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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工行黑龙江分行54.7亿理财大案:越权私售严重
起底工行黑龙江分行54.7亿理财大案:越权私售严重

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违规事件频发,是银行理财业务迅猛扩张的结果。但此次工行黑龙江分行理财产品违规事件的数额之大、持续时间之久、牵涉银行之多,还是很让人震惊的。一个健康的金融体系,应该是机构自身的内控、监管者的监管,投资者的监督,互相制衡,缺一不可。发生这么大的事,说明它是失灵的。[详情]

法治周末|2018年01月16日  23:25
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 工行13家分行收千万级罚单
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 工行13家分行收千万级罚单

从罚单提及的处罚原由看,工行黑龙江分行及其所辖13家二级分行主要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问题被罚。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还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金额位居前三,分别为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详情]

券商中国|2018年01月15日  07:42
黑龙江工行回应54亿违规理财事件:相关资金全部收回
黑龙江工行回应54亿违规理财事件:相关资金全部收回

针对此事,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新浪财经记者称,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详情]

新浪财经|2018年01月12日  22:47
工行黑龙江省爆54亿私售理财大案:辖内13家分行卷入
工行黑龙江省爆54亿私售理财大案:辖内13家分行卷入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发布消息称,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依法查处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6支、共计54.7亿元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涉案银行包括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详情]

澎湃新闻|2018年01月12日  20:49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违规私售54.7亿元理财产品被查处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违规私售54.7亿元理财产品被查处

黑龙江银监局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详情]

新华网|2018年01月13日  10:36
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被罚3400万元
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理财产品 被罚3400万元

上海银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工行黑龙江分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产品涉嫌违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详情]

新浪综合|2018年01月16日  00:41
工行大兴安岭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220万元
工行大兴安岭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220万元

  工行大兴安岭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22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大兴安岭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大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徐艳波,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大兴安岭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兴安岭分行罚款22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4日。 [详情]

工行七台河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90万元
工行七台河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90万元

  工行七台河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9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七台河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七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黄光伟,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七台河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罚款19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9日。 [详情]

工行鹤岗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00万元
工行鹤岗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00万元

  工行鹤岗分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10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鹤岗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鹤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春起,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鹤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行罚款10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9日。 [详情]

工行大庆分行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被罚880万元
工行大庆分行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被罚880万元

  工行大庆分行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被罚88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大庆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庆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吴建明,该行存在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大庆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罚款88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10日。 [详情]

工行双鸭山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90万元
工行双鸭山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90万元

  工行双鸭山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9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双鸭山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野山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双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凤君,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双鸭山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鸭山分行罚款9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8日。 [详情]

工行鸡西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工行鸡西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工行鸡西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鸡西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鸡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任鸿发,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鸡西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鸡西分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9日。 [详情]

工行绥化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工行绥化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工行绥化分行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3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绥化银监分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绥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郝松岩,该行存在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绥化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化分行罚款3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8日。 [详情]

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被罚680万元
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被罚68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黑龙江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监罚决字〔2018〕2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魏连彬,该单位存在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黑龙江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罚款68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5日。[详情]

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被罚680万元
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被罚680万元

  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被罚68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黑龙江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监罚决字〔2018〕2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魏连彬,该单位存在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黑龙江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罚款68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详情]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因对分支机构监管不力被罚50万元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因对分支机构监管不力被罚50万元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因对分支机构监管不力被罚50万元 千龙网北京1月15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黑龙江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银监罚决字〔2018〕1号)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张晓辛,该行存在对所辖分支机构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和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监督管理不力的违法违规事实。黑龙江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罚款50万元人民币。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1月5日。 [详情]

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 工行13家分行收千万级罚单
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 工行13家分行收千万级罚单

  (原标题:54.7亿理财产品涉嫌违规!这家大行13家分行吃罚单,监管人员也遭问责) 随着“三三四十”检查的收官,又一波行政罚单在路上。监管的“拳头”也绝不手软,近日就有国有大行中招,收到千万级罚单。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发布公告称,近日对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开出罚单,该行6支、金额54.7亿元对公理财产品因违规销售共计被处以3400万罚款。 随后,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券商中国记者称: 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 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理财 券商中国记者查阅黑龙江银监局官网发现,黑龙江银监局以及其下辖的大兴安岭、黑河、鹤岗、七台河、伊春、双鸭山、鸡西、绥化、大庆、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12地银监分局在12日公布了相应的罚单。 从罚单提及的处罚原由看,工行黑龙江分行及其所辖13家二级分行主要因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问题被罚。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还因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金额位居前三,分别为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 券商中国记者从知情人士了解到,被罚银行将非保本理财销售给同业客户,但私下违规签订兜底协议。也就是说,将非保本理财当成保本理财卖。 黑龙江银监局方面表示,2017年以来,黑龙江银监局全面落实银监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黑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了工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 黑龙江银监局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履职不力监管人员也被问责 值得注意的是,工行黑龙江分行违规销售对公理财一事“东窗事发”,还是由上海银监局在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 黑龙江银监局方面透露,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此外,此次事件中,不仅工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所辖13家二级分行遭罚,黑龙江银监局也对内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 随着“三三四十”检查的收官,银监系统后续还有陆续公布罚单。在2017年年初银监会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点》(“三违反”)的规定中,其中一项检查内容就涉及“同业投资和理财投资业务是否接受和提供第三方担保及’兜底’承诺,违规签订’抽屉协议’、’阴阳合同’等”。 银监会方面透露,各级监管部门在“三三四十”检查中共查出问题5.97万个,涉及金额17.65万亿元。[详情]

工行54亿私售理财案件深度剖析:理财合规警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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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爆54亿私售理财大案:13家分行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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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回应理财违规销售被罚: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
工行回应理财违规销售被罚: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

   1月12日,黑龙江银监局对工商银行黑龙江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开出罚单,该行6支、金额54.7亿元对公理财產品因违规销售共计被处以3400万罚款。隨后,工行黑龙江分行回覆证券时报记者称,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並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隱患,確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黑龙江银监局方面表示,2017年以来,黑龙江银监局全面落实银监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金融市场乱象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黑龙江银监局依法查处了工行黑龙江省辖內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据了解,上海银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工行黑龙江省分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產品涉嫌违规,银监会遂责成黑龙江银监局和工行进行全面核查。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该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內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省分行及其辖內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黑龙江银监局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並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內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此外,黑龙江银监局对內部监管履职不力人员进行了执纪问责。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责任编辑:finet)[详情]

工行曝54亿私售理财大案 涉及分行超13家
工行曝54亿私售理财大案 涉及分行超13家

  近日,工行黑龙江爆54亿私售理财大案,涉及分行超13家。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黑龙江银监局一系列行政处罚单,对黑龙江省工行6支、金额54.7亿元理财产品涉嫌违规进行处罚。工行黑龙江分行爆54亿私售理财大案黑龙江银监局发布消息称,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至2018年1月11日,依法查处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6支、共计54.7亿元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涉案银行包括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54亿私售理财大案黑龙江银监局以及其下辖的大兴安岭、黑河、鹤岗、七台河、伊春、双鸭山、鸡西、绥化、大庆、佳木斯、牡丹江、齐齐哈尔等银监分局也在12日公布了相应的罚单。就处罚情况来看,工行黑龙江省分行以及下辖分行的违规案由多涉及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其中,工行齐齐哈尔分行、工行大庆分行、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的违规案由还包括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被罚金额位居前三,分别为1040万元、880万元、680万元。具体来看,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合计被罚3400万元,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有15名高管人员受到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黑龙江省银监局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针对此事,工行黑龙江分行回复新浪财经记者称,针对我行部分分支机构在对公理财业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我行按照监管要求和总行部署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严格整改,并严肃处理了相关责任人。目前,相关资金已全部收回。同时,针对这些问题,我行从合规文化、制度、流程、系统硬控制等多方面入手,釆取针对性措施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相关业务风险可控。[详情]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违规私售54.7亿元理财产品被查处
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违规私售54.7亿元理财产品被查处

  中国工商银行 资料图。中新社发 丁艳 摄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违规私售54.7亿元理财产品被查处新华社哈尔滨1月13日电(记者马晓成)黑龙江银监局日前依法查处了中国工商银行黑龙江省辖内分支机构违规对公理财事件。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其所辖的13家二级分行累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产品总金额达54.7亿元。据黑龙江银监局披露,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其下辖多家分行出现违规修改合同文本销售对公理财产品事件。此外,齐齐哈尔分行、大庆分行和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还出现了越权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的情况。通过监管部门检查和银行自查发现,自2015年6月以来,工行黑龙江省分行辖内13家分支机构多次违规销售对公理财,虽已全部结清,未形成实质损失,但暴露出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其辖内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黑龙江银监局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后,依法对工行黑龙江省分行及所辖13家二级分行及责任人予以累计3400万元罚款,其中机构罚款3310万元,高管人员罚款90万元,给予15名高管人员取消任职资格、警告等处罚,并责令工行黑龙江省分行按照党规党纪、政纪和内部规章,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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