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的一些看法(征文)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13:24 新浪财经 | ||
物业管理的形成且形式日益扩大也有些时日。但我发现到目前,很多人对物业管理的理解有误区,这样也让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服务有空可钻且问题层出不穷。我觉得,物业管理不等于物业公司管理,谁是物业的主人?物业的主人是业主,所以这个物业管理一定要以业主为主,要靠业主自律,物业公司管什么?物业公司是受业主的委托,如果没有这个委托,那管理是不成立的。作为我们政府,一定要向业主宣传,物业管理是为了保护业主自己的财产,业主维权首先要考虑到维护自己的经济权,比如说电梯,如果你不维修,将来就有隐 >而政府应该思考,不要害怕业主,也不要害怕业主组织起来,实际上只有业主组织起来那天,业主会知道珍惜自己的财产,那个财产已经不是物业公司的了,也不是发展商的了,是业主自己的,房价跌了也好,升了也好,升了赚了是业主的,跌了以后倒霉的还是业主的,跟发展商没有关系,所以政府应该相信业主。我也想跟业主讲一个问题,好多事情我们自己也要理智一些,我们的业主有时候也要想一想,比如我认为我这个车应该停,这个土地也有我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业主也要想一想,没车的业主如果搬张床堵在小区门口,他说这土地也有我一份行不行?所以第一需要政府的规范,需要政府把正确的东西告诉业主,执法要严,第二也要正确地引导业主怎么认识自己的权利,哪些是属于自己该维护的权利,哪些不是自己的权利? 另外,消费者们也要加强维权意识,在购房时不仅要看清合同,特别是在针对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多加咨询,弄清里面的隐含条件及问题,可以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好的服务!(李楠) 新浪编者注:本次征文来稿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 5173联系。本文系“3.15”征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未经核实,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本次征文优胜者将获得价值不等的奖品,其它稿件不再支付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