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消费者更精明 管理者更细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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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3月10日 14:07 新浪财经 | ||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又要到了,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量事例又要被暴光,制假售假固然可恨,但作为消费者来讲,是否应该加强一点自我保护意识呢!以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行业为例,在当前全民“重视健康、珍惜生命”的趋势下,我们广大消费者对于食品安全与食品卫生自然是很关注的。而现实情况却十分令人担忧。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我国的特殊状况,现在小商小贩是铺天盖地、遍布城乡,我们理解他们牟利致富的心情,可是其中一些人没有文化,不懂法律,缺乏诚信,这表现在食品的制作和销 请看,用福尔马林泡发海产品,用硫磺薰白银耳,用洗衣粉发馒头,用沥青去除猪毛,在十分肮脏的环境里加工熟食品,用地沟油炸制油条等等,还有毒酒(用甲醇代替酒精)、毒大米(对陈霉大米进行抛光)等事件那更是触目惊心。媒体上天天都有暴光的,这些食品对消费者健康的侵害的后果是十分严重的。 作为消费者我们对此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要学聪明点,例如不在集市里买熟食品,不吃小摊上的油炸和火烤食品。但问题在于我们的消费者中有好多不懂卫生不知保护自己身体健康的人们,有些愚昧的人还说,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另一个问题却是,一些不干净或有害食品吃了以后,马上出现问题,食物中毒甚至丢了性命,公安局、工商局要进行查处;一时间当然是大快人心。同时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角度来讲,也应该把有关卫生条例制定的再细一点。比如一些不净或有害食品是长期地、慢性地影响人的健康,当时食用自己没有感觉,以后得了病,必然是投诉无门,消费者保护组织也是爱莫能助。举一个例子就能说明,例如当前在我国的大小饭馆里,炸油条、油饼、炸糕所用的油都是反复使用的,有时甚至都变黑了店主都舍不得扔掉,然而从卫生角度看,多次炸制的油会产生亚硝酸等致癌物,对健康十分不利,这也是对消费者权利的侵害,世界各发达国家对此都有监管,然而在我国至今还是一个空白,对此还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令我们感到高兴的是,在这次全国十届人大上决定成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我们上面的呼吁有望实施了。殷切期望这个新的政府机构上台三把火,把保护人民的生命与健康为己任,把它看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尽早出台有关执法细则,整顿执法队伍,加大监管力度。(陈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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