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庄:户籍制度改革是增加国民经济收入新举措
好象户籍制度不改革,国民经济收入就不能增加,否!不是这种理解。笔者如此重申该问题的重要性,是因为户籍制度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新中国诞生以来,尤其在计划经济时代,特别是国民经济处于低潮时期,如50年到60年代初期,国家的劳动力、消费品实行计划分配,为控制城市人口增长过快,把公民分为两大类,即城市居民与城乡居民,在社会主义制
度下一直实行“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两个不能随意转换的户籍管理关系。前者享受了国家政府近30年给予的各种补贴,吃的是商品粮,而后者完全要靠自己的生产自主过日子,吃的是非商品粮,在这两大无法自由转换的阶层中,伴随国家共同渡过整个计划经济时期。虽然80年代初期,计划经济时代逐步走向市场经济,改革开放使国民经济开始好转,人员流动随着改革开放发展的需要也开始增大,每年几千万“农村户口”的公民涌进到大大小小城市谋求新的生产方式,无论他们当中是在开出租车、搞建筑、做佣人、当小姐,还是在私营企业、公司、酒店、饭馆当大老板、小老板,但他们的“原始”户籍身份并不没有真正改变。尤其在中国已经正式加入国际经济贸易大家庭,大家都在谈论“WTO”是怎么一回事时,这些人仍然在城市里还没有一个“稳定”的家,因为按照户籍制度他们还要随身携带“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
揭开户籍制度上的病灶
改革开放20多年来,市场经济使国民经济始终保持持续增长,但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影响了城市与城乡之间的共同进化,也使限制人员流动的同时成为限制“人才流动”,并带来社会改革上的弊端。所以一些经济专家形容中国城市化进程缓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缓慢甚至长期停滞制约了城市化进程。
户籍制度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或者说是一种统计尺度的一种工具,在许多行政制度管理下使现实社会生活本来很简单的东西变得复杂。但并不是说不要户籍管理,也不是说不要行政正常干预,而不应该因为怕出现由于户籍制度影响阻碍社会进步的事放弃管理。因为户籍制度在计划经济发展初期,曾经为产品短缺、调控国民整体收入起到了保障作用,也为中国早期摆脱生活配给不均匀对政治产生动荡出现的不利影响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在社会已经逐步进入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户籍管理制度应该成为从简易行的规范管理,不应利用户籍制度变相设卡纳税,达到对不同社会人员的截流作用。
比如:因为户籍制度使一些“农村户口”人员能够成为阶段性“城市居民”,必须要花几百元钱,有的还要通过相应关系和手续才能得到一份有时间限制的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是否这些一旦受到户籍制度的改变使一些行政部门减少财政收入。
又比如:“农村户口”子弟上学,很多学校向外来学生收取借读费和赞助费除了弥补自身教育费不足同时,还会给行政管理部分带来各种社会弊端。即使在教育经费不短缺的北京市,同样存在将近200多家“非法办学”现象,因为打工多的地方子女就会多,这是社会现实,其中最主要含带两种负面影响,其一、逃避国家正常收到的教育经费和减少教育办学办校征收纳税的经费;其二、不能为到期上学的学生进行国家制定的正常义务教育。
当然还有农村义务兵的分配安置问题、超越国家计划生育限制多生子女的落户问题、城市与农村之间出现的各种分配、保险等收入差异不均的问题。
关于该点我国97年在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开始实施上承认:“人人有权享受社会保障,包括社会保险”。然而城市实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并没包干到户包括近9亿农民,无论现行社会保障基金的缺口有多大,但在实行该公约上,却对一部分“公民”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受教育文化等一系列宪法保障下的权利,由于受到不太符合现行户籍制度被无偿剥夺了。对于其中可能因为出现由于缺少教育,素质偏低等这样或那样给社会带来的弊病,却不应是那些受到高等教育和素质涵养高的城市居民现阶段回避的问题。改革户籍制度与社会综合治理是一个紧密相关问题,提高社会整体人员素质不但要靠政府的管理政策,更需要社会全体人员的共同自觉努力。这也是影响城市化进程缓慢的其中之一。
上述讲到的户籍制度原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或许说是一种统计尺度上的一种工具,应该随着市场发展的进步加以限制,同时在选择加入WTO这个契机时机,应把过去一些行政制度上的限制变换为社会服务、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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