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消息 沪深证交所今日就做好上市公司200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工作发出通知(全文见第3版)。通知要求,股票交易实行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应尽量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200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2000年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上市公司的季度财务报告可以不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两交易所规定的除外。如20
通知指出,两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季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查,上市公司应当在收到交易所的审查意见后两个工作日内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记者张炜殷占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