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晓工作室:应该是取消小额储蓄利息税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0月27日 10:16 新浪财经 | |
郦晓工作室 存款利息是一种资本所得,资本所得就不是劳动所得,应该是予以限制的。 商务部的建议,实际上是顾及了退休群体。就比如我父母一样的人,他们对利率有比经济学人士更高的敏感性,因为除了退休金以外,这是仅有的其他收入来源。开征利息税, 但这只是一个方面,现实是,大多数人没有,或者只有少量存款,存款向少数人集中不是秘密。这方面的数据并不清晰,但一般认为有很高的集约度。大量的资金没有直接投入到生产领域,也没有用于消费,而是以消极方式闲置起来了。其实是很不应该。 基于一个吸收存款的成本,银行很自然地向大额储蓄者倾斜。无论是否有政策的支持,大额储蓄者总是能够获得更高的利率。不需要利息的人有更多的利息。 应该是扭转过来,小额储蓄者的收益要得到保障,大额储蓄者则理应承担税收义务。如果说本来已经在实施利息税,那么没有理由取消,需要作一个修正,小额储蓄可以获得豁免。 存在一个操作的问题,或者大额存款很容易分解成小额存款从而规避利息税。其实不然,银行推动实名制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此外可以以累进的方式征收,可以将级层设置得多一些,对当事人来说,要么税率增加的敏感性不高,要么需要非常多的账户才能规避,而这至少在制度层面是不被允许的。 或者政府可以调动银行的情绪。获得的利息税全部或者一部分,返还给银行,作为政府对银行注入的资本金,今天银行需要资本金;既然如此,银行就不再会帮助他的那些客户规避这一义务了。 有产者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因为资产天然具有社会化的特征。大额储蓄面临一个利息税的问题,这是一种导向,富人们可以将资金转而投入免税的国债,或者是回报更高的股票、企业债,当然最好是能够直接投资兴办企业。他们的努力使穷人也从中受益。 企业的储蓄需要缴纳利息税吗?我认为是应当缴纳。我们说,企业只是富人的避税工具。这可能是过分了,但是企业中某些成员获益更多,通常情况是这样,他们就是那些有许多私人存款的人。 最后谈一个税收的问题:过去一段时间,税收增长远超过经济的增长,什么理由呢?应征不征。从逻辑上说,只要是应当征收,就要予以征收。但我们在现实操作中,往往是,特定地区规定一个数额,然后每年有一个增长,最近几年则逐步加强征管力度。发展中国家税收大致可以达到GDP的20%,那么依据增长,在未来几年内,税收增长就会停滞,财政压力自然大了。显然,免税是一个敏感命题。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O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