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社会公众从腰包里掏出真金白银让它们花,公司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公众应该有知情权。基于这种认识,上市公司应该搭“玻璃屋”,提高透明度,让人看得一清二楚,不能搞“朦胧运作”
关于“玻璃屋”的概念,大约始于上世纪20年代的华尔街股票市场。那时候,一些大财团、大企业蔑视损害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行为,美国一些传媒为了帮普通的投资人说话,兴 起了著名的“扒粪运动”。大众传媒对它们种种见不得人的勾当穷追猛打,进行了长时期深入、广泛的揭露,大资本的政治代言人愤愤地称那些传媒为“粪扒子”。然而,公众喜欢这样的“粪扒子”。这促使华尔街证券监管部门推出了规范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的“阳光法案”。从那时起,上市公司必须像“玻璃屋”里的宠物一样,让公众投资者一目了然。透明、公开也逐渐成为上市公司的行为规则。
遗憾的是,我们的不少上市公司似乎对透明、公开心怀恐惧。而监管部门对它们似乎也颇具同情心,为它们搞“朦胧运作”提供了条件。最近发生的两件事,让人感慨颇深。
一件是2001年以来,上证所已对29家上市公司出具了30份内部通报批评函。受批评公司的数量大大超过以往年度。但究竟批评了谁,投资者蒙在鼓里。
据说,相关公司对各类重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不够是被内部通报批评的首要原因。这些重大信息不仅包括公司日常运作中签署的各类重大协议,如担保、委托理财、关联购销、资金拆借等,而且还包括在日常运作中的各类突发性重大信息,如重大投资损失、重大诉讼、逾期担保,以及业绩可能出现预警或预亏等。一些公司虽有信息披露,但做法很不规范。例如,有的未经审核,擅自发布公告;有的在股权转让或重组期间,以新闻报道的方式代替正式公告;有的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不及时刊登中介机构报告;有的董事会秘书擅离岗位,使监管部门与公司的联络发生中断;还有的以定期报告代替临时公告义务,未经正常申请程序,屡次推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更有的随意编制定期报告,内容屡次打“补丁”,市场影响恶劣。
一方面,上证所表示,公司不能及时向市场披露重大信息,造成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下降,不利于投资者正确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侵害股东的知情权;另一方面,这些在信息披露方面屡屡违规的上市公司到底是哪些,却来了个内部掌握,让投资者云里雾里。对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共同问题,投资者其实早就心中有数,但他们最关心的是自己投资的这家公司是否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交易所结投资者打了埋伏。交易所显然是把屁股坐在违规上市公司的一边,保住了它们的面子。至于这样做有可能给投资者带来损失,则没有考虑。这让人很难理解。
另一件是国家审计署2001年组织对16家具有上市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完成的审计业务质量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了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32份审计报告,并对21份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进行了审计调查,检查发现有14家会计事务所出具了23份严重失实的审计报告,造成财务会计信息虚假,涉及41名注册会计师。同样,对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也没有披露。
会计师事务所对已经查明的上市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隐瞒未披露固然可恨,但更可恨的是造假的上市公司,它们的行为直接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更应该把它们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如A公司1997年至2000年连续利用向外商转让土地及其关联交易资产转让等手段,编造虚假销售收入4.8亿元;编造虚假银行存款2亿元;采取违规手段进行6.11亿元的不真实不规范的资产重组;B公司为7家单位垫付2840万股配股款1.42亿元,为大股东垫付股权转让款1.45亿元,隐瞒对外担保损失9410万元,虚增利润6700万元等;C公司向银行贷款后转由关联公司使用,全年累计达12.13亿元;D公司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披露不实9458.44万元、关联方交易3826万元、为其他公司贴现银行承兑汇票2190万元;E公司采取签订虚假合同、虚挂往来的手段,将7561.99万元转入股市,炒作本公司股票并全部损失。一句话,上市公司存在的这些问题只能用触目惊心来概括,谁投资这类公司谁就要倒霉。从审计报告看,这些公司存在的问题均已结案,并非处于调查取证阶段,为什么不能把它们的真实身份告诉投资者,还要替它们隐姓埋名,为它们打埋伏?
确实,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严重失实和有重大疏漏的审计报告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上述违法违规的上市公司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审计署既然已经将有关会计师事务所和有关注册会计师,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实的上市公司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处罚,它们的“大名”就应该尽早公布于众。要不然,会造成什么后果呢?要么会使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普遍持怀疑态度,因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现象大量存在而他们又不知道具体的违法违规者,无法通过对号入座来规避风险;要么,只要入市投资就有踏响“地雷”的可能。相信这不是监管部门的初衷。上市公司不是一个党派,用不着先党内后党外地向投资者传递信息;上市公司也不是一级领导,用不着先上级后下级地向投资者传达精神。投资者是“老板”,上市公司是替投资者“打工”的,应该把上市公司置于投资者的监督之下,这样才能激浊扬清,还投资者以“公平、公开、公正”的投资环境。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