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担保惹的祸 豫白鸽既背债务又吃官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0年12月08日 08: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深圳消息(记者 沈光) 豫白鸽(0544)公告,公司本月5日接河南省高院《执行通知书》,称由于公司未按1998年87号《经济判决书》履行所确定的义务,即承担替兆峰公司担保巨贷的连带清偿责任,现河南省高院根据郑州中行的申请,依法立案执行。
河南省高院要求豫白鸽:按照87号《经济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将款汇入河南省高院指定银行帐号;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加倍支付逾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实际执行费用。上述事项限2000年12月12日前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将强制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据悉,豫白鸽于1993年8月为兆峰陶瓷公司向郑州中行贷款550万美元出具了担保,因兆峰公司未按期偿还本息,河南高院于1998年判决豫白鸽对上述贷款的本息及罚息(截至1998年9月20日共计约733.8万美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当时,经协商,登封电业集团为公司的担保出具了反担保,约定当兆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先由登封电业集团负责清偿。公司称,目前郑州市政府正协助公司与申请方郑州中行及执行方河南省高院紧急协商,要求暂缓对公司的执行,另行考虑其它解决办法,如要强制执行应先执行债务人兆峰公司。公司将及时披露此事项的进展情况。
上海消息 据中川国际(600852)今日刊登的公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公司为他人借款221万美元提供担保涉讼一案判决结果如下:借款人成都中服出国人员服务中心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和罚息;中川国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分别由借款人和中川国际承担。(上证网讯 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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