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谷冬:以股抵债对非控股股东真的是利好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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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14:05 新浪财经 | |||||||||
萧谷冬 8月27日电广传媒(资讯 行情 论坛)的以股抵债方案将要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到目前为止,大多数学者和股评专家在媒体上发表的评论认为此方案可以缩减总股本,在上市公司每年利润一定的情况下,可使每股的收益增加,从而使非控股股东受益。但此貌似利好非控股股东的方案其实根本经不起深入分析。
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拥有者,只有对上市公司有益的方案才是对全体股东的利好。现在抛开控股股东违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对上市公司造成损害的既往事实不谈,只谈以股抵债对未来上市公司的影响也可很清楚看出以股抵债对非控股股东根本不是什么利好。 控股股东抵债后仍然拥有上市公司的大量股票,所以只要上市公司有盈利,并进行分红,控股股东就可拿到上市公司的股利。本来是控股股东欠上市公司的资金,而抵债后其不但不用还钱,还能继续从上市公司那里得到股利现金。而对上市公司来讲,除继续向控股股东输入资金外,自己得不到一丝好处。 如果控股股东不能以股抵债,其欠上市公司的资金最终还是要还的,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所以上市公司可在控股股东没还清债务之前,每次分红时将控股股东所得的红利扣留,以抵其欠款。这样,上市公司便无需再向欠债控股股东支付一分钱 直至其将所欠债务还清。对扣留的股利,上市公司可留作自身发展或分给其他股东。这才是对上市公司和非控股股东的最大利好。 另外,上市公司还可通过法律手段要求欠债控股股东还钱,如果控股股东无现金还债,就应该按照有关法律实施破产处理,将其资产或股权拿去拍卖,将拍卖所得的钱归还给上市公司。从而增加上市公司实力。这也是对上市公司和非控股股东的利好。 由此看来,以股抵债除对欠债控股股东有利外,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根本谈不上什么利好。它只是控股股东把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违法侵占行为变成合法行为的一种手段而已。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