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我国上市公司的首份季报今日闪亮“登场”。上港集箱以一季度1.43亿元的净利润上交了一份令人满意的季度“答卷”。此举标志着我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实施季度信息披露制度,与国际惯例进一步接轨。
按照有关规定,季度报告在内容和格式上相对中期报告有所简化和修改,重点披露公司新发生的重大事项,而不必重复已披露的信息。从上港集箱季报来看,公司主要披露了今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投资情况以及简要的合并利润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报表显示,该公司今年第一季度共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32.1%;代理船舶净吨同比增长20.01%;代理箱量同比增长27.01%;实现主营收入48691.08万元,同比增长31.02%,净利润14318.62万元,同比增长23.3%。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2001年第一季度结束后,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同时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报。
上港集箱作为一家业绩较好的公司(该公司去年每股收益0.60元)却早于ST、PT公司将季报公布于众,这是为什么呢?公司董事会秘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上港集箱之所以首当其冲,是因为公司自上市以来在信息披露方面一直比较规范。公布季报是国际惯例,是为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真实性,因此公司理应积极主动地披露季报,进一步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此外,他表示上港集箱要在证券市场上树立信息披露比较规范的良好形象。 (记者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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