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刘倩) 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对各证券公司及未完成信证分业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经纪业务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调查;通知要求各公司必须于本月31日前把相关情况上报证监会。据悉,此次调查的目的是为改革证券交易佣金制度提供参考。
此次调查共分四项:第一项营业费用调查表,是对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最近三年总的营业费用及经纪业务的相关费用进行调查,内容包括工资、税金、审计费、交易所会员年费、坏帐损失等42项费用;第二项经纪业务收入成本比较表,是对经纪业务的手续费收入和支出、客户交易结算交易资金息差收入、经纪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收入合计和成本合计进行调查;第三项经纪业务交易量统计表,是对最近三年A股、B股、基金、国债回购和债券的交易量进行调查;第四项网上委托业务调查表,是对最近三年网上业务各年度的交易量、投入资金、手续费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
据悉,中国证监会将对公司上报的情况进行复查,如果发现到期不报或报送资料不实,将依据《关于证券公司业务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