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报昨日报道了有关机构未获资格认证便邀请所谓“台湾股评家”开免费讲座消息后,在证券咨询行业造成很大反响。业内人士纷纷表示,证券咨询行业应当在现行法律框架内规范发展,公平竞争。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李启亚认为,这个事件暴露了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和开放难题。这个问题应该从两方面看,首先,从我国现行证券和期货相关法规政策来看,境外人士或者境外机构在国内从事证券市场投资咨询工作,必须先取得市场“准入证”,从政策上看这几家所谓“台湾股评家”的咨询活动是错误的;其次,从证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来看,这也许是一个信号。在中国入世大局已定的大环境下,证券市场、金融市场都面临向外开放、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挑战,证券市场咨询业又何尝不如此,成立中外合作基金成了业内人士的共识,那么,将来是否可以考虑成立中外合资或外资控股下的投资咨询机构?
上海金信证券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李康和海通证券研究所所长金晓斌认为,这些机构的行为最起码是“违法竞争”,这样的机构既没有得到有关资格认证,其从业人员也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筛选,很容易对投资者形成“过度承诺”,通过这样的“股评人士”之口出来的投资咨询意见有多少可信度?而且万一投资者因听信这些“咨询意见”并造成经济损失,也无法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
北京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天甫和万国测评董事长张长虹[微博]则认为这些机构的行为有可能造成投资咨询行业的混乱。证券咨询行业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从不规范走向规范,从业人员从“股评家”发展到有资格认证的“证券分析师”,整个证券咨询行业处在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当中,形成了自己的行业规范,包括不能向投资者承诺收益、分享利益等,这些没有取得资格认证的机构和“股评家”混淆其中不但会造成投资者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有可能影响整个投资咨询行业的声誉。
华泰证券副总裁王一军表示,证券咨询行业在任何国家地区都是一个相当严肃的行业,都要按有关法律制度进行严格规范,目前大陆的证券市场还未完全对外开放,即使真有“台湾股评家登陆上海”,也必须遵照大陆的法律取得从业资格。同样,目前大陆的证券分析师如果要到台湾去办“股评会”也要遵守台湾的有关制度进行登记,双方可以在合法、公平的基础上展开竞争。
有关人士还表示,由于97年以前证券咨询公司只需要去工商部门登记就能开展有关业务,97年以后行业规范包括资格认证制度才慢慢建立,一部分已经成立的咨询公司未获得资格认证,但出于生存考虑依然违规开展类似业务,这一现象在许多地方都存在,应该得到规范。(金烨 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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