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 周菡)北京大学金融法论坛首次盛会暨开坛仪式日前在京举行,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加入WTO后,金融全球化的进程必然直接影响到企业融资方式和资本市场的运作,我国金融法律框架不可避免地要进行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人士在发言中指出,为适应加入WTO,我国的几项金融法律如《商业银行法》、《保险法》以及中外合资证券机构有关法规等迫切需要进行修改。他认为,在现有的《商业银行法》中,缺乏对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机制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规定,另外对金融机构的退出问题也没有作出规定。他透露,有关方面正在研究金融机构的关闭、退市办法。
与会专家还指出,为保证我国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当前亟需建立或完善的法律制度还包括:抓紧建立、健全证券法规体系,改进对证券市场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加紧制定《投资基金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