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的一些设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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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16:20 新浪财经 | ||||||||||
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的设立申请文件已经递交到中国证监会,近期将由中国证监会相关部门做出准许设立与否的答复。 申请设立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的发起人代表:张卫星 从已经确定愿意作为发起人的人员名单看,构成中有著名经济学家,原政府官员,
关于设立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的一些设想 无论是从“国有股减持”到“全流通改造”,还是“解决股权分置”,这都涉及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调整问题。由于非流通股股东无论是国资委还是民营大股东都处于强势地位,流通股投资者处于极端劣势地位,在解决股权分置的全流通改造的方案设计、方案选择实施等过程,都很难做到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证券投资者协会能够成为流通股股东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能够代理流通股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有“协会”的专家代表投资者对方案评述论证,甚至代为行使权利,将最大限度地保护流通股投资者利益。 从中国股市设立以来,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事后看都是流通股股东利益受到了极大的伤害,投资者被侵害损失的利益得不到赔偿。从诸多事情分析看,除了其他客观与主观因素外,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得不到赔偿的主要原因还有,普通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害后不知道找谁来帮助。找律师打官司,单个人费用承担不起,好律师也难接这样的小案件,所以许多投资者只能将苦果自己咽下。当有了“协会”后,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加入协会,可以直接找协会组织寻求帮助。“协会”有义务组织整个共同诉讼的一切工作,有义务收集证据、准备材料,在全国范围内统计和统一同案投资者,组织投资者共同诉讼,这样单个投资者就可以花很少的钱,请专业的好律师,打大官司,寻求赔偿。 现在各个上市公司的各类股东大会,对流通股股东而言几乎都成了一个摆设。原因是单个流通股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无论是投票权还是交通费等原因,参加股东大会都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当有了“协会”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协会”征集各地投资者的委托,委派“协会”代表,替广大“协会”会员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协会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可以将向上市公司委派独立董事的工作接替过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协会接受全体会员投资者的委托来委派。解决现在独立董事的委派存在的法律缺陷,消除独立董事只是无作为的花瓶的局面,让独立董事真正成为有委托人的董事,能代表广大股东利益的独立董事。 证券投资者协会,应该是中国证券市场整体结构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有了这个民间组织就能起到完善我国证券市场结构的作用。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应该是一个“公器”,是中国证券投资者实现“三公”的民间组织。长远看,还要推动建立中国证券投资者救济基金会,为因为证券市场的风险而受到损失,在生活生产方面受到严重影响的投资者提供救济资金。 请将您的意见和建议尽快发给我们,请愿意为组建“协会”的地方分会做出努力的人士与我们联系。 愿意为中国证券投资者提供法律支持的律师、律师事务所请您与我们联系。 愿意给我们提供任何帮助的人士请您与我们联系。 愿意参加“中国证券投资者协会”发起与协会组织的各界人士与我们联系。 联系方式:tzzxh@vip.sina.com请联系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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