型性的操纵市场的案例,以期通过以案说法,给那些还心存侥幸的人提个醒: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机构做的违法违规、坑害中小投资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有痕迹可查。这些线索,无论历史的还是当下的,证监会都会盯住不放。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经纪人、某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的特邀嘉宾、微博账户被数十万投资者关注……就是这样一个身背耀眼光环的公众人物,居然利用“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526731.7元,并处以1317763.77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将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个人名叫朱炜明,曾是国开证券的一名证券经纪人。这起案件也是近年来证监会查处的一起比较典型的证券经纪人员采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获利巨大、性质恶劣的案件。 那么,朱炜明是如何操纵股票的呢?我们不妨来听听办案人员是怎么说的:朱炜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事先购买了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多只股票。随后,他利用自己在“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50万元。同时,朱炜明通过控制亲属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看似是一起简单的利用“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的案件,但在查处过程中,对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保密等工作还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缘何这么说?这是基于这起案件的四个特点:其一,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朱炜明系一名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市场有长期的工作和投资经验,且在“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身背耀眼光环,是一名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其二,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朱炜明善于发挥其表现能力,积极参与各种线上、线下的投资者见面会、宣讲会,微博账户被数十万股民关注,业内知名度高,并通过一些受众广泛的卫视频道直面广大投资者,在电视节目上夸夸其谈,吸引无数投资者眼球。 其三,违法周期长,行为恶劣。朱炜明在其担任“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2年-3年时间里,持续使用“抢帽子”手法拉抬自己所持有的股票价格,炒作多只股票,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获利数十万元,在普通股民中的影响十分恶劣。 其四,调查对象采取了一定的规避调查手段。朱炜明利用其与其父母共同居住的便利,让其父母为其办理证券开户、资金划转等业务。 尽管有难度,但调查组人员迎难而上,采用了一系列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加速了案件的推进,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调查工作并移送公安部处理。 比如,该案时间跨度长达2年-3年,涉案嫌疑人朱炜明参与制作的“谈股论金”多达200多期。调查组迅速从视频网站、网盘、以及官方网站等公开的媒体平台上获取了某财经频道的“谈股论金”栏目数百份视频资料,并利用视频分析软件逐一分析,统计出朱炜明作为特邀嘉宾参与“谈股论金”栏目时推介股票的详细信息,迅速推进了调查工作的进展。 考虑到调查对象有丰富的媒体经验和人脉资源,从掌握的初步线索看,有意识规避调查的迹象非常明显,调查一旦启动,涉案人员可能会采取进一步动作毁灭相关证据。因此,要“兵贵神速”,力争从快从细查实本案。调查人员紧密围绕相关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规程,认真理解证券法和刑法市场操纵相关条款,针对法律要件组织证据调取了大量直接相关证据,为整个案件的认定奠定了基础。 再者,为了避免嫌疑人隐瞒、毁损证据,甚或潜逃境外,调查组采取了多项保密措施,调查组严守保密纪律,强化保密责任意识,为案件调查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随着案件事实的逐步清晰,调查组迅速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主要涉案对象实施了边控手段,防止相关人员脱逃,实现了及时办理,快速移送。 朱炜明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作为“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之一的重点案件,这起案件的及时查办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划定了醒目的红线,再次给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对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从业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 同时,本案涉案人员长期在公开媒体为自己个人所持有的股票摇旗呐喊,拉抬股价未被发觉,也警示着证券行业须反思对从业人员参与证券类节目的内控有效性,对参与证券类媒体节目的关键人员加强审核,增强制度约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识的教育,有效维护证券市场公信力。 此外,该案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股评”或荐股,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编制的圈套。 “通过对朱炜明案的查处,证监会向市场展示了高压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一贯态势,坚定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原则。”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详情]

证券日报 | 2017年03月01日 02:53
中信证券曲乐违法买卖股票被罚18万元
证券时报网 | 2017年01月13日 16:33
广发证券员工违规从事股票交易 被罚没170.8万元
中国证监会网站 | 2016年12月23日 17:29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借配偶账户违规炒股 被罚没56.5万元
中国证监会网站 | 2016年12月23日 17:28
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700余万违法所得被没收
京华时报 | 2016年12月12日 01:59
敖翔不是唯一笑柄:“脑残亏损户”集中亮相 老鼠仓都做亏
敖翔不是唯一笑柄:“脑残亏损户”集中亮相 老鼠仓都做亏

  上周末不大不小的证券圈有一位名叫敖翔的仁兄,悲剧性地成为圈内笑柄,一方面是因为此人利欲熏心知法犯法,身为证券从业人员还假借他人账户炒股票,另一方面,此人机关算尽铤而走险也要炒股,可水平实在堪忧,累计交易了逾5000万元之后,一算账还亏了14万。 不过,盯着敖翔嘲笑其实不是很厚道。因为在证监会的“小黑屋”里,比他炒股更菜的多的是! 资本市场上的各种非法牟利手段并不新鲜,那些企图非法牟利却落得个“不赚反亏还被罚”下场的,则是“大写的尴尬”。今天,本报记者就给大家盘点一下这些偷鸡不成蚀把米的“出糗者”。 糗事一号:唐汉博表叔“玩票”巨亏2.8亿 市场操纵常客唐汉博名声在外,不久前,他就因为首起利用沪港通跨境市场操纵案非法获利逾4188万而被重罚。其实,唐汉博的市场操纵亲友团还有一位不出名的表叔,袁海林。这位表叔跟着表侄炒股可谓屡战屡胜,被查之前曾有上亿收入,可一旦单飞就现了原形,几乎把跟着表侄喝的汤全都倒赔了出去。 犯了什么事? 2015年6月1日至7月31日,袁海林便“单枪匹马”控制11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方式影响“苏宁云商”和“蓝光发展”价格,并反向卖出。 亏了多少? 据查,上述非法操作中袁海林累计亏损逾2.78亿元。 如何处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责令袁海林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糗事二号:80后女基金经理老鼠仓亏8万 基金经理“老鼠仓”是另一种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行为,基金经理枉顾投资者信任,谋取私利,称之为硕鼠并不未过。然而,就有这样一种基金经理,不仅自己的产品管不好,连自己的老鼠仓也做亏,真不知道是贪还是蠢还是既蠢又贪。 犯了什么事? 2009年7月20日到2012年1月3日期间,时任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的钟小婧,根据公司授权获得汇丰晋信管理的11只股票型基金、混合基金投资品种信息的查询权,登陆汇丰晋信投资管理交易系统查询相关基金的委托、成交流水,使用自己证券账户以及其具有部分控制权的张某证券账户,同步于或者略晚于汇丰晋信各基金买入同一公司股票。 亏了多少? 钟小婧其间共交易股票12只,累计买入成交金额324.85万元,亏损8.45万元。 如何处罚? 依据原《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七条和《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于2014年4月22日决定,取消钟小婧的基金从业资格,并对钟小婧处以20万元罚款。 糗事三号:控制17个账户操纵“宝鼎重工” 亏损超过380万 犯了什么事? 同样是利用多个账户企图“玩转市场”,到头来却被市场“玩了一把”。2012年10月31日至2013年7月8日期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以勒装潢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相建康使用“相建康”普通账户、“相建康”信用账户等17个证券账户,利用其资金优势和持股优势,通过连续交易、日内大量反向交易、互为对手方交易、盘中拉抬、打压股价等方式交易“宝鼎重工”,影响交易价格与交易量。 亏了多少? 其间相建康账户组累计买入2182.87万股,买入成交金额24464.321万元,累计卖出1756.14股,卖出成交金额20046.67万元。截至2013年7月8日,相建康账户组亏损384.5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听证中,当事人的代理人曾提出以“账户资金并非全部为本人所有,部分账户非本人操作”、“操纵的结果是亏损”等为由请求从轻发落,不过,证监会认为,“账户资金是否为当事人相建康所有、操纵的结果是否亏损,不影响操纵行为的成立。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足以改变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认定及处罚意见。” 如何处罚?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相建康处以100万元罚款。 糗事四号:无亏无盈也要罚 犯了什么事? 根据2016年5月26日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陈岑宇与叶某娇签订合作协议书,约定陈岑宇负责运营厦门聚石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石屹公司)。2015年8月3日10点56分至11点04分期间(以下简称操纵期间),陈岑宇通过聚石屹公司雇佣交易员,操作“叶某娇”账户交易“西部证券”。 “战绩”如何? 在操纵期间,“叶某娇”账户大量卖出委托申报量多倍于该时点买1档申报量。同时,完全未成交的笔数占到总笔数的60%,表明“叶某娇”账户大额的卖空委托在多数情况下都不能成交,这对其他投资者的判断造成影响,加剧市场空头气氛,强化了“西部证券”股票价格的下跌趋势。在操纵期间,“叶某娇”账户无盈利。 如何处罚? 尽管没有违法所得,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陈岑宇处以100万元罚款。   恶性操纵市场、老鼠仓、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这些严重挑战法律底线、严重侵蚀市场运行基础、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证监会的视线牢牢锁定。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2016年针对上述行为已先后部署了4个批次的专项行动,共计查获50起案件。其中,打击“老鼠仓”是最新一批专项执法行动,于2016年12月开展,集中部署查办20起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情节恶劣的案件。据悉,就打击和防控“老鼠仓”事宜,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会商机制,探讨新型案件认定标准,推动案件稳妥移送和后续处理,并与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单位积极沟通,推动相关司法解释尽快出台。 【我是高手赛:上传实盘对账单 瓜分千万实盘金】 【高手战绩】近期成功率100% 收益远远跑赢大盘[详情]

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3个月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华泰联合敖翔炒股亏14万被罚10万

  原标题:3个月内,竟有4家券商员工炒股遭罚!此前还有员工被罚千万,更有员工被终身禁入 作者:程丹 无论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禁令有多严,也不管允许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呼声有多高,最近几个月时间里,屡有证券从业人员炒股遭罚。 本周五(3月19日),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书,曾先后在平安证券、齐鲁证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投行部门任职的敖翔因炒股被罚10万元。一个细节是,敖翔在买卖股票过程中不赚反亏14万。即便如此,证监会也还是把罚单送至敖翔手中。 事实上,自去年以来,证监会就加大了对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的监管稽查力度,仅仅过去的这3个月,就有4名从业人员被罚。此前更是有多位证券从业者,或因炒股、或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严打”,有的罚没款项超过千万,有的被终生市场禁入。 一方面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现象屡禁不止,另一方面,近年来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能否直接入市的问题也一直是讨论热点。2015年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曾提出,拟修法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这一度引起市场热议。不过,截止目前,证券法的修法进程尚未有新进展。 “应允许证券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持有和买卖股票。”全国人大代表、中泰证券董事长李玮两会期间的这一表态也在业界广为传播,他建议修改证券法的相关内容,放开对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限制,但要通过建立禁止内幕交易和防范利益冲突机制,规范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股票投资行为。 我们先来看看这4位受罚者。 第一位曾在3家券商任职,亏了14万被罚10万 不赚反亏还被罚,35岁的敖翔算是“倒霉”到家了,这位有着漂亮履历、资深投行经历的从业者没能抵住A股的诱惑,凭着多年市场判断炒股会亏本来是一件沮丧的事情,他应该完全没想到最终还会被监管层揪出来挨罚。 资料显示,敖翔于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1年11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现为中泰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5年4月至调查日(2016年5月6日)在华泰联合证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 在上述证券公司任职期间,证监会调查发现,敖翔利用“徐某珍”账户通过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方式交易“中国平安”、“欣旺达”、“金城股份”等多只股票。经查,“徐某珍”账户累计转入资金6056900元,转出资金5916054.8元,累计买入金额25916482.17元,卖出金额25775796.68元,合计亏损140685.49元。截至调查日,“徐某珍”账户无期末持股,资金余额159.71元。 对此,敖翔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徐某珍”账户由其父亲敖某生2010年开立并独立控制,资金主要来源于父亲的积蓄,自己也将部分闲置资金借给父亲,但对父亲开立并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并不知情。直至2014年初,才知晓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的事实,并协助父亲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 但经证监会根据在案证据认定,敖翔与其父亲2010年开始在上海共同居住生活,“徐某珍”账户开立后,即通过敖翔多个银行账户转入多笔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敖翔及其夫妻共同财产;资金转出主要去向为敖翔夫妻、其他个人和企业,用于敖翔家庭日常生活消费以及敖翔对外投资、借给朋友和支付离婚协议费用等。“徐某珍”账户网上委托交易使用多个MAC地址,对应的IP地址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通、南昌和丽江等地,同时还有多笔敖翔通过手机下单的交易记录。敖翔所称其父亲在上海家中使用单一MAC地址下单交易、自己在2014年初之后才知道“徐某珍”账户并仅协助进行少量股票操作的说法与上述事实明显不符。 据了解,敖翔在接受调查时承认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称融资融券账户都由其操作。证监会最终认定,虽然不排除敖某生可能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股票交易,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敖翔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 第二位是中信证券曲乐,被罚没24万 敖翔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相比敖翔,3月10日领了罚单的中信证券曲乐也没好到哪去,他因为利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虽赚了6万多,但被“罚一没三”,最终罚没金额超过了24万。 自2005年7月至今,在中信证券就职的曲乐先后任北京张自忠路证券营业部(现为国贸证券营业部)电脑部电脑维护岗经理、董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岗高级经理。曲乐在中信证券任职期间,作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利用“曲某”证券账户买卖 “洪都航空”“云南铜业”“物产中大”等多只股票,曲乐与曲某系兄弟关系,且“曲某”证券账户的资金部分来源于曲乐,在此期间,“曲某”证券账户买卖股票获利67086.39元。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曲乐的违法所得,并处以18万元罚款。 还有两位是华泰陆婷婷、广发赵哲民 和曲乐一样,华泰证券的陆婷婷和广发证券的赵哲民也都因借用他人证券账户炒股被罚,证监会去年12月17日下达的行政处罚书,其中,陆婷婷是借用其配偶吴某的证券账户买卖“亚星客车”,盈利188565.51元,最终被“没一罚二”罚没款逾56万。而赵哲民不仅借用其亲戚等多个账户操作“珈伟股份”、“利德曼”、“网宿科技”多只股票,还私下接受他们委托交易股票,被证监会“罚一没三”收走了170万的罚没款。 新时代证券这两位被终身禁入 相较之前,上述券商从业人员的行为还不算最严重的,有不少券商炒股还往往伴随着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先来看个从业人员涉嫌内幕交易的案例。 有这么一对兄弟,罗向阳和罗杨颖, 他们曾均就职于新时代证券,哥哥罗向阳是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弟弟罗杨颖是证券营业部的营销总监。罗向阳作为专业人士为2013年东方铁塔收购股权项目、2014年黄河旋风定向增发项目、2015年黄河旋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提供顾问服务,是促成相关项目的核心关键人员。 经证监会调查,罗向阳利用职务知悉内幕信息,与罗杨颖配合,2013年内幕交易“东方铁塔”、2014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2015年内幕交易“黄河旋风”。兄弟二人内幕交易手法十分隐蔽,违法线索难以发现。罗向阳从多方面切断涉案交易同自身的关联,企图逃避执法部门关注。 内幕交易违法行为被发现之后,罗向阳假意配合,真意规避。 在调查期间,罗向阳正在美国访学,经调查组同新时代证券以及罗向阳本人积极沟通,罗向阳答应第一时间回国配合调查;但在回国之后并没有第一时间接受调查,在被调查人员发现之后,才被迫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罗杨颖妻子孟某娟声称自己控制涉案证券账户,意图“顶包”,但因孟某娟缺乏股票常识,不能合理解释相关交易行为,终被证监会调查人员识破。 针对罗向阳、罗杨颖设定的多方面规避方法,证监会调查人员对客观证据进行梳理,锁定交易资金同罗向阳、罗杨颖相关联的核心证据,让罗向阳、罗杨颖巧口难辨。最终经证监会调查认定,罗向阳、罗杨颖三次内幕交易,其中还有两次内幕交易亏损,证监会决定没收罗向阳、罗杨颖违法所得共计约44.69万元,并对罗向阳、罗杨颖处以254.08万元罚款,分别对2人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 这一双兄弟今后是与证券市场任职无缘了,还有一位,则是付出了上千万的代价。 国开证券这位前员工被罚没1358万 时任国开证券上海龙华西路营业部经纪人朱炜明在2010年8月20日至2014年8月26日期间,利用其父亲、母亲、祖母等人的账户买卖“海螺型材”、“神剑股份”、“襄阳轴承”等共计132只股票,盈利4526731.70元。 在此基础上,他还在上海电视台第一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中通过明示股票名称或描述股票特征的方法,公开评价、推介“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10只股票,并在公开荐股前先行建仓买入,公开荐股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439254.59元。 获利越多,罚的越狠,最终证监会“罚一没三”的行政处罚书下达,朱炜明被罚没的金额超过了1358万元。 为了防范内幕交易,现行《证券法》一直对于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采取全面禁止,第四十三条规定,不允许证券公司从业人员依法合规持有股票。但是,伴随着证券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以及诚信程度的不断提高,再加上各项监管措施的逐步到位,是否放开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的问题也成为业界关注的热点。 2015年4月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审议的《证券法》(修订草案)曾提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证券从业人员,应事先申报本人及配偶证券账户,并在买卖证券完成后三日内申报买卖情况。但截至目前,《证券法》的修订进程尚未有新进展,按照安排,下月《证券法》将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审议,进行“二读”,届时对于证券从业人员是否可以炒股将有新的法律安排。 目前在国外成熟市场,证券从业人员只要不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股市,按规定申报登记股票买卖,都是合法的。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认为,允许证券从业人员参与股票买卖符合国际惯例,堵不如疏,目前我国禁止从业人员炒股看似隔离了风险,殊不知仍有部分从业人员通过各种手段操作股票,堵的效果并不理想,证券法在修订过程中应考虑这一现状,让股票买卖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市场监督,确保了市场参与主体的权力公平,不过也应该建立对违规申报、不如实申报等行为的惩处力度。 【我是高手赛:上传实盘对账单 瓜分千万实盘金】 【高手战绩】交易成功率100% 最近4月赚15%[详情]

华泰联合投行部敖翔违规炒股 亏损14万被罚款10万元
华泰联合投行部敖翔违规炒股 亏损14万被罚款10万元

  新浪财经讯 3月3日消息,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对华泰联合证券投行部敖翔的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敖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敖翔于2008年4月至2011年11月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1年 11月至2015年3月在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2015年4月至调查日(2016年5月6日)在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门任职。 经深圳证监局查明,敖翔在上述证券公司任职期间,利用其妻子“徐某珍”账户通过网上委托、手机委托等方式交易“中国平安”、“欣旺达”、“金城股份”等多只股票。经查,“徐某珍”账户累计转入资金605.69万元,转出资金591.61万元,累计买入金额 2591.65万元,卖出金额2577.58万元,合计亏损14.07万元。截至调查日,“徐某珍”账户无期末持股,资金余额159.71元。 处罚书称,敖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违法行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敖翔能积极配合调查。 敖翔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其只是协助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综合本案情况,深圳证监局认为,虽然不排除敖某生可能使用“徐某珍”账户进行了股票交易,但在案证据足以认定敖翔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详情]

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原标题:解密“罗向阳内幕交易案”: 案发“顾问费” 账户互切割 记者 杜卿卿 [ 值得注意的是,罗氏兄弟大费周章,三次内幕交易却亏损两次。 ] 2015年春天,时任新时代证券总经理助理的罗向阳正在国外访学。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彼时证监会正在开展针对证券期货行业的“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 自证监会监管转型、工作重心向事中事后监管倾斜以来,针对证券行业进行的现场检查经常发生。对于这一轮专项检查,罗向阳也许并未特别在意。更何况,他从一开始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做出层层掩护——在新时代证券之外设立公司走账、切割自己与操控股票账户的关系,案发后甚至还有家人试图“顶包”。 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此次现场检查是由证监会稽查总队负责,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罗向阳的隐藏问题,检查组人员立即转变角色,开始稽查办案。 蹊跷的顾问费 罗向阳出生于1976年,河南许昌人。在了解他的人眼中,罗向阳从小成绩优秀、家庭和睦,大学毕业后曾在国海证券任职,负责债券业务。进入新时代证券之后,依然主要做债券项目,负责开拓业务、承揽项目。 弟弟罗杨颖比罗向阳小三岁,二人同为新时代证券员工,罗杨颖时任新时代证券许昌智慧大道营业部(原许继大道营业部)营销总监。 2015年1月起,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证监会在证券期货行业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的第一阶段是自查,到3月下旬自查就已经结束,专项检查工作进入抽查阶段,抽查对象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机构和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 由于市场监管任务加重,稽查队伍也加入到现场检查当中,这一次证监会是直接动用稽查力量来进行现场检查。 “我们承担了新时代证券现场专项检查任务。专项检查涉及的事项是比较多的,要对证券公司的各业务模块、各条线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一位办案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当时检查的重点放在券商相关业务是否进行了利益输送。 为了找到证据,检查组要求新时代证券提供所有资管项目、投行项目、债权项目所有流程性文件,包括从项目申请到项目完结,重点核查某一项目,包括哪些人参与、角色是什么、做了什么事、责任是什么、收益如何、费用如何支出等等,十分详细。 罗向阳案中涉及的咨询公司,也引起了稽查人员的注意。基于相关经验,初期检查人员锁定罗向阳、罗杨颖,就是发现新时代证券承做的某债券项目的顾问费,支付给了河南某咨询公司。进一步追查资金的走向,发现资金进入了一些个人银行账户。 “资金都是以顾问费的名义,从新时代证券出去。咨询公司进来的钱,又都转出到个人账户了。筛查个人账户的交易情况就发现,不但交易的股票涉及到新时代证券服务的上市公司,买入的时点也非常敏感。”上述办案人士说,本来是做现场检查,此时不得不立刻转变角色,化身稽查人员开始办案。 谁在操控账户 作为证券从业人员,在规避监管的方式上,罗向阳着实花了心思。首先,前述河南咨询公司的股东和人员,都与罗氏兄弟二人没有关系;其次交易东方铁塔、黄河旋风的股票账户名义持有人为“汪某英”、“杨某玲”、“曹某涛”等。 如何来确认罗氏兄弟对涉案账户的控制关系,成为本案的一大关键。“控制关系,还是要从涉案账户的资金来源、资金的支配、资金收益归属等三个方面来分析。”上述办案人员说。 虽然前述咨询公司股东人员均与罗向阳、罗杨颖没有关系,但是,公司的银行账户、网银、公章等关键手续都是兄弟二人管理及使用;该公司账户的资金绝大多数来源于罗向阳承揽项目收取的“顾问费”。 此次检查共发现罗氏兄弟操纵的三次内幕交易。2013年11月27日至12月13日之间,罗氏兄弟在东方铁塔收购青岛海仁公开之前,利用控制的“汪某英”、“杨某玲”、“曹某涛”证券账户合计买入东方铁塔16.41万股。此次内幕交易导致亏损12.6万。 2014年3月17日至6月16日间,罗氏兄弟利用实际控制的“汪某英”账户交易“黄河旋风”,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卖出后亏损486.7元。 第三次是2015年1月19日至5月21日,罗向阳、罗杨颖利用实际控制的“曹某涛”账户交易10.6万股“黄河旋风”,实际盈利44.69万。 值得注意的是,罗氏兄弟大费周章,三次内幕交易却亏损两次。据业内人士分析,查出的三次内幕交易盈利并不多,可能是因为该案仅是针对专项检查发现的线索进行处理;另外,可以看到第三次内幕交易当中,罗氏兄弟在黄河旋风复牌第一天就以最低价格卖出,降低违法所得,逃避处罚。 最终,证监会决定,对罗氏兄弟前两次内幕交易分别罚款60万,对第三次内幕交易“没一罚三”,没收44.69万、罚款134.08万。三案总计罚没款298.77万元,对罗向阳、罗杨颖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详情]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昔日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 如今因“抢帽子”被罚逾580万

  原标题:昔日 朱炜明电视上夸夸其谈微博“吸粉”数十万人如今 因“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被罚没逾580万元 编者按:操纵市场行为人为地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它是证券市场中竞争机制的天敌,是造成虚假供求关系、误导资金流向的罪魁,引发社会动荡的重要隐患。2016年,机构主体从事市场操纵的比例上升。市场操纵主体既有披着“通道”外衣的超级牛散等个人,还有挂牌公司、信托公司、私募基金等机构,机构违法主体占比明显上升。 本期特别策划,挑选四起具有典型性的操纵市场的案例,以期通过以案说法,给那些还心存侥幸的人提个醒:任何人、任何时候、任何机构做的违法违规、坑害中小投资者、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都有痕迹可查。这些线索,无论历史的还是当下的,证监会都会盯住不放。 ■本报记者 朱宝琛 证券经纪人、某财经频道“谈股论金”栏目的特邀嘉宾、微博账户被数十万投资者关注……就是这样一个身背耀眼光环的公众人物,居然利用“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最终,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6年7月12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4526731.7元,并处以1317763.77元罚款。同时,证监会将他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这个人名叫朱炜明,曾是国开证券的一名证券经纪人。这起案件也是近年来证监会查处的一起比较典型的证券经纪人员采用“抢帽子”手法操纵市场获利巨大、性质恶劣的案件。 那么,朱炜明是如何操纵股票的呢?我们不妨来听听办案人员是怎么说的:朱炜明利用其掌握、控制的亲属的证券账户事先购买了利源精制、万马股份、博晖创新、三泰电子、北京君正、富奥股份、天原集团、上海物贸、襄阳轴承、神剑股份等多只股票。随后,他利用自己在“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身份,在节目中公开评价、预测上述股票,并在节目播出后的3个交易日内卖出,获利近50万元。同时,朱炜明通过控制亲属证券账户进行证券投资交易,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人民币。 看似是一起简单的利用“抢帽子”戏法操纵市场的案件,但在查处过程中,对办案人员的调查、取证、保密等工作还是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缘何这么说?这是基于这起案件的四个特点:其一,涉案人员身份特殊。朱炜明系一名证券经纪人,在证券市场有长期的工作和投资经验,且在“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身背耀眼光环,是一名有较大影响力的公众人物。 其二,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朱炜明善于发挥其表现能力,积极参与各种线上、线下的投资者见面会、宣讲会,微博账户被数十万股民关注,业内知名度高,并通过一些受众广泛的卫视频道直面广大投资者,在电视节目上夸夸其谈,吸引无数投资者眼球。 其三,违法周期长,行为恶劣。朱炜明在其担任“谈股论金”栏目担任特邀嘉宾的2年-3年时间里,持续使用“抢帽子”手法拉抬自己所持有的股票价格,炒作多只股票,交易金额约4000万元,获利数十万元,在普通股民中的影响十分恶劣。 其四,调查对象采取了一定的规避调查手段。朱炜明利用其与其父母共同居住的便利,让其父母为其办理证券开户、资金划转等业务。 尽管有难度,但调查组人员迎难而上,采用了一系列手段和方法的创新,加速了案件的推进,仅用两个月时间就完成了调查工作并移送公安部处理。 比如,该案时间跨度长达2年-3年,涉案嫌疑人朱炜明参与制作的“谈股论金”多达200多期。调查组迅速从视频网站、网盘、以及官方网站等公开的媒体平台上获取了某财经频道的“谈股论金”栏目数百份视频资料,并利用视频分析软件逐一分析,统计出朱炜明作为特邀嘉宾参与“谈股论金”栏目时推介股票的详细信息,迅速推进了调查工作的进展。 考虑到调查对象有丰富的媒体经验和人脉资源,从掌握的初步线索看,有意识规避调查的迹象非常明显,调查一旦启动,涉案人员可能会采取进一步动作毁灭相关证据。因此,要“兵贵神速”,力争从快从细查实本案。调查人员紧密围绕相关精神,结合相关工作规程,认真理解证券法和刑法市场操纵相关条款,针对法律要件组织证据调取了大量直接相关证据,为整个案件的认定奠定了基础。 再者,为了避免嫌疑人隐瞒、毁损证据,甚或潜逃境外,调查组采取了多项保密措施,调查组严守保密纪律,强化保密责任意识,为案件调查顺利进行创造了条件。随着案件事实的逐步清晰,调查组迅速启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主要涉案对象实施了边控手段,防止相关人员脱逃,实现了及时办理,快速移送。 朱炜明最终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而作为“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之一的重点案件,这起案件的及时查办为证券行业从业人员划定了醒目的红线,再次给证券从业人员和投资者敲响了警钟。 对证券从业人员而言,必须严守职业操守,践行行业规范,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从业人员不能利用自己独特的社会地位和职务优势,以内容虚假、夸大或不确定的信息影响股价。 同时,本案涉案人员长期在公开媒体为自己个人所持有的股票摇旗呐喊,拉抬股价未被发觉,也警示着证券行业须反思对从业人员参与证券类节目的内控有效性,对参与证券类媒体节目的关键人员加强审核,增强制度约束和道德操守、法律意识的教育,有效维护证券市场公信力。 此外,该案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投资过程中要擦亮眼睛,切勿轻信“股评”或荐股,坚持独立思考和判断决策,避免落入不法者编制的圈套。 “通过对朱炜明案的查处,证监会向市场展示了高压打击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一贯态势,坚定维护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贯原则。”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详情]

中信证券曲乐违法买卖股票被罚18万元
中信证券曲乐违法买卖股票被罚18万元

  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1月13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3日表示,证监会对7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了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 张晓军指出,上述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中,中信证券从业人员曲乐,在其从业期间控制使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累积获利约6.7万元,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曲乐违法所得,并处以18万元罚款。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持续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坚持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理念,保障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详情]

广发证券员工违规从事股票交易 被罚没170.8万元
广发证券员工违规从事股票交易 被罚没170.8万元

  新浪财经讯 12月23日消息,证监会今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通告了对8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据悉,有两起涉及券商,其中,广发证券南京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从业人员赵哲民,在从业期间,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股票交易,盈利约40.2万元;并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赵哲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第145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第215条、第233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第33号令)第3条第(3)项、第5条第1款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赵哲民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约40.2万元,并处以约120.6万元罚款;对赵哲民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股票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对赵哲民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详情]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借配偶账户违规炒股 被罚没56.5万元
华泰证券从业人员借配偶账户违规炒股 被罚没56.5万元

  新浪财经讯 12月23日消息,近日,证监会对2宗证券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股票案作出行政处罚,其中一宗是华泰证券吴江盛泽镇市场路营业部陆婷婷案。 据悉,华泰证券吴江盛泽镇市场路营业部从业人员陆婷婷,在从业期间,借用其配偶的证券账户交易股票,账户盈利约18.8万元。陆婷婷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陆婷婷没收违法所得约18.8万元,并处以约37.7万元罚款。[详情]

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700余万违法所得被没收
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700余万违法所得被没收

  原标题:前中信证券员工违规炒股被罚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北京监管局近日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时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员工洪卓奇因违规炒股被没收700余万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 据北京证监局调查,时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营业部员工洪卓奇为证券公司从业人员,其自2013年7月15日至2014年11月10日,先后任北京国贸证券营业部资深理财顾问、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资深理财顾问、高级理财顾问。在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洪卓奇控制使用“孙某杰”、“祝某”、“张某平”、“郭某”、“郭某萌”、“杨某”六个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累计交易金额共计639,858,149.45元,盈利为7,211,535.63元。 洪卓奇的上述行为明显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至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没收洪卓奇违法所得7,211,535.63元,并处以3万元罚款。[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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