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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中国新闻网|2018年12月21日  07:39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1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在京主持召开中网联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详情]

澎湃新闻|2019年01月14日  20:27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中国青年报|2019年01月22日  05:28
电子商务协会等组织被指敛财 下设机构能卖几十万
电子商务协会等组织被指敛财 下设机构能卖几十万

新浪财经-自媒体综合|2019年01月04日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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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近两千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新京报:近两千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近两千万去向成谜,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 观察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令人嘘唏,但“闻者足戒”,希望其他协会、社团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别重蹈覆辙。 去年12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这类顶格行政处罚对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尤为罕见,引发社会关注。近日,此事有了新情况:因被撤销登记而成为众矢之的的71岁协会负责人张会生,近日找媒体“喊冤”,认为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不在自己,他称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他上任后也未掌握协会秘书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敛财。他还爆料,协会银行账户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宋玲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则表示,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去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结果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民政部还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多次举报投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早已超期等,都是其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工信部则披露,其未按法定时限报送年检材料,且材料中缺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再加上现在这么多问题曝光,这让人多少有些惊讶该协会的勇气:自己内部管理有多混乱,你心中没点儿数吗? 近些年来,国内电商业高速发展,成了新经济的代表业态,身为“娘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本大有可为。公开报道显示,该协会以高大上的机构形象,出现在很多重量级会议论坛中。没承想,在外界需要他们的情况下,他们却把自己“作”死了。据专家判断:是内部人用利益驱动下的内讧、一团乱麻式的管理,杀死了自己。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无疑是解剖行业协会乱象的典型标本。 去年8月,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曾指出,我国各地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山寨”组织确实猖獗,正式的也问题丛生。职能定位模糊、动辄越俎代庖,再加上权责不明、监督不严的环境,导致其经常背靠着某些部门、扯着官方背景,乱收费、乱评比、乱站台。到头来,很多协会、学会不是为企业服务,而是“职业薅企业羊毛的,给企业添负担的”,甚至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 在外是乱收费,在内则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问题频现。有些协会非但“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的位子”,还管不好自身的“钱袋子”。张会生自曝家丑式地披露出“近2000万元资金去向成谜”,如果属实,也验证了这点。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令人嘘唏,但“闻者足戒”,它留下的教训应被汲取。希望其他协会、社团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别重蹈覆辙。 仲鸣(媒体人)[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1月23日 00:08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近2000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近2000万去向成谜

  近2000万去向成谜,这家“国字头”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民政部处罚决定。 去年12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这类顶格行政处罚对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尤为罕见,用业内专家的话来说,这对行业协会来说相当于判死刑。也正因其罕见,此事引发社会关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此事有了新情况:因被撤销登记而成为众矢之的的71岁协会负责人张会生,近日找媒体“喊冤”,认为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不在自己,他称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他上任后也未掌握协会秘书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敛财;他还爆料,协会银行账户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宋玲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则表示,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就目前看,一个“乱”字,都不足以形容这家“国字头”协会的内部情形:前任理事长宋玲拖延了3年才换届,突破了民政部设定的任期限制,她称此后的换届不合协会章程规定,现任负责人张会生则对此不服;张会生发现有协会和协会秘书处两个印章,其官网公告成立的逾80家分支机构并未在协会备案,有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印章成立;张会生本人则被指“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等。 这些也跟媒体此前报道的该协会乱象相呼应: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乱收费乱背书,企业交了钱就能获颁以其名义颁发的“诚信龙头单位”、“AAA级信用企业”等证书,成为正式会员,包括很多爆雷的P2P企业,前脚被其认定“AAA级信用企业”、接入该协会反欺诈系统,后脚就出了事…… 耐人寻味的是,去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结果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民政部还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院判决书中就认定,被多次举报投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早已超期等,都是其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工信部则披露,其未按法定时限报送年检材料,且材料中缺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再加上现在这么多问题曝光,这让人多少有些惊讶于该协会的勇气:自己内部管理有多混乱,你心中没点儿数吗? ▲漫画/勾犇  图/新京报网 作为“只此一家”的全国性电商行业协会,作为电子签名立法和国内部分涉电商事务的主要推动者,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走到今天这步,实在是令人唏嘘: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手好牌打烂了”。 近些年来,国内电商业高速发展,成了新经济的代表业态,身为“娘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本大有可为。公开报道显示,该协会以高大上的机构形象,出现在了很多重量级会议论坛中。没成想,在外界需要他们的情况下,他们却把自己“作”死了。据专家判断,该协会很难死而复生。而若要归结其死因,那就是“自杀”:是内部人用利益驱动下的内讧、一团乱麻式的管理,杀死了自己。 眼看它起高楼,眼看这楼还得筑得更高,没料到楼突然就塌了,原来内部已“腐”,这也是此事给人的即视感。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无疑是解剖行业协会乱象的典型标本。 去年8月,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曾指出,我国各地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山寨”的确实猖獗,正式的也问题丛生。职能定位模糊、动辄越俎代庖,再加上权责不明、监督不严的环境,导致其经常背靠着某些部门、扯着官方背景,乱收费、乱评比、乱站台。到头来,很多协会、学会不是为企业服务,而是“职业薅企业羊毛的,给企业添负担的”,甚至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 正源于此,行业协会乱收费早就进入了国务院督察的视野,这两年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时,也将行业协会收费作为检查重点。 在外是乱收费,在内则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问题频现。有些协会非但“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的位子”,还管不好自身的“钱袋子”。张会生自曝家丑式地披露出“近2000万元资金去向成谜”,如果属实,就验证了这点。 自己把自己作死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没什么好可惜的。但“闻者足戒”,它留下的教训应被汲取。希望其他协会、社团等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就别重蹈覆辙了。 仲鸣(媒体人)[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1月22日 12:56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近2000万元资金所去何踪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让71岁的协会负责人张会生成为众矢之的。近日,他找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喊冤”,认为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自己的原因。他还曝料说,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因为连续三年未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最终被民政部判了“死刑”。而张会生被认为“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 但张会生表示,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协会理事长换届过程存在问题,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并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并且他上任协会理事长后也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一家“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大量发展分支机构或开展涉企收费服务。此外,协会的银行账户上还曾有近2000万元的不明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 记者尝试联系这一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第二任理事长宋玲,但未获回应。不过,宋玲的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本应于2008年换届,但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而时任理事长宋玲2008年~2011年一直在治病,所以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此后,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该协会目前所暴露出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在不少行业协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值得各方反思。 拖延3年才换届,祸根早已埋下 张会生表示,“之前有好多人说我‘私自持有’协会的公章,才导致协会无法参加年检,但我作为合法的协会负责人,持有公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诉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责一案判决时,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前任理事长和后任理事长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协会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对此,张会生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但祸根在2011年底换届时便已埋下。 据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6月,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该协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理事长连任不得超过2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但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并未举行第三届理事长换届选举。 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并获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备案核准。 张会生表示,他上任第三届理事长后发现,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不配合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协会事务和财务的交接。而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也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换届结果已经报给有关部门核准了,怎么可以后来又不认了呢?”对于上述情况,张会生不能理解。 为何拖延了3年才换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11年之前,协会早已做了换届准备工作,也对宋玲任职期间作了离任审计,只不过一直没有召开换届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表示,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是因为协会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但从2008年到2011年,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一直身体不好,处于治疗阶段。而且在2011年换届前,宋玲还同时担任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两个协会” 背后的两方印章 上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数年后,张会生逐渐发现,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除了自己这家,还有一家“影子协会”。 2018年11月1日,因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李玉宝涉嫌诈骗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来《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资质授权等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宣称拿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同意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的文件,上面确实加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 但张会生接到警方通知后,深感震惊——他们也是在此时才得知上述“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存在,也从未盖章给予其相关授权,“上述两份文件均非出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报案,称李玉宝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以及诈骗罪等。 张会生怀疑,有人伪造了该协会的公章,而且协会秘书处印章使用、管理混乱。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上,公开成立的协会分支机构超过80家。张会生表示,官网上公告成立的这些分支机构均未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也未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盖章同意,其中有一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的。张会生表示,其上任后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陈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据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等人掌握。聂韵表示,协会秘书处的印章由他所在的秘书处掌握,并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也是盖的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以协会秘书处印章为凭证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有效?徐家良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多年,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外开展活动、发展和管理分支机构时,一般只有盖上协会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处作为协会办事机构,其公章只在协会内部有效,而且秘书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徐家良分析,如果有一些分支机构是盖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而不是盖着协会的公章诞生的,其法律地位存疑。此案中,张会生作为后续上任的协会理事长,在发现“影子协会”存在,或秘书处印章使用混乱等现象后,原本可以立即宣布秘书处的印章作废,由协会制作一个新的秘书处印章。但由于当时没有如此处理,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乱象。 “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大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不能理解,为何会存在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调查中获得的一些财务信息,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换届。由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会内部仅存在2个分支机构: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分会,且这两个分支机构都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其中,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上述审计报告指出,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在2011年共支出89.8万元,其中日常费用支出约53万元,但并未提供支出详情;此外,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刚成立的2011年就资不抵债,负债97万元,净资产总额-49万元。张会生发现,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人在2011年换届后并未移交,因此他作为后任协会理事长,也不清楚该账户2011年之后的财务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流水显示,从2001年7月24日至2011年12月1日,有1923余万元的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也缺乏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凭证。 关于上述不明支出的问题,陈震表示并不清楚。但他强调,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协会内部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有出纳和会计参与,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没有设立“小金库”。 徐家良表示,社会组织换届时应该对上一届负责人做离任审计,明确其财务问题与责任后,新一届负责人再正式到任。如果发现协会内部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户,且未能移交给新任负责人,则应该尽早将该分支机构与协会“切割”,宣布其不属于本协会,以避免后续出现财务纠纷问题。 徐家良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将进入清算程序,到时协会的资产、财务账户等都会被拿来清算。因为该协会是社会公共团体,其财务资产属于公共资产,如果清算中发现有些资金或财产被某些负责人挪用或据为己有,这些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他看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案件所暴露的财务问题,也存在于其他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设有好几个银行账户,有的为协会法人掌管,有的却不是。他认为,此案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都值得各方反思。 陈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协会两任理事长宋玲、张会生的个人恩怨,但本质还是背后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1月22日 05:28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近2000万元资金所去何踪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1月22日   09 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让71岁的协会负责人张会生成为众矢之的。近日,他找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喊冤”,认为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自己的原因。他还曝料说,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因为连续三年未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最终被民政部判了“死刑”。而张会生被认为“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    但张会生表示,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协会理事长换届过程存在问题,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并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并且他上任协会理事长后也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一家“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大量发展分支机构或开展涉企收费服务。此外,协会的银行账户上还曾有近2000万元的不明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    记者尝试联系这一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第二任理事长宋玲,但未获回应。不过,宋玲的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本应于2008年换届,但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而时任理事长宋玲2008年~2011年一直在治病,所以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此后,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该协会目前所暴露出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在不少行业协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值得各方反思。    拖延3年才换届,祸根早已埋下    张会生表示,“之前有好多人说我‘私自持有’协会的公章,才导致协会无法参加年检,但我作为合法的协会负责人,持有公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诉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责一案判决时,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前任理事长和后任理事长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协会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对此,张会生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但祸根在2011年底换届时便已埋下。    据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6月,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该协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理事长连任不得超过2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但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并未举行第三届理事长换届选举。    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并获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备案核准。    张会生表示,他上任第三届理事长后发现,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不配合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协会事务和财务的交接。而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也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换届结果已经报给有关部门核准了,怎么可以后来又不认了呢?”对于上述情况,张会生不能理解。    为何拖延了3年才换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11年之前,协会早已做了换届准备工作,也对宋玲任职期间作了离任审计,只不过一直没有召开换届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表示,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是因为协会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但从2008年到2011年,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一直身体不好,处于治疗阶段。而且在2011年换届前,宋玲还同时担任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两个协会” 背后的两方印章    上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数年后,张会生逐渐发现,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除了自己这家,还有一家“影子协会”。    2018年11月1日,因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李玉宝涉嫌诈骗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来《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资质授权等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宣称拿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同意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的文件,上面确实加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    但张会生接到警方通知后,深感震惊——他们也是在此时才得知上述“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存在,也从未盖章给予其相关授权,“上述两份文件均非出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报案,称李玉宝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以及诈骗罪等。    张会生怀疑,有人伪造了该协会的公章,而且协会秘书处印章使用、管理混乱。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上,公开成立的协会分支机构超过80家。张会生表示,官网上公告成立的这些分支机构均未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也未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盖章同意,其中有一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的。张会生表示,其上任后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陈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据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等人掌握。聂韵表示,协会秘书处的印章由他所在的秘书处掌握,并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也是盖的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以协会秘书处印章为凭证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有效?徐家良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多年,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外开展活动、发展和管理分支机构时,一般只有盖上协会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处作为协会办事机构,其公章只在协会内部有效,而且秘书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徐家良分析,如果有一些分支机构是盖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而不是盖着协会的公章诞生的,其法律地位存疑。此案中,张会生作为后续上任的协会理事长,在发现“影子协会”存在,或秘书处印章使用混乱等现象后,原本可以立即宣布秘书处的印章作废,由协会制作一个新的秘书处印章。但由于当时没有如此处理,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乱象。    “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大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不能理解,为何会存在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调查中获得的一些财务信息,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换届。由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会内部仅存在2个分支机构: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分会,且这两个分支机构都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其中,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上述审计报告指出,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在2011年共支出89.8万元,其中日常费用支出约53万元,但并未提供支出详情;此外,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刚成立的2011年就资不抵债,负债97万元,净资产总额-49万元。张会生发现,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人在2011年换届后并未移交,因此他作为后任协会理事长,也不清楚该账户2011年之后的财务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流水显示,从2001年7月24日至2011年12月1日,有1923余万元的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也缺乏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凭证。    关于上述不明支出的问题,陈震表示并不清楚。但他强调,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协会内部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有出纳和会计参与,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没有设立“小金库”。    徐家良表示,社会组织换届时应该对上一届负责人做离任审计,明确其财务问题与责任后,新一届负责人再正式到任。如果发现协会内部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户,且未能移交给新任负责人,则应该尽早将该分支机构与协会“切割”,宣布其不属于本协会,以避免后续出现财务纠纷问题。    徐家良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将进入清算程序,到时协会的资产、财务账户等都会被拿来清算。因为该协会是社会公共团体,其财务资产属于公共资产,如果清算中发现有些资金或财产被某些负责人挪用或据为己有,这些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他看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案件所暴露的财务问题,也存在于其他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设有好几个银行账户,有的为协会法人掌管,有的却不是。他认为,此案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都值得各方反思。    陈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协会两任理事长宋玲、张会生的个人恩怨,但本质还是背后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1月22日 09 版 [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1月22日 05:06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会议现场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微信公众号 图1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在京主持召开中网联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职工工资薪酬方案》等制度。会议经表决,同意天津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黑龙江省网信技术协会、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武汉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兰州市电子商务协会、苏宁控股集团、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四达时代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网络社会组织或相关机构成为中网联会员,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原题为《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1月14日 20:27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由于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工信部诉至法院。今日(28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起诉。据了解,上述案件为全国首例涉及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业务主管机关行政纠纷案件。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2018年6月22日,被告工信部收到原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通过EMS邮寄的方式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经审查认为,原告已经超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且原告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缺少机构设置情况等材料,同时原告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被多次举报投诉等问题。 鉴于存在上述情况,被告工信部对原告的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同意。原告认为工信部未履行法定职责,于2018年9月27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2017年检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立即依法履行职责,对原告年检年度工作报告接收后给出初审意见,对工作报告同意并盖章。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超期提交2017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晚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018年3月31日的报送时间。原告主张其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当面向被告提交过2017年度工作报告,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原告亦未提交证据对该事实予以证明,对原告的该项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原告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现早已超过有效期限,原告并未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亦属于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综上,被告认定原告内部管理混乱并无不当。 法院一审认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针对2014—2016年度工作报告提起的诉讼均超过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其起诉;针对2017年度工作报告提起的诉讼,认定工信部对其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同意并无不当,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诉讼请求。[详情]

新京报 | 2018年12月28日 11:11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文来自于正义网)[详情]

中国新闻网 | 2018年12月21日 07:39
新京报:近两千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新京报:近两千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近两千万去向成谜,中国电商协会被撤不冤 ■ 观察家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令人嘘唏,但“闻者足戒”,希望其他协会、社团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别重蹈覆辙。 去年12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这类顶格行政处罚对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尤为罕见,引发社会关注。近日,此事有了新情况:因被撤销登记而成为众矢之的的71岁协会负责人张会生,近日找媒体“喊冤”,认为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不在自己,他称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他上任后也未掌握协会秘书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敛财。他还爆料,协会银行账户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宋玲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则表示,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去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结果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民政部还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院判决书认定,被多次举报投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早已超期等,都是其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工信部则披露,其未按法定时限报送年检材料,且材料中缺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再加上现在这么多问题曝光,这让人多少有些惊讶该协会的勇气:自己内部管理有多混乱,你心中没点儿数吗? 近些年来,国内电商业高速发展,成了新经济的代表业态,身为“娘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本大有可为。公开报道显示,该协会以高大上的机构形象,出现在很多重量级会议论坛中。没承想,在外界需要他们的情况下,他们却把自己“作”死了。据专家判断:是内部人用利益驱动下的内讧、一团乱麻式的管理,杀死了自己。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无疑是解剖行业协会乱象的典型标本。 去年8月,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曾指出,我国各地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山寨”组织确实猖獗,正式的也问题丛生。职能定位模糊、动辄越俎代庖,再加上权责不明、监督不严的环境,导致其经常背靠着某些部门、扯着官方背景,乱收费、乱评比、乱站台。到头来,很多协会、学会不是为企业服务,而是“职业薅企业羊毛的,给企业添负担的”,甚至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 在外是乱收费,在内则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问题频现。有些协会非但“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的位子”,还管不好自身的“钱袋子”。张会生自曝家丑式地披露出“近2000万元资金去向成谜”,如果属实,也验证了这点。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令人嘘唏,但“闻者足戒”,它留下的教训应被汲取。希望其他协会、社团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别重蹈覆辙。 仲鸣(媒体人)[详情]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近2000万去向成谜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近2000万去向成谜

  近2000万去向成谜,这家“国字头”协会被判死刑不冤 ▲民政部处罚决定。 去年12月20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这类顶格行政处罚对全国性行业协会来说尤为罕见,用业内专家的话来说,这对行业协会来说相当于判死刑。也正因其罕见,此事引发社会关注。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此事有了新情况:因被撤销登记而成为众矢之的的71岁协会负责人张会生,近日找媒体“喊冤”,认为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不在自己,他称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他上任后也未掌握协会秘书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敛财;他还爆料,协会银行账户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宋玲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则表示,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就目前看,一个“乱”字,都不足以形容这家“国字头”协会的内部情形:前任理事长宋玲拖延了3年才换届,突破了民政部设定的任期限制,她称此后的换届不合协会章程规定,现任负责人张会生则对此不服;张会生发现有协会和协会秘书处两个印章,其官网公告成立的逾80家分支机构并未在协会备案,有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印章成立;张会生本人则被指“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等。 这些也跟媒体此前报道的该协会乱象相呼应: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乱收费乱背书,企业交了钱就能获颁以其名义颁发的“诚信龙头单位”、“AAA级信用企业”等证书,成为正式会员,包括很多爆雷的P2P企业,前脚被其认定“AAA级信用企业”、接入该协会反欺诈系统,后脚就出了事…… 耐人寻味的是,去年12月28日,因不满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还发动了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主管行政机关间的首例行政诉讼案件——将工信部诉至法院,结果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民政部还将其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院判决书中就认定,被多次举报投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早已超期等,都是其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工信部则披露,其未按法定时限报送年检材料,且材料中缺少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再加上现在这么多问题曝光,这让人多少有些惊讶于该协会的勇气:自己内部管理有多混乱,你心中没点儿数吗? ▲漫画/勾犇  图/新京报网 作为“只此一家”的全国性电商行业协会,作为电子签名立法和国内部分涉电商事务的主要推动者,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走到今天这步,实在是令人唏嘘: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一手好牌打烂了”。 近些年来,国内电商业高速发展,成了新经济的代表业态,身为“娘家”,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本大有可为。公开报道显示,该协会以高大上的机构形象,出现在了很多重量级会议论坛中。没成想,在外界需要他们的情况下,他们却把自己“作”死了。据专家判断,该协会很难死而复生。而若要归结其死因,那就是“自杀”:是内部人用利益驱动下的内讧、一团乱麻式的管理,杀死了自己。 眼看它起高楼,眼看这楼还得筑得更高,没料到楼突然就塌了,原来内部已“腐”,这也是此事给人的即视感。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无疑是解剖行业协会乱象的典型标本。 去年8月,民政部新闻发言人陈日发曾指出,我国各地已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1800多个。“山寨”的确实猖獗,正式的也问题丛生。职能定位模糊、动辄越俎代庖,再加上权责不明、监督不严的环境,导致其经常背靠着某些部门、扯着官方背景,乱收费、乱评比、乱站台。到头来,很多协会、学会不是为企业服务,而是“职业薅企业羊毛的,给企业添负担的”,甚至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堵点。 正源于此,行业协会乱收费早就进入了国务院督察的视野,这两年国家发改委部署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时,也将行业协会收费作为检查重点。 在外是乱收费,在内则是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问题频现。有些协会非但“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供官员的位子”,还管不好自身的“钱袋子”。张会生自曝家丑式地披露出“近2000万元资金去向成谜”,如果属实,就验证了这点。 自己把自己作死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判死刑”没什么好可惜的。但“闻者足戒”,它留下的教训应被汲取。希望其他协会、社团等能“别人吃一堑,自己长一智”,就别重蹈覆辙了。 仲鸣(媒体人)[详情]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近2000万元资金所去何踪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让71岁的协会负责人张会生成为众矢之的。近日,他找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喊冤”,认为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自己的原因。他还曝料说,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因为连续三年未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最终被民政部判了“死刑”。而张会生被认为“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 但张会生表示,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协会理事长换届过程存在问题,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并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并且他上任协会理事长后也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一家“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大量发展分支机构或开展涉企收费服务。此外,协会的银行账户上还曾有近2000万元的不明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 记者尝试联系这一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第二任理事长宋玲,但未获回应。不过,宋玲的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本应于2008年换届,但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而时任理事长宋玲2008年~2011年一直在治病,所以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此后,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该协会目前所暴露出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在不少行业协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值得各方反思。 拖延3年才换届,祸根早已埋下 张会生表示,“之前有好多人说我‘私自持有’协会的公章,才导致协会无法参加年检,但我作为合法的协会负责人,持有公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诉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责一案判决时,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前任理事长和后任理事长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协会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对此,张会生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但祸根在2011年底换届时便已埋下。 据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6月,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该协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理事长连任不得超过2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但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并未举行第三届理事长换届选举。 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并获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备案核准。 张会生表示,他上任第三届理事长后发现,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不配合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协会事务和财务的交接。而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也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换届结果已经报给有关部门核准了,怎么可以后来又不认了呢?”对于上述情况,张会生不能理解。 为何拖延了3年才换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11年之前,协会早已做了换届准备工作,也对宋玲任职期间作了离任审计,只不过一直没有召开换届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表示,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是因为协会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但从2008年到2011年,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一直身体不好,处于治疗阶段。而且在2011年换届前,宋玲还同时担任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两个协会” 背后的两方印章 上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数年后,张会生逐渐发现,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除了自己这家,还有一家“影子协会”。 2018年11月1日,因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李玉宝涉嫌诈骗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来《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资质授权等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宣称拿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同意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的文件,上面确实加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 但张会生接到警方通知后,深感震惊——他们也是在此时才得知上述“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存在,也从未盖章给予其相关授权,“上述两份文件均非出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报案,称李玉宝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以及诈骗罪等。 张会生怀疑,有人伪造了该协会的公章,而且协会秘书处印章使用、管理混乱。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上,公开成立的协会分支机构超过80家。张会生表示,官网上公告成立的这些分支机构均未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也未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盖章同意,其中有一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的。张会生表示,其上任后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陈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据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等人掌握。聂韵表示,协会秘书处的印章由他所在的秘书处掌握,并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也是盖的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以协会秘书处印章为凭证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有效?徐家良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多年,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外开展活动、发展和管理分支机构时,一般只有盖上协会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处作为协会办事机构,其公章只在协会内部有效,而且秘书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徐家良分析,如果有一些分支机构是盖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而不是盖着协会的公章诞生的,其法律地位存疑。此案中,张会生作为后续上任的协会理事长,在发现“影子协会”存在,或秘书处印章使用混乱等现象后,原本可以立即宣布秘书处的印章作废,由协会制作一个新的秘书处印章。但由于当时没有如此处理,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乱象。 “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大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不能理解,为何会存在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调查中获得的一些财务信息,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换届。由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会内部仅存在2个分支机构: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分会,且这两个分支机构都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其中,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上述审计报告指出,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在2011年共支出89.8万元,其中日常费用支出约53万元,但并未提供支出详情;此外,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刚成立的2011年就资不抵债,负债97万元,净资产总额-49万元。张会生发现,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人在2011年换届后并未移交,因此他作为后任协会理事长,也不清楚该账户2011年之后的财务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流水显示,从2001年7月24日至2011年12月1日,有1923余万元的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也缺乏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凭证。 关于上述不明支出的问题,陈震表示并不清楚。但他强调,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协会内部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有出纳和会计参与,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没有设立“小金库”。 徐家良表示,社会组织换届时应该对上一届负责人做离任审计,明确其财务问题与责任后,新一届负责人再正式到任。如果发现协会内部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户,且未能移交给新任负责人,则应该尽早将该分支机构与协会“切割”,宣布其不属于本协会,以避免后续出现财务纠纷问题。 徐家良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将进入清算程序,到时协会的资产、财务账户等都会被拿来清算。因为该协会是社会公共团体,其财务资产属于公共资产,如果清算中发现有些资金或财产被某些负责人挪用或据为己有,这些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他看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案件所暴露的财务问题,也存在于其他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设有好几个银行账户,有的为协会法人掌管,有的却不是。他认为,此案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都值得各方反思。 陈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协会两任理事长宋玲、张会生的个人恩怨,但本质还是背后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详情]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谜影重重近2000万元资金所去何踪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1月22日   09 版)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民政部撤销登记,让71岁的协会负责人张会生成为众矢之的。近日,他找到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喊冤”,认为造成今天的结果不是自己的原因。他还曝料说,协会银行账记上有近2000万元资金不知去向。    因为连续三年未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最终被民政部判了“死刑”。而张会生被认为“私自持有”协会公章和印鉴,导致协会无法及时参加社团年检。    但张会生表示,造成目前局面的主要原因是,2011年协会理事长换届过程存在问题,前任理事长宋玲卸任后并未做好事务和财务交接;并且他上任协会理事长后也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导致后来出现一家“影子协会”,利用该印章大量发展分支机构或开展涉企收费服务。此外,协会的银行账户上还曾有近2000万元的不明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    记者尝试联系这一事件中的另一关键人物——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第一、第二任理事长宋玲,但未获回应。不过,宋玲的下属、该协会副秘书长聂韵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协会本应于2008年换届,但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而时任理事长宋玲2008年~2011年一直在治病,所以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此后,关于张会生的理事长身份,协会内部一直存在争议。    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徐家良认为,该协会目前所暴露出来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在不少行业协会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值得各方反思。    拖延3年才换届,祸根早已埋下    张会生表示,“之前有好多人说我‘私自持有’协会的公章,才导致协会无法参加年检,但我作为合法的协会负责人,持有公章难道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注意到,2018年12月28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诉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责一案判决时,法院承认了张会生作为理事长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法律地位合法有效。法院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系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核准的社会团体法人,在提起本案诉讼时,其社会团体法人亦未被有权机关予以注销,故该协会具有提起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此前,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报道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内部存在的诸多问题:设立了众多分会、研究院、专业委员会等分支机构,许多机构功能相似、叠床架屋;内部派系斗争频发,前任理事长和后任理事长之间存在矛盾,导致协会未能及时参加社会组织年检。    对此,张会生回应称,媒体报道的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上述问题确实存在,但祸根在2011年底换届时便已埋下。    据了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成立于2000年6月,第一、二任理事长由宋玲担任。按照民政部相关规定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章程》,该协会理事会每4年一届,理事长连任不得超过2届,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70岁。但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并未举行第三届理事长换届选举。    一直拖延到2011年,协会才选举张会生担任下一届理事长,并同步选举产生了4位副理事长。之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换届结果上报给业务主管单位工信部,并获登记管理单位民政部的备案核准。    张会生表示,他上任第三届理事长后发现,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和财务人员并不配合相关工作,未能及时开展协会事务和财务的交接。而前任理事长宋玲之后也否认此次换届,并称2011年的换届结果不符合协会章程规定。    “换届结果已经报给有关部门核准了,怎么可以后来又不认了呢?”对于上述情况,张会生不能理解。    为何拖延了3年才换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理事长陈震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2011年之前,协会早已做了换届准备工作,也对宋玲任职期间作了离任审计,只不过一直没有召开换届大会。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副秘书长聂韵表示,拖延到2011年才换届是因为协会换届大会需要理事长召集,但从2008年到2011年,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一直身体不好,处于治疗阶段。而且在2011年换届前,宋玲还同时担任着协会秘书长的职务。    “两个协会” 背后的两方印章    上任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数年后,张会生逐渐发现,电子商务领域存在着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除了自己这家,还有一家“影子协会”。    2018年11月1日,因自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李玉宝涉嫌诈骗一案,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向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发来《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资质授权等相关资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发现,“中国数字货币研究所”宣称拿到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关于同意设立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成立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批复”的文件,上面确实加盖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公章。    但张会生接到警方通知后,深感震惊——他们也是在此时才得知上述“数字货币研究所”的存在,也从未盖章给予其相关授权,“上述两份文件均非出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随后,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向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刑事报案,称李玉宝涉嫌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招摇撞骗罪以及诈骗罪等。    张会生怀疑,有人伪造了该协会的公章,而且协会秘书处印章使用、管理混乱。    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官网上,公开成立的协会分支机构超过80家。张会生表示,官网上公告成立的这些分支机构均未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也未经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盖章同意,其中有一些是利用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的。张会生表示,其上任后并未掌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陈震也证实了这一说法。据陈震介绍,2011年换届后,新任理事长张会生持有了协会的公章,而协会秘书处、教育培训部的印章都被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等人掌握。聂韵表示,协会秘书处的印章由他所在的秘书处掌握,并且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区块链专业委员会成立时也是盖的协会秘书处的印章。    以协会秘书处印章为凭证成立的分支机构是否有效?徐家良研究社会组织领域多年,他表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外开展活动、发展和管理分支机构时,一般只有盖上协会的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秘书处作为协会办事机构,其公章只在协会内部有效,而且秘书处和其他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是同等的。    徐家良分析,如果有一些分支机构是盖着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处的印章成立,而不是盖着协会的公章诞生的,其法律地位存疑。此案中,张会生作为后续上任的协会理事长,在发现“影子协会”存在,或秘书处印章使用混乱等现象后,原本可以立即宣布秘书处的印章作废,由协会制作一个新的秘书处印章。但由于当时没有如此处理,导致后面出现一系列乱象。    “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    大多数企业机构和公众不能理解,为何会存在两个“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在采访调查中获得的一些财务信息,或许可以解答这个问题。    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理事长换届。由北京天正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201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12月31日,该协会内部仅存在2个分支机构: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建设分会,且这两个分支机构都开设有银行账户并独立核算财务情况。其中,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登记日期为2011年3月1日,负责人为协会前任理事长宋玲,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上述审计报告指出,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银行账户在2011年共支出89.8万元,其中日常费用支出约53万元,但并未提供支出详情;此外,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刚成立的2011年就资不抵债,负债97万元,净资产总额-49万元。张会生发现,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人在2011年换届后并未移交,因此他作为后任协会理事长,也不清楚该账户2011年之后的财务情况。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在中国工商银行的账户流水显示,从2001年7月24日至2011年12月1日,有1923余万元的支出没有明确的收款账户和开户名,也缺乏相关合同与协议作为凭证。    关于上述不明支出的问题,陈震表示并不清楚。但他强调,该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协会内部合法成立的分支机构,财务管理有出纳和会计参与,也有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没有设立“小金库”。    徐家良表示,社会组织换届时应该对上一届负责人做离任审计,明确其财务问题与责任后,新一届负责人再正式到任。如果发现协会内部的分支机构有独立核算的财务账户,且未能移交给新任负责人,则应该尽早将该分支机构与协会“切割”,宣布其不属于本协会,以避免后续出现财务纠纷问题。    徐家良分析,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后续将进入清算程序,到时协会的资产、财务账户等都会被拿来清算。因为该协会是社会公共团体,其财务资产属于公共资产,如果清算中发现有些资金或财产被某些负责人挪用或据为己有,这些人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他看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案件所暴露的财务问题,也存在于其他一些行业协会中:内部设有好几个银行账户,有的为协会法人掌管,有的却不是。他认为,此案所暴露出来的行业协会法人治理结构、内部运行规范、财务审计等多方面问题,都值得各方反思。    陈震认为,造成目前这个局面的表面原因是协会两任理事长宋玲、张会生的个人恩怨,但本质还是背后的利益,“电子商务的利益太大了”。耿学清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1月22日 09 版 [详情]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微信公众号会议现场 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微信公众号 图1月14日上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任贤良在京主持召开中网联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常务理事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试行)》、《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职工工资薪酬方案》等制度。会议经表决,同意天津市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黑龙江省网信技术协会、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武汉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兰州市电子商务协会、苏宁控股集团、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四达时代通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等9家网络社会组织或相关机构成为中网联会员,取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会员资格。 (原题为《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在京召开》)(本文来自于澎湃新闻)[详情]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不满认定管理混乱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起诉工信部被驳 新京报讯(记者 王巍)由于被认定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将工信部诉至法院。今日(28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一审判决,驳回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起诉。据了解,上述案件为全国首例涉及全国性社团组织与业务主管机关行政纠纷案件。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2018年6月22日,被告工信部收到原告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通过EMS邮寄的方式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经审查认为,原告已经超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且原告提交的2017年度工作报告中缺少机构设置情况等材料,同时原告内部管理混乱,存在被多次举报投诉等问题。 鉴于存在上述情况,被告工信部对原告的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同意。原告认为工信部未履行法定职责,于2018年9月27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确认被告对原告2017年检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的行为违法;判令被告立即依法履行职责,对原告年检年度工作报告接收后给出初审意见,对工作报告同意并盖章。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后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超期提交2017年度工作报告以及是否存在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 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报送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时间为2018年6月21日,晚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规定的2018年3月31日的报送时间。原告主张其于2018年3月31日之前当面向被告提交过2017年度工作报告,被告对此予以否认,原告亦未提交证据对该事实予以证明,对原告的该项主张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原告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明确规定了有效期限,现早已超过有效期限,原告并未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亦属于内部管理混乱的表现。综上,被告认定原告内部管理混乱并无不当。 法院一审认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针对2014—2016年度工作报告提起的诉讼均超过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其起诉;针对2017年度工作报告提起的诉讼,认定工信部对其年度工作报告不予初审同意并无不当,一审判决驳回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的诉讼请求。[详情]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经查,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存在连续三年未按规定接受全国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情节严重。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民政部对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将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条的规定,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被撤销登记后,应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办理注销登记。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本文来自于正义网)[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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