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折处理的陷阱(征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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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4日 15:44 新浪财经 | ||
马今 仔细观察遍布市内大大小小的专卖店,经常看到类似“全场2折起”“季未清仓商品大甩卖”之类的商品打折处理招贴,着实吸引了不少花钱讲实惠的消费者的眼球。笔者也多次经不住诱惑去寻找实惠。然而在多次与这些“打折处理”商品亲密接触后,越发觉得其背后存在着巨大的商业陷阱。记得几年前到某鞋类专卖店逛,相中一款凉鞋,正赶店家对包括这 另一方面,单纯从打折行为分析,可以有两种根本原因,其一是建立在商品质量无任何问题上的,只是根据换季、产品积压、资金有效回笼、产品促销等经营本身需要而采取的打折销售,从小处说其商品仍然要按消法规定“三包”范围实行“三包”服务,从大处说仍处于各种法的有保护范围。其二,就是所售商品不存在缺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专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的,所谓的处理品进行打折销售。按《消法》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对其应作出说明。 综上所述,打折品≠处理品,处理≠处理品不仅在法律意义上,而且简单从文字上考究都是应该成立的。因此,笔者认为,商家正是利用了消费者对“打折、处理、处理品”概念不太注意区分的心理,和只注重商品和价格却忽略发票或信誉卡上的内容的心态,将其强行等同起来,钻了法律的空,钻了消费者知识的盲区,使得消费者在消费时,很容易不幸落入一些不法商家精心布好的陷阱,表面上买回了价格实惠的商品实质却丧失了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提醒消费者——警惕呀,打折处理中的陷阱 新浪编者注:本次征文来稿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 5173联系。本文系“3.15”征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未经核实,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本次征文优胜者将获得价值不等的奖品,其它稿件不再支付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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