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法》最快明年出台要给外资进入留下余地
【记者沈小雨北京19日报道】《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组长厉以宁近日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投资基金法》的起草注意了去年《基金黑幕》暴露的问题,即防止内部操纵、防止大户操纵、防止内幕信息,做到公正、公开、公平,让广大投资者感到可以信任。
厉以宁说,这部法律有四个方面的特点:第一,证券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都包含在内;第二,强调监管证券市场,注意《基金黑幕》文章提出的问题,防止操纵;第三,我国加入WTO在即,所以要给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资金进入的可能性和必要性留有余地;第四,防止内部操纵有利于中国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这是制定《投资基金法》的根本出发点。
厉以宁说,《投资基金法》在经过人大财经委研究通过以后,如果顺利的话,在明年上半年九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就可以讨论审议。
厉以宁说,尽管今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基本上通过了几经讨论的《投资基金法》。但是还要做一些修改。“争取在今年上半年能够在财经委员会通过,然后递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