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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业管理的一些看法(征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3日 13:24 新浪财经

  物业管理的形成且形式日益扩大也有些时日。但我发现到目前,很多人对物业管理的理解有误区,这样也让很多物业管理公司或者服务有空可钻且问题层出不穷。我觉得,物业管理不等于物业公司管理,谁是物业的主人?物业的主人是业主,所以这个物业管理一定要以业主为主,要靠业主自律,物业公司管什么?物业公司是受业主的委托,如果没有这个委托,那管理是不成立的。作为我们政府,一定要向业主宣传,物业管理是为了保护业主自己的财产,业主维权首先要考虑到维护自己的经济权,比如说电梯,如果你不维修,将来就有隐
患。一些楼的电梯,我都不敢坐,因为我担心这个电梯不知道有没有人修。这是一个现实。现在北京人的传统观念,还是过去那样,什么都靠国家,现在我们买商品房以后什么都靠自己,再指望国家补贴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些东西我们要跟业主去宣传,同时要让业主自己约定,像香港那样,实际上纠纷很好解决的,物业公司起诉不是依据什么法,就是依据公约。这个公约实际上就是这个小区的宪法。

  >而政府应该思考,不要害怕业主,也不要害怕业主组织起来,实际上只有业主组织起来那天,业主会知道珍惜自己的财产,那个财产已经不是物业公司的了,也不是发展商的了,是业主自己的,房价跌了也好,升了也好,升了赚了是业主的,跌了以后倒霉的还是业主的,跟发展商没有关系,所以政府应该相信业主。我也想跟业主讲一个问题,好多事情我们自己也要理智一些,我们的业主有时候也要想一想,比如我认为我这个车应该停,这个土地也有我的,是维护自己的权利,但是业主也要想一想,没车的业主如果搬张床堵在小区门口,他说这土地也有我一份行不行?所以第一需要政府的规范,需要政府把正确的东西告诉业主,执法要严,第二也要正确地引导业主怎么认识自己的权利,哪些是属于自己该维护的权利,哪些不是自己的权利?

  另外,消费者们也要加强维权意识,在购房时不仅要看清合同,特别是在针对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多加咨询,弄清里面的隐含条件及问题,可以为自己争取尽可能好的服务!(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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