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修改《证券法》能救股市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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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12月26日 10:47 新浪财经 | ||
韩强 近日媒体纷纷报道《证券法》的修改。有关专家指出,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银行资金入市、股票质押贷款和国有企业炒作股票是明令禁止的。如果新的《证券法》取消上述限制性条款,将使大规模合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实现融通和良性互动。如果修改意见经立法程序确认,将意味着新《证券法》承认券商对客户融资以及质 市场也盼望这些“利好”能早日出台。如果我们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这些条例的修改还要经过明年人大的讨论才能通过。即使能够通过,对当前股市又能起多大的作用呢?银行和国企的资金曾经通过委托理财、私募基金和其它渠道进入过股市,其效果又如何呢?去年以来的国有股减持引起股市大跌,究竟套牢了多少资金呢? 希望大规模合规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仍然是沿着资金推动型的行情思路,希望股市能够涨起来。就算股市涨起来了,能解决主要问题吗? 我们知道,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股不同价的矛盾十分尖锐。去年在市场高价卖出10%的国有股,广大投资者不接受。今年又向外商和民企转让国有股、法人股,基本上是净资产值、甚至更低的价格,进一步打击了流通股持有者(包括股民、券商、基金)的信心。这种政策上前后矛盾的做法,降低了市场的诚信度。是股市下跌的重要原因。 现在希望“大规模合规资金”进入股市,实际上是进入流通股市场。让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参与的仍然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流通股的价格远远高于非流通股,相比向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来说,流通股持有者的风险相当大。这样不仅不能解决股市的主要问题,反而会使入市资金面临更大的风险,因为谁都知道向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现在不能流通,短期内也不会流通,但是不会永远不流通。那么将来外商和民企转让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会采取什么形式流通呢?这是未知数。 此外,A股与B股、H股的价格也相差很大,让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参与A股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相对于B股和H股来说,对银行和国企来说,也有很大风险。 所以解决股市主要问题,并不是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就能奏效的。关键还是如何解决流通股与非流通股、A股与B股、H股的利益不平衡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了,银行和国企的资金、国内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才会与外资、民企处与平等的竞争地位。 大家想一想,目前的A股市场,实际上国内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付出的代价,比B股和H股的投资者要大得多,比那些以净资产值买非流通股的外商与民企的代价也大得多,从同股不同价,也不同权的实际情况来看,实际处在最不利的地位,那么再让银行和国企进入A股流通市场,岂不是让更多的资金为B股和H股、以及非流通股做贡献。一道简单的算术题,就可以看出这个矛盾: 4.22元人民币认购的中石化A股与1.6元港币认购的中石化H股,股东权益是相同的,分红时A股东股东并不比H股股东多。同样道理,任何一个只A股,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的权益也是一样的,分红时流通股也不会非流通多。这样的利益不平等,让银行和国企的资金进入股市,岂不是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由此可见,解决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利益不平衡,才是我们股市的主要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有了平等竞争的条件,银行、国企资金进入股市才是比较安全的。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 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 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来信finance@staff.sina.com.cn, 或致电:(010)62630930 转5151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 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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