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利于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7月18日 10:33
专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 彰显扩大开放决心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7月18日 10:33
浙大教授:负面清单制度是促进监管体制转型有效契机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7月18日 10:33
自贸试验区再获政策红利 三大举措护航先行先试
证券日报 | 2019年07月05日 04:49
媒体评论: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媒体评论: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原标题:评论丨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波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及2019年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两个“清单”和一个“目录”将自7月30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的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同时延续前几年的趋势,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减,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进一步体现了清单条目将“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原则。 负面清单是由政府规定不开放的经济领域,在禁止范围以外的经济活动都许可,体现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这可以有效地限制政府在外资准入方面的权力,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当然,基于公平等方面的考虑,中国不仅对外资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发改委和商务部在2018年12月25日发布2018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而不仅仅是对外资,从而避免了新的“超国民待遇”问题出现。此外,与推出负面清单相配合,中国也在《外商投资法》等法律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对“政府之手”进行约束,例如规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必须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这些“责任清单”可以进一步配合负面清单,起到让外来投资者放心等方面的作用。 当然,对负面清单的理解不应限于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自然必须遵守其他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另一方面,如果中国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中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所以负面清单只是保障外资权益、规范外资行为的一个方面,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更应体现出这一规定的“权利本位”价值取向,强调政府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功能。 最近几年来,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的影响,世界各国出台的限制外资措施层出不穷,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以国家安全等理由加强对于外国投资的审查,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已经受到威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6月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13%,至1.3万亿美元,这是连续第三年下滑,已降至2008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美国2017年实施税制改革后,美国公司将更多利润汇回国内,也加剧了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下降。但该年度报告同时显示,中国吸引外资总量逆势上涨,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原因在于,包括负面清单在内,中国以对外开放为导向持续出台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以及参与全球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区建设、落实“一带一路”构想等举措,都营造了良好的外资流入环境。 外资的流入对中国是长期利好。进入中国的外企与国内企业会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其“鲶鱼效应”可以促使国内企业在改进企业治理结构和创新等方面更下功夫。由于发达国家企业位于全球产业链更高位置,同时经验更为丰富,由其引入的新理念可以对中国经济管理制度提出挑战,促使其做出回应,从而提高中国经济管理质量。 中国推出的新开放措施也有向世界传递讯号的蕴意,表明中国坚持不断扩大开放道路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本国增长前景的稳定预期,这有助于消除外资疑虑,提升外资对中国的信心。当然,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的制度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要努力吸引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外资流入,为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增添动力,同时要发挥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潜力,以帮助缩小国内地区差距。制度设计方面要学习国际上改善营商环境的优良做法,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诉和申请协调解决纠纷的机制,增进法治,全方位地提升外资信心。[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7月02日 07:00
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原标题: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本报记者 刘 萌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两个“清单”,将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了六年来“负面清单”的五次“瘦身”历程。 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其中,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2017年的63条减至48条,并推出了包括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基本放开制造业、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等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 除全国版负面清单外,自贸区负面清单近年来也历经数次缩减。 自贸试验区的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上海自贸区,2013年9月出台,设立之初为190项。2014年,调整减少至139项。2015年,在自贸区扩围之际,该清单又减至122项,同时扩展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为95项,首次将条目缩减到了100项以内,并覆盖当时的11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修订后,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减至45项。 2019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减至37项,较2018年压减17.8%。 梳理负面清单内容可以发现,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例如,在交通运输领域,2018年版负面清单一共有7条特别管理措施,2019年版则是6条,删除了国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特别管理规定。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2018年版负面清单一共有9条特别管理规定,但新版本降为7条。取消了电影院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和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这2条特别管理规定。在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此外,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新版外资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的同时,含金量更高,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随着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我们有更加完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因此,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越来越大。[详情]

证券日报 | 2019年07月02日 04:34
负面清单再瘦身:电信文化放宽准入 鼓励外商投资5G
负面清单再瘦身:电信文化放宽准入 鼓励外商投资5G

  原标题:负面清单再“瘦身”: 电信文化等放宽准入,鼓励外商投资5G芯片 21世纪经济报道 夏旭田,武雯婕,缴翼飞 北京报道 犹如一把游标卡尺,中国“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伸缩正在度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放宽了在城市燃气、电影院、增值电信、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领域的市场准入。 同日,中国还首度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多个条目,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受访专家指出,连续多年“瘦身”之后,新版负面清单再度削减,并触及到一些关键行业和敏感领域的开放,这凸显了中国进一步开放的意志与决心。 取消电影院等领域限制 今年的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的长度。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服务业开放是一大亮点。新版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新版两个负面清单在连续多次缩减基础上今年再度“瘦身”颇为不易。此前条目较多,负面清单有很大的削减空间,如今已减至40条左右,清单越缩越难,含金量也越高。 在具体条目上,白明称,新负面清单在多个关键行业与敏感领域放宽了外资股比限制,其中文化行业属于敏感领域,电信领域也多牵涉国家安全等问题,中方推动这些领域的开放,足见中国愿意将开放推向更深处。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主任杜奇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负面清单更重要的在于纵向的开放水平的提升。新的负面清单以清晰的边界界定了市场准入,其开放程度也与中国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导向相匹配。 白明也指出,经过历次缩减,未来负面清单在数量上可能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未来的外资准入将更侧重开放的质量,比如部分行业从禁止转向限制,逐步扩大开放面。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近日的G20大阪峰会上明确表示,中国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白明表示,针对部分外资企业担心的准入“玻璃门”现象,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的规定,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的一致。 杜奇睿介绍,负面清单是《外商投资法》的一个核心,除了后者这一外资基础性法律之外,中国还有几十个部门的规章和几百个行业和地区性规定,后者都对外资做了限制。“很多时候,这些限制跟负面清单是冲突的:后者说外资可以进入一些行业,但一些部门性和地方性的法规还是有限制的,当务之急是要清理这些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鼓励外资投高端制造 负面清单之外,中国还首度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这一目录将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合二为一。 新的鼓励目录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此外,目录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白明称,鼓励目录类似一个“正面清单”,更多体现了一种产业导向。中国正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高技术领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导向。 在中国扩大高科技领域对外资的开放的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不断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力度,并否决了高科技领域的多项国际并购。 白明指出,高科技领域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全球化配置资源,中国愿意在这些领域拥抱来自全球的资本,加入到全球产业链中来。但部分国家担心中国进入这一领域后分食他们的市场,因而更倾向于保护主义。 杜奇睿指出,中国之所以对高科技行业持开放态度,是因为在高铁、5G、光伏等具有优势的领域,中国不怕竞争。 中国配套产业齐全,又具备巨大的国内市场,容易形成规模经济,这对外资很有吸引力。 中国出台负面清单等一系列措施,在“稳外资”中正在发挥作用。数据显示,今年1-5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369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47.2%,占比达到了28.5%。 (编辑:李博)[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7月02日 01:21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02日 00:57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原标题: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决策程序,严格实施方案审核,依法依规遴选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加强PPP项目监管,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从2014年开始推动已经五年有余。在过去的五年中,PPP由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推动管理,已经形成了项目投资额10万亿以上的市场。 一位政策监管人士告诉记者,出台通知就是为了贯彻和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对PPP的规范和发展。 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诣茗表示,根据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的要求,在PPP领域,立项管理、项目变更、信息公开等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实施: 第一,政府方以注入资本金方式参与PPP项目的,进行审批;政府方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则应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对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的10%的,应当报请原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备程序。 第三,除涉密项目外,需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详情]

经济观察网 | 2019年07月01日 12:28
北青报: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北京青年报 | 2019年07月01日 09:56
2019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2019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鼓励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来源:经济日报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3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新时期我国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内容上看,它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2019年版鼓励目录体现了《外商投资法》精神,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9年版鼓励目录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据介绍,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版鼓励目录。[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01日 06:05
发改委: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发改委: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原标题: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来源:经济日报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出台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旨在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和改革。 据悉,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近年来经过数次修订,其中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 市场准入不断扩大,促进外商投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上述负责人表示,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3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据悉,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据介绍,今年3月份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01日 06:05
两部门: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中国证券报 | 2019年07月01日 05:44
2019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2019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原标题:“2019款”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负面清单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详情]

证券日报 | 2019年07月01日 03:29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鼓励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鼓励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原标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 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放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分别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通过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方的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详情]

证券日报 | 2019年07月01日 03:29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原标题: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本报记者 刘 萌  我国的对外开放正在持续提速。 近日,我国表示将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一项举措为进一步开放市场。其中提到,中国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自2013年中国首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挂牌,6年来经过4次扩容,已设立上海、广东、天津、海南等12个自贸试验区。 本报记者查阅各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今年有不少省份明确表示要申报设立自贸试验区。例如,山东、河北、云南等。眼下,自贸试验区将迎来再次扩容,哪些省份已经做好了准备?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地点如何选择,有很多方面的因素需要考量。包括宏观层面的国内区域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与国际区域合作,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和投资对外开放的能力和现实需求,区域营商环境的改善情况等。此外,申报地区在已有自贸试验区经验推广中表现如何、是否跟上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同样也是重要的考量指标。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山东、广西、云南、湖南、河北、黑龙江、新疆、安徽等省份都有希望加入到新一批自贸试验区的行列。 “自贸试验区地点的选择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黑龙江、云南、广西、新疆、山东如果获批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可以进一步加快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江苏作为长三角的龙头,过去几年提交过多份自贸试验区申请方案,如果获批可以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互相促进。此外,随着6月27日第一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在长沙成功举办,并永久落户湖南,紧邻粤港澳大湾区的湖南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白明表示。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黑龙江、江苏、山东有希望获批新一批自贸试验区。 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览已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呈现“南多北少”的格局,从区域平衡角度考虑,黑龙江、河北、山东、甘肃有希望成为自贸试验区新成员。 付一夫认为,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货物贸易规模相对较大,而服务贸易目前还长期逆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往来的新热点,而发展服务贸易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未来自贸试验区应着力在资本开放、金融服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对外贸易上加以发力。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建设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领域,特别是营造一个国际化、法治化且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助于自贸试验区加速吸引外资涌入,并汇集全球范围内的高端资源,这对于我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转型与新兴产业升级以及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详情]

证券日报 | 2019年07月01日 03:29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 农业采矿业等放宽准入
新京报网 | 2019年07月01日 02:30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出新措施 专家:突破发展瓶颈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01日 02:10
新京报社论:调整外商投资目录 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新京报社论:调整外商投资目录 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原标题:调整外商投资目录,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 社论 此次颁布的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不仅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增添动力,对拓展国外资本来华投资渠道、共享中国发展机会也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 就在G20大阪峰会落幕的第二天,中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就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与2017年版相比,新版目录较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其中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根据相关规定,目录中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鼓励外商投资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据统计,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进入2019年后,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但外资对中国依然青睐有加,利用外资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这既体现了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是对中国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投下的信任票。 早在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此后经过多次修订。这也意味着之前不加选择、不问目的地吸引外资的“粗放式”引进外资模式正式终结。如今,投资产业目录已经成为我国在规范和引导外商投资方面操作性最强的一部法规性文件。 与2017版相比,新版目录除了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外,在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则进行了较大的拓展,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对外商投资敞开了大门。 事实证明,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中国经济取得长期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主要经验之一。在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全球产业链早已超越了国界的限制,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封闭保护或强制性地排斥他国企业不仅不能促进产业的发展,反而会对全球经济和产业本身造成严重的冲击和伤害。 正是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中国的部分产业取得了长足的成长。特别是在信息产业和制造业等方面,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即便如此,中国在这些产业依然持开放态度,而且开放的幅度越来越大,对外资的包容性更强。比如此次新版目录就在电子信息产业方面,新增了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与此同时,外国企业在对中国产业投资的过程中,也充分享受到发展的红利。不少企业将中国视为最重要的市场,而中国也成为他们的主要利润来源国。在中国对外出口中,外资企业几乎占了半壁江山。以制造业为例,目前我国正在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迅速迈进,而制造业吸收外资额比重超过30%,是外企最热衷投资的产业领域。 总之,此次颁布的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体现了中国不断开放包容的胸怀。这不仅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增添动力,对拓展国外资本来华投资渠道、共享中国发展机会也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7月01日 00:02
外资负面清单缩短 7大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7月01日 00:02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等领域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等领域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集成电路等多领域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点击查看全文),这一新版目录将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合二为一,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新的鼓励目录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鼓励目录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多个条目。 制造业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 鼓励目录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根据新的鼓励目录,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做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鼓励目录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 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 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此外,目录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外,鼓励目录还设置了专门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分省市列出了各个地方具体的鼓励条目,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外资鼓励目录“合二为一”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将同时废止。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启动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将两个目录合并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新的鼓励目录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从功能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延续,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从范围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关于新老目录的衔接,该负责人表示,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鼓励目录。 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最早于1995年发布,此后7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独立发布后,该目录主要是一个鼓励类目录,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年首次颁布,当时仅适用中西部地区,此后修订新增了辽宁和海南省,扩大至22个省(区、市),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将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确能发挥相关地区优势的行业和领域列入其中,适用鼓励类政策。实践表明,两个目录为促进外商投资、优化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吸引外资机遇挑战并存 上述负责人表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我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我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三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 通过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我国利用外资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2019年1-5月,我国吸引外商投资546.1亿美元,同比增长3.7%。 与此同时,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2018年全球跨国投资同比下降了13.4%。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该负责人表示,这既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多机遇,也对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他介绍,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详情]

21世纪经济报道 | 2019年06月30日 13:16
两部门:同一外商可建两家生产同类整车的合资企业
界面 | 2019年06月30日 12:20
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哪些开放新举措
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哪些开放新举措

  原标题: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出哪些开放新举措? 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来了。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国将推出哪些开放新举措,一图看明白。 [详情]

新华社 | 2019年06月30日 11:58
发改委: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新浪财经综合 | 2019年06月30日 10:50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采规定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6月30日 10:35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6月30日 10:33
发改委: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等业务外资限制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6月30日 10:27
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原标题: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背景情况。 答: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我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我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三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通过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我国利用外资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2019年1-5月,我国吸引外商投资546.1亿美元,同比增长3.7%。与此同时,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2018年全球跨国投资同比下降了13.4%。 为了适应新形势,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启动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将两个目录合并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在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地方意见,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开放性。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设性意见,我们充分研究并予以吸收采纳。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30日发布了2019年版鼓励目录。 问: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总体考虑是什么,结构上有哪些特点? 答:当前我国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这既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多机遇,也对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新时期我国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内容上看,它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问:请问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关系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开放发展,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最早于1995年发布,此后7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独立发布后,该目录主要是一个鼓励类目录,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年首次颁布,当时仅适用中西部地区,此后修订新增了辽宁和海南省,扩大至22个省(区、市),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将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确能发挥相关地区优势的行业和领域列入其中,适用鼓励类政策。实践表明,两个目录为促进外商投资、优化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功能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延续,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从范围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今年3月,国家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将投资促进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2019年版鼓励目录体现了《外商投资法》精神,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主要特点。 答: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做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相关政策,以及新老目录的衔接。 答: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鼓励目录。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促进外商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6月30日 10:27
发改委: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发改委网站 | 2019年06月30日 10:25
两部门: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两部门: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财联社6月30日讯,7月30日起,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同日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新华视点)[详情]

新华视点 | 2019年06月30日 10:09
专家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利于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专家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利于提升利用外资质量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出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实施更加积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李大伟) 在我国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之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刚刚公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鼓励目录》),表明新时代我国在坚持内外资国民待遇这一基本原则的同时,注重实施高效、精准、灵活的外资促进政策。这有利于有效提升利用外资质量,更好地发挥外资对供给结构升级的促进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出台《鼓励目录》是我国积极促进外商投资的重要体现 我国已经全面实施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基本上实现了内外资国民待遇。应该看到,外资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的过程中,还需要充分了解东道国的要素禀赋、营商环境以及经济发展战略,从而挖掘潜在投资机会,制定高效的投资策略。为此,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为充分发挥外资在先进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实现外资企业良性高效运营和本国经济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双赢”,往往基于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自身的要素禀赋实际情况,在内外资国民待遇的大原则下对外资实施一定的促进政策。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涌现了许多新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机遇,这些领域应作为开展国际合作的重点。及时出台《鼓励目录》,将现行对行业和区域的外资鼓励政策进行有效整合,既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又积极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是在坚持内外资国民待遇的基础上对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灵活应用,对外资企业发挥自身独特优势更好参与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出台《鼓励目录》对我国优化产业结构、在更高层次参与全球价值链合作具有积极作用 长期以来,对部分行业领域的外商投资实施鼓励政策是我国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抓手,对于提升利用外资综合质量、优化产业结构的效果十分明显。计量模型的测算表明,在历次修订鼓励政策之后,外资企业投入新增鼓励类项目的意愿均有增强。当前,新一代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迅速兴起,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生物医药、新能源等诸多新兴产业正在迅速发展之中,我国在部分领域和世界先进水平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此次出台的《鼓励目录》较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积极支持技术实力雄厚、管理经验丰富、运营业态先进的跨国公司在这些新兴领域和我国企业加强合作,有利于中外企业通过协同创新、研发外包、平台共享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打造高效、平等、灵活的新型价值链,有利于我国新兴产业充分融入全球产业变革大潮流,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同时,我国不同产业发展水平存在明显差异,在部分行业已经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同时,其上下游行业可能和经济发展需求存在较大差距。有针对性地实施鼓励类政策能够有效弥补我国产业体系中存在的“短板”,扩充相关产业的生产可能性曲线,提升供给质量。 三、出台《鼓励目录》为促进我国区域协调发展,在中西部地区打造利用外资高地提供了有力支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取得了巨大成绩,但客观上也存在利用外资区域不平衡的问题。东部沿海地区由于地理区位、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利用外资占比长期达85%以上,而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比重较低。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重庆、四川等西部省市市场潜力巨大,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相对较低,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状况已有明显改善,完全有能力成为跨国公司的投资新热点。《鼓励目录》立足中西部地区各省份的资源、劳动力等优势和产业发展特点,对《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支持中西部地区发挥自身优势吸引外资流入,对于促进中西部地区开放型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升级,从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出台《鼓励目录》充分彰显了我国向全世界分享发展机遇,推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理念 我国有近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正处在消费结构迅速升级的重要时期,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文化娱乐、高端医疗等领域的消费需求迅速增长,市场规模和增长幅度均位居全球前列。同时,在“一带一路”建设带动下,我国中西部地区由走向开放前沿,开发开放方兴未艾。鼓励外商在这些行业领域和地区对华投资,表明了中国愿意和世界各国分享发展机遇,展示了反对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的态度,势必会吸引更多外资融入到中国高质量发展中来,势必会进一步促进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 当前,全球贸易投资保护主义风潮显著抬头,个别发达经济体为追求短期、局部利益,采取“以邻为壑”的措施,限制其他国家参与本国市场,既不利于提升本国居民福利,也对世界经济增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此次修订出台《鼓励目录》,是中国用实际行动推动全球价值链、供应链、产业链、创新链的合作,促进可持续的国际生产经营网络,支持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均衡的方向发展,分享中国经济中高速增长和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的机遇,构筑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详情]

专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 彰显扩大开放决心
专家: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 彰显扩大开放决心

  新一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彰显我国扩大开放决心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外经济研究所 李大伟 孔亦舒) 近年来,逆全球化风潮抬头,国际投资合作受到较大负面影响,全球跨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下降。在全球化发展遭遇波折、贸易投资保护主义蔓延的外部环境下,我国出台《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向世界分享我国这一潜力巨大、结构迅速升级的市场,为推动全球化深入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对于深化全球价值链合作,推动我国向高层次供求平衡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一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有利于助推全球化深入发展 自上世纪80年代,随着运输、信息等领域技术的迅速发展,国际资本跨境流动的便利性大幅度增加,并有效带动了先进技术和高素质人才的跨境流动,成为全球化快速发展的主要动力。大型跨国公司的跨国投资有力推动了发达国家的技术、高素质人才等生产要素和新兴经济体的资源、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结合,有效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形成了当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球化格局。 然而,受上一轮科技革命的红利逐渐减弱等因素影响,跨国资本流动做大“蛋糕”的动能有所下降。同时,个别发达经济体为维护部分利益集团的短期利益,蓄意将自身发展存在的问题归因于商品和资本的自由流动,滥用关税、投资安全审查等贸易投资保护主义工具,严重影响了全球跨国公司的投资信心,导致全球跨境直接投资发展明显放缓。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6月份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规模仅为1.3万亿美元,下降13%,连续3年下滑,为自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 在全球投资趋缓的背景下,我国此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对于促进全球化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此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服务业开放为重点,进一步放宽制造业、采矿业、农业外资准入。在制造业直接投资自由流动已经基本实现的背景下,当前全球化的重点已经转向服务业领域,扩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已成为全球经贸合作的重要议题之一,我国以服务业为重点扩大对外资的市场准入,有利于发挥我国这一世界潜力巨大的服务业需求市场优势,和世界各国服务业企业共同开展深度合作与良性竞争,有效提升服务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放宽制造业、采矿业、农业外资准入,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全球优质资本和高素质人才的优化配置,推动各方共同构建新的国际分工合作格局。 二、新一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有利于促进全球价值链合作 长期以来,大型跨国公司基于要素配置最优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将研发、品牌营销、关键零部件制造、最终产品加工组装等环节在不同经济体之间配置的垂直专门化分工模式,有效促进了全球经济增长。然而,随着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增材制造等新兴技术的持续投入应用和新兴经济体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各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成本正在迅速下降,方式也日趋多样化。在这一背景下,传统大型跨国公司主导的垂直专门化分工方式已经不完全适应新型全球经济合作的要求,协同创新、研发合同外包、平台共享、系统解决方案整合等新型合作方式将迅速发展,形成网状集聚的产业链、规模化整合的供应链以及增值环节更为平衡分散的价值链,成为传统价值链的重要补充。 我国在对外开放进程中积极融入全球价值链,促进了自身发展和国际经济合作。此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利于我国进一步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在新型的全球价值链中,最终产品设计、最终产品制造、零部件设计、零部件制造、品牌建设、市场推广等研发、生产和服务环节将深度融合、彼此交织,创造出巨大的商品和服务贸易需求。此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有效扩大专业服务、物流等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重要地位的服务环节对外开放,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措施形成协同效应,有效降低外商投资服务业准入门槛,为各参与方共同构建新型价值链创造大量的机遇。 三、新一轮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有利于推动我国向高层次供求平衡提升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际就是我国居民的高层次需求与社会整体处于中低层次供给之间的矛盾。然而,我国本土企业在技术、创意、营销模式、高品质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此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将吸引更多技术水平高、产品品质好、服务理念先进的跨国公司来华开展业务,既有利于直接满足我国消费者对于高品质服务的需求,也有利于产生一定的“鲶鱼效应”,激励我国本土企业生产更高品质、更符合广大消费者需求的服务。此外,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有利于推动我国在制造环节的优势和大型跨国公司在服务环节的优势有机结合,提升产品质量和居民消费体验。因此,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推动我国向高层次供求平衡提升。[详情]

浙大教授:负面清单制度是促进监管体制转型有效契机
浙大教授:负面清单制度是促进监管体制转型有效契机

  负面清单再做“减法” 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赵 骏) 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出台再次表明,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作为外商投资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负面清单的优化能有效改善营商环境,提振内外资持续参与中国经济发展和改革事业的信心。作为新时期利用外资制度重要环节之一,负面清单制度逐步放宽了外商投资市场准入条件,扩大了对外开放领域,推动市场呈现全面开放的新格局。将于明年生效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制度,这是我国外资管理制度的重要发展。 一、负面清单制度是巩固改革开放成果,促进投资可持续发展的必要保证 吸引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扩大外商投资领域以及优化外资准入规则一直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点。经过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经济社会建设的很多领域已经逐渐进入深水区,亟待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负面清单制度的引入正是对我国经济发展进一步吸引外资、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成果的客观要求的回应。 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负面清单以“法不禁止即自由”作为法理基础,准入前国民待遇与负面清单是日趋流行的且较为先进的外商投资管理方法。本次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进一步缩减负面清单条目,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实行独资经营。这充分体现了我国负面清单制度开放、灵活的改革方向。同时,这也显示了我国对相关产业及其发展前景的信心。本次修订,深化了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等领域开放,目的在于推进更大范围经济合作,充分发挥外资在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 对负面清单制度的不断探索与完善,有利于为国内外商投资企业创造更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对于鼓励并吸引外资、增强外资信心、促进外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并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引入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深化探索并逐渐完善的标志,同时,这也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必然要求。 二、负面清单制度是我国接轨国际投资经贸规则,发展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举措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实行负面清单制度。为完善我国对外投资贸易环境,充分参与国际市场,全面实施负面清单制度成为我国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接轨的必要举措,有助于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进一步确立我国开放型市场经济国家的地位。 近年来,世界贸易组织运作和谈判受阻,而国际双边、多边投资谈判有所发展,新的国际投资秩序正在形成,负面清单制度这一与国际规则和格局相接轨的新制度,使我国在充分参与构建全球经贸新规则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负面清单的不断精简,体现出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承担责任的大国担当。 负面清单制度是国家政策供给的重大改革,体现了开放性的市场理念。它有助于将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有机连接,建立完善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为我国改革开放创造新的发展局面。 三、负面清单制度是提升我国经济管理水平,促进监管体制转型的有效契机 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加速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举措。负面清单的核心内容,是要建立“法不禁止即自由”的管理理念,逐步实现“权力本位”向“权利本位”的转变,减少政府对市场准入的干预。负面清单制度有助于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政策透明度,还能够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投资便利化程度,这与我国当前行政体制的改革目标相契合。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出台,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的相关审批,在更多领域实行内外资一致的市场准入标准,实现内外资统一管理。 同时,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还能够倒逼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职能行使逐步由事前审批转化为事后监管,这对政府提出了创新行政方式的要求,如通过构建信息网络共享平台,完善重大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推进监管主体多元化等手段,建立起足够完善的外资准入事后监管体制等。[详情]

自贸试验区再获政策红利 三大举措护航先行先试
自贸试验区再获政策红利 三大举措护航先行先试

  原标题:自贸试验区再获政策红利三大举措护航“先行先试” 本报记者 刘 萌 7月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落实情况汇报,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改革开放方面更多先行先试。 会议提出了三点深化改革举措。 一要推动相关省市加大向自贸试验区下放省级管理权限,尤其是投资审批、市场准入等权限。在自贸试验区全面实现“证照分离”。支持地方和部门聚焦市场主体期盼,提出自身范围内深层次改革事项,在自贸试验区先行试点。 二要实施好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快调整完善相关法规。对贸易便利化创新等提出具体措施。抓紧研究在自贸区试验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是服务业开放的举措,为更高水平开放积累经验。 三要对重大改革事项建立地方和部门联合推进机制。对需要调整实施法律法规的,要抓紧按程序提请办理。完善管理体制和协同机制,增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辐射带动效应。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全球经济增速的放缓与国际形势不确定性的加强,给我国外贸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也在日渐增大。但需要看到的是,今年上半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我国进出口拉动作用极为明显,不仅高于全国外贸整体增速,占外贸总值的比重也在不断上升;与此同时,我国对外资的使用规模也呈现出稳定的增长态势。这表明,我国的对外贸易仍有极大潜力可挖掘。国常会部署自贸区深化改革举措,是出于主动深化对外开放、推动更高质量贸易往来的考虑,这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举措。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下阶段自贸区深化改革将主要围绕开放和高质量发展,针对自贸区改革过程所存在的自主权不足问题,推动省级管理权利下放,加强保障体系建设,保证改革自主权的落实。 “比如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虽然交通部出台了相关的办法,但是不涉及国际通行的税收、监管等内容,缺乏国际竞争力”,肖本华在谈到自贸区改革过程中存在自主权不足问题时举例表示。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我国现行船舶登记的主要依据是《船舶登记条例》、《担保法》、《中外合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实行开放船舶登记制度的国家及地区相比,主要存在船舶检验制度制约、税收制度制约、融资环境制约、业务流程较为繁琐等四个方面制约及问题。 在今年两会上,曾有政协委员建议在海南先行先试,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特别船舶登记制度,并在该制度框架内开展相关配套政策改革试点工作。 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虽然国家赋予了自贸区很多新的权力,但国内法律法规却没有及时同步地修改修订,少数部门为避免担责,在审批上不愿主动配合,很多政策落地效果不足,导致后期“大门敞开,小门不开”问题。 付一夫表示,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建设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领域。营造一个国际化、法治化且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助于自贸试验区加速吸引外资涌入,并汇集全球范围内的高端资源,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转型与新兴产业升级以及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详情]

媒体评论: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媒体评论: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原标题:评论丨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制度 21世纪经济报道 刘波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及2019年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两个“清单”和一个“目录”将自7月30日起施行。本次修订的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同时延续前几年的趋势,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减,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进一步体现了清单条目将“一年一修,动态调整”的原则。 负面清单是由政府规定不开放的经济领域,在禁止范围以外的经济活动都许可,体现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这可以有效地限制政府在外资准入方面的权力,厘清市场和政府的边界。当然,基于公平等方面的考虑,中国不仅对外资准入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发改委和商务部在2018年12月25日发布2018年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标志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而不仅仅是对外资,从而避免了新的“超国民待遇”问题出现。此外,与推出负面清单相配合,中国也在《外商投资法》等法律中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责任,对“政府之手”进行约束,例如规定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必须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这些“责任清单”可以进一步配合负面清单,起到让外来投资者放心等方面的作用。 当然,对负面清单的理解不应限于法无禁止即可为。在中国投资的外国企业自然必须遵守其他方面的法律规定,例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另一方面,如果中国与外国缔结的国际条约、协定中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所以负面清单只是保障外资权益、规范外资行为的一个方面,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更应体现出这一规定的“权利本位”价值取向,强调政府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投资环境的功能。 最近几年来,受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抬头的影响,世界各国出台的限制外资措施层出不穷,美国等发达国家也以国家安全等理由加强对于外国投资的审查,国际投资的自由流动已经受到威胁。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6月发布的年度报告显示,2018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13%,至1.3万亿美元,这是连续第三年下滑,已降至2008金融危机以来的最低水平。美国2017年实施税制改革后,美国公司将更多利润汇回国内,也加剧了全球外国直接投资的下降。但该年度报告同时显示,中国吸引外资总量逆势上涨,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原因在于,包括负面清单在内,中国以对外开放为导向持续出台的一系列法律和政策,以及参与全球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区建设、落实“一带一路”构想等举措,都营造了良好的外资流入环境。 外资的流入对中国是长期利好。进入中国的外企与国内企业会形成竞争与合作并存的关系,其“鲶鱼效应”可以促使国内企业在改进企业治理结构和创新等方面更下功夫。由于发达国家企业位于全球产业链更高位置,同时经验更为丰富,由其引入的新理念可以对中国经济管理制度提出挑战,促使其做出回应,从而提高中国经济管理质量。 中国推出的新开放措施也有向世界传递讯号的蕴意,表明中国坚持不断扩大开放道路的坚定决心,以及对本国增长前景的稳定预期,这有助于消除外资疑虑,提升外资对中国的信心。当然,构建具有可持续性的吸引外资的制度是一项长期工程,我们要努力吸引高端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外资流入,为国内产业转型升级增添动力,同时要发挥中西部地区吸引外资的潜力,以帮助缩小国内地区差距。制度设计方面要学习国际上改善营商环境的优良做法,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诉和申请协调解决纠纷的机制,增进法治,全方位地提升外资信心。[详情]

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原标题: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年5次“瘦身” 开放领域大扩容 本报记者 刘 萌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两个“清单”,将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了六年来“负面清单”的五次“瘦身”历程。 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其中,2018年版负面清单由2017年的63条减至48条,并推出了包括大幅扩大服务业开放、基本放开制造业、放宽农业和能源资源领域准入等一系列重大开放措施。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 除全国版负面清单外,自贸区负面清单近年来也历经数次缩减。 自贸试验区的第一份负面清单来自上海自贸区,2013年9月出台,设立之初为190项。2014年,调整减少至139项。2015年,在自贸区扩围之际,该清单又减至122项,同时扩展到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四个自贸区。2017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为95项,首次将条目缩减到了100项以内,并覆盖当时的11个自贸试验区。2018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在全国负面清单开放措施基础上,在更多领域试点取消或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修订后,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减至45项。 2019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减至37项,较2018年压减17.8%。 梳理负面清单内容可以发现,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 例如,在交通运输领域,2018年版负面清单一共有7条特别管理措施,2019年版则是6条,删除了国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特别管理规定。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2018年版负面清单一共有9条特别管理规定,但新版本降为7条。取消了电影院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和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这2条特别管理规定。在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此外,新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表示,新版外资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的同时,含金量更高,同时也体现了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随着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我们有更加完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因此,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越来越大。[详情]

负面清单再瘦身:电信文化放宽准入 鼓励外商投资5G
负面清单再瘦身:电信文化放宽准入 鼓励外商投资5G

  原标题:负面清单再“瘦身”: 电信文化等放宽准入,鼓励外商投资5G芯片 21世纪经济报道 夏旭田,武雯婕,缴翼飞 北京报道 犹如一把游标卡尺,中国“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的伸缩正在度量着中国对外开放的广度与深度。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放宽了在城市燃气、电影院、增值电信、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领域的市场准入。 同日,中国还首度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多个条目,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受访专家指出,连续多年“瘦身”之后,新版负面清单再度削减,并触及到一些关键行业和敏感领域的开放,这凸显了中国进一步开放的意志与决心。 取消电影院等领域限制 今年的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的长度。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服务业开放是一大亮点。新版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新版两个负面清单在连续多次缩减基础上今年再度“瘦身”颇为不易。此前条目较多,负面清单有很大的削减空间,如今已减至40条左右,清单越缩越难,含金量也越高。 在具体条目上,白明称,新负面清单在多个关键行业与敏感领域放宽了外资股比限制,其中文化行业属于敏感领域,电信领域也多牵涉国家安全等问题,中方推动这些领域的开放,足见中国愿意将开放推向更深处。 商务部研究院对外投资合作研究所副主任杜奇睿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负面清单更重要的在于纵向的开放水平的提升。新的负面清单以清晰的边界界定了市场准入,其开放程度也与中国的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导向相匹配。 白明也指出,经过历次缩减,未来负面清单在数量上可能会进入一个相对稳定期。未来的外资准入将更侧重开放的质量,比如部分行业从禁止转向限制,逐步扩大开放面。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近日的G20大阪峰会上明确表示,中国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白明表示,针对部分外资企业担心的准入“玻璃门”现象,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性的规定,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的一致。 杜奇睿介绍,负面清单是《外商投资法》的一个核心,除了后者这一外资基础性法律之外,中国还有几十个部门的规章和几百个行业和地区性规定,后者都对外资做了限制。“很多时候,这些限制跟负面清单是冲突的:后者说外资可以进入一些行业,但一些部门性和地方性的法规还是有限制的,当务之急是要清理这些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 鼓励外资投高端制造 负面清单之外,中国还首度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这一目录将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合二为一。 新的鼓励目录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此外,目录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白明称,鼓励目录类似一个“正面清单”,更多体现了一种产业导向。中国正从制造业大国走向制造业强国,高技术领域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导向。 在中国扩大高科技领域对外资的开放的同时,一些发达国家不断加强对外国投资的审查力度,并否决了高科技领域的多项国际并购。 白明指出,高科技领域最突出的一个特点就是全球化配置资源,中国愿意在这些领域拥抱来自全球的资本,加入到全球产业链中来。但部分国家担心中国进入这一领域后分食他们的市场,因而更倾向于保护主义。 杜奇睿指出,中国之所以对高科技行业持开放态度,是因为在高铁、5G、光伏等具有优势的领域,中国不怕竞争。 中国配套产业齐全,又具备巨大的国内市场,容易形成规模经济,这对外资很有吸引力。 中国出台负面清单等一系列措施,在“稳外资”中正在发挥作用。数据显示,今年1-5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369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8%,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47.2%,占比达到了28.5%。 (编辑:李博)[详情]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原标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再瘦身 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来源:经济参考报 6月30日,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发布了2019年版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以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两份清单、一个目录”于7月30日起施行,将进一步提升我国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水平。 网民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引入外资始终是中国扩大开放的重要抓手。随着近年来我国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此次负面清单再缩短,彰显了我国按照自己的步调扩大开放、“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的姿态。中国吸引外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更紧密、更深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为世界经济稳定运行和持续增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网民“清木”认为,在负面清单之外,外资能够和公有资本、非公资本等内资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既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正能量,也享受中国经济的成长红利。本次修订负面清单,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进入我国的外资能够大有作为。 “积极引进高质量外资是提升供给质量的必然要求。”网民“聆”说,新版负面清单将激发新一轮外商投资,促进国内市场良性竞争,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增加国内高质量产品和服务的供给。未来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企业也将迎来全球布局和经营的新机遇,通过与外资合作,将投资渠道和服务扩展到全球,有利于扩大业务规模,改善盈利。 据了解,新版负面清单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新版的目录新增或修改的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网民“李大伟”表示,此次对负面清单的修订,推进了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开放,其重点在于真正形成有利于吸引高水平外资流入的外商直接投资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外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40年的经验说明,唯有不断地坚持开放、扩大开放,才能让经济有更多的想象力、更多的发展空间。”网民“朱光如”指出,现在的对外开放站在一个更广泛的国家共识上。共赢才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脉络,我国的开放举措正深刻影响着世界经济。[详情]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原标题: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第一天 发改委要求加强管理PPP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杜涛 《政府投资条例》实施的第一天,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依法依规加强PPP项目投资和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全面、深入开展PPP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审查,严格依法依规履行项目决策程序,严格实施方案审核,依法依规遴选社会资本,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加强PPP项目监管,坚决惩戒违规失信行为。 PP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从2014年开始推动已经五年有余。在过去的五年中,PPP由财政部与发改委联合推动管理,已经形成了项目投资额10万亿以上的市场。 一位政策监管人士告诉记者,出台通知就是为了贯彻和落实政府投资条例,加强对PPP的规范和发展。 北京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祝诣茗表示,根据发改投资规〔2019〕1098号文的要求,在PPP领域,立项管理、项目变更、信息公开等方面应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实施: 第一,政府方以注入资本金方式参与PPP项目的,进行审批;政府方通过贷款贴息、投资补助方式参与的,则应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对项目建设地点发生变化、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发生较大变化、项目投资规模超过批复投资的10%的,应当报请原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重新履行项目审核备程序。 第三,除涉密项目外,需依法依规将所有PPP项目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管理。[详情]

北青报: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北青报: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彰显更大开放力度 本报特约评论员 在负面清单之外,进入中国的外资能够和公有资本、非公资本等内资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既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正能量,也享受中国经济的成长红利。中国吸引外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将更紧密、更深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为世界经济稳定运行和持续增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这两份重要文件的发布,彰显出我国在不断深化改革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向外资扩大市场开放空间、提升开放水平的坚强决心。(相关报道见A9版) 近年来,我国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适时引入国际通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效提高了外资投资效率。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也越来越短,显示出我国对外开放空间越来越大的趋势。据国家发改委数据,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开放水平大幅提高,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刚刚公布的2019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减了长度,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吸引外资进入投资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国资、民资和外资“三驾马车”都在经济运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外资的进入,在壮大市场投资力量的同时,还带来了先进的市场理念和管理手段,对推进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起到了独特的作用。 最近几年,由于国际资本流动发生了急剧变化,特别是一些国家保护主义趋向加剧,全球跨境投资趋冷。联合国贸发会议公报显示,去年上半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总额同比骤降41%,其中发达国家下降幅度高达69%。即便在如此不利的局面下,我国的外资进入仍在稳步增长,2018年吸收外资额达1349.7亿美元,再创历史新高。今年1月至4月,我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039家,实际使用外资305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4%,外资利用率在全球范围内依然名列前茅。 我国之所以在困难条件下仍能对外资保持较好吸引力,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咬定对外开放不放松,不断加大对外开放力度,以拓宽吸引外资的空间。近几年,国家领导人利用多个国际外交场合宣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在刚刚闭幕的G20大阪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了中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5项重大举措。我国不断推进政府职能改革,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建立给外资投资最大便利的自贸区和采用国际通行的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此次G20大阪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还将新设6个自贸区,增设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贸港进程。所有这些改革举措,都将对吸引外资投资产生强大的推动力。 我国引进外资投资有一个重要原则:在负面清单之外,外资能够和公有资本、非公资本等内资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既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正能量,也享受中国经济的成长红利。这在刚刚公布的2019年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上也有清晰的体现。本次修订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这也表明我国对外开放已经达到了全方位的水平,进入我国的外资能够长袖善舞大有作为。 可以预期,在两份新公布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引导下,我国吸引外资水平将进一步提高,中国将更紧密、更深刻融入全球经济一体化,为世界经济稳定运行和持续增长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详情]

2019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2019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鼓励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优化提升外商投资领域和范围 来源:经济日报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3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新时期我国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内容上看,它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2019年版鼓励目录体现了《外商投资法》精神,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该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2019年版鼓励目录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据介绍,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版鼓励目录。[详情]

发改委: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发改委: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原标题:放宽外资准入 扩大对外开放 来源:经济日报 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修订出台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旨在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下推进发展和改革。 据悉,我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近年来经过数次修订,其中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 市场准入不断扩大,促进外商投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上述负责人表示,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3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据悉,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据介绍,今年3月份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施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该负责人表示,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两部门: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两部门: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原标题:两部门: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30日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7月30日起,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热力管网、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将取消由中方控制限制;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准入;此外,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2019年版鼓励目录,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下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分别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还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应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业内人士表示,负面清单进一步落实了证券业、保险行业等外资股比放开的承诺,取消股比限制应该只是对外开放的第一步。多数外资人士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金融领域放开股权比例限制,或是提高持股比例上限。负面清单的出台,将对中国证券行业、保险行业等的进一步发展起到积极和正面的促进作用。[详情]

2019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2019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

  原标题:“2019款”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出炉 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负面清单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详情]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鼓励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鼓励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原标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出台 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7号令,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放发展部署的重要举措,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包括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分别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进行了修订。主要变化有以下几点: 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进一步拓展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 国家发展改革委上述负责人表示,本次修订,通过上网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并吸收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各地方的意见。《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是我国重要的外商投资促进政策。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详情]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原标题: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自贸试验区将再扩容 黑鲁苏等地申报前景被看好 本报记者 刘 萌  我国的对外开放正在持续提速。 近日,我国表示将进一步推出若干重大举措,加快形成对外开放新局面,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其中一项举措为进一步开放市场。其中提到,中国将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自2013年中国首个自贸试验区在上海挂牌,6年来经过4次扩容,已设立上海、广东、天津、海南等12个自贸试验区。 本报记者查阅各地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发现,今年有不少省份明确表示要申报设立自贸试验区。例如,山东、河北、云南等。眼下,自贸试验区将迎来再次扩容,哪些省份已经做好了准备? 苏宁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付一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自贸试验区地点如何选择,有很多方面的因素需要考量。包括宏观层面的国内区域发展的整体战略布局与国际区域合作,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贸易和投资对外开放的能力和现实需求,区域营商环境的改善情况等。此外,申报地区在已有自贸试验区经验推广中表现如何、是否跟上了改革开放的步伐,同样也是重要的考量指标。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苏、山东、广西、云南、湖南、河北、黑龙江、新疆、安徽等省份都有希望加入到新一批自贸试验区的行列。 “自贸试验区地点的选择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黑龙江、云南、广西、新疆、山东如果获批新一批自贸试验区可以进一步加快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江苏作为长三角的龙头,过去几年提交过多份自贸试验区申请方案,如果获批可以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互相促进。此外,随着6月27日第一届中非经贸博览会在长沙成功举办,并永久落户湖南,紧邻粤港澳大湾区的湖南可谓近水楼台先得月。”白明表示。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自贸区研究院副院长肖本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黑龙江、江苏、山东有希望获批新一批自贸试验区。 一位不愿署名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总览已设立的12个自贸试验区,呈现“南多北少”的格局,从区域平衡角度考虑,黑龙江、河北、山东、甘肃有希望成为自贸试验区新成员。 付一夫认为,从目前来看,我国的货物贸易规模相对较大,而服务贸易目前还长期逆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加速发展,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经贸往来的新热点,而发展服务贸易对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未来自贸试验区应着力在资本开放、金融服务、技术转移、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对外贸易上加以发力。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的法治建设也是下一步改革的重要领域,特别是营造一个国际化、法治化且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有助于自贸试验区加速吸引外资涌入,并汇集全球范围内的高端资源,这对于我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经济转型与新兴产业升级以及打造现代服务业高地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详情]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 农业采矿业等放宽准入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 农业采矿业等放宽准入

  原标题: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缩减 农业、采矿业等放宽准入  新版外资负面清单发布,交通运输等多领域外资进入门槛降低;专家称,中国进一步将开放落实到行动 新京报讯 (记者程维妙张姝欣)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放宽城市燃气热力、电影院、增值电信、石油天然气开采等领域的准入条件,被业内视为进一步将开放落实到实际行动。 据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主要特点和变化中,包括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陈甬军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国家领导人在G20峰会提出要推出新的负面清单,现在范围不断缩小,表示中国进一步将开放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尤其是对过去有些敏感的,要审批、不能做的,现在有所放开。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也表示,此前负面清单条目已经降了很多次,越降越难降,越降含金量也越高,显示我国对外开放水平、应对外来压力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提升了。新一轮的对外开放,我们也需要在更多领域利用国外先进要素,增加我国经济的活力。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变化 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 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解读1 油气勘探开发限制放开,中外企均受益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 卓创资讯天然气高级分析师刘广彬认为,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这一条影响力度比较大。 “近两年我们搞煤改气、治理环保等,带动天然气消费量上升,但当前国内产量跟不上自身消费增速,国内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增加。”刘广彬表示,加上我国本身不是储量大国,特别是人均储量处于中后水平。同时因为勘探开发技术与国际巨头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尤其是在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技术上。 “政策开放对国内外企业都有益处”。刘广彬分析称,外商能够认知到中国天然气产量未来有提升空间,换句话说是有投资前景的;而我们借助外商相对先进的开发技术和设备,提升天然气产量,保障国内供应,这是一个双方合作共赢的事。 对于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对记者表示,之前这些属于战略物资,禁止国外厂商开采。取消外商投资这些战略品种,实际上是表达了中国政府进一步改革开放,也愿意与世界其他企业分享关键物资的商业化运营。 影响方面,王红英分析称,外资进入会使我们的资源开采进一步趋向市场化,战略性品种估值会上升,未来价格也会呈现出结构性上涨的趋势。 解读2 增值电信领域进一步放开,将推动产品升级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三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对此,IT行业分析师梁振鹏对记者表示,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三项增值服务向外资企业开放后,会使得三个领域的竞争更激烈,资本更充分,对于消费者服务体验和行业发展,都是有利的。 IT、电信分析师付亮也对记者表示,目前我国相关产业大多都是民营企业,且竞争力很强,不需要政府过多保护,因此外资进入对于我国企业的影响不大。不过他也表示,外资的进入,会给我国增值电信领域带来新变化,可能会推动相关领域产品的升级换代。 他给出了两个例子,比如呼叫中心服务,目前在中国实际上面临严峻问题,即好多呼叫中心未经用户许可就会给用户打骚扰电话,这在有关部委严打范围之内。但实际上这项服务在国外已经比较成熟,有外资进入,会对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减少行业被用于不良目的带来积极影响。 而多方通讯是在通信服务的基础上,添加了多方联系的功能,一般用于组织多方会议等,在国外是比较常见的技术,但由于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倾向于使用社交软件中的聊天群组功能,多方通讯领域的市场比较小。 “如果外资引入后,能够做大多方通讯市场,那么对于中资企业也有好处。不过,用户能否认可、是否习惯亟待考验。”付亮说。 解读3 大中城市燃气进一步放开 为外资投资提供便利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还取消了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业内人士分析称,开放政策会提高市场化程度,让市场主体间更公平,外商直接进入空间已经较小,可能通过参股现有燃气公司的方式进入市场。 “从2000年左右开始到目前,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关城市燃气这个领域改了很多版本,逐步降低限制。但直至上一版本中,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还必须由中方控股。”卓创资讯天然气分析师刘广彬表示。 他分析称,国内目前比较出名的五大燃气集团都在港股上市,公司注册地也在境外,严格意义上也是外资企业,在投资时通常采取注册内资公司等方式来参与,放开后,对这部分城市燃气集团在投资方面将产生便利。 不过,该领域放开后对城市燃气领域的整体影响偏小。刘广彬分析,中国城市燃气领域跑马圈地的时代已经结束,绝大部分比较优质的地方的燃气特许经营权已经被分配完毕了,除了五大燃气集团,还有一些地方国资控股的燃气公司,可以留给新企业来进行投资的城市燃气领域已经非常窄了。“要不就是一些经营情况不是特别好、天然气消费量目前比较小的地方,可能还有空白,要不然就要花高价购买,目前城市燃气特许经营权的转让价格普遍在12倍市盈率以上,所以目前投资空间已经相对比较少,此次进一步放开更多是提供了一种便利。”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也对记者表示,开放政策可以使市场开放度提高,市场化程度更高,市场主体间更公平,但是取消准入限制后有多大的影响只能后期跟踪。 外商是否可能通过投资参股现有燃气公司的方式来参与?刘广彬认为有可能。他表示,国内燃气特许经营权分为两种,就是上述的五大燃气集团控股的燃气公司,和一些地方国资控股的燃气公司。 “近两年国内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致力于降低终端用户的用气成本,包括降低配气费用等,这些会影响燃气公司的经营利润,所以如果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燃气公司的优势可能降低,不排除会有一些城市燃气公司的股权被甩卖,或者是转让控股,这时外资企业就有便利了。”刘广彬分析称。[详情]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出新措施 专家:突破发展瓶颈
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出新措施 专家:突破发展瓶颈

  原标题: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推出新的开放措施 证券时报 记者 江聃 7月30日起,外商投资国内船舶代理,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以及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等不再必须由中方控股。这是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昨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作出的规定。同日发布的还有《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专家表示,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目录发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力促进外商投资。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本次修订,在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新版负面清单在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在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方面,新版负面清单在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此外,继续发挥自贸区开放“试验田”作用。一方面,将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另一方面,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产业研究部副主任卞永祖对记者表示,在经济转型期,需要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以优化三大产业和对外贸易结构,这也是推进城镇化建设的需要。 在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方面,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称,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卞永祖表示,我国已经是制造业大国,推进高端制造业对外开放,可以形成企业聚集效应,突破发展瓶颈。[详情]

新京报社论:调整外商投资目录 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新京报社论:调整外商投资目录 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原标题:调整外商投资目录,体现开放包容态度 ■ 社论 此次颁布的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不仅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增添动力,对拓展国外资本来华投资渠道、共享中国发展机会也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 就在G20大阪峰会落幕的第二天,中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就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与2017年版相比,新版目录较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其中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根据相关规定,目录中的外商投资项目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税收、土地等优惠待遇。 改革开放以来,鼓励外商投资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四十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据统计,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规模再创历史新高。进入2019年后,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但外资对中国依然青睐有加,利用外资继续保持了稳定增长的态势。这既体现了外资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是对中国产业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投下的信任票。 早在1995年,我国颁布了第一个《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此后经过多次修订。这也意味着之前不加选择、不问目的地吸引外资的“粗放式”引进外资模式正式终结。如今,投资产业目录已经成为我国在规范和引导外商投资方面操作性最强的一部法规性文件。 与2017版相比,新版目录除了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以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外,在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则进行了较大的拓展,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对外商投资敞开了大门。 事实证明,对外开放、吸引外资是中国经济取得长期快速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的主要经验之一。在经济一体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全球产业链早已超越了国界的限制,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封闭保护或强制性地排斥他国企业不仅不能促进产业的发展,反而会对全球经济和产业本身造成严重的冲击和伤害。 正是在对外开放过程中,中国的部分产业取得了长足的成长。特别是在信息产业和制造业等方面,在新一轮技术革命中已经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即便如此,中国在这些产业依然持开放态度,而且开放的幅度越来越大,对外资的包容性更强。比如此次新版目录就在电子信息产业方面,新增了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与此同时,外国企业在对中国产业投资的过程中,也充分享受到发展的红利。不少企业将中国视为最重要的市场,而中国也成为他们的主要利润来源国。在中国对外出口中,外资企业几乎占了半壁江山。以制造业为例,目前我国正在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迅速迈进,而制造业吸收外资额比重超过30%,是外企最热衷投资的产业领域。 总之,此次颁布的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体现了中国不断开放包容的胸怀。这不仅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和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增添动力,对拓展国外资本来华投资渠道、共享中国发展机会也同样具有积极的作用。[详情]

外资负面清单缩短 7大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外资负面清单缩短 7大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原标题:外资负面清单缩短 七大领域将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 张怀水 每经编辑 卢九安 近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G20峰会向全球宣布了中国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其中,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则是若干重大开放举措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7月30日起,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同日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新版负面清单时表示,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首届进博会和G20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出台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推进发展和改革。” “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对比上一版本的2份负面清单可以发现,全国版本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一共有40个负面清单条目,较2018年版本的48条缩减了8条,压减比例16.7%;而自贸试验区版本的外商投资负面清单一共有37个负面清单条目,较2018年版本的45条同样缩减了8条,压缩比例17.8%。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版外资负面清单长度进一步缩短的同时,含金量更高。从2011年至今,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已经有5个版本,越缩越短,越缩含金量越高。 “负面清单不断缩短,同样也体现了我国开放的底气和信心。过去,我们是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对于一些敏感的、需要审批的领域有所保留,但随着开放的水平越来越高,对外资我们有更加完善的法律和体制保障,因此,开放的力度和范围也越来越大。”白明说。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9年版本的外资负面清单进一步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比如在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在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等。 部分领域取消外资股比限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 有业内专家表示,在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文化娱乐等相关领域取消中方控股限制尚属首次。这意味着,外资在上述领域有更大的自主权。 对比2019年版本和2018年版本的外资负面清单后发现,在交通运输领域,2018版本负面清单一共有7条特别管理措施,2019年版本则是6条,删除了国内船舶代理公司须由中方控股的特别管理规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领域,2018年版本负面清单一共有9条特别管理规定,但新版本降为7条。取消了电影院建设、经营须由中方控股和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这2条特别管理规定。此外,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领域,负面清单对外资的特别管理措施均较上一个版本所有删减。 白明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娱乐业、电信等领域,新版负面清单对外资有所放宽。过去管得很严,现在取消,并不是说不管了,外资来了之后还要按照我们国内的规定,说明我们的管理手段越来越达到国际通用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陈甬军则表示,习主席在G20峰会提出要推出新的负面清单,现在范围不断缩小,表示中国进一步将开放落实到实际行动中。尤其是对过去有些敏感的、要审批、不能做的,现在都有所放开。 5大举措形成开放新格局 围绕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相关开放举措纷纷加码,而最引人注目的则是今年G20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宣布的5项重大举措。 根据人民日报消息,这5项重大举措包括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开放;新设6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增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加快探索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进程;将进一步自主降低关税水平,努力消除非关税贸易壁垒,大幅削减进口环节制度性成本;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新的外商投资法律制度。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将推动早日达成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加快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进程。 白明认为,G20峰会期间,国家领导人向世界宣布的5项重大举措为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定下了基调和方向。“仅仅2天之后,新版负面清单率先推出,表明了中国开放的决心和底气,也预示着,未来各项开放举措有望陆续落地,形成新的开放体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本次外资负面清单在缩短的同时,还有一张正面清单加长了,这就是《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消息,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作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 此外,新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特别管理措施压缩比例甚至高于全国版本,压缩比例达到17.8%。在全国版本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白明认为,新开放举措的第二项重要内容则是自贸试验区的扩容,自贸试验区作为先行先试的“试验田”,负面清单的压缩难度更大,含金量也更高。“新版负面清单将为自贸试验区总结经验,先行先试提供指导作用,尤其是为扩容以后的自贸试验区新格局的形成提供制度保障。”[详情]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等领域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等领域

  中国首发2019版外资“鼓励目录”:鼓励外商投资5G、集成电路等多领域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点击查看全文),这一新版目录将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合二为一,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领域。 新的鼓励目录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鼓励目录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多个条目。 制造业是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 鼓励目录大幅度增加了鼓励外商投资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根据新的鼓励目录,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做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鼓励目录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 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 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 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 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此外,目录还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之外,鼓励目录还设置了专门的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分省市列出了各个地方具体的鼓励条目,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外资鼓励目录“合二为一” 《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将于2019年7月30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其中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于2018年7月28日废止)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将同时废止。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启动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将两个目录合并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新的鼓励目录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该负责人介绍,从功能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延续,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从范围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关于新老目录的衔接,该负责人表示,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鼓励目录。 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最早于1995年发布,此后7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独立发布后,该目录主要是一个鼓励类目录,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年首次颁布,当时仅适用中西部地区,此后修订新增了辽宁和海南省,扩大至22个省(区、市),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将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确能发挥相关地区优势的行业和领域列入其中,适用鼓励类政策。实践表明,两个目录为促进外商投资、优化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中国吸引外资机遇挑战并存 上述负责人表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我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我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三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 通过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我国利用外资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2019年1-5月,我国吸引外商投资546.1亿美元,同比增长3.7%。 与此同时,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2018年全球跨国投资同比下降了13.4%。 与此同时,当前我国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该负责人表示,这既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多机遇,也对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了新要求。 他介绍,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详情]

两部门:同一外商可建两家生产同类整车的合资企业
两部门:同一外商可建两家生产同类整车的合资企业

  原标题:两部门: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除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汽车整车制造的中方股比不低于 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2020年取消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详情]

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哪些开放新举措
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哪些开放新举措

  原标题:一图速览两个清单一个目录:中国将推出哪些开放新举措? 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来了。 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中国将推出哪些开放新举措,一图看明白。 [详情]

发改委: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发改委: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发改委: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2019年版鼓励目录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发改委)[详情]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采规定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采规定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为了解本次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和G20大阪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出台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推进发展和改革。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应废止。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握的主要原则以及政策导向。 答: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按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这也是这些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遵循。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随着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备、人力资源丰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将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我们相信,通过更大范围的投资合作,将促进产业和技术不断进步,建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问: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变化? 答: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问: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了《外商投资法》。请谈一谈相关改革情况,以及落实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考虑。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策透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符的特别管理措施。二是放宽准入。通过制订、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减少外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三是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得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四是简化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实行以属地化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基本实现在线办理。今年3月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我们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发改委: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为了解本次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和G20大阪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出台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推进发展和改革。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应废止。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握的主要原则以及政策导向。 答: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按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这也是这些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遵循。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随着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备、人力资源丰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将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我们相信,通过更大范围的投资合作,将促进产业和技术不断进步,建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问: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变化? 答: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问: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了《外商投资法》。请谈一谈相关改革情况,以及落实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考虑。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策透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符的特别管理措施。二是放宽准入。通过制订、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减少外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三是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得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四是简化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实行以属地化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基本实现在线办理。今年3月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我们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发改委: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等业务外资限制
发改委: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等业务外资限制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为了解本次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和G20大阪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出台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推进发展和改革。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应废止。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握的主要原则以及政策导向。 答: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按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这也是这些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遵循。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随着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备、人力资源丰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将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我们相信,通过更大范围的投资合作,将促进产业和技术不断进步,建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问: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变化? 答: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问: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了《外商投资法》。请谈一谈相关改革情况,以及落实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考虑。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策透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符的特别管理措施。二是放宽准入。通过制订、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减少外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三是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得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四是简化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实行以属地化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基本实现在线办理。今年3月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我们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原标题:解读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目录:增修条目80%涉制造业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2019年版鼓励目录)。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背景情况。 答: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不断扩大开放、提高投资便利化、加强投资保护,我国逐步成为跨国投资的主要目的地。通过引入外资,促进了国内市场竞争,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带动了国际贸易、对外投资全面发展,我国成为全球制造业和货物出口第一大国。 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政策法规,包括出台三个吸引外资的综合性文件、修订负面清单大幅放宽外资准入、全面推进内外资企业平等待遇、实行备案制为主的投资管理方式。通过实行积极主动的开放政策,我国利用外资在复杂的外部环境下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2018年,我国吸引外商投资1383亿美元,同比增长1.5%,规模再创历史新高,继续成为全球第二大跨国投资流入地。2019年1-5月,我国吸引外商投资546.1亿美元,同比增长3.7%。与此同时,受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影响,全球跨国投资持续下滑。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发布的《2019年世界投资报告》,2018年全球跨国投资同比下降了13.4%。 为了适应新形势,根据国务院部署,去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启动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修订工作,并将两个目录合并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在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外国商会、外资企业、行业协会以及地方意见,增强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开放性。有关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设性意见,我们充分研究并予以吸收采纳。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6月30日发布了2019年版鼓励目录。 问: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总体考虑是什么,结构上有哪些特点? 答:当前我国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这既为外商投资创造了更多机遇,也对优化外商投资促进政策提出了新要求。制定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的方向是,在保持鼓励外商投资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基础上,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结合产业发展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促进外资在现代农业、先进制造、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投资,促进外资优化区域布局,更好地发挥外资在我国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结构优化中的积极作用。 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新时期我国外商投资促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从内容上看,它包括两个子目录: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以下简称全国目录),适用用于全国,是外商投资产业促进政策。二是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下简称中西部目录),主要适用于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是外商投资区域促进政策。 问:请问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此前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关系是什么?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坚持开放发展,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最早于1995年发布,此后7次修订,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独立发布后,该目录主要是一个鼓励类目录,列出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00年首次颁布,当时仅适用中西部地区,此后修订新增了辽宁和海南省,扩大至22个省(区、市),目前执行的是2017年版。《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将未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但确能发挥相关地区优势的行业和领域列入其中,适用鼓励类政策。实践表明,两个目录为促进外商投资、优化外资产业和区域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 从功能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是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延续,相关鼓励类政策不变,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从范围上看,2019年版鼓励目录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相比,进一步扩大了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领域。 今年3月,国家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将投资促进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其中第十四条规定,“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在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投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的规定享受优惠待遇”。2019年版鼓励目录体现了《外商投资法》精神,统一列出了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的具体行业、领域、地区,是对我国外商投资促进政策的优化提升。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主要特点。 答:一是较大幅度增加鼓励外商投资领域。2019年版鼓励目录总条目1108条,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外资可以在更多行业领域依法享受优惠政策。2017年版两个目录中外商投资重点领域,除了根据技术、标准变化做必要的调整外,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是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将制造业作为鼓励外商投资的重点方向,全国目录新增或修改条目80%以上属于制造业范畴,支持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领域。在电子信息产业,新增5G核心元组件、集成电路用刻蚀机、芯片封装设备、云计算设备等条目。在装备制造业,新增或修改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等条目。在现代医药产业,新增细胞治疗药物关键原材料、大规模细胞培养产品等条目。在新材料产业,新增或修改航空航天新材料、单晶硅、大硅片等条目。 三是鼓励外资投向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继续加大生产性服务业开放发展支持力度,促进服务业转型升级。在商务服务领域,新增或修改工程咨询、会计、税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条目。在商贸流通领域,新增或修改冷链物流、电子商务、铁路专用线等条目。在技术服务领域,新增人工智能、清洁生产、碳捕集、循环经济等条目。 四是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中西部目录进一步增加了劳动密集型、先进适用技术产业和配套设施条目,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的支持力度。在云南、内蒙古、湖南等具有特色农业资源、劳动力优势省份新增或修改农产品加工、纺织服装、家具制造等条目。在安徽、四川、陕西等电子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省份新增一般集成电路、平板电脑、通讯终端等条目。在河南、湖南等交通物流网络密集省份新增物流仓储设施、汽车加气站等条目。 问:请介绍一下2019年版鼓励目录的相关政策,以及新老目录的衔接。 答:原《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配套的鼓励类政策,继续适用2019年鼓励目录。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自用设备实行免征关税政策;二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对于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进一步扩大鼓励范围促进外商投资——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答记者问)[详情]

发改委: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发改委: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扩大对外开放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答记者问 2019年6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为了解本次负面清单修订情况,针对各界关注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背景情况。 答:近年来,我国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经过几次修订,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与2011年版相比减少约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开放水平,制造业基本放开,服务业和其他领域也有序推进开放。市场准入不断扩大,加上促进外商投资的各项政策相继出台,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力,促进了外资流入稳定增长,增强了跨国公司的长期信心。中国美国商会的报告显示,2018年90%的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实现盈利或收支平衡。中国欧盟商会的调查显示,2018年62%的企业将中国作为当前和未来前三大投资目的地。 当前,虽然经济全球化面临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的阻碍,跨国投资受到贸易摩擦影响,但我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的方向不动摇,将持续推进放宽市场准入。这既是促进国际合作的需要,也是我们自身发展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进博会和G20大阪峰会上的讲话指出,中国将坚定不移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更大的开放拥抱发展机遇,以更好的合作谋求互利共赢。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修订出台了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开放市场,扩大自贸试验区试点范围,在更加开放的条件推进发展和改革。2018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相应废止。 问:请介绍一下今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把握的主要原则以及政策导向。 答: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以及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逐步完善,2019年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主要把握三个原则:一是推动各领域全方位扩大对外开放。按照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要求,本次修订在交通运输、增值电信、基础设施、文化等服务业领域,以及制造业、采矿业、农业领域均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二是负面清单只减少、不新增限制。按照李克强总理在今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关于负面清单只做减法、不做加法的要求,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清单长度,在所有行业领域均没有新增或加严限制。这也是这些年我国扩大对外开放的基本遵循。三是通过内外资统一监管能够防范风险的不列入负面清单。按照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要求,随着各项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凡是可以实现内外资统一有效监管的领域,取消单独针对外资的准入限制,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竞争。 时隔一年再次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展示我国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心。我国市场规模巨大、经济社会稳定、产业配套齐全、基础设施完备、人力资源丰富,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将为各国投资者创造更多发展机遇。我们相信,通过更大范围的投资合作,将促进产业和技术不断进步,建设更具活力、更有效率的市场体系,实现共同发展、互利共赢。 问: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有哪些主要特点和变化? 答: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保持了2018年版的体例结构。今年修订进一步缩减了负面清单长度,新推出一批开放措施。其中,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压减比例16.7%;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压减比例17.8%。 (一)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 (二)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 (三)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问: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写入了《外商投资法》。请谈一谈相关改革情况,以及落实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考虑。 答: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这是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举措,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政策透明。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以统一、透明的方式,列明股权要求、高管要求等方面与准入前国民待遇不符的特别管理措施。二是放宽准入。通过制订、修订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扩大开放,减少外资限制,精简负面清单。三是平等待遇。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不得对外资单独设置准入限制,确保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准入后阶段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四是简化管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实行以属地化备案为主的管理方式,目前基本实现在线办理。今年3月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明确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将改革成果总结上升为法律。这对于我们实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及相关制度提供了基本法律遵循。 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于7月30日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商务部等部门以及各地方,认真做好新的负面清单落实工作,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对于新开放措施涉及法规、文件调整的,推动按程序抓紧修订或废止,提高政策一致性。今年年底前,我们将全面取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详情]

两部门: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两部门: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

  【7大领域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准入】财联社6月30日讯,7月30日起,外资进入船舶代理、城市燃气、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增值电信、油气勘探开发等限制将进一步放宽或取消。国家发改委、商务部6月30日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清单条目由48条减至40条。同日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新华视点)[详情]

两部门:发布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两部门:发布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原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来源:政策研究室子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 2019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 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19年6月30日发布第25号令和第26号令,分别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同时废止。 发布实施2019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新形势下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本次修订负面清单深入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 通过本次修订进一步精简了负面清单,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主要变化: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交通运输领域,取消国内船舶代理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基础设施领域,取消50万人口以上城市燃气、热力管网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文化领域,取消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增值电信领域,取消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呼叫中心3项业务对外资的限制。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2018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试点的演出经纪机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开放措施推向全国。本次修订,在全国开放措施的基础上,2019年版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取消了水产品捕捞、出版物印刷等领域对外资的限制,继续进行扩大开放先行先试。 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我国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基本依据。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管理,给予国民待遇。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在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单独针对外资设置准入限制。[详情]

微博热议

你还可以输入129
发布

新浪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通行证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