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东升 中国民进会会员/律师
自“国有股减持”提出以来,中国股市(就是2/3的政策市 + 1/3的市场市)即驶入了狭窄的、有大量暗礁的海湾,硬减硬闯就会触礁撞壁“覆舟”的,但改革慢行也是会落后挨打的!现在只要政府一提“减持”,就会让中华股市儿女惊慌失措、惊恐万分,为自己的“一失足”和“又失足了”而悔恨莫及!股市下沉近1000点,“国(家)(股)民”挥血洒汗飞泪的 蒸发价值损失表述是:
“飞泪”>“挥血”>“洒汗”>7000亿!
“铜圆外”问曰:“何因减持?”
“铜内方”答曰:“每股有好几元铜钱价差的巨额利润呢!”
“铜圆外”问曰:“因何损失?”
“铜内方”答曰:“皆因非流通股要上市流通一定会给流通股股东产生重大的财产损失,对如何补偿损失没有能形成一个“共心共识”的认知!”
“铜圆外”问曰:“为何难以形成一个“共心共识”的认知!”
“铜内方”答曰:“皆因对‘同股同权同利’的‘舶来理论’未做国情处理就照搬照套,加上每股几元铜钱的价差所能带来的巨大利益,‘上不肯让利与下也!’本来的国情是有两个不同性质的市场,一个是流通市场,一个是非流通市场。流通市场里的1/3‘商品’是完过税、交过费又经过深加工具有高附加值(犹如优质资产),完全按自由竟价形成的市场价格;非流通市场里有2/3同类产品,犹如一未完税二未交费的库存初级(或积压)产品或是进口产品(原始资本),这时的初级产品(原始资本)持有人欲比照市场商品(优质资产)的价格或打折销售,而欲把‘偷漏税和走私的行为公开合法化。’这就会对流通市场上持有人的商品(优质资产)构成巨大的贬值压力和冲击威胁,事实上已经造成了不小的贬值冲击,这理所当然地招致流通市场‘商品’持有人的一致反对和抵制。”
…… ……
在参与目前“减持”的大讨论中,有这么一个有大智慧的中国人站出来,“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欲使天下(中国)股民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劳心’之害为害,而欲为‘上下共识’而释其意。”在此其人以及与“所见略同”的英杰们的不断补充完善的方案中,“全流通”这种“质变”观念的提出和方案设计已远比“减持”更全面、更深刻,更能符合和满足“入世”后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全流通方案”虽说是目前最理想的方案,但在操作上仍需有一个好的、受广大股民支持和拥护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来贯穿始终,对不管是重大的,或是复杂的和疑难的个案,承办人员应始终秉持这一最高原则和精神来处理,相信阻力会是最小的。“全流通方案”要实现“多赢”共识,核心还是政府要树立一个指导思想,即“ 还利于民 ” 与 “让利与民”的“官念” !不管是采用“缩股”“送股”,还是采用“扩股”“拆细”等方式,在这次股市变革中,本质上都要求做到保护“股民利益的最大化”,这也正是人民和国家利益最大化的“共赢”共识。
所谓的“还利于民”与“让利与民”,是指以政府代表“2/3非流通股股东”,对因违背了“三分之二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不得流通”这一法规规定的承诺,作出了在某一时日实现股票“全流通”(目前是最好的方案)这种“预期毁约”的决定(毁约比违约的性质更严重),因而对“双轨制价格”合一而给流通股股民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通过“市场机制”给予的赔偿(还利)和补偿(让利)的措施。其实,通过下面这种“还利”与“让利”的操作思路可以看出,政府更多的只是在做(制定一个)赔偿性的“还利”(措施),对补偿性的“让利”部分,则属于长期占用这种“流通股股民”创造的“高附加值财富”所应付的“利息”。所以,“还利”与“让利”的原则,也可以说是政府应承担的“还本付息”(毁约的赔偿补偿)的责任和义务。
如何“还利”与“让利?”
自己在股市上占有重大经济份额的政府,又以管理者的身份,为各“经济利益群”设计一个公平、公正的“共赢”方案,显然还是会显失公平、公正的。政府只有把自己也转换成民事主体角色,更多地以民事主体角色利用经济手段来进行民事活动,才更符合“完全竞争市场”的规则。政府在目前股市的主体地位只具备“相对行为能力”资格,如想取得“完全行为能力”主体资格,首先需要“毁约”来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的“禁入”规定,以期获得“参赛报名资格”,这也需先承诺“最大化地保护流通股股民的利益!”……其次需要交“报名费和培训费”,即对因“毁约”给流通股股民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的赔偿和补偿,这犹如每股按“购买价”比照净资产值进行的“拆细”……三要参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考试,成绩合格后才能获得“完全行为能力”主体资格,犹如取消B股、H股,统一按市场购买价中签“拆细”(还利)……四要交费申领“证书”及参加“实习”或“上市辅导期”,犹如规定一段时间内允许上市公司竞价回购流通股,以期又实现了发行新股或配股的资格;投资机构和股民实现了相对公平的“拆细”“中签”或“还本付息”的“出货”机会;取消对外资入市的种种限制等……
一个门外汉以旁观者的视角来看,我们需要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比如,这次规定在“全流通”方案实施前,暂停所有上市公司的“增发配售股”方案及新股的发行和上市;要求各上市公司在4月16日前把年报(每股资产净值)公布完毕,4月17日-4月30日为允许“非流通股股东”可上市回购或委托投资机构收购流通股的期间,确定5月1日为股权登记截止日。凡是截止日之前持有流通股的每股购买价格,按与不流通股的每股资产净值的价格比值进行“中签”“拆细”,这种按‘购买价’与‘净资产值’之比先进行的“拆细”叫“还利”;按比值“拆细”计算后,有余数 > 5的就送一股的叫“让利”(余数<5就派现金)(具体可参照张卫星老师的“拆细”全流通方案精神)。“两所”利用“五一”休市期间进行“中签”“拆细”派送计算,然后在“两市”开盘之日,即可确立所有股票享有“全流通”待遇;同时取消B股、H股等设置,允许外资入市,实现国内外市场的统一。这样一来,只要“股东”们在市场上看好某公司股票,大可在这10个交易日用竞价收购筹码,以利将来中签“拆细”获得更多该公司股票的“发行”和实现了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
非流通股按每股净资产值做“标准”较易确定和易为市场所接受,流通股按“购买价”中签“拆细”主要是为体现“赔偿、补偿”精神;政府对股市的“寡头垄断市场”,通过修法变规、“还利让利”等改造措施,实现了向“完全竞争市场”的转轨。为此,政府赢得了“全流通”的“健康股市”和“民心”,赢得了“交投活跃”之印花税金和“引资环境”……上市公司(股东)赢得了“健康股市”和极为难得的“买价扩股”广告实力的大好机遇和中签发行新股的机会……投资机构、股民等赢得了“健康股市”和相对公平的“拆细”“中签”或“还本付息”的“出货”机会……
但鉴于“拆细”后会产生总股本过大,股价过低、烂炒及容易被视为“垃圾股”等种种不利因素,这时,上市公司可通过股东大会来确定一个“缩股”比例,或由政府来确定一个指导“缩股”比例的范围,既“先拆细再缩股”方案。
当前,中国股市急需的不仅是受广大股民支持和拥护的具体方案,更迫切需要的是中央政府最高决策层对方案设计的指示精神,有了“向广大股民倾斜”、“照顾广大股民的利益”之类的(还利让利)的指示(承诺),中国股市马上就会“变压力为动力”,变革方案就会成为预期的重大利好,目前的股市就会重返大牛市征途。这也会对营造我们的股市“风景这边独好”,吸引国外资本流入、聚集资金,争取宝贵的时间来加快强壮经济,为下一步全方位的深化变革打造良好的“民心基础”,都是非常必要的。
中国要想在当前的“新战国时代”崛起(长期目标),要想赢得这次“全流通”共赢(短期)目标,中国政府最高决策层决不能目光短浅(只考虑国有股的减持),思想狭隘( 只为补充社保基金),不能因算计着多弄几块钱而“折来腾去”与民争利,更不能因某一部门或某些利益集团(强权者)的得失权衡,来调整对广大股民(弱者)不利的游戏规则。中国的一切问题都必须服从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人民是否幸福),政府要做廉洁高效,自律有信、胸怀宽广(“韬光养晦”)、目光长远的世界大国(政府),取决于中国在政治、经济以及社会各领域的全面进步。这种全面进步的核心表现,就是中国的每个公民能够得到的最大幸福(每个人的幸福集中起来,就是全民族的幸福)。因此股民的利益等同于群众利益,捍卫群众利益,即等于捍卫民族利益。”故(党、人大、政府)在出台任何事关广大股民利益的重大决策时,都要按“三讲”的要求,落实“三个代表”的精神,作出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决定。
拿出我们政府“入世”的决策魄力来,我们能够为了国家和民族的长远利益,把眼前利益都能让与“外人”以获得“共赢”,又为何不能再一次为了国家股市的长远利益,把眼前利益让给自己的股民呢?!明显的利国利民的大好事怎能因“一些人”无利其间而不去为之、不愿为之呢??!!
把“国家利益”最大化地“还给”和“让给”股(人)民,是“藏富于民”与“中国人(政府)让利给中国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让人民过上有体面的富裕生活,让中国人都“愿做”中国人而能自慰,这不正是党和政府努力奋斗的目标吗?
“民富则国富,国富则民心齐,民心齐则国强壮;国强壮则欲统一,强壮统一则外人不敢辱!”
最后,还是用田牧先生(中国留欧学者)的 《内忧之害甚于外患》这篇文章的内容作结尾:
“中国在一个多世纪反抗国际霸权的斗争中,常常力不从心,其根本原因在于中国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远远落后于它的敌人。一句话,弱国无外交。外交艺术即使有一时的效果,终究不能从根本上改善中国的战略处境,并且我认为,脱离了人民来谈民族是行不通的。即使是中国这个13亿人口的大国,也是由一个个的个人组成的。正是由于群众利益得不到很好的保护,中国在对外捍卫民族利益时才会顾此失彼。来自外部的霸权遏制中国朝强国富民的目标前进,必须坚决反对;来自内部的贪污腐化,党同伐异,同样妨碍中国的崛起,也必须坚决反对。内忧和外患形式不同,性质相同。但是,从今天的情况看,或许内忧之害,远甚于外患。昔人有言,中国不怕鲸吞,只怕蚕食。冷战后的世界,美国一国独大,对中国极力遏制,猖狂之势,仿佛鲸吞。中国人看在眼里,记在心中,时时警惕。但中国国内贪渎之猖獗,农民赋税之重,下岗工人生活之困苦,正如肌体内部的病毒一样滋长,好比蚕食。蚕食的可怕,在于容易被人忽略,一朝土崩瓦解,追悔莫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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