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原创互动 > 利空消息不断的宏智科技 > 正文
 
赵文广:从宏智股权之争看上市公司治理缺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 14:50 新浪财经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 赵文广博士

  日前公告显示,上交所给了宏智科技一顶ST的帽子,使宏智科技成为证券市场上首家不是因业绩亏损,而是因管理混乱而被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自去年年底以来,宏智科技法人股东围绕争夺公司董事会控制权大战愈演愈烈,更为滑稽的是宏智科技在2004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竟然出现了由大股东王栋与公司董事长黄曼民分别主持召开的
情形,结果是两个股东大会各自表决相同的议题,并披露了两份迥然不同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书。在谈到本次股权纷争的原因时,作为当事人之一的公司大股东王栋认为,由于ST宏智股权过于分散,各大股东持股数接近,导致公司各大股东之间谁也无法绝对控制公司。因此,王栋表示,希望通过股权整合的方式来解决股权分散问题,形成“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进而解决目前公司存在的两套董事会及高管的尴尬局面。

  从王栋先生希望通过股权整合的方式来解决宏智股权分散问题,并形成“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来看,似乎王东先生的看法与当前盛行的主流观点严重相悖。因为去年招行的“发债风波”,大家似乎都认为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一股独大”,是造成广大中小流通股东权益受损的主要原因,并寄希望于通过全流通方案来解决国有股“一股独大”的问题。由此可见,从去年招行的“发债风波”,到今年宏智科技的股权纷争,我们看到,无论上市公司法人股“一股独大”,还是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分散”,两种情形似乎都不能保证广大流通股东的合法利益。在此,令我们感到十分困惑的是,为什么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总是受到损害?我们不禁要问在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里,究竟有谁在代表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呢?

  笔者以前曾多次撰文指出,目前在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特别是在董事会、监事会中,广大流通股东都没有自己的股权代表,而是通过信任托管放心地交给了由控股股东操纵的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并希望通过他们诚实合法地经营能给投资者一个合理地回报,但现实中种种侵害流通股东的事件层出不穷,无情地击碎了广大流通股东的幻想。也就是说,在“一股独大”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中,没有代表流通股东权益的董事会成员,在公司治理结构里存在着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这实际上等于流通股东放弃了自己应有的管理监督权,自然也就谈不上维护自己的投资权益了,这才是造成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总是受到侵害的症结所在。

  笔者在此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宏智科技这场的“股权纷争”大战中,有一个非常令人遗憾而又没有引起舆论足够重视的问题,那就是我们并没有听到人们曾寄予厚望的宏智科技几位独立董事的声音。作为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一项重大举措,独立董事制度曾被监管层寄予厚望,希望其能有效遏制大股东侵害流通股东利益的行为。但宏智科技的“股权纷争”再次说明:在上市公司股权割裂的特殊环境下,由控股股东操纵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独立董事很难真正发挥维护广大流通股东权益的作用。

  去年以来,一些专家学者不遗余力地呼吁要尽快实现股票全流通,以解决目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问题,进而达到改善上市公治理结构的目的。但是,最近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明确表态:“国有股绝对不会全流通。因为国资委要对要害部门的国有企业实行控股,有些还要绝对控股,控股比例不低于51%,因此能真正流通转让的国有股数额不会太大。”因此,从国家权威人士的表态来看,看来寄希望于通过股票全流通方案,来改进目前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是不现实的,这也进一步印证了笔者今年元月17日在《证券市场周刊》撰文的观点:“考虑到由于历史原因,目前解决股票全流通问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到我国股票全流通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上市公司利益各方平衡补偿的经济问题,而且也是一个涉及到国有经济控制权的政治问题”。为此,面对全国上下股票全流通舆论一边倒的情势,笔者力排众议,斗胆提出了要搁置全流通问题争议,改革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观点。

  笔者认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是要设计一套能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安排,通过建立一种流通股东与非流通股东利益相互平衡,由"外部人控制"和"内部人控制"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面对目前上市公司中治理结构的缺陷问题,我们应该正视中外上市公司在股权制度上的差异,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割裂"的特殊性及与国外上市公司的差异性,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这个"泊来品"必须予以改造和创新。我们必须认识到,由于在上市公司中流通股的股权比较分散,每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较少,而且持股人也经常变动,加上投资人的时间、维权和监督等成本因素,客观上中小投资人在维护自己的权益方面是一个弱势群体,因此监管层必须在法律上或制度安排上对这个弱势群体予以保护。从目前来看,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方式就是通过修正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代表权",在制度上安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只能代表流通股东的权益,赋予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事关维护流通股东的权益方面拥有"特别投票权",并真正建立由流通股东选聘独立董事的机制。

  在笔者看来,在目前宏智科技股权纷争中,既然几个法人股东为争夺公司董事会控制权相持不下,内耗不止,不可避免地损害了广大流通股东的权益;那么为了切实维护自身的权益,流通股东就不能再选择沉默了,应当由监管层出面协调,选择若干流通股东的代表来改组公司董事会,以尽快平息这场旷日持久的股权大战。因为从目前宏智科技的股权结构来看,流通股占到了40%的股份,而目前最大的非流通股东也只占18%的股份,作为类别股东的全体流通股东完全有资格改组公司董事会,并依法选聘诚信、勤勉、尽责的经理人才。如果由广大流通股东的代表出面改组宏智科技董事会,这样不仅可以超然的身份尽快平息这场无休止的股权纷争,而且也可以由此在中国上市公司中引发一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流通股东革命”。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2@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