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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1年03月16日 15:26 中国经营报
记者从参与修订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的有关人士了解到,企业债券管理新条例出台已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企业债券管理新办法的推出实际已开始进入到最后阶段。这位人士还透露,根据新办法的规定,企业债券发行的主体将有所放宽,原先对项目的限制将有所松动,债券利率确定则可能更贴近市场化。这意味着,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在设计者手中重新打造了一年多以后,企业债券将以更富亲合力的面貌新鲜出炉,它不仅能为券商们带来一些颇有市场前景的承销业务,更使资本市场能为较为优秀的民营企业打开直接融资的另一条渠道。 新条例有望在上半年推出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尽管新办法还没有出台,但各地的计委已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江苏省计委财经处的一位同志向我们介绍说,企业对申请发债表现得也极为踊跃,华夏证券债券部经理李伟说,新条例的修改已历时一年多,这期间除了国家的一些重点扶持企业如三峡、铁道部等几家大型国有企业发行了债券以外,其他企业债券发行都因新条例的修改而停止。而市场对于企业债券的供求都有需求,对于部分有资格发行债券的企业只因新条例未颁布,延误了融资时间,很有可能殆误战机,对企业有失公平。新条例的怀孕期实在是太长了,如果一切顺利应在上半年出台。真是这样,那些券商手中的备选企业乘上新政策早班车已为时不远了。 众券商抢滩企业债券市场 面对正在发育成长的债券市场,大多券商更是未雨绸缪,中信证券、华夏证券等多家券商更是为新条例的方案修改向有关部门提供了参考意见。据华夏证券债券部负责人李伟介绍,除了南方证券还没有成立债券部以外,其他综合类券商大都成立了债券部,并且手里都有一些已准备好的企业,而国泰君安及中信证券债券部负责人也表示手中已握有十几家备选企业。看来“利”字当头,券商们早已暗中展开了抢滩债券市场的较量。债券发行工作已经是万事具备,只待东风了。 我国企业债券的整体发债规模较小,每年只有200亿到300亿的规模,而国债的发行量的规模大小,政府会考虑日后的偿付压力来控制,专家认为国债的发行量已基本见顶,再加上由于等待新条例颁布而停止发债的企业,待新条例实施后,可以预期,债券市场未来的火爆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当然也有一些人士对此不以为然,他们认为,很多企业的偿付意识不强,对广大投资者投资债券的风险教育程度还不够,债券发行真正走向市场化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有一点毋庸置疑,那就是做大债券市场,特别是企业债券市场,摆脱企业直接融资过分依赖于股票发行的局面,对整个资本市场的稳定乃至健康发育成长将大有裨益。1987年美国股市暴跌,正是因为发达的债券市场吸引了从股市逃逸的资金,才未出现更大的金融危机,东南亚国家则为我们提供了反面的例证。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债券市场正面临大的发展机遇。 民企不在众券商备选企业之列 在记者采访国泰君安、华夏证券、中信证券债券部的有关负责人时发现,券商预选企业中没有一家是民营企业。难道是新条例中对民营企业发债有所限制吗?那么众券商是根据什么标准筛选企业的呢? 李伟认为,筛选可发债企业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不是一两句话能阐述清楚的,简单的来说首先应考虑到企业发债项目的市场前景;其次是企业财务状况是否良好;再有就是经营状况如何及企业的发展潜力等应用多种指标体系进行综合分析。在备选企业中之所以没有民营企业,并非是新条例中对此有所限制或者是在报批时会有身份高低的障碍,关键是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相比资信度不高,而且企业规模大都偏小,如果在民营企业还没有得到市场的绝大多数投资者的认可,承销商承担的风险就会加大,而对于企业来讲,只要该企业的债券批准发行,也就意味着钱到手了(券商包销所有未卖出部分)。由于债券到期偿付是刚性的,而对于市场投资者来讲最主要的是看企业的身体素质是否良好。总体来说在市场中闯出名气的民营企业似乎并不缺少资金,而一些知名度较低的民营企业,销售难度较大,审批难度也较大。看来尽管新条例有望为民营企业敞开大门,但要进入这扇门,民营企业还要有一段路要走。 企业应量“利”而行 中信证券债券部负责人施坚认为,我国目前的整体利率水平较低,而种种迹象表明,国民经济会在较长一段时期处于较高水平的增长,随之而来的,是加息的可能性会逐步加大,换言之,企业如能在目前时机成功发行债券,也就意味着赢得了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三到五年,甚至更长)的较低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成功发行兑付企业债券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看来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来说,现在确实是外部筹资的绝佳机会。在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中,敢于发行债券的企业大都较为优秀,而成功发行债券则是企业实力与信心的体现,在融进巨资的同时,企业无形资产也会得到巨大增值。我国当然不乏优秀的企业,但也要看到部分企业有片面追求规模的强烈欲望,将企业做大是这类企业的唯一目的,所以经济学家把这种不尊重市场运作规律的行为形象地描述为投资饥渴症,这类企业的通病是对投资的事前可行性分析和规模扩张后的长远规划及在管理上的准备十分欠缺,于是当真的靠大量投入把规模做大时,往往会发现自己又在重新面临生存的考验。债券属于刚性债务,即到期必须偿还,如不能履行这一义务,企业就会有倒闭的危险,这样的例子现在有很多。这也提醒我们,企业发行债券,一定要反复权衡利弊,发债的期限和额度应该和实际的需求匹配,否则不仅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反倒会落得作茧自缚,对宝贵的社会资源无疑也是一种浪费。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信誉是企业的立身之本,企业的生存绝不能依赖于规模的简单扩张。决定申请发行债券以前,我们的企业家的确要量“利”而行。 不必担心股市资金被分流 未来债券市场规模的扩大是大势所趋,那么会不会对A股市场的资金造成分流呢?业内人士认为,这种担心大可不必。他们解释说,在我国,投资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较少,债市上80%的资金来源于个人投资者,债券市场上的投资者大多数是看重其安全性,追求稳定投资回报,这部分群体以中老年人居多,基本上是不投资股市的,另外由于债券的偿还周期长,变现性及流动性较差,因此很难吸引在股市上牟取高额利润的资金。不过,企业债券的发行倒是会对银行存款有一定分流作用,这从国债发行的火爆应可看出端倪,购买企业债券的收益毕竟要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企业债券——成熟资本市场的宠儿 不久前,法国电信开始了公司历史上最大数额的债券发行活动,这批价值为164亿美元的债券有望成为历史上最大的一笔公司债券交易。而德国电信在去年6月份共发行了146亿美元的债券。透过这些惊人的数字,我们看到的是一个规模更为惊人的债券市场。据专家介绍,在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债券市场所占比例要远远大于股票市场所占比例,大致情况是股票市场占20%-30%,债券市场占70%-80%。以企业债券最为发达的国家美国为例,企业外部融资的大致比例如下,银行贷款占10%,债权融资占15%,股权融资则占3%,在证券发行总额中,公司债券约占25%,股票发行约占7%。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公司进行债权融资,大都不是围绕具体的项目发行债券,而是可以根据公司经营的不同需要进行融资。80年代以来,美国企业从股票市场赎回了约6000亿美元的股票,同时在债券市场上增加了一万亿美元的债券,发行债券已成为大多美国企业外部筹资的主要渠道。更多的资料表明,西方发达国家企业的资金来源一般先是依靠自身积累,其次是发行债券,最后才是发行股票,发达国家企业的债权融资比重往往数倍于股权融资的比重,这个差额有时甚至能达到近10倍。在这样的市场里,债券唱的是主角,股票发行倒像个配角。而我国正好相反,股票发行唱主角,债券发行唱配角。 直接融资应两条腿走路 近年来,我国股票市场的增长速度较快,相比之下债券市场却遭到了冷遇。中国的企业债券市场从80年代中期兴起,从发行市场看,自1987年至1998年的12年间,企业债券累计发行约1360亿元,与1997年全年企业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大体相当。1997年当年发行的企业债券为股票筹资额的23.6%。同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这个规模显然偏小。从二级市场情况看,债市与股市的差距就更为明显。1995年底,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达到20家,以后就再也没超过这一数字。由于交易品种稀少,交易量也微乎其微。 有关专家向记者介绍了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所经历的渐进过程。80年代末、90年代初,债券发行是一种较为疏于管理的状态,有些企业根本是乱集资,甚至出现了部分企业干脆自己发行债券,由于偿还性极差,对市场造成了负面影响。1987年国家有关部门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暂行条例》,1993年颁布了《企业债券管理条例》,95、96年以后逐步进入正轨,97、98、99三年我国企业债券的发债额都在二、三百亿元人民币左右,虽然整体发债规模仍然偏小,但已经开始比较规范地操作,而且每年国家重点支持的项目,如中信主承销的三峡债券、华夏公司主承销的铁道债券,始终是受市场欢迎的。经过几年的发展,目前企业债券的形式已有所创新,按期限分类,出现了五年期、八年期、十年期等中长期品种,按付息形式分类,有了浮动利率和按年付息的形式。就单个项目而言,发债的比例由整个投资项目的25%左右,上升到30%-40%之间,另外大型企业债券发行以后在股票市场上还可以上市交易,债券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得到了初步解决。以上对债券市场未来的健康发展是极为有益的。业内人士预期即将实施的新办法将把债券发行真正引入到一个规范化、市场化的阶段,也将为更多的企业打开资本市场的通道。 资料 记者采访了某省计委财经处,其现行企业债券发行条件及程序如下(供读者参考): 债券条件: 1.发债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推算其净资产在12500万元以上。 2.连续三年赢利,净资产收益率在8%左右。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行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 4.发债额度不能超过整个项目所需资金的20%,如果是技改项目则不超过30%。 5.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累计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面额不超过发行人净资产额的40%。 6.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7.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 8.债券的信用等级不低于A级。 所需主要资料: 1.申请报告:分别由企业,当地计委,经委各提供一份。 2.项目批文:包括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书,基建初步设计,开工报告。 3.财务资料: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报告,贷款证,负债结构表,营业执照,企业项目效益预测,企业效益预测,偿还计划,重点项目批文(如属于重点项目),信用等级评级,担保意向书,代理承销意向书,发债计划申请表,发债项目资金情况表。 申请程序: 有项目和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通过当地计委向上一级计委逐级申报省计委对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项目情况进行初选,并上报国家计委对认定比较好的企业要到实地落实担保情况和项目进展情况,再正式报批国家计委,并当面进行汇报。等待批复。(记者周建莉 实习记者李学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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