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研究开发部 李九九
久拖未决的中国民航业结构性调整终于在今日尘埃落定。此次调整与以往动作的最大区别在于,重组后的六大民航企业集团在形式上彻底地割断了与民航总局的隶属关系,成为“自主经营”的企业。民航总局不再代行企业的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不再直接承担企业的盈亏责任。
但是据此前新闻媒体报道,此次民航业重组仍留有隐患。
首先,承担运输业务的三大集团少有自主选择兼并地方航运企业的自由,“拉郎配”调子始终伴随着重组活动。众所周知,不是心甘情愿的合并不会有好结果。其次,“捆绑夫妻”后如何处理那些被并企业的高额负债和冗员成为三大运输企业集团决策层的心病。再次,重组后如何考虑外资进入的门槛未提及。最后,重组后的航空油料供给仍是独家专营局面。
由于民航运输企业的特殊性质在历史上形成的独家专营局面维持了相当长时间。由此在政府决策圈中形成了所谓民航业是“自然垄断”的思维模式,这多少有点像前些时邮电部门声称其业务是自然垄断的理由一样滑稽。综观全球,民用航空运输业几乎在所有国家都是开放性竞争行业。除非人为特地设定外,民航业是根本不具备自然垄断的充分理由。形成若干经济部门具有所谓行业“自然垄断”的过程源本不自然。
由此形成的垄断行业在被冠以提供“公共产品”后其定价的机制会发生扭曲。理论上看,由于其关系到国计民生,国家既要考虑行业企业的成本变动情况,保证生产企业的合理利润区间,又要考虑价格变动对其他部门、行业和居民生活的影响。在这种定价机制中消费者不具备价格影响力,只是既定价格的被动接受者。“自然垄断”企业有国有垄断力量作后盾,先天不具备成本最小化动力,缺乏内在的成本监督机制,变为以减少消费者剩余的代价获得自身福利最大化。又因公共产品生产方面信息不对称,企业在与政府谈判时具有优势。企业生产成本上涨多少,产品价格就提高多少,甚至价格涨幅比成本涨幅还要大。更主要的是,这种缺失消费者制衡力量的畸形定价机制会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企业陷入“提价—亏损—再提价—再亏损”的循环怪圈。我国邮政行业的情况是最典型例子。长此以往社会绝大多数消费者利益最终会遭损害。试问没有消费者利益哪里还会有行业生存的意义?
民航业在前些年在全面改革开放的强大压力下被迫准许一些地方办航空运输。但是,在当局的政策和业已形成的态势下,这些地方性的航空企业难有作为,公平合理竞争局面始终无法形成,只是图有其表而无实质内函的形式。
作为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民航业迈出的第一步,这次重组使现代企业框架终于搭起来了。但是此次重组中各大企业集团中国有控股仍占显著位置,能否改善股权结构将直接影响重组的效果。由此看来,民航业今后进一步改革的实质应重于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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