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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调查报告 监管三大问题--拯救股市(2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31日 15:53 新浪财经

  在全国人大的检查报告中,列举了当前股市监管存在的三大问题。

  问题一、条块分割严重

  工商、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执法部门,对证券违法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不统一,认识不一致,动作不协调,影响到了一些重大案件的查处。证券法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相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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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关系不明确,致使有的执法单位能轻易到交易所强制执行,冻结证券公司的客户保证金,甚至抓人,影响证券交易秩序。

  2000年12月25日,南方某省会中级人民法院对已冻结的股份进行解冻,并办理转质押,但在股份解冻后质押手续办理前,该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股份进行了冻结,使当事人无法办理质押,引起省会中院的不满。省会中院于2001年1月18日以妨碍公务为由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协助执法人员实施了拘留,一度造成交易所工作秩序大乱。

  有些地方,各级政府官员非法干预股市,证管部门抵制不力。证券监管部门与地方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不默契,难以形成统一的执法协调机制。

  问题二、场外交易成了监管空白

  2000年以来,上海地区非流通的法人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200多家,成交量约为1.2亿股,金额约为4亿元左右。这是来自上海证管办提供的数字。而来自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登记公司提供的数字是,除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的其它法人股过户转让达3817笔,涉及242家上市公司,共34.3亿元,其中通过拍卖转让的比例达到60%,估计目前已经达到90%。这种状况表明,法人股流通由过去范围的司法拍卖已经逐渐深化成事实上的场外交易市场,而且规模越来越大,据反映,有60多家拍卖行等机构进行这类场外交易。

  由于国有股和法人股的交易没有制定具体的法规,没有明确谁是监管部门,没有对股权交易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没有颁布具体的交易细则,无法保证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和定价的合理性,更不能保证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权益和防范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场外交易必然冲击股票市场,甚至可能引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在这方面,湖北的做法值得借鉴。武汉市早在1994年就已经建立起具有相当规模的柜台股票交易体系,《证券法》颁布后,湖北省关闭了武汉、宜昌、荆州三市的柜台交易,将31家摘牌企业的股票全部交武汉证券托管理体制中心托管,并通过对股票帐户和资金帐户对帐清理,对摘牌企业的流通股分别采取了上市、吸收合并、继续持股、回购流通等方式进行处置,并清理了部分券商柜台国债回购业务。目前,像湖北省那样,建立起多层次的证券交易市场体系,解决场外交易问题的地区,还是少数。

  问题三、大案要案频发

  由于监管不力,股市上的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中科创业的事件发生之后,无论是对于庄家吕梁、参与中科创业炒作的各个证券公司以及沦为炒作热钱的银行资金,都成了新闻媒体跟踪的焦点。除了中科大案以外,上市搁浅的通海高科也被定性为“欺诈发行上市”。既然已被定性,且证监会也完成了对通海高科的调查,并责令通海高科进行了全面整改,证监会为什么不及时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呢?既然完成了调查工作,为什么不将真相告知投资者,为什么不大胆地进行处罚呢?

  还有浙江证券公司违规融资、操纵市场一案,证监会虽然声称也将进行处罚,但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迟迟没有了下文。这严重损害了中国股市的信誉,损害了证券监管部门的形象。

  在这些大案要案被揭露的同时,某些指定披露股市信息的媒体,不是对股票违规现象提出具有真知灼见的批评及建议,而是对股票市场的违规行为摇旗呐喊,对于股市的健康发展起到了消极的甚至是负面的作用,对此,证监会缺乏与媒体的有效沟通,同样存在监管部门监管不够的原因。

  (注:本文为蔡慎坤先生授权新浪网独家发布,严禁转载!)

  谁来拯救中国股市(连载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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