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段春华)2001年记帐式(四期)国债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国债为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发行总额120亿元。经招标确定的本期国债票面年利率为4.69%,利息每半年支付1次。据悉,这是财政部首次在国内发行15年期长期固定利率国债。
本期国债从2001年6月6日开始发行计息,6月12日发行结束,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结束后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
在本次国债承销机构中,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微博]、长沙市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商业银行、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量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