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刘倩) 记者今天从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获悉,证券公司新的净资本计算规则明年1月正式施行。
据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该规则已于12月开始试行,目前绝大多数证券公司已在规定时间内向证监会报送了净资本计算情况表。从试报的情况看,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状况较去年有了很大改善。
证券公司净资本状况改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按照证监会规定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和具有主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分别不得低于2亿元,经纪类证券公司和具有承销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净资本分别不得低于2000万元标准衡量,达到或超过上述要求的公司数量和比重大幅增加;第二是长期以来净资本状况较差的一些证券公司,情况有了改善,甚至出现了根本性改变。据分析,出现这种转变的主要原因与证监会近年来通过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券商增资扩股,拓宽融资渠道以及券商自身加大资产清理力度等措施密切相关。
另据了解,仍有一些公司对报送净资本计算情况不够重视,报送不及时,有的甚至至今未报,如国通证券、兴业证券、大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微博]、长江证券、平安证券[微博]、安徽证券、广东证券等。
证监会这位负责人强调,净资本是衡量证券公司资产流动性状况的一个综合性监管指标,也是控制证券公司经营风险的一个核心指标。各证券公司应该按照证监会的要求,准确、及时、全面地报送净资本计算情况表。对这次未按要求报送的证券公司,证监会将在近期委托这些证券公司注册地的证监会派出机构与证券公司总经理谈话,要求总经理出具书面承诺。谈话记录和承诺书作为高管人员的考核材料,归档保存。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派出机构的意见及证券公司承诺的执行情况,作为核准和考核证券公司各项业务的参考依据,对屡错不改的,证监会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这位负责人希望各证券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业务资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报送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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