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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家期货公司遭惩戒:6家涉代客理财 资管成重灾区
21家期货公司遭惩戒:6家涉代客理财 资管成重灾区

这21家期货公司中,有6家公司存在代客理财现象,分别是格林大华期货、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云晨期货和瑞龙期货。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和瑞龙期货等四家期货公司都是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代客理财的违规行为。[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2018年06月05日  02:47
暴走的罚单!中期协一天开出41张 处罚21家金融机构
暴走的罚单!中期协一天开出41张 处罚21家金融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罚的期货公司均属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性对给予21家期货公司纪律惩戒,可能是中期协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多“罚单”。[详情]

券商中国|2018年06月04日  21:09

遭惩戒21家期货公司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对此,中期协给予大地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2:14
海航期货存在资产管理业务违规 受中期协惩戒
海航期货存在资产管理业务违规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使用公司基本账户存放客户委托资产的违规行为。对此,中期协给予海航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3:19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对此,中期协给予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3:27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新增净申购规模的违规行为。对此,中期协给予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3:34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由投资经理使用个人设备交易,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二是2016年末净资本核算不准确。对此,中期协给予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3:39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对此,中期协给予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2:10
混沌天成期货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 遭中期协惩戒
混沌天成期货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 遭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混沌天成投资管理公司是混沌天成期货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安排其他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金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个别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对此,中期协给予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0:11
方正中期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
方正中期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包头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对检查组隐藏存有从业人员代理期货交易证据的计算机,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营业部负责人未全面负责营业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反映出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00
华龙期货非交易岗员工进行期货交易 受中期协惩戒
华龙期货非交易岗员工进行期货交易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多名非交易岗员工个人办公电脑存在期货交易记录,反映出公司在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管控方面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06
华信期货存在内部控制漏洞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华信期货存在内部控制漏洞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分公司所有电脑设备包括已停用的电脑的IP和MAC地址;在检查组进场前,更换了四台办公台式电脑的主板,且以上电脑主板MAC地址出现在客户委托交易记录中,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11
云晨期货以个人名义代理客户交易期货 遭中期协惩戒
云晨期货以个人名义代理客户交易期货 遭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员工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并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对此,中期协给予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0:29
瑞龙期货存在四项违规 遭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瑞龙期货存在四项违规 遭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四项违规行为:包括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投资经理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以及保证金封闭圈和自有资金之间划转资金未通过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对此,中期协给予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0:36
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二是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三是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16
华联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未实施合并风控 受中期协惩戒
华联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未实施合并风控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严格依法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条件;二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对此,中期协给予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26
五矿经易期货涉嫌风控违规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五矿经易期货涉嫌风控违规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对此,中期协给予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31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对此,中期协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36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北京营业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三是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42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部分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三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部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东会决议、首席风险官合规审查意见等决策支持性材料。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47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发生期货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向所在辖区证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中期协给予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53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中期协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6月05日  11:58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由投资经理使用个人设备交易,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二是2016年末净资本核算不准确。对此,中期协给予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3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8层、10层,法定代表人叶晓。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由投资经理使用个人设备交易,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二是2016年末净资本核算不准确。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9号)。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3:39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新增净申购规模的违规行为。对此,中期协给予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6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3层301、302、314房间,法定代表人马华轩。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新增净申购规模的违规行为,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2号)。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七条关于“聘用第三方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以书面形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3:34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对此,中期协给予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5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菜园东街2号,法定代表人刘晓洁。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1号)。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3:27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对此,中期协给予大地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46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事人: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裘一平。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2号)。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大地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2:14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对此,中期协给予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80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升龙汇金大厦15楼07-08单元,法定代表人余鹏。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6号)。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以资产管理人名义,代表资产委托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2:10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中期协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2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期货”),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中心43层,法定代表人姜晴和。  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迈科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8号)。  迈科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1:58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发生期货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向所在辖区证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中期协给予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民生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4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民生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D座7层,法定代表人苏刚。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发生期货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向所在辖区证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0号)。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1:53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部分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三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部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东会决议、首席风险官合规审查意见等决策支持性材料。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5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2203室,法定代表人彭赞东。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部分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三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部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东会决议、首席风险官合规审查意见等决策支持性材料。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1号)。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1:47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北京营业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三是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9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01号1301单元,法定代表人吕海鹏。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北京营业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三是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5号)。  上海中期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与“不得在业务招揽时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与客户约定共同承担损失”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1:42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对此,中期协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508室,法定代表人姚广。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3号)。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新浪财经 | 2018年06月05日 11:36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由投资经理使用个人设备交易,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二是2016年末净资本核算不准确。对此,中期协给予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3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8层、10层,法定代表人叶晓。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由投资经理使用个人设备交易,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二是2016年末净资本核算不准确。国都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9号)。  国都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国都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新增净申购规模的违规行为。对此,中期协给予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6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3层301、302、314房间,法定代表人马华轩。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在合同到期前新增净申购规模的违规行为,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2号)。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依法履行中国证监会或协会规定以及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第二十七条关于“聘用第三方机构为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策略、资产配置、研究咨询和投资建议等专业服务的,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建立第三方机构管理制度,对第三方机构的资质条件、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以书面形式明确第三方机构的权利义务”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对此,中期协给予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5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山西省太原市菜园东街2号,法定代表人刘晓洁。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和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合资管”)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和合资管由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和管理,和合期货有限公司未实施有效管控;二是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四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和合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1号)。  和合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和合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对此,中期协给予大地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46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事人:大地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延安路511号元通大厦12楼,法定代表人裘一平。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2号)。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大地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对此,中期协给予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80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路升龙汇金大厦15楼07-08单元,法定代表人余鹏。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6号)。  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以资产管理人名义,代表资产委托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鑫鼎盛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对此,中期协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2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科期货”),住所地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2号迈科中心43层,法定代表人姜晴和。  迈科期货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在迈科期货开立期货账户,并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迈科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8号)。  迈科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发生期货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向所在辖区证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中期协给予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民生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4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民生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D座7层,法定代表人苏刚。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存在发生期货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向所在辖区证监局报告的违规行为,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0号)。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民生期货有限公司“训诫”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部分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三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部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东会决议、首席风险官合规审查意见等决策支持性材料。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5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松林路300号2203室,法定代表人彭赞东。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部分保证金账户未按规定备案;三是对外投资程序不规范,部分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见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股东会决议、首席风险官合规审查意见等决策支持性材料。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1号)。  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上海东亚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北京营业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三是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9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701号1301单元,法定代表人吕海鹏。  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印章管理混乱;二是北京营业部向投资者宣传资产管理计划预期收益率;三是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5号)。  上海中期期货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与“不得在业务招揽时进行弄虚作假、故意夸大、引人误解或有歧义的宣传,不得向客户做获利保证或与客户约定共同承担损失”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对此,中期协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7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黄浦路99号上海滩国际大厦508室,法定代表人姚广。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未经资产管理系统风控功能审核直接委托交易后,将交易结果补录到资产管理系统的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存在较大缺陷,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3号)。  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天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五矿经易期货涉嫌风控违规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五矿经易期货涉嫌风控违规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对此,中期协给予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9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801-A、4802-B、4803、4804,法定代表人张必珍。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5号)。  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行为进行合规监控和风险监测,发现第三方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五矿经易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华联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未实施合并风控 受中期协惩戒
华联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未实施合并风控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严格依法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条件;二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对此,中期协给予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华联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7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华联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17层,法定代表人甘建明。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严格依法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条件;二是公司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华联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3号)。  华联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二是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三是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对此,中期协给予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天富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8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天富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606号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3号楼5楼,法定代表人孙文斌。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二是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三是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天富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14号)。  天富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天富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华信期货存在内部控制漏洞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华信期货存在内部控制漏洞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分公司所有电脑设备包括已停用的电脑的IP和MAC地址;在检查组进场前,更换了四台办公台式电脑的主板,且以上电脑主板MAC地址出现在客户委托交易记录中,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9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27号楼万达期货大厦3层,法定代表人张岩。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华南分公司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分公司所有电脑设备包括已停用的电脑的IP和MAC地址;二是在检查组进场前,更换了四台办公台式电脑的主板,且以上电脑主板MAC地址出现在客户委托交易记录中。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5号)。  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华信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华龙期货非交易岗员工进行期货交易 受中期协惩戒
华龙期货非交易岗员工进行期货交易 受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多名非交易岗员工个人办公电脑存在期货交易记录,反映出公司在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管控方面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8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8号信托大厦4层,法定代表人娄德全。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多名非交易岗员工个人办公电脑存在期货交易记录,反映出公司在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管控方面存在漏洞,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4号)。  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华龙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方正中期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
方正中期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包头营业部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包括对检查组隐藏存有从业人员代理期货交易证据的计算机,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营业部负责人未全面负责营业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反映出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中期协字〔2018〕48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院1号楼泰康金融大厦22层,法定代表人姜志军。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包头营业部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对检查组隐藏存有从业人员代理期货交易证据的计算机,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二是营业部负责人未全面负责营业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三是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反映出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4号)。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格林大华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到中期协纪律惩戒
格林大华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到中期协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银川营业部个别员工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从业人员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对此,中期协给予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51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楼21层2101单元,法定代表人孟有军。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银川营业部个别员工借用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反映出公司对从业人员的内部管控存在漏洞,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87号)。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瑞龙期货存在四项违规 遭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瑞龙期货存在四项违规 遭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四项违规行为:包括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投资经理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以及保证金封闭圈和自有资金之间划转资金未通过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对此,中期协给予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73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76号大冲商务中心2栋3号楼12层C1号房,法定代表人张帆。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二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投资经理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三是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四是保证金封闭圈和自有资金之间划转资金未通过主办结算银行的保证金专用账户和专用自有资金账户的情形。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09号)。  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关于“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对第三方机构提供的专业服务行为进行合规监控和风险监测,发现第三方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中国证监会相关派出机构和协会报告”、第三十一条“期货公司或子公司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合理性以及成本效益原则,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有效控制各类业务风险,切实防范内幕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云晨期货以个人名义代理客户交易期货 遭中期协惩戒
云晨期货以个人名义代理客户交易期货 遭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员工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并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对此,中期协给予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84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法定代表人曹辉。  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个别员工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并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120号)。  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第四条关于会员应当“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加强对本单位期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云晨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混沌天成期货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 遭中期协惩戒
混沌天成期货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 遭中期协惩戒

  新浪财经讯 中国期货业协会6月4日发布公告称,经查,混沌天成投资管理公司是混沌天成期货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安排其他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金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个别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对此,中期协给予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以下为公告原文:  关于对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纪律惩戒的决定 中期协字〔2018〕61号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4日 当事人: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与金田路交汇处卓越世纪中心3号楼2701-2710室,法定代表人陶晓峰。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混沌天成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是安排其他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金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二是个别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上述违规行为反映出公司未有效建立并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97号)。 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自律公约》第三条关于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遵守协会章程、自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期货保证金监控管理机构的各项规定”的规定。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纪律惩戒程序》第二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决定: 给予混沌天成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如果对本纪律惩戒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期货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详情]

21家期货公司遭惩戒:6家涉代客理财 资管成重灾区
21家期货公司遭惩戒:6家涉代客理财 资管成重灾区

  来源:证券时报   记者 许孝如 曾炎鑫  21家被惩戒期货公司名单: 鑫鼎盛期货具有“资金池”性质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大地期货资管业务存在风险隐患 受中期协“训诫” 云晨期货以个人名义代理客户交易期货 遭中期协惩戒 瑞龙期货存在四项违规 遭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格林大华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到中期协纪律惩戒 方正中期期货存在内部管控漏洞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 华龙期货非交易岗员工进行期货交易 受中期协惩戒 华信期货存在内部控制漏洞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天富期货存在三项违规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华联期货资产管理计划未实施合并风控 受中期协惩戒 五矿经易期货涉嫌风控违规 受中期协纪律惩戒 天风期货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缺陷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东亚期货对外投资不规范 受中期协惩戒 上海中期期货印章管理混乱 受中期协惩戒 民生期货未汇报交易终端事故 受中期协“训诫” 迈科期货账户出借 受中期协公开谴责纪律惩戒 海航期货存在资产管理业务违规 受中期协惩戒 和合期货存在四项违规行为 受中期协惩戒 混沌天成期货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 遭中期协惩戒 首创期货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不符合条件 受中期协惩戒 国都期货风险管控不到位资本核算不准确 中期协惩戒 昨日,中期协一次性披露了21家期货公司于5月下旬被纪律惩戒的情况。此前,这些被处罚的公司曾于2017年底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中期协对19家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对2家公司给予“训诫”的纪律惩戒。这21家期货公司中,有9家是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相关问题的。 从期货公司违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代客理财、风控能力存问题、印章管理混乱、存在“资金池”现象等方面问题。 6家公司存在代客理财问题 上述21家期货公司中,有6家公司存在代客理财现象,分别是格林大华期货、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云晨期货和瑞龙期货。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和瑞龙期货等四家期货公司都是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代客理财的违规行为。 其中,方正中期期货对检查组隐藏存有从业人员代理期货交易证据的计算机——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华信期货则是,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分公司所有电脑设备,包括已停用的电脑的IP和MAC地址;在检查组进场前,更换了4台办公台式电脑的主板,且以上电脑主板MAC地址出现在客户委托交易记录中。 上海中期期货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瑞龙期货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由于期货市场的盈亏波动大,在期货代客理财中,一旦客户遭遇到大的损失就难免发生纠纷,所以监管部门一直禁止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除了代客理财外,还有1家公司是因从业人员炒期货被处罚。中期协公告称,华龙期货多名非交易岗员工个人办公电脑存在期货交易记录,反映出公司在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管控方面存在漏洞。 有资管计划涉“资金池” 资管业务也是中国期货业协会此轮纪律惩戒的“重灾区”,这21家期货公司中,至少有5家公司是因为资管业务违规问题而遭遇惩戒,违规情况涉及风险管控、资产存放、杠杆倍数限制和“资金池”等方面问题。 大地期货被认为在内控方面存在缺陷。中期协公布称,大地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由于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被监管部门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于是在2017年底,大地期货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航期货则是对客户的委托资产存放方面存在违规情况。根据中期协公告,海航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使用公司基本账户存放客户委托资产的违规行为,于是在2017年底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和合期货被认为没有对关联公司和合资管进行有效管控,包括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2017年底,和合期货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期货大佬葛卫东旗下的混沌天成期货也遭遇了纪律惩戒。根据公告,混沌天成投资管理公司是混沌天成期货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安排其他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金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个别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 天富期货总经理缺位超半年 除了公司制度问题外,人事问题也是中期协此轮纪律惩处的内容之一。其中,天富期货由于公司总经理已经缺位时间超过半年,在去年底遭遇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后,又被纪律惩处。 中期协公告称,天富期货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6个月;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天富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开信息,天富期货公司总部位于长春市,注册资本1.5亿元,由吉林信托所控股,2016年公司亏损1063.66万元。 华联期货则是由于独董资格问题而遭遇惩戒。中期协公告称,华联期货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上述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严格依法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条件;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 因此,华联期货于去年底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也被中期协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详情]

暴走的罚单!中期协一天开出41张 处罚21家金融机构
暴走的罚单!中期协一天开出41张 处罚21家金融机构

  一天之内,中期协对21家期货公司开出41家罚单! 值得注意的是,被处罚的期货公司均属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性对给予21家期货公司纪律惩戒,可能是中期协有史以来开出的最多“罚单”。 中期协对其中19家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对2家公司给予 “训诫”的纪律惩戒。在被中期协纪律惩戒的21家期货公司中,有9家是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相关问题。 从期货公司违规问题来看,主要集中在代客理财、风险管控、资产存放、杠杆倍数限制、存在 “资金池”现象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等情况。 6家公司存在代客理财 从今日期货公司遭纪律惩戒的内容看,代客理财现象较为突出。 在被处罚的21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存在代客理财现象,分别是格林大华期货、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云晨期货、瑞龙期货。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中期期货、方正中期期货、华信期货和瑞龙期货等四家期货公司都是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代客理财的违规行为。 其中,方正中期期货对检查组隐藏存有从业人员代理期货交易证据的计算机,从业人员接受客户全权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华信期货则是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分公司所有电脑设备包括已停用电脑的IP和MAC地址;在检查组进场前,更换了四台办公台式电脑的主板,且以上电脑主板MAC地址出现在客户委托交易记录中。 上海中期期货苏州营业部存在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况,瑞龙期货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由于期货市场的盈亏波动大,期货代客理财一旦客户遭遇到大的损失就难免发生纠纷,所以监管一直禁止从业人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 除了代客理财外,还有1家公司是因从业人员炒期货被处罚。中期协公告称,华龙期货多名非交易岗员工个人办公电脑存在期货交易记录,反映出公司在从业人员从事期货交易管控方面存在漏洞。 有资管计划涉“资金池”性质 资管业务也是中国期货业协会今日公布纪律惩戒的“重灾区”,上述21家被惩戒的期货公司中,至少有5家公司是因为资管业务而遭遇惩戒,违规情况涉及风险管控、资产存放、杠杆倍数限制和“资金池”等情况。 大地期货被认为在内控方面存在缺陷。中期协公布称,大地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由于未按照合同约定设置风控阈值、风控措施不到位,被证监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风险隐患,于是在2017年12月28日,大地期货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因此,中期协给予大地期货“训诫”的纪律惩戒。 海航期货则是对客户的委托资产存放方面存在违规情况。根据中期协公告,海航期货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使用公司基本账户存放客户委托资产的违规行为,于是在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期协公告称,给予海航期货 “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和合期货被认为没有对关联公司和合资管进行有效管控,包括部分资产管理合同签订前,和合资管未对客户实施风险评级;部分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前,和合资管未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部分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经理因离职而发生变更,和合资管未按约定及时通知资产委托人。2017年12月28日,和合期货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期货大佬葛卫东旗下的混沌天成期货也遭遇了纪律惩戒。 根据公告,混沌天成投资管理公司是混沌天成期货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过程中,存在两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安排其他结构化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委托资金变相规避杠杆倍数限制;个别资产管理计划由提供投资建议的第三方机构直接执行投资指令,未有效执行风险管控机制。 2017年12月28日,混沌天成期货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期协也在今日发布公告中,宣布给予混沌天成期货“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值得关注的是,鑫鼎盛期货则是因为资管计划具有“资金池”性质。 中期协公告称,鑫鼎盛期货管理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存在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未合理估值的情形,具有“资金池”性质,于2017年12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中期协给予鑫鼎盛期货 “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天富期货总经理缺位超半年 除了公司制度问题外,人事问题也是中期协纪律惩处的内容之一。 其中,天富期货由于公司总经理已经缺位时间超过半年,在去年年底遭遇证监会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后,又在今日被公布戒律惩戒。 中期协公告称,天富期货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中,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总经理缺位时间超过六个月;公司个别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全资子公司总经理;未在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全资子公司重大未决诉讼情况。 天富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根据公开信息,天富期货公司总部位于长春市,注册资本金1.5亿元,由吉林信托所控股,2016年公司亏损1063.66万元。同时,中期协的高管信息显示,天富期货的总经理一职从2017年8月21日起,是由公司副总鲍海松担任。 中期协决定给予天富期货“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华联期货则是由于独董资格问题而遭遇惩戒。 中期协公告称,华联期货在证监会期货监管部组织的2017年专项检查,被发现存在违规行为,包括未严格依法审查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聘任的独立董事不具备任职条件;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 因此,华联期货于2017年12月28日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也被中期协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惩戒。 2家公司印章管理混乱 内部管理混乱和风控问题也是纪律惩处另一个重要的内容之一。 上海中期期货和上海东亚期货都被发现印章管理混乱。印章作为企业对外表明主体身份的重要工具,堪称企业的“身份证”。在印章管理制度上,企业应当专门管理,并严格用章的审批。 民生期货则发生交易中断的IT事故未报告的情况,被中期协决定给予 “训诫”的纪律惩戒。 五矿期货和华联期货现有的风控能力不能实现盘中合并风控,导致公司发行的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按合同约定实施盘中合并风控措施。 迈科期货则因全资子公司迈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通过接入迈科期货的融航系统将账户出借或授权给他人使用,迈科期货未严格履行账户实名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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