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创经济学》书籍连载丨第十篇:新财税经济学

2025年08月07日10:52    作者:高连奎  

  第十篇  新财税经济学

  摘要:当前世界上比较主流的经济学派别,如凯恩斯学派、奥地利学派、供给学派、货币学派四大学派,都缺乏对政府债务危机的研究,然而随着世界各国政府债务危机的加重,人类必须进行财税改革才可以解决政府债务危机,本文提出“新财税经济学” 的概念,指出了人类税收发展规律,人类税收提升的空间所在以及中国税收改革的“七增七减”策略,并从凯恩斯经济学与罗斯福经济学的区别论证了财税改革的必要性。

  关键词:新财税经济学  财税改革  增税  凯恩斯经济学  罗斯福经济学

  一、新财税经济学对税收问题的总体看法

  1.  一个国家的财税水平必须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新财税经济学认为,一个国家的财税水平必须与这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一般农业国家的财政税收占到该国 GDP 的 10% 左右是合适的,中国和古代的欧洲都是这种状况。工业化初期的国家,财政税收占到 GDP 的 20% 左右是合适的,非洲和南亚的一些贫穷国家仍然处于这样的税收水平。一个全面工业化的发展中国家财税税收占到 GDP 的 30% 左右是合适的,一个国家达到了中等以上收入国家水平,财政税收一般要占到该国 GDP 的 40% 左右,这也是中国目前应该达到的税收水平。发达国家的税收一般占到 GDP 的 50% 左右,北欧等高福利国家甚至更高。

  有人认为美国、日本的税收没有达到 50%,这只是各国统计口径的问题,如美国的医保是私有化的,并没有纳入社保税的统计范围,但人们仍然要缴纳远比国家社保高得多的医保费用。美国存在众多的私立学校,这也没有纳入财政支出的统计口径。例如,日本的社会保障缴费很多也没有纳入宏观税负统计,而中国的财政支出统计口径则过大,如中国的事业单位、商业团体、科研单位都是公务员编制,甚至连不少的清洁工都是有编制的人员,导致中国财政支出统计口径过大。

  2.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税收必然会呈现不断升高的趋势

  新财税经济学认为,随着人类经济发展水平越来越高,财政税收必然会呈现不断升高的趋势,政府必须不断地改革国家的财税制度、来适应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与财政支出的加大。回顾人类历史,第一次工业革命之后,在频繁经济危机和工人运动的逼迫下,人类建立了社会保障体系,第二次工业革命之后人类建立了社会福利体系, 财政税收都相应地进行了大幅提高。

  3.  经济危机是国家的财税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结果

  新财税经济学认为一个国家发生经济危机往往是该国的财税水平满足不了其经济发展水平的结果,而一个国家发生经济危机之后还认识不到这点的话,就会导致经济危机长期化。短期的经济危机将会变为长期的经济萧条,直到这个国家的财税体系得到根本性变革为止,当然这种变革一般是要将这个国家的财税水平提高到这个国家对应的发展阶段所需要的水平。

  4.  一般人类爆发一次科技革命,就要调整一次财税结构

  本次经济危机发生前人类发生了第三次科技革命。前两次科技革命之后人类都进行了财税调整,但第三次工业革命至今人类都没有进行大规模的财税调整,所以产生了经济危机,人类走出本次经济危机也要靠财税体系的调整,人类又到了财税体系革命的时刻。

  5.  产业升级与财税升级都应该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常态

  在新财税经济学中,我们将经济发展概况为两个升级,即“经济发展 = 产业升级+ 财税升级”,两者缺一不可,其中产业升级对应的是经济增长,财税升级对应的是社会发展,两者只有同步升级才可以相得益彰,如果只进行产业升级,不进行财税升级, 产业升级也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产业升级与财税升级应该都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常态。

  6.  财税调整并不完全是税率的调整,更体现为税收思想与征税方式的革命

  人类的税收调整,不是要提高税率,而且税率也不能提高,而且要调控税收结构,开辟新的税种和征收方式。经济发展会有很多新的业态出现,都可以为税收开源提供基础,比如美国首创的燃油税就真正支撑美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完善的高速公路体系,一直享受至今。新的税收可以支撑新的经济发展,这是良性互动的。

  新财税经济学主张的财税改革本质是财税制度的创新,而不应该像美国的民主、共和两党那样频繁地在税率上来回调整。

  应该将消费税升级为“社会资源消耗税”

  消费税在发达国家虽然是一个很普遍的税种,但是中国开始征收消费税比较困难,民众消费为何要交税?这是很难说通的,但“开征社会资源消耗税”和“超额社会资源消费税”却是比较正当的,因此笔者建议将消费税改为“社会资源消耗税”来征收是合理的。

  社会资源消耗税与消费税与从征收上区别不大,但是从本质和内涵上来说却完全不同,消费税是对居民的购买行为征税,而社会资源消耗税则是指对民众的社会资源消耗行为进行征税,两个税种针对的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因此征收消费税和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的目的与本质也就不同。

  当然社会资源消耗税与资源税也不同,资源税是向开发与销售自然资源的行为人征税,而社会资源消耗税则是向消费社会资源的行为人征税,社会资源税的含义更广,社会资源不仅包含自然资源,也包含其他资源,比如公共产品资源等。

  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有利于社会资源的节约,杜绝过度的铺张浪费,现代社会民众消费的绝大部分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至少是短期内不可再生的,因此适当减少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是必须的。

  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从根本上并不会抑制消费,首先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征收消费,并没有造成消费低迷,其次,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分析,消费是由人的恒久收入决定的,其他因素影响不大。

  “社会资源消耗税”的征收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市民福利、维护社会公平都是有用的,在美国一般是越发达的州,消费税越高,越穷的州,消费税越低,而消费税越高的州,越有能力进行社会投入,经济发展的反而越好,消费税越低的州反而没有投资的资金,只能变的更穷。

  美国即使有了消费税,跨州消费也不会是主流,因为州与州之间毕竟需要交通费用,如果中国实行消费税的话,全国统一税率,也不会出现跨省消费的情况,而跨国消费完全可以通过补税来管理。

  二、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的财税升级规律

  人类的税收结构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变迁的。根据笔者总结,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之后,税收结构主要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第一阶段是工业化初期,以企业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工业化时代,是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税收阶段;第三个阶段是后工业时代,是以消费税为主的税收阶段。

  在后工业时代,消费税成为一个重要税种,因为进入后工业时代之后,工业在社会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小,服务业占的比重越来越大,特别是享乐性消费、高端消费、奢侈消费开始变得流行起来,因此在这个阶段,消费税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税种。

  目前中国还是以企业税为主,我们应该进入以所得税为主的第二个阶段,并且应该开始为第三个阶段的税收做准备。在今天,增值税仍然是中国的第一大税种。根据笔者预测,在未来十年中,所得税将会超越增值税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收,而在未来二十年内,消费税将会成为中国的第一大税种。中国应该按照这个演变路径来进行布局, 我主张主要用差别化的消费税来增加税收。我的财税创新也主要是针对消费税的创新。我主张用科学化的消费税体系替代现在以个人所得税为主的所得税体系。

  消费税是最公平的税收,应该成为未来第一大税种,财税改革的重点也是消费税, 而差异化征收消费税则是重要的突破口。因此我们建议在普遍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征收“消费税”。消费税全面征收后,可以借鉴现在中国消费税的征收方式, 由经销商缴纳,厂家代为征收,在这方面,中国有着非常完整的实践,可以非常顺利地实行,或是直接向所有商品直接开征消费税。

  消费税不仅是对物质产品的税收,服务业也应该征收消费税,因为随着经济发展, 服务业才是消费的主要内容。

  现在人类实行的还主要是罗斯福体系,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消费税在美国已经大面积存在,但也不是主要税种。

  应该将消费税升级为“社会资源消耗税”

  消费税在发达国家虽然是一个很普遍的税种,但是中国开始征收消费税比较困难,民众消费为何要交税?这是很难说通的,但“开征社会资源消耗税”和“超额社会资源消费税”却是比较正当的,因此笔者建议将消费税改为“社会资源消耗税”来征收是合理的。

  社会资源消耗税与消费税与从征收上区别不大,但是从本质和内涵上来说却完全不同,消费税是对居民的购买行为征税,而社会资源消耗税则是指对民众的社会资源消耗行为进行征税,两个税种针对的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因此征收消费税和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的目的与本质也就不同。

  当然社会资源消耗税与资源税也不同,资源税是向开发与销售自然资源的行为人征税,而社会资源消耗税则是向消费社会资源的行为人征税,社会资源税的含义更广,社会资源不仅包含自然资源,也包含其他资源,比如公共产品资源等。

  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有利于社会资源的节约,杜绝过度的铺张浪费,现代社会民众消费的绝大部分资源都是不可再生的,至少是短期内不可再生的,因此适当减少社会资源的不必要浪费是必须的。

  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从根本上并不会抑制消费,首先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征收消费,并没有造成消费低迷,其次,按经济学家弗里德曼的分析,消费是由人的恒久收入决定的,其他因素影响不大。

  “社会资源消耗税”的征收对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改善市民福利、维护社会公平都是有用的,在美国一般是越发达的州,消费税越高,越穷的州,消费税越低,而消费税越高的州,越有能力进行社会投入,经济发展的反而越好,消费税越低的州反而没有投资的资金,只能变的更穷。

  美国即使有了消费税,跨州消费也不会是主流,因为州与州之间毕竟需要交通费用,如果中国实行消费税的话,全国统一税率,也不会出现跨省消费的情况,而跨国消费完全可以通过补税来管理。

  三、新财税主义的税理思想:人类未来的增税空间在哪里?

  社会发展会造成社会问题,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也孕育在这些社会发展之中。笔者将社会发展总结为“四大升级”,分别是消费升级、科技升级、贫富差距升级和政府服务升级,这四大升级造成了人类现在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同时也为增加税收解决社会问题增加提供了空间。

  1.  消费升级为增税提供了空间

  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一大特征就是消费升级。我们可以把消费分为生存性消费、享乐性消费和奢侈性消费三大类。人类经济进步的核心特征是生存性消费所占的比重越来越低,而享乐型消费和奢侈型消费所占的比重则越来越高,后两者就可以增收消费税。

  对于消费税,笔者不主张通过界定品类来征税,而是主要通过界定品牌来征税。当一个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品牌消费成为大众消费的典型特征,因此完全可以按品牌定位制定不同的税率。例如,在中国,化妆品一直征收比较高的税收,但是很多化妆品是大众消费水平,而非奢侈型消费品,我们向化妆品中的奢侈品牌征税即可。

  2.  科技升级为增税提供了空间

  科技进步也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科技进步一般会从两个方面导致物价下降:一方面是产品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升高,导致产品生产成本的下降;另一方面, 科技成熟也可以让很多产品降价,因为科技成熟的产品不再需要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例如,我们可以根据产品机械化程度的不同,把产品分为劳动密集型产品和机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的价格会越来越高,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会越来越廉价。

  我们可以根据产品研发投入的比重分为高科技产品和技术成熟型产品。高科技产品需要大量研发投入,会很贵,而一旦技术成熟,就只需要很低的生产成本,价格就会变得非常便宜。对于那些技术成熟,价格不断变低的产品就可以适度征税,而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

  3.  贫富差距升级为增加税收提供了空间

  社会发展带来的后果是贫富差距的扩大,而不断扩大的贫富差距也可以为政府提供征税空间,因为不同收入水平的人对社会资源的消耗差异也越来越大,富裕人群对社会资源的占有远远超出社会平均水平,对于那些占据社会资源超出平均水平的占有行为可以多征税,也即征收超额资源税。

  4.  政府公共服务升级为政府收费提供了空间

  我们前面讲过,经济分工的扩大,也会导致政府分工的扩大,政府为社会提供的

  公共服务并不应该都是免费的。政府应该只为那些有利于消除社会不平等的、有利于建立社会公平的服务免费,如公共教育、公共医疗等,而那些为不特定群体服务的, 或是为商业企业服务的政府行为都可以收费。随着政府服务越来越多,可以收费的空间也在增加。这些政府服务收费,可以很好地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政府提供的是公共产品,但有些公共产品在使用上是可以分割的,就可以收费。

  四、新财税主义改革建议:“七增七减”的财税改革方案

  “七增七减”的财税改革方案

  1.  增加享受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的税收

  中国应该根据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产品制定不同的税收标准。我建议将各种产品分为“生存必需品”“享乐型产品”和“奢侈型产品”三类,应该提高享乐型产品和奢侈品的税收、降低生存必需品税收。

  奢侈品税收的征收应该改为主要按“品牌”征收。主要做法是对各类商品进行品牌认定,某个商品品牌一旦被列入奢侈品品牌目录,则征收更高的税收。很多品牌可以全品牌直接划入奢侈品的行列,如奔驰、奥迪、宝马等豪华汽车、苹果手机以及一些奢侈品牌的服饰、珠宝、化妆品等,这样划分之后增税的空间非常大,既可以避免社会资源的浪费,也可以增加大量的税收,而那些生存必需品则可以实行普通的税收, 甚至适度减税、免税。

  在经济学上,奢侈品不符合价格曲线,增加税收并不一定会降低销量,奢侈品认定对商家也有好处,等于是对商品品质和定位的背书,商家也不一定会反对。

  有人认为,现在中国奢侈品的价格比国外还高,但这是商家的定价策略所致,而非税收所致,而且现在这些产品虽然价格很高,但是人们的消费热情却不减,所以增加税收也并无不可。至于海外购物也可以通过补缴税收来解决。

  2.  增加成熟工业品税收,适当降低高科技产品税收

  笔者建议将工业品分为技术成熟型产品和新型科技产品。对于技术成熟产品可以适当提高税收,因为成熟工业品需要投入研发的费用非常少,只有生产费用;而新型科技产品则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而且需要面临全球技术竞争,可以降低税收,鼓励创新。

  例如,一个手机技术不成熟时可以卖一两千,技术成熟后可以卖两三百;如一台冰箱价格不过一两千元,而一个小小的手机也一两千元,这就是成熟技术产品与非成熟技术产品的差别。成熟产品,价格极其低廉,可以适当多征收税收,高科技新产品研发投入大可以减税,促进其技术成熟。

  3.  增加机器密集型产品税收,降低劳动密集型产品税收

  对于产品,我们还可以分为机器密集型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减税,机器密集型产品可以适当增税。因为根据经济学规律,对于那些已经实现机械化大生产的产品,劳动生产率会变得非常高,价格也会变得非常便宜,即使适度提高征税标准,价格也可以承受,如一台电视机 1000 元,征税 50%,价格升高到1500 元,人们照样买得起。

  而对于劳动密集型产品如服装、鞋帽则可以降低税收。如一双女士皮靴的价格比一台彩色电视机的价格还要高,其背后的原因就是电视机是机器化生产,而皮靴更多需要手工劳动。因此对于服装、鞋子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就可以减征税收。如中低端餐饮和理发等行业也可以降低税收,服装费用在现代人的生活开支中占比很大,很多白领人群极易成为“月光族”,就是因为服装、餐饮这些劳动密集型产品或服务在其生活中的开支占比过大。

  4.  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收费,降低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收

  笔者建议政府有些服务也可以适当收费,政府服务有些是面向大众的,比如义务教育,这些可以无差异享受的服务,而且可以促进社会公平的服务可以不收费,但是对于一些并非所有人都享受,主要面向特定人群的或是面向某些行业,可以由受益人缴费,以承担公务员的支出,而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收可以适当降低,以保护企业生产的积极性。

  5.  个人所得税地方化,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增加纳税群体,成为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税种

  现在中国土地财政日益枯竭,不能再支撑地方政府的财政。我认为应该用个人所得税来代替土地财政,中国的个人所得税还有非常大的提升空间。在美国,个人所得税也是第一大税种,中国现在个人所得税之所以征收有限,主要是因为全国实行统一的标准,导致对大城市白领人群不公平,遭到这些人的反对。

  中国各地收入水平不同,中国个人所得税不应该再“一刀切”,应该地方化,由地方人大制定标准,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工资水平不同、物价水平不同。大城市工资高,但是消费也高;小城市工资低,但消费也低。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应由地方人大确定,将个人所得税变成一个支撑地方财政收入、服务地方建设的重要税种,这样就可以弥补地方土地财政枯竭后的政府支出的问题。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该像美国一样占到就业人口的 70& 以上。

  6.  降低能源、资源税,开征“超额资源税”

  资源、能源的价格关系到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也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因此在资源税和能源税上可以降低征收。但是我们可以开征“超额资源税”,对于那些占用社会资源远超出社会平均水平的群体进行额外征税。当然在实际征税中可以根据行业不同,采取不同的税收名称,如在房地产行业我们就可以称为“超额房产税”。中国的房产税一直有征收的必要,但是一直没有落地,就是因为房地产税这个名称本身就容易遭到抵制,如果采用“超额房产税”,对于购房面积超过人均住房面积的征收超额房产税,则可以非常容易地取得民意的支持,也更加科学。

  7.  增加因经济周期或经济政策而出现暴利的行业的税收和降低因经济周期或经济政策亏损行业的税收

  宏观经济、产业经济、金融经济都是有一定周期的,受周期因素影响,有的行业整体暴利,有的行业整体亏损,但无论是暴利还是亏损都与企业家的经营能力无关, 应该对暴利行业增加税收,对亏损行业减免税收。比如房地产行业曾经一直是暴利行业, 就可以提高税收标准,金融行业也经常是暴利行业,也可以提高税收标准。暴利行业带有一定的周期性,可以动态调整。

  五、罗斯福新政的成功经验在财税改革

  罗斯福新政是目前人类唯一有效解决“大萧条”的成功实验,其经验弥足珍贵。对于罗斯福新政的成功,人们往往将其归因于凯恩斯主义,但根据我的分析,美国走出大萧条,并不完全是因为凯恩斯所主张的赤字投资政策,而是因为罗斯福重构了美国的财税体系,这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中所不具备的。

  现在维持美国财政收入的第一大税种——个人所得税和第二大税种——社会保障税都是在罗斯福新政时期建立起来的。在大萧条之前,个人所得税在美国是一个可以忽略不计的税种,只有少数人才交。罗斯福新政之后,个人所得税成为美国的第一大税种。在大萧条之前,美国没有社会保障税,大萧条后社会保障税成为了美国的第二

  大税种。有了这两大税收做基础,美国政府才有充足的财政资金投资与社会保障建设,因此即使经历了二战,美国政府也没有欠下多少债务,其债务水平一直在可控的范围之内。二战之后美国的艾森豪威尔又通过设立燃油税,为美国第二次腾飞奠定了基础。美国目前的财税体系仍然是罗斯福新政时期建立的,笔者称之为“罗斯福财税体系”。罗斯福的财税改革不仅帮助美国走出了经济危机,而且奠定了战后美国长达 30 年的黄金时代。

  六、“罗斯福经济学”与“凯恩斯经济学”的核心区别

  既然罗斯福新政采用的不是凯恩斯主义经济学,那么两者之间有何区别呢?罗斯福新政的改革思想,我们称之为“罗斯福经济学”,以区别于凯恩斯主义。到目前为止, 在经济学界很少有人探讨罗斯福主义与凯恩斯主义的区别。笔者认为两者具有根本性的不同。凯恩斯是赤字主义者,罗斯福是财政平衡主义者。

  罗斯福拯救大萧条是按他自己的“加税 + 投资”的思路进行的,而没有采用凯恩斯“减税 + 投资”的方法,因此拯救大萧条的是罗斯福经济学,而不是凯恩经济学。

  凯恩斯赤字政策是否可行呢?我认为拯救大萧条需要动用的资金太多,仅仅靠财政赤字根本无法支撑,大幅赤字最多维持两三年就会达到极限,如果再同时减税,就必然会将政府同时拖入债务危机。在比较严重的经济危机面前,凯恩斯经济学根本无济于事。因此凯恩斯经济学只能拯救小萧条,拯救不了大萧条。例如,中国之前也遇到过一些经济危机,完全可以用凯恩斯的周期性投资政策解决,而如果遇到的是百年一遇的长周期危机,如果还用凯恩斯经济学的赤字投资政策就会出现失灵的情况,而且有可能将政府推向债务危机。

  用新财税主义财税体系取代罗斯福财税体系

  “社会资源消耗税”是最公平的税种,应该成为未来第一大税种,因此我们建议在普遍降低增值税和所得税税率的基础上征收“社会资源消耗税”。这一税种全面征收后,可以由经销商缴纳,或厂家代为征收,在这方面,中国有着非常完整的实践,可以非常顺利地实行。

  现在世界各国实行的还主要是“罗斯福财税体系”,主要依靠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消费税在美国已经大面积存在,但也不是主要税种,笔者主张的新财税主义宏观经济学财税体系本质也是区别化的消费税,新财税主义宏观经济学财税体系未来可以可以取代罗斯福财税体系,成为支撑人类未来的主要的财税体系。

  当然,社会资源消耗税的概念,也未必适合各个行业,对于部分服务领域的征税,可以仍然使用“消费税”的概念。

  七、建立“公民捐赠账户”制度并与国家救助制度相结合

  捐赠也应该是政府公共支出的一大来源。在中国古代,“捐”与“税”并列,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国家或地区具有重大意义的工程可以鼓励民众参与捐款

  民间捐赠也可以成为政府举办重大事业的资金来源

  在古代,中国县以下的教育、道路、庙宇、祠堂等公共设施都是由民间捐赠完成的。到了现代一些重大灾害期间,人们也会有自发捐赠行为。其实对于一些重大的,有公共意义的,带有“国家荣耀”或“地方荣耀”的重大工程或获得都可以鼓励民间参与。例如像奥运会,航空母舰等具有极大全民意义的重大项目,仅仅依靠民间的捐款热情

  就可以完成,国家根本就不需要那么多的投入。另外比如连接山东省与辽宁省的海底隧道,连接海南与广东的海底隧道,沪杭磁悬浮高铁等对地方具有极大地方意义的公共工程也可以采用捐赠的形式募集建设资金。京沪高铁的总投资也不过 2000 亿,只需要每人捐一百多元即可。

  对于民间捐款可以通过类似古代“立碑树传”一样,给以捐赠者“国家荣誉”作为回报。或是等公共工程完成之后,可以享受一定的免费消费特权,这都是可以考虑的方式,比如捐赠高铁修建者,其捐赠费用可以用于冲抵同等金额的车票费用即可。现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普遍采用贷款模式,每年国家财政都要负担巨额的利息,如果可以采用先捐赠,后免费消费的方式则可以省去大量的利息支出,不仅高铁建设适合这种模式、地方高速公路建设、海底隧道建设都适合这种模式,国家可以以这样的方式开通大量的消费类工程项目。

  其实,任何一个公民都有将自己的行为纳入国家或民族历史进程的愿望,都想将爱国热情行为化,这也是实现个人价值的一种方式,如果这种参与历史的方式再与一些荣誉或消费特权联系起来,绝大部多数人都有参与的愿望,很多看似可望而不可及的工程,只要有民间力量的充分参与,就会更快的推进,也可以极大的推进国家发展的进程。

  当然对于重大工程或重大事业的捐赠应该做出严格限制,不能由各级政府随意发起。原则上只能由中央政府或省级政府才能发起,市级或更低层级政府如果要发起, 应该由省级政府批准,以免变成对普通民众强行摊派,变为另一种负担,但是在互联网监督如此方便的现代社会,强行摊派几乎不可能发生。

  建立“公民捐赠账户”制度,实行“储蓄式捐赠”

  国家还可以实行“储蓄式捐赠”,建立“公民捐赠账户”制度,完善个人捐赠数据库与信息查询系统,实行全国联网,对于以前有参与过社会捐赠的公民,如果遇到生活困难,都可以根据以前的捐赠金额,按一定比例直接从国家财政中快速无条件无延时的领取生活救助。这就会让人们在经济条件宽裕时为国家捐赠,在个人生活困难时, 也可以及时得到国家的救助。这也是一种个人收入周期的有效调节。比如我们可以规定公民都可以无条件无延时的从个人捐赠账户中领取捐个人赠金额 50%-70% 的个人救助金,很多人为了在自己发生困难时可以得到国家及时救助,而去进行捐赠。这种捐赠直接由国家财政掌管,而不是由民间慈善机构。

  “公民捐赠账户”与个人申请国家救助结合起来的方式,还可以帮助公民树立良好的个人资金使用习惯,每个人都缺乏自律能力,如果没有相应的制度支持,个人要想有充足的积蓄是很难的,绝大部分人在面临生活困境时都只能求助于亲友或是高利息向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贷款,这无形中加大了社会和个人的不稳定性,也为不良金融机创造了向民众吸血的机会。

  鼓励高净值人群弃领国家社会保障费用

  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定是为了照顾大多数中下层民众,而高净值人士或高净值家庭其实是用不到的,我们可以鼓励那些个人经济条件比较好,或是子女经济条件比较好的退休人士弃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是一个面向大众的制度,但不是每个人都需要。中国有很多企业家、高管或投资人,他们在年轻时就已经实现了财务自由,还有一些人, 他们年轻时虽然没有实现财务自由,但是他们的子女非常优秀,已经是财务自由的高净值人群,而且非常孝顺,这些人退休后也没有必要领取养老金。国家应该鼓励这些人放弃领取包括养老金在内的国家社会保障费用,以降低国家财政负担,同时国家也应该对这些弃领国家社会保障费用的居民给以相应的荣誉,或是直接将弃领的社会保障费用直接划入公民捐赠账户,一旦他们的收入出现变动,还可以从个人捐赠账户中获得救助。

  随着人均寿命的延长,社会保障费用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最大的财政支出,不幸的是各个国家为了应对社会保障费用不足,一律采取了提高退休年龄的做法,欧洲很多国家都计划将退休年龄推迟到 75 岁,真不知道,一个六七十岁的老人,在没有养老金的情况下,怎么生活!这是极不人道的。如果有一定比例的人弃领或是部分弃领社会保障费用,那么国家就可以节省下很多社会保障费用,也没必要搞延长退休,延迟退休让那些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继续工作是很不人道的。

  企业可以实行自愿捐税

  企业家也可以在完成国家税收任务之后也可以自愿多交税,现在国家的税率是根据企业的平均承受能力制定的,对于高利润行业,他们有大量的盈利,对于这些行业, 可以鼓励他们采取自愿捐税,也就是在完成国家规定的纳税任务后可以多交税,这一部分多出的税收也可以划入企业捐赠账户,成为企业的蓄水池的一部分,等企业遇到困难时,可以从中按一定比例,无条件领取。

  总之,笔者主张的公民捐赠都是与相应的荣誉与权利相结合的,不是鼓励大家无偿的捐赠,这种公民捐赠账户与国家救助相结合的制度很大程度上就可以做到“公民自助”,未来会成为社会不稳定性和社会矛盾的巨大缓冲器,而且这种制度的建立是不需要太多成本的,国家设计好了,就完全可以依靠人工智能自动完成,不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

  (本文作者介绍:经济学家,美国麻省大学达特茅斯CIE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北京海归协会副会长,中国原创经济学论坛发起人)

责任编辑:张文

  新浪财经意见领袖专栏文章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和观点。

  欢迎关注官方微信“意见领袖”,阅读更多精彩文章。点击微信界面右上角的+号,选择“添加朋友”,输入意见领袖的微信号“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关注。意见领袖将为您提供财经专业领域的专业分析。

意见领袖官方微信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快讯:百度短线下挫跌超7% 文心一言正式发布 315晚会曝光假香米、非标水泥管等,多地连夜处置涉事企业 一图读懂丨“315晚会”都曝光了什么?点名了哪些企业? 刚刚!林毅,被查!2000亿白马跳水!上海突发!警方出手:刑拘! 女学员单飞歼11B向家人报喜笑得真甜 河南某县美术馆馆长群聊发不雅照 解释称手机中病毒 补壹刀:今天最大的国际笑话,但可能是一盘大棋! 视频|红色通缉犯郭文贵在美国被捕 奇葩的创维汽车:碰撞试验0分,专攻司机养生,创始人豪言“开车可续命” | 次世代车研所 “反华五人帮”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