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晓工作室专栏文章:适度放开民间借贷可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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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 16:19 新浪财经 | ||
郦晓工作室 目的当然是为了解决农村信贷的问题。 农民小额信贷,意味服务机构要实现更高的效率。农村信用社的普遍亏损,根本的理由是执行的业务缺乏合理性,贷款的操作成本和贷款规模不成比例。与其由机构调整来实现 小额信贷涉及一个担保的命题。机构必须有那么一种保障,要不然就形成代理人成本。但是私人借贷这方面的困扰会小得多,不存在代理人成本,将钱借给邻居,对方也有道德压力。 通常人们愿意将私人借贷和高利贷联系起来。利差反映了资本供求,事实上,今天部分农村信用社已经在开始用更高的息率吸收存款,相应用更高的利率发放贷款。她们并非自作主张,这是获得央行批准的。今天资本并不是一种稀缺资源,只要执行是有效率的,资金随后会涌入这一领域,随后会形成新的供求。 民间借贷一直是存在的,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对远高于同期银行利率的行为也给予认可。现在需要在更大范围内对这个命题予以研究和一定程度的鼓励。比如说,是否可以吸纳邻居的存款? 不予以理会,那么事实存在,同样问题也是存在的。如果正视这个事实,一些问题也可以确立渠道予以妥善解决。钱庄是一个很暧昧的词汇,可能许多人不喜欢,如果仅仅是一个名字的问题,可以称之为“借贷专业户”。 换一种认识,适度放开民间借贷,并且有效地予以引导,对目前农村已经普遍存在的,诸如“抬会”之类的民间金融活动是一种遏制。作为相互借贷,高额回报的“抬会”已经成为部分农村的一个社会问题。 一旦将部分业务转由个人来做,那么农村信用社可以将注意力集中到更大的贷款人,一方面使成本上具有合理性,另一方面,满足了较大贷款人的需求,也就限制了民间借贷的范围。金融机构吸收了客户资源中最具价值和增长的一部分,余下的就只是简单重复的资金需求者,比如购买一些化肥,送子女上大学之类的。 借贷专业户也可能逐渐成长,然后有进一步扩大业务的愿望,但是这依然不矛盾,信用社可以吸纳其作为股东。这是政策所鼓励的,一旦进入信用社,行为就受到相关规程的制约。反过来,如果股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对信用社的运营也是一种促进。 这倒是很切合有关鸟和笼子的比喻,笼子随着鸟一起长大,双方都可以获得很大的发展空间,如果有一天鸟希望独自飞翔,很快就会碰到笼子。 肯定是存在一些问题,但同样的问题并不是发生在农信社身上就是可接受的。现在的问题是,农信社对当地服务的能力很有限,即便如此运营状况仍然是不理想。金融已经反过来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O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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