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强
最近,深圳市政府的股权转让计划,引起了经济界的热烈讨论。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曹和平教授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的专访时提出两点质疑:首先,转让的企业包括能源、水务、燃气、交通集团,由于这些企业提供的是社会公共产品,关系到国计民生,与整个地区的公众利益有关,深圳市政府的股权转让计划是否能够代表深圳市市民的公众利益
?在正常的程序下,深圳市政府应该举行公众听证会,再经过代表公众利益的机关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由于这是第一次大的地方命脉企业股权大规模对外转让,应该报全国人大备案。其次,虽然深圳市政府可以通过此次股权的对外转让在短期内可以收回大量的资金,可以为居民办更多的事情,但如果这些重要企业被外资所控股,政府在以后进行公共政策的决策时是否会受外资的干预而失去独立性?这是一个如何平衡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问题。曹教授介绍,在美国,即使这类涉及公众整体利益的企业属于私人性质,在进行股权转让时也要经过州议会严格的立法表决;而且,美国包括石油开采、公路运输这类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很少对外资开放。(《专家质疑深圳对外转让国有股》《国际金融报》2002年9月2日第四版)
9月5日至6日,在上海召开的“国有资本营运论坛”第二届年会上,财政部和上海市政府领导,来自全国国有资本营运与管理战线的24家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一级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近70名领导和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樊纲、魏杰、华民等专家学者参加了论坛。(《国际金融报》2002年9月9日第四版)
我们还注意到:中国社会科学院左大培,8月初在香港凤凰台《世纪大讲堂》发表“公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演讲,系统地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设想。
左大培首先指出,“公有企业”,是指“国有控股公司”。在欧洲的一些大型股份公司中,既有国有股,也有个人股,甚至形成国有控股公司,例如法国的雷诺汽车公司、意大利的伊利公司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在大众汽车公司中,国家股占20%,下萨克森州地方政府占20%,现任德国总理施罗德曾经作为州长担任大众公司的董事。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占大众公司的40%。从法律的意义上看,国有资产是属于全体国民的,它是不能量化给个人的,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是以一个整体的形式加入股份制公司。另外加入股份公司的还有公开募集的个人股。所以欧洲有很多股份公司是国有资产控股公司,除此之外还有个人股东形成的非国有控股的公司。欧洲国有控股公司在国民经济的GDP中占20—30%。
在美国国有控股公司很少。欧美的这种差别是与历史文化有密切联系的。欧洲历史悠久,家族财富集中,同时欧洲近代又有长期的社会主义运动,左翼势力强大,社会公平的观念深入人心,公众希望国家代表他们的利益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公平利用和分配。1929年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之前,欧洲绝大多数企业是私人企业,1929年经济危机,一些私人银行和企业大批倒闭,无法继续经营,使国家直接介入,形成了强大国有资产,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有控股公司的国民经济的恢复中起了很大作用,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法国。欧洲人的公平观与美国人不同,美国强调机会平等,公开竞争,谁在竞争中取胜谁就发财。欧洲人却认为只有机会平等还不够,还要有起点公平与公平分配,使弱者在竞争中也有机会参与。从这个意义上说,欧洲与美国有不同的模式。
左大培还对欧洲国有控股公司运营情况进行了分析,他指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国有控股公司在经济恢复的过程中起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控股公司也出现了效率不高的问题,这是由于其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一定程度上的政企不分造成的。例如德国经济学家对大众公司的前途担忧,因为德国的工资比较高,企业成本也比较高,有人提出大众公司可以迁到发展中国家,例如中国。但是作为大股东的地方政府不同意,因为这要影响到德国,特别是下萨克森州的就业问题。因此如何做到政企分开,也是欧洲国有控股公司遇到的问题。
根据上述分析,左大培提出了国有资产管理的设想,建立国家——公有资本管理机构——企业的三级管理模式。他列举了新加坡淡马锡管理公司做为这模式的典型。“淡马锡”实际上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但是它本身不是具体的企业,而是以参股的形式进入企业,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为全体国民谋求利润。新加坡航空公司就是“淡马锡”控股的企业,其效率是世界航空公司最高的,甚至911事件之后,它的盈利仍然是名列前茅的。为了做到政企分开,新加坡有两种机构:“公共机构”——国有资产代理人和“执法机构”——行政部门。政府官员负责社会保障,例如要求政府官员每年提供多少廉价住宅,办多少福利等等。但是政府官员每年可用的资金是有限度的,不可超支。这就是说资产管理公司专门从事挣钱,行政部门专门花钱,但是行政部门不得向企业摊派,更不能干涉企业的经营活动,无论是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都不直接承担社会开支。
左大培进一步提出的管理模式主要是国家的监督权,制定市场规则,对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进行考察和监督。主要是考察资产管理机构是否守法,是否能保证国有资产的增值。国家采取招标的方式公开招聘资产管理机构的经理人,对不善经营者随时可以撤换,同时实行末位淘汰制,进行竞争。也就是说国有资产管理机构的经理人不是行政干部而是国有资产代理人。同时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又不是企业,而是以参股的形式进入企业,企业自主经营。由此实现政企分开。
以上观点是左大培演讲记录整理,实际上他的设想在《现代市场经济的不同类型结合历史与文化的全方位探讨》一书中做出详细的表述。
我们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无论是国有控股公司还是非国有控股公司,都是一种合作制。国有控股公司是国家与个人股东的合作,非国公司是个人股东之间的合作。因为股份制公司的所有股票持有者都有自己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当然这种权利和义务是以持有股票多少来划分的。这种划分是按照百分比进行的。例如,持有100股分红是2元,那么1000股分红就是20元,10000股就是2000元。同样道理,如果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100股亏损是2元,那么1000股就是20元,10000股就是2000元。这里平等的基础是以每股的收益或亏损为基础的,在这个基础上产生的是平等而不是平均,持有股票多的分红多,但承担的风险也大。即使企业破产,那么持有股票多的也要比持有股票少的损失要大。除此之外大股东还有参加董事会的权力,你有想参加董事会你就必须持有更多的股票。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参加决策者,也要承担风险,一旦决策失误,企业亏损,大股东受到的损失更大。这是大家都熟悉的,用不着再一一描述。如果我们从合作制的眼光来看股份制,就没有必要在所谓“公有”还是“私有”的问题上来回兜圈子。因为合作制本身就是一种动态的混合的“集体所有制”,可以是是国家与个人股东的合作,也可以是个人之间的合作。但是无论是那种合作,传统的私有观念都受到了限制,你想退出股份公司,只能到市场上出卖你的股权,你不能从公司搬走具体的物质资产,你不能说我要拿走一台计算机,一架机器,甚至一个桌子。一把椅子,上演“林家铺子”那种场面。因为现代股份制企业是以股权来明晰产权。正如经济学家于光远说的那样:“股票持有者并不代表股票私有,只有出现股票转让,卖出股票换取的货币才称为私有财产。应该区分公众化与私有化,股份化并不意味着私有化,更确切地说,与其说是私有化不如说是公众化。”
如果我们从这个观点看问题,国有资产的出路何在呢?关键是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
我们注意到在上海召开的“国有资本营运论坛”第二届年会上,经济学家樊纲谈了自己对国资管理体制的设想。他说,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国有资产的代理人,即要成立一个“公共机构”去管理国有资产,这个机构是国有资产代理人,代表公共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他认为,在目前体制下,在过渡时期,这一“公共机构”也许必须设在政府里面,这样有利于政府各部门间的协调,以及改制的进行。
经济学家刘纪鹏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国家现在对国有企业的管理部门包括财政部、计委、经贸委、企业工委、组织部、人事部等等。现在的国有资产管理,其财权、人权、事权是分割的,因此应成立比财政部级别还要高的机构,将这三者统一起来。他建议应成立国资委(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在所有权上,应建立国有资产中央、地方分级管理体系;在管理上,应将各政府部门的多头分散管理统一到一个部门上来管理;在经营上,应建立以资本经营这一纽带为基础,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联结,向上对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向下对经营实体公司负责的完整体系。(《国际金融报》2002年9月9日第四版)
如果我们把左大培、刘纪鹏、樊纲的设想联系起来看,就会发现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问题。在上述观点的启发下,我个人谈几点看法:
第一,产权明确。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的财产,是不能量化到个人的全体人民的资产,这是国有资产的整体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某一部分资产进入某一个企业,与量化到每个具体个人不是一个概念。如何明确产权呢?我认为应该由人大常委会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体现人民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
第二,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委员会属于人民政府,也就是刘纪鹏教授所说的“国资委”,攀钢所说的“公共机构”去管理国有资产,这个机构是国有资产代理人,代表公共利益,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这个机构必须每年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汇报经营情况。
第三,国有资产以参股的形式进入企业,只要能保证增值,无论是什么样的行业,什么所有制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只要是合法经营的企业,都可以进入,可以控股某一公司,也可以不控股。要从动态的、资本运营的角度来看待国有资产。
第四,国有资产在具体企业的退出、转让必须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象曹和平教授说的那样,一些重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国有资产的转让必须经过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应该报全国人大备案。
第五,在“公共机构”中和国有控股公司实行公开聘用制,竞争上岗,同时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企业独立经营。
总而言之,我认为,左大培、刘纪鹏、樊钢提出的国有资产管理设想,很有启发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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