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晓工作室
社保的缴纳,一部分是由企业来缴纳的,另一部分则是由个人来承担的。但如果是一名自由职业者,或者一名个体工商从业者,逻辑上就应当全部由个人来承担,100%。
合乎逻辑,但不体现导向性。
社保最终是由财政来支持的,而不是具体缴纳的费用(所以我们说,其实社保缺口并不是一个特别棘手的问题,因为财政收支仅仅需要考虑当期的支付能力),财政的来源无疑是税收。个体从业者缴纳的税费比普通人要高许多,即便可以认为由于监控上的成本,个体工商户未必足额完税,但也要考虑到他们都延长了工作时间,通常体现了一个较低的单位时间工资收入。
我们的认识还停留在过去,在市场经济最初的时候,因为市场的不成熟,也没有吸纳太多竞争者,或者个体工商从业者有一个超越常规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这是存在的,即便实际上也有一些不切实的夸大,当然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大连推行了新的政策,个体从业者只要比普通职工多缴纳10%,即可参与到社保体系中来。个体从业者从占缴纳社保总人数比例的不到0.1%,迅速上升到35%。这表明了相当数量个体从业人员也有这一潜在的需求,仅仅是以前比较昂贵。
杨小凯先生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观点,再就业不如创业。一部分人创业,无疑他们自动放弃了原有的就业岗位,不但是解决了自身的就业,同时也可能吸收另一部分人的就业,这些人既然都实现了就业,那么原本在企业中要下岗的人,可能就不再需要下岗了,并且待遇也可能会随之有所提高。一举三得。
现在政府部门对失业人员予以安插,还需要政府的投入和管理,这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管理又会衍生出相应的费用,而且似乎又回归到大锅饭时期了,只是不再对待遇予以承诺。而部分人创业,则还能反过来向政府缴纳各项税费,这还体现了相应的市场效率,不再需要政府管理。
鼓励创业无疑要比保障就业合理的多,鼓励就需要具体的体现。创业,但是解决后顾之忧还是很重要,因为现在是吸引没有创业背景和资源的人来从事创业。一些人依然在家等待的原因是,尝试的成本太高。这和社会对再就业的高度关注形成一个较大的反差。
有一个观念需要更新,以前我们是扶植弱势群体,现在则是鼓励一些人努力去获得更多的个人收益。大企业对人员的吸收能力,或者说需求在不断弱化,技术进步本身就会使工作人员的需求减少,当然她们越来越习惯于投入资本物,而不是人力资源。就业将越来越多的依赖于中小企业的活力。中小企业不可能是由政府创办的,只能是通过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来予以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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