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高收入阶层收税才合适?

2016年10月25日07:35    作者:陈建奇  (0)+1

  文/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微信公众号kopleader)专栏作家 陈建奇

  目前来看,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存款理财等逐步成为富人的重要资产,政府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等手段进一步掌握社会资产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房地产税、财产税为核心的收入分配税收体系。

如何对高收入阶层收税才合适?如何对高收入阶层收税才合适?

  这两天关于收入12万以上就可能被视为高收入阶层而被纳入个税重点的议论十分激烈,大多认为这个标准与现实相差巨大,可能误伤穷人或者中等收入阶层,相关部门也紧急辟谣。虽然此事得到了暂时的平息,但由此揭示的收入分配问题却浮出水面,未来难以回避如何对高收入阶层征税的问题,否则收入分配改革就较难有效落实。

  要对高收入阶层征税,就必须知道收入的分布,然而,年收入究竟多少以上属于高收入群体?也许一百个人有一百种观点,核心还在于年收入信息的严重缺失。中国不少单位除了工资性收入外,还有种类繁多的非工资性收入,而且各类收入并非完全通过银行转账,以现金发放的并不少见,游离于金融信息体系之外的收入就难以确定,单纯以工资衡量收入水平就有失偏颇。

  由于工资信息在全社会容易获得,以此为基准的税收就容易征收,从而现行的与收入分配相关的个税体系,基本上是以工资为核心的税收体系,辅以劳务、课酬等分类课税模式。这种方式具有稳定财政收入的功能,促使个税能够伴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增长,但却难以真正实现对富人多征税的目标,个税起征点的较低水平促使个税被质疑是对全民的普遍征税。

  要促使个税体现收入分配功能,当前尚未出台的分类与综合的模式被寄予厚望,即未来的个税不仅仅考虑个人收入,还要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收入,不仅要考虑工资收入,还要考虑非工资性收入。如果未来家庭大多数的收入都通过银行转入个人账户,那么政府就有可能针对不同收入水平采取有针对性的税率,特别是累进税制的推行将有助于实现对高收入者课征更多的税收,由此有望逐步调节收入分配的问题。

  然而,结合现实来看,个人收入的信息目前尚难以摸清,这也是本次为何公众会对12万收入作为高收入的问题提出质疑的根本原因,学术界尚没有对此进行深入的评估。由此可以看出,以家庭为单位的收入度量就更加困难,而且诸如从事专车、淘宝等自我雇佣获得的收入,如何客观纳入收入范畴,可能短期内很难实现,政策层面显然也就较难出台完美的政策。

  由此可见,现行个税政策较难解决收入分配的问题,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改革短期也难以有效施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无法实现对高收入群体区别课税的目标。进一步分析可以发现,不管是当前热议的12万年收入还是家庭收入,都是以增量作为调节的对象,每年收入的增量确实很难把握,然而,伴随着中国经济几十年来的较快增长,居民的存量资产持续增长,以房地产为主导的不动产信息系统逐步完善,政府对居民存量资产的情况也就不断明晰。

  对存量资产进行征税将成为对高收入群体课税的重要切入点。目前来看,房地产投资、股权投资、存款理财等逐步成为富人的重要资产,政府可以通过不动产登记等手段进一步掌握社会资产信息。在此基础上,加快构建房地产税、财产税为核心的收入分配税收体系,真正实现收入分配的目标。当然,相关税收体系的设计并不简单,比如有些人虽然拥有巨额的房地产等资产,但也同时拥有巨额的贷款、债券等负债,如何客观厘清高收入阶层的净资产,成为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体系能否名副其实的关键。因而,未来完善的税收体系不仅应具备对资产进行课税,而且也要考虑对负债进行抵扣的问题。

  (本文作者介绍:中共中央党校国际战略研究所世界经济室副主任、副教授。)

责任编辑:贾韵航 SF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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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富人 穷人 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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