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虹)
本报讯 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召集部分证券公司就完善主承销商信誉考评工作进行了座谈。
与会人员就考评主体、积分规则和考评工作的组织等方面提出了改进建议。比如,可考虑吸收部分专业投资者参加考评,个别考评主体的权重可适当降低等。多数人认为,一些证券公司的主承销业务运作时间很短,比如,银河证券在2000年度考评时成立不到半年,对其承销水平难以评价,应不参加考评。以后可考虑将那些取得主承销商资格不到两个会计年度的公司不纳入考评对象的范围。关于积分规则,大家一致认为,应配合核准制对主承销商的新要求,增加对主承销商内核和上市公司回访工作的考评内容,加大对主承销商所承销公司的规范运作情况和业绩进行考评的分量。一种意见认为,承销首次公开发行企业与承销一家配股企业相比,所付出的劳动更多,对执业水平的要求更高,因此每承销一家首次公开发行企业所得的信誉积分应大于每承销一家配股企业的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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