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3.15”的主人(征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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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1日 15:50 新浪财经 | ||
今又“3.15”。每逢到了这个时刻,不知怎的,心中总会涌起一番感慨。作为特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它给人们带来的不光是酣畅淋漓的好心情,还让人产生一种遐想与期盼,希望以后天天都是“3.15”。 公允地讲,居家过日子,谁都离不开买东西购物这样的生活消费。在市场经济法制环境还不能达到尽善尽美的条件下,也就难免产生一些使自身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这的确是
其实,“3.15”能否永驻人间,除了需要社会相关执法部门应履行职责管理到位外,消费者自身也须转换被动弱势的角色,更新观念,大胆维权,旗帜鲜明地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做斗争,做“3.15”的主人。首先,要学会依法护权。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法制经济。如今,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一批法律已经实施,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食品卫生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有关产品三包的办法等,几乎涵盖了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只要你平日注意学习领悟,遇到情况自会运用自如,也是维权的重要利器。其次,掌握投诉渠道,清楚维权范畴。起码知道消协、工商、质监、环保、卫生等部门各自负责的职能,懂得哪些问题应该找何部门投诉,以至如何运用法律诉讼手段解决争端。这样做,才不致于有理讲不清。除此之外,要做个有心人,平日里可以学点商品知识,了解一些有关商品售后服务的规定,从媒介上获取消费者维权成功的典型案例,就会成竹在胸胜算在握的。 不难想象,倘若消费者都能象上面讲述的一样,既摆正位置,主动维权,又耳聪目明,应对自如,那不仅会使“3.15”天天伴随在我们身边,更会还消费市场一个健康公正的空间。(刘保民) 新浪编者注:本次征文来稿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231 5173联系。本文系“3.15”征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未经核实,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本次征文优胜者将获得价值不等的奖品,其它稿件不再支付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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