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湘源专栏文章:“双零”意味着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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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7月16日 15:21 新浪财经 | ||
黄湘源 南钢作为我国证券市场首例要约收购以“双零”告终――没有投资者接受要约也没有投资者改变接受要约意愿的“零预受”、“零撤回”,并没有出乎市场的预料。 “双零”的结局,从根本上来说,可以说是市场条件不成熟的必然结果。要约收购的 但是,要约收购的市场条件不成熟,并不意味着市场没有要约收购的需求。最新的消息表明,国资委将尽快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建立国有资本退出机制和企业优胜劣汰制。按照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尽管在实际操作中,协议双方也多采取略高于每股净资产的溢价。但国资委认为:只按照这一规定执行还不够,价格不能仅定在大于净资产——事实上还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将来定价应该由市场决定,并通过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的评估。目前此问题还需与证监会有关部门协商,有关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定价问题暂时还没有时间表。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在产权交易方面,缺少的就是所有参与主体都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公开、透明的关键性竞争机制。只要公开、透明,不管最后价钱高低,都应是合适的。”而要约收购无疑是最适合的竞价转让机制。 问题在于,一边是市场需要要约收购,证监会有关人士也一再信誓旦旦声言不再批准豁免,另一边则明的暗的协议转让和擦边球转让还在大搞特搞大行其道。别的不说,就在南钢等少数几家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叫得正欢的时候,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国有股转让却比往常不知多出了多少。诸如ST金盘、金杯汽车、ST春都、昌河股份、迪马股份、天一科技、云南白药、津滨发展等等,无不触及了要约收购的红线,但在豁免的大笔一挥之下,一个个在协议收购的旧轨道上依然故我,我行我素。不仅如此,在南钢联合向证监会申批期间,证监会还发布了《关于要约收购涉及的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为南钢这样的作秀式要约收购扫清障碍。既然要约收购本身也不过是要约不要命,那么,这样的要约收购不要也罢,何必聊胜于无? 要约收购的“双零”虽然未必是一个失败的记录,但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值得欢欣鼓舞的记录。它毕竟意味着中国股市的要约收购还需要真正“从零开始”。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 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 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来稿一经采用,我们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作者,稿费视稿件质量及网友反映评级。并附赠16开全彩色《新青年*财富》杂志。) 免费注册上网开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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