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证监会 理好三大关系--拯救股市(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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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2月02日 16:31 新浪财经 | |||||||||
对于监管者来说,股市监管工作头绪多、任务重、责任大,除了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之外,必须提高自身的监管水平,正确认识和处理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是“裁判”和“教练”的关系。监管者必须当好“裁判”,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仅仅当好裁判员是不够的。不管是上市公司,还是拟上市公司,大量的不规范现象除极少数是有意违规外,大多是缺乏相关的法规知识或认识水平有限所致。仅靠“鸣笛”是不够的
二是管理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作为监管者,不论是从事“场内裁判”,还是做“教练”,都是处在一种监督或教导别人的位置上,很容易产生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自觉不自觉地忽视为监管对象服务的责任。本来监管者是市场的“公仆”,却很容易异化为股市的“父母官”。为监管对象提供热情服务与严格管理监督一样,都是监管者份内职责,都不可偏废。要对来访者热情接待,对有关咨询认真解答,对不正确的质询耐心说服,对有关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诚心听取,并认真研究采纳。 三是监管别人与规范自己的关系。俗话说,打铁还得自身硬,要使监管别人具有说服力、权威性,自己的行为必须是规范的、高尚的。其中道理无须赘述。在规范自己方面,首先,要用制度规范自己。对有关上市公司的所有审查与检查事项,办事程序、目标责任、纪律要求等,都用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并向监管对象公开,使监管工作进一步增强透明度,这样有利于接受外界监督,有利于规范监管者自身的行为。其次,用道德约束自己。秉公执法,不循私情,不图回报,不搞报复,以高尚的道德水准一视同仁地对待工作,公平、公正地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要通过自律,做一个内行的、清醒的、负责的和廉洁的监管者。 (注:本文为蔡慎坤先生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严禁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