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华
经过多方论证,国有股等非流通股按通过一个合理的方式转化为流通股已经成为市场的共识,但是在如何减持国有股为社保基金筹集资金的方式上仍存在较多争议,主要是减持方式较复杂及市场化程度不够等因素。而且一旦大量国有股减持给市场形成沉重压力的话,容易形成“多输”局面,不利于证券市场及国民经济的发展,所以我认为有必要换一个思路 来看待这个问题。
其实在国有股减持这个问题上,只要国家直接参与,无论是以什麽所谓“市场化”的方式来进行,因为国家本身既扮演了裁判又扮演了运动员的角色,实际上都是无法达到市场化以及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的,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以及社保基金的充分筹集。只有国家放弃资本市场里运动员的身份,专心当好裁判,才能更好的实现国家的目的,实现“多赢”的目标。
那麽怎样国家来完成这个角色的转化呢,方法很简单,就是通过对从非流通股转化来的流通股在市场上首次出售时征收33%的特别所得税,这部分收入全部用来充实社保基金。而现有的用减持国有股来筹集社保基金的办法完全停止。这个办法的可行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不再通过直接在市场上出售股票的方法来充实社保基金,这样就不用直接来扮演运动员的角色,以后各项政策的出台可以实现三公原则。同时也避免了国家直接与民争利的形象建立。
2、因为有了这个较大幅度的特别所得税的存在,将约束现有国有股、法人股股东在股票获得流通性之后因为很大升水而产生的抛售欲望,而与此同时股票由于股本缩小导致每股净资产及收益的提高后必然产生向上的要求,所以会导致一个恢复性的牛市行情,而在这种牛市行情中因为国有股、法人股已经获得了流通性,那麽收益最大的应该是国家,因为国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殖。而在从前的牛市行情中可以说是与非流通股无关的。而当一旦行情过热的时候,也就是股价达到了一个不合理的水平的时候,持有国有股或法人股带来的收益将低于出售加特别所得税的时候,持股人就会选择出售,这样就会同时带来平抑股价,避免泡沫产生的作用,使市赢率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而同时国家也将会收到自愿的、可观的特别所得税,来充实社保基金。
另外还有需要特别补充的是,把国有股减持的权利交给原管理单位,国家仅仅需要从他们所管理的现金加市价总值来考察他们是否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殖,简单透明,但有两个问题需要加以注意。一是出售股份后会产生大量的现金流,二是控股股东及大股东与中小散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建议愿非流通股股东转化为流通股后实行专户管理,出售股票时需向证监会申报注册,包括出售数量、时间,同时需公开披露,注册后三个月开始出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同时证监会需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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