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海琴:控制我国证券市场数量增长的理论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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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22日 10:46 新浪财经 | |
阎海琴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矛盾是:不断增长的上市公司数量与上市公司质量、以及与此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法规之间的矛盾。本文旨就此从适度证券市场的角度进行理论探讨,以期抛砖引玉。 一、“适度证券市场”的概念 在证券市场中应该提出或者明确这样一个概念,这个概念就是“适度证券市场”。这个概念应该是指:(1)它是一个动态的市场;(2)它必须适合于它所依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如果这一市场发育不足,就无法发挥其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如果这一市场过度发展,就会扰乱社会经济发展秩序;(3)它不但应适应与它所依赖的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必须适应于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关联的生产关系的状况,进而还必须与由此产生的上层建筑相适应;(4)它与其依托的社会的人文文化、道德水平、社会伦理以及人们的心理因素相适应;(5)证券市场中的投资或筹资规模、发展速度、品种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6)证券市场中筹资或投资的行业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7)证券市场中筹资或投资的地域结构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符合。 二、证券市场发展的含义 证券市场的发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数量的增加,比如在股票市场中,包括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募集资金量的增加即外延的增加;和通过配股、增发等所谓内含的量增加,后一种情况是指上市公司数量不增加的情况下社会募集资金量的增加。二是速度适中,指证券市场中所有有量的概念的指标的增加速度是合理的,比如,从100增加到1000,用多长时间增加怎么样增加这就是速度问题。三是质量的提高,包括上市公司自身质量的提高,也包括其他品种的合理增加、行业的优先保证、地域的合理配置以及与社会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不断适应等,总之,它是指适度证券市场概念中的所有内容的最优结构的综合发展。 三、现阶段发展我国证券市场必须坚持的观点 据此,结合目前的现状,我国证券市场尤其是其中的股票市场的发展主要应该坚持这样的个观点: 第一、根据该市场必须适应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的要求来判断,目前我国的证券市场还属于发展的早期,还远远无法适应现在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在一定时期内集中、集聚大量的资本用于国民经济的重点建设中的作用还远远没有发挥出来,它还代表不了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总水平,因此,它不可能起到国民经济晴雨表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市场必须发展而且必须有大的发展。 第二、从前面提到的上层建筑的角度看,现阶段的证券市场与之还没有完全适应。这可以从两个层次进行分析。 通常所指的的上层建筑包括除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等有形的东西外,还有政治、法律、宗教、艺术、道德、哲学等各种观点的观念体系。从1994年制定的《公司法》和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些政策上看,现在的证券市场与其要求存在着差别,这个时候,(1)要么修订相应的法律法规,使其适合于现在证券市场的要求,(2)要么缓步发展证券市场,使之遵纪守法、操作有法可依。第二种情况显然是消极被动的。但是,当法律法规尚未修订完善时,也只能减缓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以避免造成以后尾大不掉的局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证券市场的发展不能够操之过急,必须稳步发展。这是第一个层次。 从第二个层次看,目前我国人们的社会文化水平、所受教育程度、平均社会保障制度等与发展中的证券市场也是难以适应的。人们的储蓄水平年年增加,但这并不能完全说明人们富裕程度在逐年提高。而且,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城里人和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非城里人相比,即使储存同样数目的现金,他们的心理状态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投资欲望和投资期望也是不同的。我们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国民的综合实力还不是很强,因此,不能简单的拿我们国家居民的证券投资率和国外对比,片面的追求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也是错误的,这种做法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规律,事实上也因为它突破了人们的心理和实际承受能力,到头来只能欲速而不达。所以,我国目前证券市场的发展从数量上来讲必须放慢节奏,换言之,股票市场的扩容必须加以限制。 总之,长期来看,上市公司的数量还要有一个大的增加,但是现阶段,不宜增加过快,其扩容速度必须加以限制。现阶段证券市场的发展主要应该是指质量的提高。 四、关于上述观点的理论说明 根据上述观点,在我国证券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的发展过程中就必须要掌握一个度,从它本身来讲,是指必须对其质与量的要求做到心中有数。这就是说,这种发展有三种情况可以出现:(1)增加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2)停止增加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3)减少绝对数量的同时提高质量。所以,从对立统一的角度来讲,在发展这一市场中,提高质量是永恒的主题,数量的增加则择机而定,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应该采用不同的组合方式,那种一味的在数量上扩大规模的想法和做法是不足取的。 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的产物,它的出现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它也在推进着社会经济的进步,但这是以两者间的相互适应为前提的。如果一旦两者间出现了不适应,无论是总体方面还是结构方面,便都会降低其共同的或者各自的效率,从而形成新的矛盾。不是本质的矛盾可以通过协调或者通融的方式解决,但本质上的矛盾就不是通过妥协能解决的了的而必须通过变革的方式来处理。目前我国有些针对证券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已显滞后,不再能满足其发展,不但不能成为支持该市场发展的保障,反而成了羁绊,这时不太适宜的的法律法规就必须修改不可。 社会发展规律是螺旋式的前进,不可能一味的直线进步,社会发展从总的方向、趋势和内容上讲是上升的、前进的,社会发展的具体道路和形式则是迂回的、曲折的,不是直线上升的。正因为社会发展既是前进的又是曲折的,所以社会发展表现为螺旋式或波浪式的前进方式。社会发展的曲折性有两种类型:一类是事物否定之否定过程中的周期性曲折,如社会发展经过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在新的基础上又回到自身,表现为一个发展周期;另一类是以反复为特点的曲折,在社会发展中,由于新生事物在开始时是弱小的,当旧事物得势时,事物发展就会缓慢、停滞,甚至倒退,从而呈现出曲折性。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决定着新生事物迟早要战胜旧事物,使发展中的曲折性得到克服。 证券市场的发展也是这样,它的发展也不应该是一帆风顺的,也一定要经历一个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一定会有小到大在曲折中发展起来。比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的我国股票市场,从近乎零的基础上开始发展,由于极度的供不应求,一些矛盾很难暴露出来。但是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发展,它的矛盾便日显严重。当一种事物处于很小的状态时,很多矛盾都难以暴露出来。比如五十年代的互助组到高级社到人民公社,小范围的试点曾经起到过积极的作用,但一旦扩大到全国范围的时候,它的弊端便充分显现了出来。同样,当只由几只股票构成证券市场的雏形时,一些矛盾是暴露不出来的,譬如说上市公司中的未流通部分。但是当这一市场不断扩大的时候,一些矛盾也就浮出水面或者应运而生了。事物都是在矛盾的出现和解决中成长起来的,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要求我国的证券市场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就非要急功近利的希望它立即达到怎样怎样的一个目的。我们现在应该采取的态度是,要坚持适度发展的方针,克服急躁病,控制数量,提高质量,不能盲目照搬国外的套路,中国的股市有中国的特点,因为它赖以生存的是中国的土壤。 结论 本文首先提出了适度证券市场的概念,同时阐明了发展证券市场应该从数量、速度和质量三方面入手的含义;随后提出了两个主要观点,即从生产力的角度讲我国的证券市场要加速发展,但从上层建筑的角度看在现阶段的量的方面必须加以限制;最后,对于上述论点做了简单的理论说明,即在现行条件下,一味的凭借感情或者不顾质量的追求证券市场中数量的增加是不足取的,必须在质量保证的同时增加数量才能真正保护好我国的证券市场,并使之健康的发展起来。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