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考虑与公安部门合作成立针对证券犯罪的调查机构
●逐步建立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诉讼机制和赔偿机制
●尽快完成创业板市场筹建工作,积极稳妥推出创业板
●H股、红筹股公司来境内发A股或B股无法规障碍
本报北京3月22日电(记者 段春华) 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在今天的“中国经济发展论坛”上透露,为改进监管手段,证监会将考虑与公安部门合作,建立一个专门对证券犯罪的调查机构,加强查处违规的力度。
屠光绍表示,目前我国证券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证券化率较低,市场结构不健全,市场品种单一;上市公司整体素质不高,法人治理不健全;中介机构还处于较低的发展阶段,内控机制不健全,业务水平不高;监管水平有待提高,手段和能力不足等。在监管手段方面,目前缺乏对重大违规行为的查处权限,如对银行帐户的查处和冻结权、对违规者或嫌疑人资产的冻结权等。因此,加强监管将是“十五”期间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点。
屠光绍说,市场监管作为“十五”时期资本市场发展的首要任务,在具体工作上,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以《公司法》、《证券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明确监管理念、监管目标,强化监管手段;加强监管机构内部分工,形成更有效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方式。在强化证监会监管的同时,加强中介机构和自律组织的义务和责任,尤其是加强证券业协会和交易所的自律功能,形成证监会监管和自律组织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他还表示,“十五”期间将积极培养市场主体。要始终把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放在首位,逐步建立诉讼机制、教育机制和赔偿机制,上市公司达不到要求的要坚决退市;规范证券公司行为,强化内控机制,鼓励股权多样化和上市运作;规范证券投资基金,在发展封闭式基金的同时重点发展开放式基金,逐步形成以证券投资基金、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为主体的机构投资者队伍。
另外,要加快市场体系建设。根据投资者需要,进一步丰富市场体系,推进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尽快完成创业板市场筹建工作,积极稳妥推出创业板。同时,推进债券市场建设;采取新老挂帐方法,积极稳妥解决国有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尽快形成全国统一的证券登记结算;积极推动网上交易;做好资金保障工作,防范风险。
再者,还要强化证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证券市场相适应的技术保障体系,建立监管所需要的支持系统,逐步统一全行业技术标准,逐步推进上市公司会计标准国际化和信息披露的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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