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海琴:请注意中小企业板全流通的前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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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 11:22 新浪财经 | |||||||||
阎海琴 惊悉《中小企业板全流通大局初定 明年5月与主板分离》,看来我国的股市又将面临一次严重的考验了,因为这再一次让人们想起了“多变”的词汇,看来“变脸”的不仅仅是某些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
道理再简单不过了,按照文章的说法,明年5月拟全流通的公司悉数是今年5月上市的公司,而这些公司发行时市盈率的确定当时是以发起人股不流通为前提的,也就是说,正因为有一部分不流通股的存在,才导致了发行申购价的居高不下;如果当初告知投资者上市不久的未来这些公司将变成全流通,那么明显的是,他们的发行市盈率绝不会有这么高。因此,投资者又有一种再次上当受骗的感觉。 如果一年以后全流通的试点又要恢复当时“同股同权”的老路,那为什么现在不将承诺预先告知投资者呢?为什么总是喜欢制造了矛盾再去解决矛盾而不是一开始就尽可能的不要出现更大的矛盾呢?难怪有学者讲:中国人为什么勤劳而不富有呢。 这次发行上市的30余家上市公司是实实在在的中小企业板,它除了在总体规模上绝对值小与主板外,两者之间再没有任何地方存在差异。所以这次的中小企业板是明显的变相扩容,市场给与了坚决的否定。如果将全流通的历史重任放置在这样一个板块上进行试点,想来也不会有所作为,因为本质没有改变。 要真想进行全流通,那么从现在开始拟发行上市的公司就必须事先告知上市后准备全流通的时间,有了这样一个前提,发行价格和发行市盈率一定会大大降低,当这一批公司累计到几十家上百家的时候,再独立于大盘编写自己的指数。 程序是不能颠倒的,即应该先依照全流通设计、公告、发行、编制指数,再进行全流通的实施;决不应该是先按照不流通设计、公告、发行,(在此基础上编制独立的指数实在想不出来有什么意义),再突然改变规则进行全流通的实施。后一种程序显然是重蹈历史的错误。 其实,这一次又丧失了一个大好机会,即5月前中小板发行的时候就应该旗帜鲜明且不失时机的提出这批公司的全流通性,如果在那个时候这样做了,相信当时的发行价格就一定不会定得那么高,股市的冲击也就不会这么大,投资者的损失也就不会这么惨烈,重要的是如果当时对全流通就是有计划的进行和安排,那么一定会给市场注入活力,也必然会坚定投资者的信心。 我国股市的基本矛盾是:我国股票市场的管理机构有限的驾驭能力与其所拥有的相对较大的权力不适应或不对称以及大部分上市公司管理层有限的管理能力与其所拥有的相对大的权力不适应或不对称乃是我国当前股票市场内在的基本矛盾。这种基本矛盾决定和规定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主要矛盾,这个主要矛盾就是:不断增长的上市公司数量与上市公司质量之间的矛盾、上市公司运行条件以及与此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这种基本矛盾还决定了和规定了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发展的直接矛盾,这个直接矛盾就是:流通股东和非流通股东之间的矛盾、控股股东和非控股股东之间的矛盾、所谓的庄家和散户之间的矛盾。(原载于新浪财经20040118阎海琴:对股市内在基本矛盾的通俗讨论(八)) 所以,我国股市的矛盾重重主要不是流通与非流通的问题,还不是国有股减持与不减持的问题。但是,这次提出方案的一个基本立足点是国有股在中小板中的比重很小,所以解决起来容易得多。这显然是没有看清楚事物的本质,本质不在于不流通的是否国有股,而是因为原先约定的不流通股难以还原为它的可流通性。 亡羊补牢,机会还有。股市不怕犯错误,怕的是反复无常、没有清晰的脉络和一贯的政策、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其实,想要让新股顺利全流通的简单前提必然是:先期告知公司的预先承诺、计划、步骤和方案,让投资者做到心中有数。改变历史是不可能了,我们再不能丧失历史给于我们现在的机会。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