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记者李鹏
公司治理已成为全球性的热门话题,困扰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首要问题是什么?来自业内人士的意见表明,国有股“一股独大”已是“千夫所指”。
在昨天召开“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研讨会”上,政府官员、经济学家和企业界人士纷纷
表示,中国上市公司国有股“一股独大”已经给中国上市公司脆弱的治理结构带来种种弊端和负面影响,成为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所要面对的核心问题。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说,中国上市公司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股权结构过于集中;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之间没有完全分开,国有股权控制权不明确,导致内部人控制;董事会运作不规范,董事未尽诚信和勤勉义务;监事会未能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
据统计,中国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相当普遍,截至今年四月底,中国共有上市公司一千一百二十四家,其中发行A股是公司一千一百零二家,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百分之五十的有八百九十家,占全部公司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九点二,其中持股份额占公司总股本超过百分之七十五的六十三家,而且第一大股东持股份额显著高于第二、三股东。
大股东中,国家股东和法人股东占压倒多数,相当一部分法人股东也是国有控股的。统计表明,第一股东为国家持股的公司,占全部公司总数的百分之六十五;第一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占全部公司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一,两者之和所占比例高达百分之九十六。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有百分之五十五的股权属于国家所有和国有法人所有,在上市公司的全部董事中,有百分之七十三点三的董事具有国有股(百分之二十七点九)和国有法人股(百分之四十五点五)的背景。
国有股“一股独大”使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投资人和经理层的有效约束机制也不能建立。一方面国有股一股独大,大股东行为缺少有效制约,另一方面,国家所有权的代理行使缺乏妥善措施,上市公司往往出现“内部人控制”的偏向,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称之为“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
经济学家吴敬琏一针见血:“作为所有者全权代表的内部人离开委托人,追求小集体甚至少数领导人的利益,而作为最终所有者的国家的利益却不能得到体现。”
内部人控制下的一股独大给中国的资本市场带来了严重危害。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通过不正常的关联交易,如强制上市公司为控股母公司担保、私分上市公司财产、抽逃上市公司资金等等、大肆掏空上市公司,中饱私囊或满足小集体的利益。猴王、郑百文等公司就是典型代表。
国有股“一股独大”及其在公司治理上带来的困境极大地影响了海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也恶化了资本市场的不正常投机气氛。
针对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弊端,管理层和专家学者们提出了许多改革方案,减持国有股,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监管、规范股东行为;建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加快培育机构投资者等等。
业内人士透露,为了让更多的“猴王”不被掏空,中国证监会近期将有一系列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措施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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